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文件范本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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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房屋建筑工程 设计招标文件范本 (9月版) 使用说明 一、《温州市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文件范本》(以下简称“范本”),由温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理处编制公布,指导招标人编制规范招标文件。相关人员可自行在“温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下载使用。 二、《范本》内容标准上不许可修改。用相同序号标示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选择使用。以空格标示由招标人填写内容,招标人应依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确实没有需要填写,在空格中用“/”标示。 (项目名称)设计招标 招标文件 招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 1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1 - (一)总则 - 4 - (二)招标文件 - 6 - (三)投标文件 - 7 - (四)投标 - 9 - (五)开标 - 10 - (六)评标 - 11 - (七)确定中标人 - 12 - (八)协议授予 - 12 - (九)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 13 - (十)纪律和监督 - 13 - (十一)其它内容 - 14 - 第二章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 18 - (一)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 18 - (二)投标文件密封和标识 - 24 - 第三章 评标措施 - 27 - 1.评标方法 - 27 - 2.评审标准 - 27 - 3.否决投标判定 - 28 - 4.评标程序 - 28 - 第四章 协议条款及格式 - 31 - 第五章 工程情况说明及设计要求 - 32 - 第六章 相关资料及附件 - 33 -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 地址: 联络人: 联络电话: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地址: 联络人: 联络电话: 传真: 1.1.4 监督机构 1.1.5 项目名称 1.1.6 建设地点 1.2.1 资金起源 1.2.2 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1.3.1 建设规模 通常填写:项目总投资,其中工程费用;总建筑面积,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其它(如架空层)建筑面积指标。 1.3.2 招标范围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相关服务 (设计内容详见第五章“工程说明及设计要求”) 1.3.3 关键技术经济指标、计划条件要求 通常填写:投资额、建筑面积、容积率、绿地率、建筑高度、红线等(立项、计划条件等相关文件中较关键技术经济指标或要求)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格预审合格 1.4.2 是否接收联合体投标 □不接收 □接收,应满足下列要求: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自行前往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时间 在时间安排表要求时间前提交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时间 见时间安排表 2.2 招标文件发放 发放时间:见时间安排表 发放地点: 2.3.1 投标人要求澄清 招标文件时间 2.3.2 招标人书面澄清时间 2.3.3 投标人确定收到 招标文件澄清时间 2.4.1 招标文件修改时间 2.4.2 投标人确定收到 招标文件修改时间 3.1.1 投标文件组成 □建筑设计方案文本; □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光盘; □演示光盘; □展示建筑效果图; □展示建筑模型; □标准密封袋; □商务标(一式 份,其中正本 份,副本 份); □投标确保金收据凭证。 3.2.1 工程设计费计费额 3.2.2 工程设计费费率浮动值 3.3.1 投标使用期 90 个工作日(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3.4.1 投标确保金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需提供确保金收据凭证,不然拒收投标文件。 投标确保金金额:人民币 (元) 办理交易证刷卡时间:见时间安排表 办理投标确保金收据时间:见时间安排表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进场刷卡回单,不然拒收投标文件或否决其投标。 3.5 是否许可提交 备选投标方案 不许可 4.1.1 投标截止时间 见时间安排表 4.1.2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温州民航路170号温州市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收标区 4.1.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温州民航路170号温州市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 5.2.1 方案讲解和演示 □不要求 □要求,讲解人员: 总时间:不超出 分钟 6.1.1 评标委员会组建 评标委员会组成:5人或5人以上单数,评标教授按摄影关法律法规组建。 6.4.1 宣告评标结果仪式 时间:同投标截止日 地点:温州民航路170号温州市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开标室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 确定中标人 □是 □否,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 11.1.1 投标赔偿费 11.9 需要补充其它内容 (一)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依据《中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本招标项目己含有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项目进行设计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工程招标申请立案已得到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招标监督机构核准,并对招投标过程实施监督管理。 1.1.5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起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标资金起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标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 1.3.1此次招标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此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关键技术经济指标、计划条件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含有负担本项目设计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为资格预审合格单位。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经过资格预审正式投标人通常不得更换项目责任人。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项目责任人,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向招标人提出书面汇报并提供相关证实材料,经招标人同意并报监督机构核准。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接收联合体投标,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格式签署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根据资质等级较低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与其它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含有独立法人资格隶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代建人; (3)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4)和本标段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5)和本标段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 (6)和本标段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 (7)被责令停业; (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 (10) 在投标截止时间当日投标人有被温州市住建委或浙江省住建委(含浙江省建筑业管理局)或住建部限制参与投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当日投标人有被温州市住建委或浙江省住建委(含浙江省建筑业管理局)或住建部已经确定并公告(或公布)正处于公告(或公布)期间不良行为统计。 1.4.4 假如投标人实质上不符合投标资格,即使已经过投标资格审查、已购置招标文件、已缴纳投标确保金、已提交投标文件,招标人能够根据相关要求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招标人对投标人一切损失不负任何责任。 1.5 投标费用 投标人准备和参与投标活动发生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后果负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和招标投标相关语言均使用汉字。必需时专用术语应附有汉字注释。 1.8 计量单位 全部计量均采取中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组织踏勘现场,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现场时,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工程场地和相关周围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判定和决议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召开投标预备会,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问题送达招标人,方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澄清,以书面方法通知全部购置招标文件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二)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含下述文件: (1)投标人须知 (2)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3)评标措施 (4)协议条款及格式 (5)工程情况说明及设计要求 (6)相关资料及附件。 依据本章第1.10款、第2.3款和第2.4款对招标文件所作澄清、修改,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发放 招标文件发放时间及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 招标文件澄清 2.3.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验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如发觉缺页或附件不全,应立即向招标人提出,方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含信函、电报、传真等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给予澄清。 2.3.2 招标文件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时间以书面形式发给全部购置招标文件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起源。假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对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定已收到该澄清。 2.4 招标文件修改 2.4.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时间,招标人能够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全部已购置招标文件投标人。假如修改招标文件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对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4.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定己收到该修改。 (三)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含下列内容: (1)建筑设计方案文本; (2)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光盘; (3)演示光盘(如有); (4)展示建筑效果图; (5)建筑模型(如有); (6)商务标; (7)投标确保金收据凭证。 3.2 工程设计费 3.2.1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深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通知》(发改价格[]299号)文件,全方面放开实施政府指导价管理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本工程设计费实施市场调整价。设计费由投标人依据项目情况、企业本身情况自行报价。工程勘察设计费,包含工程勘察收费和工程设计收费。工程勘察收费,指工程勘察机构接收委托,提供搜集已经有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检测、监测等勘察作业,和编制工程勘察文件和岩土工程设计文件等服务收取费用;工程设计收费,指工程设计机构接收委托,提供编制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非标准设备设计文件、施工图预算文件、完工图文件等服务收取费用。参考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颁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修订本)》计算,工程设计费计费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以后以审批初步设计概算工程费用为准)。具体内容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在《建设工程设计协议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工程)》(GF--0209)相关条款中明确。设计费不包含初步设计审查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用。 3.2.2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费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修订本)》要求百分比计取。具体各阶段支付安排在协议中要求。在此次招标范围内设计若确需另择设计单位进行专题工程设计(该部分工作由中标人委托并经招标人认可),费用已包含在协议价中。 3.2.3招标人或中标人采取其它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技术方案,应该取得未中标人书面同意,并支付合理使用费;假如只使用未中标方案特有某部分,按该部分占整个项目标百分比付给使用费。 3.2.4如因政策性原因或其它不可抗原因招标人另择设计单位负担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则应付给中标人方案设计费,但中标人必需完善建筑方案。 3.2.5中标人须配合工程建设需要提供现场指导和监督服务,施工期间应指定现场代表和各专业设计代表,在隐蔽验收、设计变更和施工关键部位、关键步骤配合施工。 3.3 投标使用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投标使用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使用期,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全部投标人延长投标使用期。投标人同意延长,应对应延长其投标确保金使用期,但不得要求或被许可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确保金。 3.4 投标确保金 3.4.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担保,投标担保采取投标人直接向温州市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提交投标确保金方法(如为联合体投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办理投标确保金收据事宜。 投标确保金必需从投标单位银行基础帐户汇出,不得现金解入,不得经过投标单位分支机构或第三者帐户转入,且投标确保金金额须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不然应该否决其投标。 3.4.2招标人最迟应该在书面协议签署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投标人退还投标确保金。 3.4.3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招标人能够不退还投标确保金。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和招标人签订协议,在签署协议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确保金,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确保金不予退还。 3.4.4温州市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确保金帐户信息以下: 户名:温州市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 开户银行:温州银行股份鹿城支行 帐号:799 3.5 备选投标方案 3.5.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要求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如投标人私自提交备选方案,招标人将拒绝该投标人提交备选方案。 3.5.2 许可投标人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只有中标人所提交备选投标方案方可给予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方案,招标人能够接收该备选投标方案。 3.6 投标文件编制 3.6.1 投标文件应按第二章“投标文件编制要求”要求进行编制。 3.6.2 投标文件应该对招标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达成招标文件要求深度,满足评审需要。 3.7 投标文件密封和标识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二章“投标文件编制要求”要求进行密封和标识。 3.7.2 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内容完整,密封和标识正确无误,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将不会给投标人主动更正机会。 (四)投标 4.1 投标文件提交 4.1.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如有变动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最新通知为准。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临近截标时间应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核实接收投标文件时间和地址。假如投标人较早提交投标文件,应预先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到场接收。 4.1.2 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要求外,投标人所提交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1.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作好投标文件签收统计。 4.1.5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 投标文件修改和撤回 4.2.1 在本章第4.1.1项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能够修改或撤回已提交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2.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提交投标文件书面通知应根据本章第3.6.1项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3 修改内容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修改投标文件应根据本章第3.6款、第3.7款要求进行编制、密封、标识。 (五)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 5.2 开标程序(适适用于暗标评审) 5.2.1开标按下述程序进行: (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开标会议; (2)评标委员会核验投标人投标确保金凭证,收标统计; (3)在监督机构工作人员监督下,由评标委员会核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 (4)评标委员会当众开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有效投标文件进行随机编号,并对暗标技术投标文件有没有标识、投标文件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要求提交等进行检验; (5)开标过程中,招标人应指定相关人员作好开标统计、签字,并存档备查。 5.2 开标程序(适适用于明标评审) 5.2.1开标按下述程序进行: (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开标会议; (2)评标委员会核验投标人投标确保金凭证,收标统计; (3)评标委员会开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有效投标文件,包含密封袋等资料; (4)投标人项目组设计人员(具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对其投标方案进行讲解和演示; (5)开标过程中,招标人应指定相关人员作好开标统计、签字,并存档备查。 (六)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代表,和相关技术、经济等方面教授组成。评标委员会组员人数和技术、经济等方面教授确实定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组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应该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关键责任人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行政监督部门人员: (3)和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 (4)曾因在招标、评标和其它和招标投标相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6.2 评标标准 评标活动遵照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标准。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根据第三章“评标措施”要求方法、评审原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措施”没有要求方法、评审原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4 宣告评标结果及商务标开标 6.4.1 方案评审结果产生后,招标人将在投标人前附表要求时间和地点举行宣告方案评审结果及商务标开标仪式。邀请全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时参与。 6.4.2 宣告评标结果仪式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在招投标监督机构监督下,按下列程序进行: (1)监督机构工作人员宣告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定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查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5)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实; (3)宣告方案评审结果、开启商务标,公布投标人名称、商务标报价、项目责任人及其它内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对其投标文件签字确定;(适适用于暗标评审) (4)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唱标人、统计人等相关人员在开标统计表上签字确定; (5)仪式结束。 (七)确定中标人 7.1 定标方法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公告 评标结束后15天内,将在指定媒介上公布排名次序、投标方案效果图、评标教授名单及各位教授评审意见等。 7.3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要求投标使用期内,招标人应该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全部未中标人投标人。 (八)协议授予 8.1 签署协议 8.1.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该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依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签订书面协议。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协议,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确保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出投标确保金数额,中标人还应该对超出部分给予赔偿。 8.1.2 联合体中标,由全部联合体组员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指定牵头人或代表,授权其代表全部联合体组员和招标人签署协议,负责整个协议实施阶段协调工作。招标人认为必需时,联合体各方应该共同和招标人签署协议,为实施协议共同和分别负担责任。 8.1.3招标文件未明确事项,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在协议谈判时协商。 8.1.4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协议,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确保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还应该赔偿损失。 (九)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9.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应该依法重新招标: (1)全部投标均被否决; (2)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后,因有效投标人不足3个使得投标显著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全部投标; (3)同意延长投标使用期投标人少于3个。 符合前款第一个情况,评标委员会应在评标纪要上具体说明全部投标均被否决理由。 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应对有串标、欺诈、行贿、压价或弄虚作假等违法或严重违规行为投标人取消其重新投标资格。 9.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全部投标被否决,属于必需审批或核准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同意后不再进行招标。 (十)纪律和监督 10.1 对招标人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该保密情况和资料,不得和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她人正当权益。 10.2 对投标人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和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组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她人名义投标或以其它方法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法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10.3 对评标委员会组员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组员不得收受她人财物或其它好处,不得向她人透漏对投标文件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情况和评标相关其它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组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措施”没有要求评审原因和标准进行评标。 10.4 对和评标活动相关工作人员纪律要求 和评标活动相关工作人员不得收受她人财物或其它好处,不得向她人透漏对投标文件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情况和评标相关其它情况。在评标活动中,和评标活动相关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10.5 投诉 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正当律、行政法规要求,能够自知道或应该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该有明确请求和必需证实材料。 《中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要求事项投诉,应该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回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要求期限内。 (十一)其它内容 11.1 投标赔偿费 11.1.1 对于自始至终参与此次投标活动,方案设计达成招标文件要求深度要求未中标单位,在此次设计竞选评标结束后,将取得投标赔偿费,赔偿费分配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中标单位方案设计赔偿费包含在协议方案设计费中,由招标人从协议方案设计费中扣除赔偿费,并由招标人支付给未中标单位。 中标人取得设计协议,不予赔偿。 11.1.2招标文件中要求给投标人经济赔偿,招标人和中标人签署协议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假如重新招标,在重新招标前支付。财政投资项目付款时间以财政部门同意为准。 11.1.3 投标方案有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不支付其投标赔偿费: (1)投标方案没有提交或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 (2)投标方案被否决; (3)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方案未达成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深度要求; (4)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且被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11.2 知识产权 11.2.1 全部投标方案能够在招投标监督机构指定媒体上无偿公开展示。 11.2.2 除本章第4.1.3项要求退还投标文件外,不然招标人给未中标方案进行赔偿后,投标文件不予退回。招标人有权在评标结束后公开展示取得赔偿费用全部投标方案结果,并经过传输媒介、杂志、书刊或其它形式介绍、展示及评价该方案结果,全部展示、推介、广告均不再向投标人支付费用。 11.2.3 投标人拥有设计方案著作权(版权)。招标人和中标人签署设计协议后,招标人在该建设项目中拥有中标方案使用权。中标人应保护招标人一旦使用其设计方案不能受到来自第三方侵权诉讼或索赔,不然中标人应负担由此而产生一切责任。 11.3串通投标行为认定 1、依据《中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下列情形之一,属于串通投标行为: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组员投标人根据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其它联合行动。 (6)不一样投标人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7)不一样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8)不一样投标人投标文件载明项目管理组员为同一人; (9)不一样投标人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0)不一样投标人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11)不一样投标人投标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账户转出; (12)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相关信息泄露给其它投标人; (13)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组员等信息; (14)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15)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16)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17)招标人和投标人为寻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其它串通行为; 2、依据温委发[]89号《相关深入整理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若干要求(试行)》,有下列情形之一,属于串通投标行为: (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帮助投标撤换投标文件夹、更改报价; (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向利害关系人泄露投标人名称、数量或联络方法等应该保密事项; (3)不一样投标人使用同一人或同一单位资金交纳投标确保金; (4)不一样投标人委托同一人或同一单位办理投标事宜、编制投标文件或提供投标咨询服务(或担任不一样单位中心交易员); (5)不一样投标人和同一投标人联合投标; (6)不一样投标投标文件存在一处以上(含一处)错误一致; (7)不一样投标投标总报价相近和各分项报价、综合单位分析表内容存在异常一致或呈规律性改变,且不能合了解释; (8)不一样投标投标文件载明项目管理人员出现同一人; (9)不一样投标投标相互混装; (10)不一样投标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关键管理人员等有在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11)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给未中标投标人费用赔偿; (12)不一样投标投标文件由同一电脑编制或同一台隶属设备打印,或投标报价同一个预算编制软件密码锁制作,或出自同一电子文档; (13)法律、法规或规章要求其它串通投标行为。 11.4弄虚作假投标行为认定 (1)使用经过受让或租借等方法获取资格、资质证书投标,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要求以她人名义投标。 (2)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要求以其它方法弄虚作假行为: ①使用伪造、变造许可证件; ②提供虚假财务情况或业绩; ③提供虚假项目经理或关键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实; ④提供虚假信用情况; ⑤其它弄虚作假行为。 11.5失信被实施人实施招标投标信用惩戒制度 依据温中法[]193号相关印发《相关对失信被实施人实施招标投标信用惩戒会议纪要》通知精神,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当日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实施人(法人或其它组织)名单。 11.6中标候选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依据温检会(预)【】1号《相关共同做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意见》、高检会【】5号《相关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通知》文件精神,本工程要求以下: (1)中标候选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责任人不得有行贿犯罪档案统计,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期限为,不然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2) 中标候选人提供检察机关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实原件; (3)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2个月内,各级各地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全部有效。 11.7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及经营、财务情况发生改变约定 (1)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依法必需进行招标项目,招标人应该确定排名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推行协议、不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确保金,或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招标人能够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它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能够重新招标。 (2)中标候选人经营、财务情况发生较大改变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应该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由原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标准和方法审查确定。 11.8需要补充其它内容 需要补充其它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一)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注意:本项目投标文件采取 暗标 / 明标 编制 1.投标文件组成和规格(适适用于暗标) 投标文件内容组成详见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包含1.1建筑设计方案文本;1.2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光盘;1.3演示文件光盘(如有);1.4展示用建筑效果图;1.5展示建筑模型(如有);1.6商务标;1.7投标确保金收据凭证。 1.1 建筑设计方案文本 建筑设计方案文本包含以下内容,并按以下次序编制:封面(由招标人统一提供)、目录、设计文字说明(包含投资估算)、建筑效果图、总平面图及分析图、建筑设计图纸、封底(由招标人提供)。方案文本具体编制要求以下: (1)规格及份数:A3规格,一式 份。 (2)设计文字说明编制要求:采取不褪色材料打印。设计文字说明应编写目录。一级标题字体为三号黑体,二级标题为小三号黑体,三级标题为四号黑体,正文采取小四号宋体字。正文内容分两栏编排,段落行距为1.5倍行距。 (3)图纸部分编制要求:采取不褪色材料打印。图纸上应注明图名、页号等内容。 (4)装订方法:封面和封底由招标人提供,不需再加复膜等其它装裱。文本采取左侧打孔,穿黑色金属螺旋圈方法装订成册。 1.2 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光盘:投标人将设计方案文本及展示建筑效果图等相关内容以暗标形式制作光盘一份。文本文件采取Microsoft Word格式文件,设计图形文件采取AutoCAD格式文件,效果图采取jpg格式文件。 1.3 演示文件光盘(如有):以暗标形式介绍设计投标方案构思、建筑特点多媒体演示文件一套。采取较为普及软件制作,可采取MPEG或AVI格式;演示时间不宜超出 分钟; 1.4 展示建筑效果图。建筑效果图应依据建筑工程项目特点,符合招标人要求,真实反应建筑环境、建筑形态及空间关系。 1.4.1 规格和份数:A1规格,一套。能够水平或垂直展示。 1.4.2 内容和数量: (1)彩色总平面图一张; (2)鸟瞰图一张; (3)透视效果图三张。 1.5展示建筑模型(如有) 建筑模型应正确反应建筑设计及周围真实情况。建筑模型具体制作要求 。 1.6商务标(一式 份,正本 份,副本 份):商务标中各项文件资料应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袋内装载内容包含: (1)投标函(附件1); (2)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提供联合体协议书(附件2); (3)方案编制人员名单(附件3); (4)施工图设计和施工期间配合服务人员一览表(附件4); 1.7投标确保金收据凭证(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将投标确保金收据凭证复印件直接提交给收标人)。 1.投标文件组成和规格(适适用于明标) 投标文件由下述内容组成:包含1.1建筑设计方案文本;1.2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光盘;1.3演示文件光盘(如有);1.4展示用建筑效果图(如有);1.5展示建筑模型(如有);1.6商务标;1.7投标确保金收据凭证。 1.1 建筑设计方案文本 建筑设计方案文本包含以下内容,并按以下次序编制:封面(由招标人统一提供)、目录、设计文字说明(包含投资估算)、建筑效果图、总平面图及分析图、建筑设计图纸、封底(由招标人统一提供)。方案文本具体编制要求以下: (1)规格及份数:A3规格,一式 份。 (2)设计文字说明编制要求:采取不褪色材料打印。设计文字说明应编写目录。 (3)图纸部分编制要求:采取不褪色材料打印。图纸上应注明图名、页号等内容。 (4)装订方法:采取左侧胶装成册,封面、封底由招标人统一提供。 1.2 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光盘:投标人将设计方案文本及展示建筑效果图等相关内容制作光盘一份。文本文件采取Microsoft Word格式文件,设计图形文件采取AutoCAD格式文件,效果图采取jpg格式文件,用较为普及应用软件制作。 1.3 演示文件光盘(如有):介绍设计投标方案构思、建筑特点多媒体演示文件一套。采取较为普及软件制作,可采取MPEG或AVI格式。 1.4 展示建筑效果图:建筑效果图应依据建筑工程项目特点,符合招标人要求,真实反应建筑环境、建筑形态及空间关系。 1.4.1 规格和份数:A1规格,一套。能够水平或垂直展示。 1.4.2 内容和数量: (1)彩色总平面图一张; (2)鸟瞰图一张; (3)透视效果图 张。 1.5展示建筑模型(如有) 建筑模型应正确反应建筑设计及周围真实情况。建筑模型具体制作要求 。 1.6商务标(一式 份,正本 份,副本 份):商务标标函袋中各项文件资料应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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