宁波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doc
《宁波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宁波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doc(12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1、内容为网络收集 仅供参考宁波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那么第一条为了科学、合理地制定城市规划,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保障城市规划的实施,促进社会、经济、环境的协调开展,按照建设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的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方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市、镇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以及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必须遵守本条例。本条例所称城市规划区,是指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因城市建设和开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城市规划区的具体范围,在城市总体规划中划定。第三条 城市规划工作
2、,实行集中领导,统一管理。宁波市规划管理部门主管本市城市规划工作。各县市规划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城市规划工作,其业务受上级规划管理部门指导。市规划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市人民政府的决定,在市城市规划区内设立派出机构,其具体职责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规定。城市规划区内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协助市、县市规划管理部门实行统一管理。第四条 经批准在城市规划区内设立的各类开发区,其规划应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开发区的城市规划工作由市、县市规划管理部门实行统一管理。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宁波保税区、宁波大榭开发区的城市规划工作,按?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宁波大榭开发区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五条 方案、土管、环
3、保、城建、房管、市政公用、水利、工商、港务、交通、文物管理等部门应当依照各自的职责,协同规划管理部门做好本条例的实施工作。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城市规划和服从城市规划管理的义务,并有权对城市规划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违反城市规划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第二章 城市规划的制定第七条城市规划是进行城市各项建设和实施规划管理的依据。城市规划必须按法定程序编制和批准。经批准的城市规划未经法定程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或者废止。第八条 城市规划应按?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方法?规定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应当和国土规划、区域规划、江河流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协调。宁波港港口和甬
4、江、余姚江、奉化江三江口岸线保护利用必须编制专业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第九条 编制城市规划分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阶段。在市城市总体规划根底上,应当编制分区规划。分区规划应当在市城市总体规划批准后的二年内编制完成。第十条 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市城市规划区内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在市城市总体规划批准后的三年内编制完成;不设区的市和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在其城市总体规划批准后的二年内编制完成。第十一条开发区规划由主办开发区的人民政府组织编制,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历史文化保护区的规划,以及交通、电力、消防、环保、绿化、防灾、水利等专业规划,由各级有关主管部门和规划管理部门
5、组织编制,并按规定审批权限报请批准。市城市规划区内属鄞州区行政区域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鄞州区规划管理部门组织编制,报市人民政府或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第十二条 城市规划区内镇、集镇、村庄,在城市总体规划中未作具体规划的,其规划由镇乡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市、县市人民政府批准。第十三条 由市、县市人民政府负责批准的城市规划,应在报批之日起四个月内审批;属市规划管理部门负责批准的,应在报批之日起二个月内审批。第十四条 城市总体规划批准后,市、县市、镇人民政府应当通过新闻媒介和其他有效的宣传方法向社会公布。详细规划批准后,市、县市规划管理部门、镇人民政府应当采取适当方法向建设单位公布。第三章 城市新区开发
6、和旧区改建第十五条城市新区开发应当按照建设国际港口城市的要求,根据城市经济和社会开展的实际水平与需求,确定适当的开发建设规模,按规划要求合理地确定开发方向,合理利用城市现有设施,开发一片,配套一片,建成一片。第十六条城市旧区改建应当按照城市综合功能的要求,统一规划,分期实施,集中成片进行,着重改造危房、低洼地区及交通不畅、根底设施薄弱、环境污染严重的地区,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城市综合功能。第十七条 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区改建应当注意保护文物古迹、城市传统风貌和地方特色。对城市规划确定的重点保护区域和地段,必须严格管理。镇海海防遗迹、东钱湖风景名胜区、月湖风景区、中山路、解放路、人民路、公园路、药行街
7、等区域和地段,其重要建设工程的安排应组织专家论证。第十八条城市新区开发与旧区改建,应遵循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原那么。规划管理部门应当综合考虑用地的位置、环境、使用性质、交通状况、城市景观等因素,科学地制定建筑密度、容积率、建筑间距、沿街建筑后退道路红线、绿地率和停车场库以及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等城市规划管理的技术规定,作为制定详细规划和实施规划管理的依据。城市规划管理的技术规定,报市、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第十九条 人防、防汛等城市防灾系统工程的建设工程,在满足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应当充分考虑城市空间的综合利用。第二十条 城市规划区内
8、的集镇、村庄进行住宅、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等建设,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经批准的集镇、村庄建设规划。城乡结合部的集镇、村庄应当按城市规划的要求进行成片改造,对公共设施、根底设施进行配套建设,加速近郊农村城市化进程。第二十一条城市规划确定保存或者预留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广场、停车场、园林绿地、风景名胜、文物古迹、永久性测量标志、消防站、学校、医院和其他公共用地,规划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核定用地位置和界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侵占或改变、影响其使用性质。第四章 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第二十二条 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工程的选址和布局应当符合城市规划。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请审批时,应当附有县级以上规划管理
9、部门的选址意见书。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城市规划区内需要申请使用土地进行建设的,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服从规划管理部门的统一管理,并按以下规定程序办理建设用地规划审批手续:一建设单位或个人持批准的建设工程有关文件,向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定点;二规划管理部门在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对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提供规划设计条件;三建设单位或个人根据规划设计要求,编制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提交规划管理部门审查;对需要进行规划设计方案会审的建设工程,其用地位置、界限经会审后确定;四规划管理部门在收齐有关资料之日起二十日内,确定用地界限,划定建设用地规划红线,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零星建设工程的建设用地规划审批
10、程序可以简化。第二十三条市城市规划区内属鄞州区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应符合市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其中属鄞州区规划管理部门核发的选址意见书,应当在核发之日起五日内报市规划管理部门备案,经审核发现建设工程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市规划管理部门应当在收件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处理意见。第二十四条 城市规划区内采用招标、拍卖、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拟定出让的地块,应当按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并由规划管理部门负责确定其位置、使用性质,规定该地块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等控制指标以及其他应当确定的规划设计条件,并按规定办理规划审批手续。第二十五条 建设单位或个人取得建设用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宁波市 城市规划 管理条例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快乐****生活】。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快乐****生活】,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