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系统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样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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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育系统自然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1.1 编制目标为建立健全教育系统应对自然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处理行为,提升应急处理能力,快速、有序、高效地实施应急处理,最大程度地降低学校师生职员生命和财产损失,确保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维护灾区学校和社会稳定,制订本预案。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国教育法、中国防洪法、中国防震减灾法、中国气象法、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自然灾难救助应急预案、国家地震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地质灾难应急预案、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适用于教育部、省级及以下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
2、学校应对自然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工作。1.4 工作标准1.4.1 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尽可能地降低或消除因自然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造成影响,最大程度地保障、保护广大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1.4.2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省级及以下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中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要求,在国务院和当地政府统一领导和指挥下,负责领导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自然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工作。1.4.3 主动预防,预防和应急相结合坚持平战结合,专兼结合,充足利用现有资源。做好应对自然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思想准备、物资准备、技术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充足利用自然灾难应抢救援物资,发挥平时应急演练和预备队伍作用
3、。2 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1 教育部2.1.1领导机构教育系统自然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机构为教育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关键职责为:负责统一决议、组织、指挥教育系统内各类自然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理工作任务;协调、帮助对应部门和单位开展应急处理工作;重大问题立即向国务院请示汇报。2.1.2工作机构教育部设置自然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组(以下简称“教育部应急处理工作组”),工作组由分管副部长担任组长,办公厅主任、发展计划司司长担任副组长。工作组由办公厅、政策法规司、发展计划司、人事司、财务司、基础教育一司、基础教育二司、职业教育和成人教
4、育司、思想政治工作司、社会科学司、高校学生司、直属高校工作司、国际合作和交流司、监察局等司局(单位)关键责任人组成。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发展计划司,日常工作由发展计划司负担。工作组关键职责为:在国家自然灾难类应急指挥部门和教育部应急领导小组领导下,主动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应急工作;依据灾难情况,认真分析对教育行政部门所产生影响,立即做出决议;必需时深入现场协调处理,控制事态发展。2.2 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省级及以下教育行政部门应设置自然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应急领导小组”),制订和完善当地域教育行政部门自然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并负责检验落实辖区内各
5、级各类学校应急预案制订和完善工作。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应急领导小组是本辖区教育系统自然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领导机构,在国务院和当地政府统一领导和指挥下,负责领导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自然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向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汇报当地域教育系统自然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相关信息。2.3 学校学校应设置自然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制订和完善本校自然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并负责本校自然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及培训活动,做好灾难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加强灾难信息汇报和预警方法,组织开展校
6、内先期应急处理行动,帮助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理和恢复重建工作;立即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请示汇报。2.4 教授队伍教育部设置自然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教授库,省级及以下教育行政部门可依据实际需要建立各类专业人才库,组织聘用相关教授组成教授组,为应急管理提供决议提议,必需时参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工作。3 预防预警和灾情汇报3.1 预警和预防依据相关部门提供灾情预警预报信息,结合教育部门和学校实际,做好应急准备或采取应急方法。3.1.1在应急处理工作组统一指挥下,各组员单位应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细化并落实工作方法,落实人员,明确责任,把各项工作和要求落到实处。3.1.2加强应急反应机制日常性管
7、理,在实践中不停演练和完善应急处理预案。加强人员培训,开展常常性演练活动,提升队伍理论素质和实践技能,不停提升应对自然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指挥能力、快速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3.1.3做好应对自然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贮备工作,确保突发公共事件预防、现场控制应急设施、设备和必需经费。3.2 预报后应急方法依据相关要求,在政府公布自然灾难预报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即可宣告预报区进入预警期。自然灾难可能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大量人员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时,依据当地政府统一布署,做好教育系统防灾应急准备或采取应急方法。预警期预报区内省级及以下教育行政部门应急方法关键包含:3.2
8、.1开启应急预案;3.2.2根据当地政府统一布署,公布避难通知,必需时组织避灾疏散;3.2.3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灾情监测工作;3.2.4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生命线等工程应急保护工作;3.2.5督促检验抢险救灾准备工作;3.2.6督促检验建筑设施、设备安全隐患,采取必需警示方法;3.2.7预防自然灾难谣传或误传,不信谣、不传谣,避免发生衍生灾难,保持教育系统和各级各类学校安定;3.2.8向当地政府汇报宣告预报区进入预备应急期后各项工作落实情况。3.3 灾情汇报3.3.1灾情信息报送标准(1)快速:最先发觉或接到发生自然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单位应第一时间内向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报,不得延报。各地省
9、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在事件发生后立即汇报教育部。(2)客观:信息内容要客观、详实、全方面,不得主观臆断,不得缓报、漏报、瞒报、谎报。(3)直报:发生级事件,学校或事发当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可直接报教育部,同时抄报中央和国家机关相关主管部门。3.3.2 灾情信息报送机制事发学校应急领导小组最迟不得超出事发后0.5小时汇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小组;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小组接到事件发生重大信息后报政府领导小组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最迟不得超出1小时。(1)紧急电话汇报系统发生灾情后,学校立即经过电话或其它快速通讯方法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灾情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小组接到突发公共事件汇报后,立即电话通告相关单位;
10、情况严重汇报当地政府和上一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同时和事发学校联络,深入核实情况。教育部应急处理工作组办公室接到省级及以下教育行政部门汇报后,应立即电话汇报工作组组长、副组长,同时报办公厅和领导小组,并按相关要求开展工作。同时和事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保持联络,深入核实情况。(2)紧急文件报送系统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经过电话汇报后,重大信息应该立即书面正式汇报教育部。接报单位、接报人接到突发公共事件汇报后,应该立即书面正式报工作组组长、副组长,同时报办公厅和领导小组,并按预案和领导小组要求开展工作。(3)其它可利用信息报送手段当电话和文件报送系统因灾难受到破坏时,灾情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经过
11、全部可能安全、稳定通讯方法使灾情信息立即、完整、正确地报送到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当地政府和教育部。3.3.3 灾情信息关键内容(1)事件发生基础情况,包含时间、地点、规模(学校数)、校舍损坏程度(损坏和坍毁面积)、包含人员、破坏程度和人员伤亡情况等;(2)事件原因、性质判定和影响程度、发展趋势估量;(3)学校、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已经采取方法;(4)事件处理过程和结果;(5)其它需要报送事项。3.3.4 信息公布严格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相关要求实施。要区分不一样情况,把握信息公布和舆论主动权。信息公布要全方面、客观、正确、立即(涉密信息根据相关法规和要求要求实施)。信息公布实施新闻讲话人制度,新闻公
12、布工作由教育部应急处理工作组具体负责并由教育部统一公布。必需时,请国务院新闻办组织协调。地方教育系统信息公布根据地方政府要求信息公布制度实施。4 等级确定和划分依据国家相关自然灾难应急预案和教育系统实际和对学校产生影响,教育系统自然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按严重程度,从高到低分为-IV级:尤其重大事件(级)、重大事件(级)、较大事件(级)、通常事件(IV级)。4.1 尤其重大事件(级)指自然灾难对受灾地域学校人员和财产造成重大损害,对该地域教学秩序产生重大影响事件。4.2 重大事件(级)指自然灾难对学校人员和财产造成严重损害,对学校教学秩序产生严重影响事件。4.3 较大事件(级)指自然灾难对学校人员
13、和财产损失造成较大损害,对学校教学秩序产生较大影响事件。4.4 通常事件(IV级)指自然灾难对学校人员和财产造成通常损害,对学校教学秩序产生通常影响事件。5 应急处理5.1 应急预案开启标准5.1.1 尤其重大事件(级)尤其重大事件(级)发生后,事发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立即开启对应预案,教育部立即开启本预案,指导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开展处理工作,并将处理情况立即报国务院及相关应急指挥机构,通报国务院相关部门。5.1.2 重大事件(级)重大事件(级)发生后,事发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立即开启对应预案,教育部立即开启本预案,指导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开展
14、处理工作,相关情况立即上报国务院。5.1.3 较大事件(级)较大事件(级)发生后,由事发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统一领导,指挥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部门开展处理工作。教育部随时掌握情况,必需时开启本预案。5.1.4 通常事件(IV级)通常事件(IV级)发生后,在事发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由教育行政部门配合当地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开展处理工作。教育部随时掌握情况,必需时开启本预案。5.2 自然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5.2.1 教育系统应急管理体制 5.3 灾难发生后应急响应破坏性自然灾难发生后,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统一布署下,做好本行政区域内教育系统应急工作。依据灾难等级,开启对
15、应等级应急预案。5.3.1 级事件应急响应(1)学校先期处理和帮助处理灾难发生后,事发地学校立即向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报灾情信息;依据灾难类型,采取停课、延迟放学或统一组织和指挥师生职员快速疏散到避难场所;主动开展自救、互救,依据灾难类型立即组织应急队伍、以营救遇险人员为关键,立即、有效地进行处理,控制事态;采取必需方法,预防发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组织受威胁师生职员疏散、转移,做好安置工作及师生职员心理疏导;当政府相关部门抵达现场并负责现场指挥救援工作时,学校要主动配合,做好道路引领、师生安置、师生职员心理疏导、后勤保障、秩序维护等帮助处理工作。
16、(2)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应急响应灾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急领导小组立即运作;主动和灾区取得联络,搜集灾情数据,并将灾情和应急情况立即报同级人民政府并逐层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必需时可直接报教育部,同时抄报中央和国家机关相关主管部门;立即了解灾情及灾区教育行政部门运转能力,并据实布署和组织开展应急工作;调用(组织)力量到灾区帮助或具体组织开展应抢救灾工作;在国务院相关部门和当地政府领导下,帮助组织、指挥灾区教育系统自然灾难应急工作;立即调整师生临时安置方案、临时校舍教学秩序管理方案、临时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方案、推迟中考高考应急方案、区域内和跨区域老师调配方案、临时老师补充方案、教学用具和教科书调拨方
17、案等,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秩序,保障教育教学延续性。(3)教育部应急响应快速召开应急处理工作组负责同志参与紧急会议,快速了解灾情、立即报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并抄送国务院相关部门;帮助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领导、指挥和组织、协调教育系统自然灾难应急工作;调用(组织)力量到灾区帮助或具体组织开展应抢救灾工作。5.3.2 级事件应急响应(1)学校先期处理和帮助处理灾难发生后,事发地学校立即向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报灾情信息;依据灾难类型,采取停课、延迟放学或统一组织和指挥师生职员快速疏散到避难场所,主动开展自救、互救;依据灾难类型立即组织应急队伍、以营救遇险人员为关键,立即、有
18、效地进行处理,控制事态;采取必需方法,预防发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立即组织受威胁师生职员疏散、转移,做好安置工作及师生职员心理疏导;当政府相关部门抵达现场并负责现场指挥救援工作时,学校要主动配合,做好道路引领、师生安置、师生职员心理疏导、后勤保障、秩序维护等帮助处理工作。(2)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应急响应省级及以下教育行政部门应急领导小组立即运作,快速建立应急指挥体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快速了解灾情,确定教育系统应急工作规模,汇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报送教育部应急领导小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快速组织各级各类学校和人员
19、进行应急处理工作,主动配合专业机构救援工作;组织本行政区域内非灾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对灾区进行援助。(3)教育部应急响应快速了解灾情、立即报国务院办公厅并抄送国务院相关部门;召集相关司局研究和组织实施紧抢救援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参与抢险救灾组织、协调工作;向灾区发出慰问电或视灾难情况派工作组赴灾区慰问;依据灾情和受灾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请求,确定对灾区进行紧急支援司局和单位,上报、帮助相关部门和单位对灾区进行紧急支援;相关司局和单位布署对灾区进行紧急支援。5.3.3 级事件应急响应(1)学校先期处理和帮助处理灾难发生后,事发地学校立即向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报灾情信息;依据灾难类型,采取停课、
20、延迟放学或统一组织和指挥师生职员快速疏散到避难场所,主动开展自救、互救;依据灾难类型立即组织应急队伍、以营救遇险人员为关键,立即、有效地进行处理,控制事态;采取必需方法,预防发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立即组织受威胁师生职员疏散、转移,做好安置工作及师生职员心理疏导;在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导下根据灾情和学校预案开展救灾处理工作。(2)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应急响应受灾地域教育行政部门在当地政府领导下指导学校开展救灾处理工作;搜集本行政区域内教育机构灾情救灾情况,立即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3)教育部应急响应快速了解灾情、立即报国务院办公厅并抄送国务院相关部门
21、;视灾区情况对灾区进行慰问。5.3.4 IV级事件应急响应(1)学校先期处理灾难发生后,事发地学校立即向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报灾情信息;依据灾难类型,采取停课、延迟放学或统一组织和指挥师生职员快速疏散到避难场所,主动开展自救、互救;依据灾难类型立即组织应急队伍、以营救遇险人员为关键,立即、有效地进行处理,控制事态;采取必需方法,预防发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立即组织受威胁师生职员疏散、转移,做好安置工作及师生职员心理疏导。(2)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应急响应领导、指挥受灾学校根据灾情和学校预案开展救灾处理工作,并立即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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