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富裕进程中“弱有众扶”的社会救助主体联动机制研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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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23卷第1期2024年3月浙江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JOURNAL OF ZHEJIANG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S)Vol.23 No.1Mar.2024李波:适老化社区建设图景与未来展望李波:适老化社区建设图景与未来展望共同富裕进程中“弱有众扶”的社会救助主体联动机制研究祝建华,胡梦甜(浙江工业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浙江 杭州 310023)摘要:依托浙江省社会救助联合体建设实践,讨论共同富裕进程中“弱有众扶”的社会救助主体联动机制建设需要解决的关系嵌合性、结构嵌合性、认知嵌合性等三个关键问题,由此延伸出开放共治空间、构建立体网络
2、、营造认知环境等三个必要条件。在此基础上,通过主动的政府、积极的社会、有效的平台这三个具体嵌合路径健全时空嵌合机制平衡主体关系加强关系嵌合,深化技术嵌合机制优化结构网络巩固结构嵌合,打造理念嵌合机制提升共富认知深化认知嵌合。关键词:助联体;嵌合式治理;主体联动中图分类号:C913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6-4303(2024)01-0001-10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共同富裕取得新成效,要在弱有所扶上持续用力,要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但从现实实践上看,目前社会救助依然存在服务对象有待扩展、救助服务能力有待提升、救助主体协同程度有待加深、救助服务的可得情况有待优化等问题。“弱有所扶”还
3、需要进一步在参与主体和资源链接层面进一步延伸,做到“弱有众扶”,以期更好地响应共同富裕的号召。而“弱有众扶”的前提是解决“众”,也就是救助主体的联动问题。如何实现多元主体的整体智治,发挥其最大合力不仅是社会救助的痛点,也是公共管理的传统难题。近年来,浙江在大力推进共同富裕的进程中,持续开展“大救助”体系改革以及县域社会救助服务联合体(后简称“助联体”)建设,试图打破救助主体间在数据协同、政策衔接等方面存在的壁垒,加强整合力度。由于各区县区位条件的不同,从中衍生出了各具特色的助联体建设方式与主体联动机制,这一机制背后的理论动因是什么?具体通过什么样的路径来实现联动的功能?因此,本研究试图依托嵌合
4、式治理理论,聚焦助联体这一社会救助的重要载体,分析共同富裕进程中“弱有众扶”的社会救助主体联动机制建设,厘清彼此之间的关系,形成综合帮扶的救助格局。一、“弱有众扶”:从单线联动到多向嵌合关于主体的概念与内涵丰富多样,此处讨论的社会救助主体主要指参与主体。社会救助主体联动的问题是社会救助从单一的低保救助向以基本生活救助为基础,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分层分类大救助制度体系转型过程中一直存在的核心问题。(一)单中心联动1.救助体系基本建立前:“民政中心”式多部门单线联动。改革开放前,物质匮乏、百废待兴,社会救助的参与主体主要也只能是政府,更具体来说是当时的各级民政部门
5、和民政工作者。改革开放之后的35年间,社会高速发展,随着相关社收稿日期:2023-12-08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9BSH055)作者简介:祝建华(1978),男,湖北武汉人,教授,博士,研究方向为贫困与社会救助、风险治理与保障。祝建华,等:共同富裕进程中“弱有众扶”的社会救助主体联动机制研究浙江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第23卷会建设的完善,各项专项救助制度逐渐确立,教育、医疗、住房等承担部分救助任务的救助部门也成为了社会救助的参与主体。多部门参与社会救助的情况,实际上已经涉及到了较为复杂的主体联动问题。但由于各项专项制度在最初主要覆盖低保对象,在导致“低保捆绑”的同时,也在主体
6、联动时倾向于“民政中心”。相对低保制度,此时的专项救助更类似一种长期固定项目。相对民政部门,其他救助部门更类似承接任务的发包对象。这在一定程度上简化了多部门的联动问题。2.救助体系基本建立后:“政府中心”式多主体单线联动。进入新时代后,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于2014年颁布,我国“8+1”社会救助体系基本建立。专项救助部门责任更为清晰。但多部门主体联动方式却没有多大改变,这导致碎片化问题逐渐突出,各自为政、救助叠加、低保的“门槛效应”“福利捆绑”等弊端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而社会力量的参与又带来了政社关系碎片化的问题。社会力量在进入之初与最初的专项救助有着相似,多以项目制存在。这些社会力量不仅承接民
7、政的救助任务,也承接其他专项救助的任务。而社会力量的主体地位以及承担的主体责任并非具体承接项目的组织或个人所拥有,这就使得其无法被近似地看作一个部门。于是此时“民政中心”式多部门单线联动逐渐转向“政府中心”式多主体单线联动。3.2020年消除绝对贫困后:“众帮共助”式多主体网络联动。2020年打赢脱贫攻坚战后,我国反贫困任务从消除绝对贫困转向解决相对贫困。单线联动模式容易导致线程外的其他力量被边缘化,难以形成合力。该模式下,社会力量参与程度始终有限,其他救助部门的功能也难以很好发挥,参与的重心仍然在民政部门。这也给民政部门带来了较大压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促进共同富裕创造了良好条件”,推进
8、共同富裕的目标给予了社会救助更大的使命。共同富裕的最终理想与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决定了社会救助水平要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提高而不断提升,体现发展的充分性。民政部门的救助标准不断提升,回应了共同富裕的需求。但是不是一味地提升标准就能解决所有问题,答案很显然是否定的。社会救助工作最终需要人来落实,共同富裕背景下“主动发现”“分层分类”“智慧救助”“志智双扶”“高效治理”“尽力而为”等原则的提出,对社会救助参与主体在队伍规模、业务范围、网络素养、服务时效、规范架构、资源保障上都做出了要求,这无疑对主体联动模式提出挑战。有较多地区尝试建立“众帮共助”式多主体网络联动,但存在主体参与能力有限、网络结构不
9、够稳定、联动力度不够等问题,建立相对稳定的联动关系成为共识。(二)多主体嵌合嵌合式治理是我国学者在西方经济学领域嵌入理论的基础上,融合学界讨论国家与社会关系所采用的互嵌概念,在近期提出的本土化治理理念。嵌入理论最初由波兰尼提出,他认为“市场必须嵌入于社会中”1,之后格兰诺维特进一步将嵌入划分为注重行动者之间双向关系的“关系嵌入性”,注重网络整体性以及行动者在网络中功能的“结构嵌入性”2。沙朗佐金和保罗迪马乔对“嵌入”进一步细分,提出认知嵌入性、文化嵌入性、结构嵌入性与政治嵌入性,其中认知嵌入性是指个体在进行行为选择时会受到其所处的社会环境的群体认知、思维以及社会认知的影响,并受其引导和限制3。
10、不同于西方学者聚焦讨论单一主体的单向嵌入关系,我国学者结合我国实情,对多元主体的双向嵌入、互相嵌入进行研究,也有学者将这种关系称为“嵌套”4。同时,不同于西方学者更聚焦于讨论经济与社会间的关系,我国学者将嵌入式治理融入政府与社会的关系研究,尤其是聚焦于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的研究,讨论社会组织、基层自治组织等在社会治理中发挥的作用,也有学者认为党建统领也可以算是一种嵌入式治理。近几年,随着“共建共治共享”的共同体意识深入人心,有学者在嵌入、嵌套的基础上提出嵌合的概念。从字面上理解,嵌合在强调“嵌”的同时强调“嵌入”网络中对象的深入合作。有学者认为“嵌入”理论强调的“嵌”,在实际政社合作中往往被异
11、化为一种行政式的嵌入,造成了社区行政化、街道边缘化、社会组织依附化等结果,这些都不利于共同体的形成。因此,学者提出“嵌合”的概念,旨在更好地回应构建相对稳定的多元立体的社会治理共同体问题。王思斌为嵌合做定义,认为“嵌合是指不同事物之间的嵌入或互嵌之后,结合成新的嵌合体,能较好地合作、协同、整合和一体化行动的现象。即“嵌合是指不同事物之间的嵌入或互嵌之后,结合成新的嵌合体,能较好地合作、协同、2祝建华,等:共同富裕进程中“弱有众扶”的社会救助主体联动机制研究第1期整合和一体化行动的现象5。康雯嘉对嵌合式治理进行了系统性研究,认为嵌合关系的建立要满足国家主动让渡社会空间与主导链接、社会主体治理与服
12、务的专业性、嵌入性主体的自带资源与社会资本、社会组织对政府的主动依附等条件6。(三)单中心+嵌合体综合对我国社会救助联动的回顾与社会治理嵌合体建设的讨论,本研究认为,可以在保留“单中心”的同时建设平等协同的嵌合体,助力构建“弱有众扶”格局,扎实推进共同富裕进程,主要有几个核心问题需要解决,如图1所示。嵌合分析必要条件嵌合路径嵌合效果关系嵌合结构嵌合认知嵌合开放共治空间构建立体网络营造认知环境主动的政府积极的社会有效的平台构建开放参与的救助生态健全高效有序的帮扶网络营造均等可及的优享场景图1社会救助主体嵌合性分析框架图其一,关系的嵌合性问题。这主要指单中心与嵌合体间的关系嵌合。各个救助主体如何嵌
13、合,是政府独自承担还是各个主体协同推进?很显然,要通过政府主动让渡部分救助空间来构建开放参与的救助生态。“社会救助不再是民政一家的事情”,而是需要重塑救助主体的结构性关系,让民政、教育、医疗、住建、人社、应急等各个部门以及各类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在救助功能发挥上真正实现结构性重组。积极鼓励引导救助对象自身也参与到“众帮共助”的过程中来,增强民众主动参与积极性,各自承担不同的功能,发挥不同的作用,形成去中心化的嵌合体。同时,政府保留领导权责,承担起引导嵌合体的“单中心”作用。这是关系层面的嵌合。其二,结构的嵌合性问题。主要讨论嵌合体内部的结构嵌合。各个主体彼此之间如何通过数据、事项协同起来,形成一
14、个有层次、有类别,彼此功能互补的有序结构的整体。要提升救助主体的能力以健全高效有序的帮扶网络。发挥助联体横向互联、纵向贯通的作用,集结党政群团、救助部门、乡镇(村社)、社会力量、智力支持等五类共同体力量,实现技术、业务、救助主体、基层队伍、资源等各类救助支撑体系的结构性强化,使得分散的资源走向集成,各个部门的权力关系和各类资源在助联体中实现功能整合。这是结构层面的嵌合。其三,认知的嵌合性问题。也是整个“单中心+嵌合体”结构与外部环境的嵌合。这里的认知嵌合性,主要是发挥助联体实体的辐射作用以营造均等可及的优享场景,以防止非核心行动者的救助主体被边缘化,也期望以此唤醒困难家庭的自主自觉。服务的可及
15、性与可得性的统一是帮扶落到实处的关键。可及性是站在救助供方角度为困难家庭提供帮扶,但从需方来讲不一定可得。供方提供了帮扶,但不是每一个最需要帮扶的困难家庭都能得到这些帮扶,这就是服务的“可得性”没有实现。同时在进行“弱有众扶”服务优享场景打造时,特别要关注服务供给过程中的公平正义问题,不仅要关注脆弱群体内部的服务供给均等性问题,也要关注现有的对脆弱群体开展的倾斜性优享服务是否会对正常的按劳分配模式造成影响,这都不利于良好救助文化的形成。这是认知层面的嵌合。二、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单中心+嵌合体”主体联动机制的基础目前正处于中国社会治理现代化转型关键时期,愈发规范、智慧、共享、开放、协调的社会治
16、理新格局为社会救助的转型升级提供了良好契机。随着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目标的推进,浙江省已初步具备建设“单中心+嵌合体”的“弱有众扶”的社会救助主体联动机制的条件。(一)良好的政策契机和改革环境奠定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了“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的民生工作思路。2014年2月,国务院颁布了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 办法),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办法 是我国第一部统筹各类社会救助制度的行政法规,并形成了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在内的“8+1”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办法 第十章就提出“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捐赠、设立帮扶项目、创办服务机
17、构、提供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社会救助。”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 决定 明确提出“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这是对社会治理规律认识的深化与拓展,也为新时代探索建设社会救助服务联合体提供了指引。浙江省“最多跑一次”改革在民政领域取得诸多成效,如开展办事事项“八统一”标准化梳理工作,打造“一 3浙江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第23卷窗综合受理、内部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集成化审批服务等等。(二)新兴的科技条件和数字力量赋能主体联动探索工作当前,信息技术的发展为救助资源整合提供了条件和机会,数据、主体和事项要素的系统集成是智慧救助的核心驱动力7。以云计算、大数据、智慧城市等新
18、兴技术和业态为支撑,推动信息化建设在社会救助各个领域广泛应用,特别在跨部门、多层次的核对信息平台建设上,实现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的业务协同,实现救助信息纵向无缝衔接、横向全面覆盖,业务互联互通、数据实时共享的社会救助综合信息系统的全面建立,从而大幅度提高救助管理效率,促进社会救助管理的转型升级8。浙江省作为创新强省,全面实施科技新政。近些年浙江省通过大数据来建设包括社会救助数据库、若干专项救助业务系统、核对和调查系统、需求和政策发布系统及管控系统等在内的大救助信息平台,全面提升贫困精准治理水平。例如杭州市通过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手段建设“城市大脑”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19、。这些良好的技术条件为主体联动机制的建设创造了机会,推动救助工作迈向更精准、更高效的阶段。(三)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推动助联体的救助文化发展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习近平总书记在2019年3月就民政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各级民政部门要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如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瞄准“首创首位”定位,探索具有上城特色的新时代“枫桥经验”基层治理体系,全方位多维度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社会治理上城品牌。浙江省各地基层社会治理转型探索实践,坚持“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理念,以引导、鼓励各类主体参与社
20、会治理,推动形成党的领导有力、多元主体参与、政社良性互动、活力竞相迸发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这一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理念与主体联动的文化理念相契合,通过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有助于在乡镇街道、村社整合多元参与主体,推动“精准、高效、智慧、温暖”的良好救助文化氛围的形成。(四)社会组织和公益慈善的发展促进社会力量共同体形成社会组织尤其是公益慈善组织是社会救助服务联合体中的重要主体之一,在社会救助方面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能够弥补政府救助的不足和缺陷。近些年中国的社会组织数量在不断发展,截至2022年底,全国共有89.1万个社会组织,各地社区社会组织超过175万个。以杭州市上城区为例,上城区聚集发展、培
21、育、服务、治理全环节,通过制度创新、监管护航、数字赋能,推动社区社会组织提质增效,助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截至2022年9月,共有各类社会组织5 223家,省市品牌社会组织和品牌项目34个,省市领军人才17人,先后被评为全国首批社会组织建设创新示范区、全省首批“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综合改革观察点”等。全区社会组织党建全覆盖,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兜底社会组织 120 余家,培育打造“湖滨晴雨”等8个省市级公益类社区社会组织党建示范点。各地通过培育本土社会组织和慈善力量,一方面有助于壮大社会力量资源统筹更加多元化、专业化的救助资源,另一方面打造本土化社会组织品牌有利于社会组织的长效发展,探索社会力量参与社
22、会治理过程还能够提升社会组织的能力,为社会力量共同体建设创造更多机会。(五)各部门合力推进塑造公共服务“七优享”民生场景浙江正在推行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大力推进公共服务普惠均等可及,持续增进民生福祉,为实现“两个先行”提供有力支撑。杭州市印发杭州市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7年),向各地政府及6个市级牵头部门发放责任书。在“幼有善育”方面,进一步强化生育养育健康服务;在“学有优教”方面,加强资源有效供给;在“劳有所得”方面,加强培育新时代“名城工匠”;在“病有良医”方面,高水平推进健康杭州建设;在“老有康养”方面,实施全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在“住有宜居
23、”方面,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在“弱有众扶”方面,按照综合改革试点目标要求,率先在浙江省建成城乡统筹、分层分类、精准高效的新时代社会救助体系。民生领域的共同发展,势必有利于“1+12”的良好局面的形成。4祝建华,等:共同富裕进程中“弱有众扶”的社会救助主体联动机制研究第1期三、一个初步的尝试:浙江省社会救助服务联合体建设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背景下,浙江制定 “弱有众扶”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 年),指出要推进区、县(市)级救助服务联合体建设,加强政府、基层自治组织、社会力量等参与救助资源的整合联动,打造救助服务的实体化运作机构,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联合
24、帮扶体系。从这几年社会救助的发展来看,浙江省“助联体”建设在实际运行中取得了较大实效,有很多经验值得总结。(一)党委统一领导下的助联体建设浙江较早开始了“大救助”体系改革。2020年前后,在线上进行“浙里救”浙江省大救助信息系统建设的同时,尝试开始在线下打造社会救助实体阵地,推动“大数据”和“铁脚板”的协同。浙江省社会救助服务联合体简称助联体,是在县(市、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由民政部门牵头,横向联动社会救助职能部门、特殊群体救助单位、惠民补贴相关单位、服务类社会力量,纵向贯穿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搭建救助服务网络(中心、站、点),集救助帮扶力量汇聚、资源统筹、队伍培育
25、、场景体验、窗口展示等功能于一体的实体化运营平台。社会救助联席会议是助联体的实际领导组织。调研中发现,一些地方在此基础上有一些提升,例如,宁波市海曙区将区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升格为由区长任组长、常务副区长及分管副区长为双副组长的区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部署救助工作,进一步加强了社会救助联动工作机制。为推进全省助联体建设进程,浙江于2022年出台 社会救助服务联合体建设指导意见(试行),指导各地规范开展“助联体”创建,全省统一“助联体”LOGO和标语。截至2023年9月,人均低保标准达1 123元/月,特困供养标准达1 827元/月。县级“助联体”覆盖率达93.3%,协同26个部门单位,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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