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隧道施工技术规范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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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隧道施工技术规范 中国行业标准 JTJ042—94 公路隧道施工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Construction of Highway Tunnel (附条文说明) 1994—11——30公布 1995—07—01实施 中国交通部公布 相关公布《公路隧道施工技术规范》通知 交公路发[1994]1134号 (不另行文) 部同意《公路隧道施工技术规范》(编号为JTJ042—94)作为行业标准,自1995年7月1日起施行。 该规范由交通部重庆公路科学研究所负责解释。希各单位在实施中注意积累资料,并将发觉问题和修改意见函告部重庆公路科学研究所,方便修订时参考。 该规范由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国交通部 一九九四年十一月三十日 目 录 1 总则 2 施工准备 3 施工测量 3.1 通常要求 3.2 洞内施工测量 3.3 贯通误差测定及调整 3.4 完工测量 3.5 辅助坑道测量 4 洞口、明洞和浅埋段工程 4.1 洞口工程 4.2 明洞工程 4.3 浅埋段工程 5 开挖 5.1 通常要求 5.2 开挖方法 5.3 超欠挖控制 5.4 钻爆设计 5.5 钻爆作业 5.6 掘进机开挖 6 出渣和运输 6.1 装渣和卸渣 6.2 运输 7 施工支护 7.1 通常要求 7.2 锚杆施工 7.3 喷射混凝土 7.4 锚喷支护质量要求 7.5 构件支护 7.6 构件支护架设 8 衬砌 8.1 通常要求 8.2 拱(墙)架和模板 8.3 模筑衬砌 8.4 二次衬砌 9 监控量测 9.1 通常要求 9.2 量测内容和方法 9.3 量测数据处理和应用 9.4 量测管理 10 防水和排水 10.1 通常要求 10.2 施工防排水 10.3 结构防排水施工 11 风水电作业和通风防尘 11.1 供风和供水 11.2 供电和照明 11.3 通风、防尘、防有害气体 12 辅助坑道 12.1 通常要求 12.2 余井 12.3 坚井 12.4 横洞和平行导坑 13 辅助施工方法 13.1 适用范围及通常要求 13.2 稳定开挖面方法 13.3 涌水处理方法 14 特殊地质地段施工 14.1 通常要求 14.2 膨胀性围岩 14.3 黄土 14.4 溶洞 14.5 塌方 14.6 流沙 14.7 瓦斯地层 15 路基、路面基层和路面 15.1 通常要求 15.2 路基 15.3 路面基层 15.4 路面 16 隶属设施工程 16.1 设备洞、横通道及其它 16.2 装饰工程 16.3 营运管理设施 附录A 开挖方法及开挖、支护次序图……………………………………………… 附录B 爆破成缝试验方法…………………………………………………………… 附录C 锚喷支护施工统计……………………………………………………… 附录D 锚喷支护试验和测定方法…………………………………………… 附录E 量测统计表…………………………………………………………………… 附录F 施工通风方法………………………………………………………………… 附录G 本规范用词说明……………………………………………………………… 附加说明……………………………………………………………………………… 附件:公路隧道施工技术规范JTJ042-99条文说明………………………………… 编制说明……………………………………………………………………………… 1 总 …………………………………………………………………………… 2 施工准备………………………………………………………………………… 3 施工测量………………………………………………………………………… 3.1 通常要求……………………………………………………………………… 3.2 洞内施工测量………………………………………………………………… 3.3 贯通误差测定及调整……………………………………………………… 3.5 辅助坑道测量………………………………………………………………… 4 洞口、明洞和浅埋段工程………………………………………………………… 4.1 洞口工程……………………………………………………………………… 4.2 明洞工程……………………………………………………………………… 4.3 浅埋段工程…………………………………………………………………… 5 开挖……………………………………………………………………………… 5.1 通常要求……………………………………………………………………… 5.2 开挖方法……………………………………………………………………… 5.3 超欠挖控制…………………………………………………………………… 5.4 钻爆设计……………………………………………………………………… 5.5 钻爆作业……………………………………………………………………… 5.6 掘进机开挖…………………………………………………………………… 6 出渣和运输……………………………………………………………………… 6.1 装渣和卸渣…………………………………………………………………… 6.2 运输…………………………………………………………………………… 7 施工支护………………………………………………………………………… 7.1 通常要求……………………………………………………………………… 7.2 锚杆施工……………………………………………………………………… 7.3 喷射混凝土…………………………………………………………………… 7.4 锚喷支护质量检验………………………………………………………… 7.5 构件支护……………………………………………………………………… 7.6 构件支护架设……………………………………………………………… 8 衬砌……………………………………………………………………………… 8.1 通常要求……………………………………………………………………… 8.2 拱(墙)架和模板……………………………………………………………… 8.3 模筑衬砌……………………………………………………………………… 8.4 二次衬砌……………………………………………………………………… 9 监控量测………………………………………………………………………… 9.1 通常要求……………………………………………………………………… 9.2 量测内容和方法……………………………………………………………… 9.3 量测数据处理和应用………………………………………………………… 9.4 量测管理……………………………………………………………………… 10 防水和排水……………………………………………………………………… 10.1 通常要求…………………………………………………………………… 10.2 施工防排水………………………………………………………………… 10.3 结构防排水施工…………………………………………………………… 11 风水电作业和通风防尘………………………………………………………… 11.1 供风和供水………………………………………………………………… 11.2 供电和照明………………………………………………………………… 11.3 通风、防尘、防有害气体…………………………………………………… 12 辅助坑道………………………………………………………………………… 12.1 通常要求…………………………………………………………………… 12.2 斜井………………………………………………………………………… 12.3 竖井………………………………………………………………………… 12.4 横洞和平行导坑…………………………………………………………… 13 辅助施工方法…………………………………………………………………… 13.1 适用范围及通常要求……………………………………………………… 13.2 稳定开挖面方法………………………………………………………… 13.3 涌水处理方法…………………………………………………………… 14 特殊地质地段施工…………………………………………………………… 14.1 通常要求…………………………………………………………………… 14.2 膨胀性围岩………………………………………………………………… 14.3 黄土………………………………………………………………………… 14.4 溶洞………………………………………………………………………… 14.5 14.6 塌方………………………………………………………………………… 14.7 流沙………………………………………………………………………… 14.8 瓦斯地层…………………………………………………………………… 15 路基、路面基层和路面…………………………………………………………… 15.1 通常要求…………………………………………………………………… 15.2 路基………………………………………………………………………… 15.3 路面基层…………………………………………………………………… 15.4 路面………………………………………………………………………… 16 隶属设施工程…………………………………………………………………… 16.1 设备洞、横通道及其它……………………………………………………… 16.2 装饰工程…………………………………………………………………… 16.3 营运管理设施……………………………………………………………… 1 总 则 1.0.1 为给公路山岭隧道工程施工和施工管理提供技术依据和行为准则,特制订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适用于各级公路山岭隧道。 1.0.3 隧道施工应在公路修建总体施工计划下,制订对应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考虑隧道长度和断面、工期要求、地质条件和当地自然条件等,确定合理施工方法和施工进度。 1.0.4 必需实施质量检验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做好材料试验工作。施工中应做好技术交底工作,进行技术、质量、安全教育,确保工程质量,并坚持文明施工。 1.0.5 应制订安全制度和方法,加强通风、照明、防尘、降温及防水和预防有害气体工作。并预防塌方事故,保护施工人员身体健康和安全。 1.0.6 施工中应落实国家技术经济政策,主动而慎重地采取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使隧道施工符合技术优异、经济合理、质量可靠、安全实用要求。 1.0.7 应合理安排施工机具设备周转时间,提升机械利用率。施工中应加强技术管理,并合理安排工序进度和关键工序作业循环,组织均衡生产,提升劳动生产效率。 1.0.8 隧道施工中必需亲密注意围岩及地下水等改变情况,当施工方法或支护结构不适应于实际围岩状态时,必需采取应急方法,并经技术责任人同意后立即采取适宜施工方法或支护结构。 1.0.9 隶属设施安装应按电气、机械、化工等专业相关要求要求办理。 1.0.10 施工中应采取环境保护方法,并符合环境保护相关要求。 1.0.11 在施工过程中应随时积累资料、数据,做好各道工序原始统计。 1.0.12 隧道施工应编写全方面和单项施工技术总结,隧道完工后应立即提交完工文件。 1.0.13 公路隧道施工除应按规范实施外,尚应符合国家和交通部现行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2 施工准备 2.0.1 隧道施工前应做好现场调查研究,查对设计文件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等工作。 2.0.2 施工前,应深入工地做好以下调查工作: 2.0.2.1 估计隧道施工对地表和地下已设结构物影响。 2.0.2.2 对交通运输条件和施工运输便道进行方案比选。 2.0.2.3 施工场地部署和洞口相邻工程、弃渣利用、农田水利、征地等关系。 2.0.2.4 建筑物、道路工程、水利工程和电讯、电力线等设施拆迁情况和数量。 2.0.2.5 调查和测试水源、水质并确定供水方案。 2.0.2.6 天然筑路材料(粘土、砂砾、石料)产地、数量、质量判定及供给方案。 2.0.2.7 可资利用电源、动力、通信、机具车辆维修、物资、消防、劳动力、生活供给及医疗卫生条件。 2.0.2.8 当地气象、水文资料及居民点社会情况。 2.0.2.9 施工中和营运后对自然环境、生活环境影响及需要采取保护方法。 2.0.3 施工单位应全方面熟悉设计文件,会同设计单位进行现场查对,做好以下工作。 2.0.3.1 掌握工程关键和难点,了解隧道方案选定及设计经过; 2.0.3.2 关键复查对隧道施工和环境保护影响较大地形、地貌、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是否符合实际,保护方法是否合适; 2.0.3.3 查对隧道平面、纵断面设计,了解隧道和所在区段总平面、纵断面设计关系。 2.0.3.4 查对洞门位置、式样、衬砌类型是否和洞口周围环境相适应。 2.0.3.5 查对设计文件中确定施工方法、技术方法和施工实际条件是否相符合。 2.0.3.6 查对洞外排水系统和设施部署是否和地形、地貌、水文、气象等条件相适应。 2.0.3.7 会同设计单位现场交接和复查测量控制点、施工测量用基准点及水准点,并定时进行复核。 2.0.4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应包含施工方法、工区划分、场地部署、进度计划、工程数量、人员配置、关键材料、机械设备、电力和运输和安全、质量、环境保护、技术、节省等关键方法内容。 2.0.5 选择施工方法应依据地质条件,结合隧道长度、断面、结构类型、工期要求、施工技术力量、安全生产、机械设备、材料、劳动力组合等情况合理确定,并依此编制进度计划。 2.0.6 隧道开工前应绘制施工场地总部署图。施工场地部署应结合工程规模、工期、地形特点、弃渣场和水源等情况,本着因地制宜、充足利用地形、合理部署、统筹安排标准进行,并符合下列要求: (1)以洞口为中心部署施工场地。施工场地应事先计划,分期安排,并降低和现有道路交叉和干扰。 (2)轨道运输弃渣线、编组线和联络线,应形成有效循环系统。 (3)长隧道洞外应有大型机械设备安装、维修和存放场地。 (4)机械设备、隶属车间、加工场应相对集中。仓库应靠近公路,并设有专用线。 (5)合理部署大堆材料(砂石料)、施工备品及回收材料堆放场地位置。 (6)生活服务设施应集中部署在宿舍、保键和办公室用房周围。 (7)运输便道、场区道路和临时排水设施等,应统一计划,做到合理布局、形成网络。 (8)危险品库房按相关要求办理。 2.0.7 弃渣场地部署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场地容量足够,且出渣运输方便; (2)不得占用其它工程场地和影响周围多种设施安全; (3)不得影响周围农田水利设施,不占或少占农田; (4)不得堵塞河道、沟谷,预防抬高水位和恶化水流条件。 2.0.8 临时工程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临时工程应在隧道开工前基础完成; (2)运输便道需引至洞口,满足使用期限运量和行车安全要求,并常常养护,确保通畅; (3)风、水、电设施应靠近洞口,安装机械和管线应按相关要求部署,并及早架设; (4)临时房屋应结合季节和地域特点,选择定型、拼装或简易式建筑,并能适应施工人职员作和生活需要; (5)严禁将临时房层部署在受洪水、泥石流、坍方、滑坡及雪崩等自然灾难威胁地段。临时房屋周围应设有排水系统,并避开高压电线。生活用水排放,不得影响施工,并预防产生次生灾难。 2.0.9 应依据工程需要配置成套试验仪具,并做好钢材、木材、水泥、砂石料和混凝土等材料试验工作。 2.0.10 采取复合式衬砌隧道应做好材料、机具设备、量测计划及仪器准备工作。 2.0.11 隧道开工前,宜立即做好洞口前轻易干扰洞身施工相关工程。 2.0.12 施工前应结合工程特点和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推广应用等情况,对职员进行安全教育、技术交底和培训。 3 施工测量 3.1 通常要求 3.1.1 控制测量精度应以中误差衡量,最大误差(极限误差)要求为中误差两倍。 3.1.2 隧道施工时应做好下列工作: (1)长隧道设置精密三角网或精密导线网,应定时对其基准点和水准点进行校核; (2)洞外水准点、中线点应依据隧道平纵面、隧道长度等定时进行复核,洞内控制点应依据施工进度设定。 3.1.3 洞内施工隧道测量,桩点必需稳定、可靠,且通视良好。水准点应设在不易损坏处,并加以妥善保护。测量仪器、工具在使用前应作检校,确保仪器具技术状态符合使用要求,使用光电测距仪时,应按其使用要求要求进行。 3.1.4 隧道平面控制测量精度、隧道内两相向施工中线在贯通面上极限误差、由洞外和洞口内控制测量误差引发在贯通面产生贯通误差影响值、洞内导线测角、量距精度和两洞口水准点间往返测高差不符什,均应符合交通部现行《公路隧道勘测规程(JTJ 063)》要求。 3.1.5 隧道完工后应提交贯通测量技术结果书、贯通误差实测结果和说明、净空断面测量和永久中线点、水准点实测结果及示意图。 3.2 洞内施工测量 3.2.1 洞内导线应依据洞口投点向洞内作引伸测量,洞口投点应纳入控制网内,由洞口投点传输进洞方向联接角测角中误差,不应超出测量等级要求,后视方向长度不宜小于300m。导线点应尽可能沿路线中线布设,导线边长在直线地段不宜短于200m;曲线地段不宜短于70m。无团合条件单导线,应进行二组独立观察,相互校核。 用中线法进行洞内测量隧道,中线点间距直线部分不宜短于100m;曲线部分不宜短于50m。 当用正倒镜延长直线法或曲线偏角法检测延伸中线点时,其点位横向偏差不得大于5mm。 3.2.2 专长隧道、长隧道及采取大型掘进机械施工隧道,宜用激光设备导向。 3.2.3 供导坑延伸和掘进用临时点可用串线法标定,其延伸长度在直线部分不应大于30m;曲线部分不应大于20m。串线法两吊线间距不宜小于5m。用串线法标定开挖面中线时,基距离可用皮尺丈量。 3.2.4 开挖前应开挖断面标出设计断面尺寸线,开挖工作完成后应立即测量并绘出断面图。 采取上下导坑法施工隧道,上部导坑中线每引伸一定距离后,应和下部导坑中线联测一次,用以校核上部导坑中线点或向上部导坑引点。 3.2.5 供衬砌用临时中线点,必需用经经纬仪测定,其间距可视放样需要合适加密,但不宜大于10m。 3.2.6 衬砌立模前应复核中线和高程,标出拱架顶、边墙底和起拱线高程,用设计衬砌断面支距控制架立拱模和墙模,立模后必需进行检验和校正,确保无误。 3.2.7 洞内水准路线应由洞口高程控制点向洞内布设,结合洞内施工情况,测点间距以200~500m为宜。 洞内施工用水准点,应依据洞外、洞内已设定水准点,按施工需要加设。为使施工方便,在导坑内拱部、边墙施工地段宜每100m设置一个临时水准点,并定时复核。 3.3 贯通误差测定及调整 3.3.1 贯通误差测定应按下列要求进行: (1)采取精密导线测量时,在贯通面周围定一临时点,由进测两方向分别测量该点坐标,所得团合差分别投影至贯通面及其垂直方向上,得出实际横向和纵向贯通误差,再置镜于该临时点测求方位角贯通误差。 (2)采取中线法测量时,应由测量相向两方向分别向贯通面延伸,并取一临时点,量出两点横向和纵向距离,得出该隧道实际贯通误差。 (3)水准路线由两端向洞内进测,分别测至贯通面周围同一水准点或中线点上,所测得高程差值即为实际高程贯通误差。 3.3.2 贯通误差调整应按以下方法进行: 3.3.2.1 用折线法调整直线隧道中线。 3.3.2.2 曲线隧道,依据实际贯通误差,由曲线两端向贯通面按长度百分比调整中线。 3.3.2.3 采取精密导线法测量时,贯通误差用坐标增量平差来调整。 3.3.2.4 进行高程贯通误差调整时,贯通点周围水准点高程,采取由进出口分别引测高程平均值作为调整后高程。 3.3.3 隧道贯通后,施工中线及高程实际贯通误差,应在未衬砌100m地段内(即调线地段)调整。该段开挖及衬砌均应以调整后中线及高程进行放样。 3.4 完工测量 3.4.1 隧道完工后,应在直线地段每50m、曲线地段每20m及需要加测断面处,测绘以路线中线为准隧道实际净空,标出拱顶高程、起拱线宽度、路面水平宽度。 3.4.2 隧道永久中线点,应在完工测量后用混凝土包埋金属标志。直线上永久中线点,每200~250m设一个,曲线上应在缓解曲线起终点各设一个;曲线中部,可依据通视条件合适增加。永久中线点设置后,应在隧道边墙上画出标志。 3.4.3 洞内水准点每公里应埋设一个,短于1km隧道应最少设一个,并应在隧道边墙上画出标志。 3.5 辅助坑道测量 3.5.1 经辅助坑道引入中线及水准测量,应依据辅助坑道类型、长度、方向和坡度等,按要求精度在坑道口周围设置洞外控制点。 3.5.2 平行导坑和横洞引线方法和高程测量均和正洞相同。 3.5.3 斜井中线方向应由斜井口外直线引伸,可采取正倒镜分中串线法进行;斜井量距应丈量斜距,测出桩顶高程,求出高差,按斜距换算成水平距离。 3.5.4 竖井测量时,应依据竖井大小、深度、必需测量精度决定测量方法。经竖井引入中线测量可使用钢弦吊锤、激光、经纬仪等。经竖井高程可将钢卷尺直接吊下测定。 4 洞口、明洞和浅埋段工程 4.1 洞口工程 4.1.1 隧道洞口各项工程应通盘考虑,妥善安排,立即完成,为隧道洞身施工发明条件。 4.1.2 隧道引道范围内桥梁墩台、涵管、下挡墙等工程施工应和弃渣需要相协调,尽早完成。 4.1.3 洞口开挖土石方应遵守下列要求: 4.1.3.1 进洞前应尽早完成洞口排水系统。 4.1.3.2 按设计要求进行边坡、仰坡放线,自上而下逐段开挖,不得掏底开挖或上下重合开挖。 4.1.3.3 清除洞口上方有可能滑塌表土、灌木及山坡危石等,不留后患。 4.1.3.4 石质地层拉槽爆破后,应立即清除松动石块;土质地层开挖后应立即扎实整平边(仰)坡。 4.1.3.5 洞门端墙处土石方,应视地层稳定程度、洞口施工季节和隧道施工方法等选择施工时机和施工方法。 4.1.3.6 洞口施工宜避开降雨期和融雪期。在严寒地域施工,应按冬季施工相关要求办理。 4.1.3.7 不得采取深眼大爆破开挖边(仰)坡。 4.1.3.8 开挖中应随时检验边坡和仰坡,如有滑动、开裂等现象,应合适旗缓坡度,确保边(仰)坡稳定和施工安全。 4.1.3.9 开挖土石方不得弃在危害边坡及其它建筑物稳定地点,并不得影响运输安全。 4.1.3.10 洞口支挡工程应结合土石方开挖一并完成。 4.1.4 当洞口可能出现地层滑坡、坍毁、偏压时,应采取下列对应预防方法: (1)滑坡 可采取地表锚杆、深基桩、挡墙、土袋或石笼等加固方法。 (2)坍毁 可采取喷射混凝土、地表锚杆、锚索、防落石棚、化学药液注浆加固等方法。 (3)偏压 可采取平衡压重填土、护坡挡墙或对偏压上方地层挖切等方法,以减轻偏压力。 (4)开挖中对地层动态应进行监控量测,检验多种处理方法可靠性。 4.1.5 开挖进洞时,宜用钢支撑紧贴洞口开挖面进行支护,围岩差时可用管棚支护围岩,支撑作业应紧跟开挖作业,稳妥前进。 4.1.6 洞门衬砌施工应按《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 204)相关要求办理,并符合以下要求: (1)土质地基应整平扎实,土层松软时,应加碎石,人工扎实,将基础置于稳固地基上。 (2)基础处渣体杂物、风化软层和积水应清除洁净。 (3)洞门衬砌拱墙应和洞内相联拱墙同时施工,连成整体。如系接长明洞,则应按设计要求采取加强连接方法,确保和已成拱墙连接良好。 (4)端墙施工放样时,应确保位置正确和墙面坡度平顺。 (5)灌注混凝土应确保模板不移动。 (6)洞门端墙砌筑和墙背回填应两侧同时进行,预防对衬砌边墙产生偏压。 (7) 洞门衬砌完成后,立即处治洞门上方仰坡脚受破坏处。当边(仰)坡地层松软、破碎时,应采取坡面防护方法。 (8)洞门排水沟砌筑在填土上时,填土必需扎实。 (9)洞门排水、截水设施应和洞门工程配合施工,并应和路堑排水系统连通。 4.2 明洞工程 4.2.1 明洞衬砌施工可选择下列多个方法: (1)当边坡能临时稳定时,可采取先墙后拱法; (2)当边坡稳定性差,但拱脚承载力很好,能确保拱圈稳定时,可采取先拱后墙法; (3)半路堑式明洞施工时,可采取墙拱交替法,且宜先做外侧边墙,继作拱圈,再作内侧边墙; (4)当路堑式明洞拱脚地层松软,不能采取先拱后墙法施工时,可待起拱线以上挖成后,采取跳槽挖井法先灌筑两侧部分边墙,再做拱圈,最终做其它边墙。 (5)含有对应机具条件时,可采取拱墙整体灌筑。 4.2.2 明洞衬砌边墙基础和遮光棚支柱基础等应设置在稳固地基上,如边墙基础挖到设计标高后,地质情况及许可承载力和设计要求不符时,应立即进行处理。明洞地段土石方开挖按本章4.1.3条实施。 4.2.3 明洞衬砌施工应注意下列事项: (1)灌注混凝土前应复测中线和高程,衬砌不得侵入设计轮廓线; (2)拱圈应按断面要求制作定型挡头板、外模和骨架,并应采取预防走模方法; (3)采取跳槽边墙浇筑拱圈时,应加强对拱脚基底处理,保持拱脚稳定;当拱脚基底过深时,应先浇筑基础托梁,必需时加设锚杆使拱脚混凝土和岩壁连接牢靠,预防拱脚基底松动沉落; (4)浇筑拱圈混凝土达成设计强度70%以上时,方可拆除内外支模拱架; (5)各类棚洞钢筋混凝土盖板梁宜采取预制构件,用吊装法架设,墙顶支座槽应用水泥砂浆填塞紧密。 4.2.4 明洞衬砌完成后进行回填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4.2.4.1 在拱圈外模拆除后应立即做好防水层及拱脚处纵向盲沟,确保排水顺畅。 4.2.4.2 墙背回填应两侧同时进行。墙底部应铺填0.5~1.0m厚碎石并扎实,然后向上回填。石质地层中墙背和岩壁空隙不大时,可采取和墙身同级混凝土回填;空隙较大时,可采取片石混凝土或浆砌片石回填密实,土质地层,应将墙背坡面开凿成台阶状,用干砌片石分层码砌,缝隙用碎石填塞紧密,不得任意抛填土石。 4.2.4.3 明洞拱背回填应对称分层扎实,每层厚度不得大于0.3m,其两侧回填土面高差不得大于0.5m。回填至拱顶齐平后,应立即分层满铺填筑至要求高度。 4.2.4.4 使用机械回填应待拱圈混凝土强度达成设计强度且由人工扎实填至拱顶以上1.0m后方可进行。 4.2.4.5 拱背回填需作粘土隔水层时,隔水层应和边、仰坡搭接良好,封闭紧密,预防地表水下渗影响回填体稳定。 4.2.4.6 明洞背后敷设或喷涂防水层时,应符合本规范10.3节相关要求。 4.2.5 明洞和暗洞衔接施工宜采取先拱后墙法,在仰坡临时能稳定时,宜由内向外进行施工;在仰坡易坍塌情况下,宜先将明洞拱圈灌筑到仰坡脚,再由内向外做洞内拱圈,并确保仰坡稳定。明洞和暗洞拱圈应连接良好。 4.3 浅埋段工程 4.3.1 浅埋段和洞口加强段开挖施工,应依据地质条件、地质沉陷对地面建筑物影响和保障施工安全等原因选择开挖方法和支护方法,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依据围岩及周围环境条件,可优先采取单侧壁导坑法、双侧壁导坑法或留关键土开挖法;围岩完整性很好时,可采取多台阶法开挖。严禁采取全断面法开挖。 (2)开挖后应立即施作锚杆、喷射混凝土、敷设钢筋网或钢支撑。当采取复合衬砌时,应加强早期锚喷支护。Ⅱ类以下围岩,应立即施作衬砌,预防围岩出现松动。锚喷支护及构件支撑施工应符合本要求第7章要求。 (3)锚喷支护或构件支撑,应尽可能靠近开挖面,其距离应小于1倍洞跨。 4.3.2 浅埋段地质条件很差时,宜采取地表锚杆、管棚、超前小导管、注浆加固围岩等辅助方法施工。 4.3.3 控制地表沉降,应采取以下技术方法: (1)宜采取单臂掘进机或风镐开挖,降低对围岩扰动;当采取爆破开挖时,应短进尺、弱爆破; (2)打设拱脚锚杆,提升拱脚处围岩承载力; (3)立即施作仰拱或临时仰拱; (4)地质条件差或有涌水时,宜采取地表预注浆结合洞内环形固结注浆; (5)加强对地表下沉、拱顶下沉量测及反馈,以指导施工。量测频率宜为深埋段时2倍。 5 开 挖 5.1通常要求 5.1.1 开挖方法和开挖方法应按本规范1.0.3条标正确定,并应含有较大适应性。变换开挖方法时,应有过渡方法。 5.1.2 人力开挖方法只限于其它开挖方法不宜采取或在围岩不稳定土质隧道中应用。低等级公路短隧道可采取人力开挖方法。 5.1.3 开挖作业应遵守下列要求: (1)合理确定开挖步骤和循环进尺,保持各开挖工序相互衔接,均衡施工; (2)开挖断面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 (3)爆破后,对开挖面和未衬砌地段应进行检验,对可能出现险情,应采取方法立即处理; (4)开挖作业中,不得损坏支护、衬砌和设备,并应保护好量测用测点; (5)做好地质结构查对和素描,地质改变处和关键地段,应有照片记载。 5.1.4 岩石隧道爆破应采取光面爆破或预裂爆破技术,施工中应提升钻眼效率和爆破效果,降低工料消耗。 5.1.5 开挖爆破应选择合适炸药品种和型号,在漏水和涌水地段应采取非电导爆管起爆。 5.1.6 爆炸作业及火药品品管理,必需遵守现行国家标准《爆破安全规程》相关要求。对有瓦斯溢出隧道,应依据工点地质情况、瓦斯溢出程度和设备条件,制订适宜施工方案。 5.1.7 隧道双向开挖靠近贯通时,两端施工应加强联络,统一指挥,并采取浅眼低药量,控制爆破。当两开挖面间距离剩下15m时,应改为单向开挖,直到贯通为止。 5.1.8 双洞开挖时,应依据两洞轴线间距、洞口里程距离、地质条件及其它自然条件,选择适宜开挖方法,确定好两洞开挖时间差,并采取方法预防后行洞开挖对先行洞周壁产生不良影响。 5.2 开挖方法 5.2.1 开挖方法应考虑围岩条件,并和支护衬砌施工相协调。开挖方法及开挖、支护次序图见附录A。 5.2.2 开挖方法适用范围和施工要求以下: 5.2.2.1 全断面法适适用于Ⅵ~Ⅳ类围岩。该法可采取深孔爆破,其深度可取3 ~3.5m。 全断面法不适适用于3车道隧道和停车带区段开挖。 5.2.2.2 台阶法适适用于Ⅳ~Ⅱ类较软或节剪发育围岩,其施工要求以下: (1)上下台阶之间距离,应能满足机具正常作业,并降低翻渣工作量。 (2)当顶部围岩破碎,施工支护需紧跟时,可合适延长台阶长度,降低施工干扰。 (3)台阶不宜多分层,装渣机械应紧跟开挖面,以降低扒渣距离。 5.2.2.3 台阶分部开挖法适适用于Ⅲ~Ⅱ类围岩或通常土质围岩地段。通常环形开挖进尺不应过长,以0.5~1.0m为宜。 5.2.2.4 导坑法适适用于Ⅲ~Ⅱ类围岩。下导坑适适用于探查开挖面前方地下水情况;中央导坑适适用于处理膨胀压力地层;上导坑适适用于洞口段辅助开挖。各工序安排应紧凑,支护立即,确保施工安全。 5.2.2.5 单侧壁导坑法适适用于围岩较差、跨度大、埋层浅、地表沉降需要控制场所。中壁墙拆除,必需待围岩完全稳定后方可进行。 5.2.2.6 双侧壁导坑法适适用于浅埋大跨度隧道及地表下沉量要求严格而围岩条件很差情况。施工中应注意各工序合理安排,加强洞内施工管理和围岩监测工作,并掌握好两壁墙拆除时间。 5.2.2.7 I 类围岩必需按辅助施工方法要求进行处理后方可开挖。 5.2.3 当衬砌采取先拱后墙施工时,下部断面开挖应符合下列要求: (1)拱圈子混凝土达成设计强度70%以后方可进行下部断面开挖; (2)可采取扩大拱脚、打设拱脚锚杆、加强纵向联按等方法,加固拱脚; (3)下部边墙开挖后,应按设计要求立即做好支护; (4)应立即理测拱顶、拱脚和边墙中部位移,当变形速率有增大趋势时,应立即采取仰拱封闭或其它有效方法,确保围岩和衬砌尽局面处于稳定状态。 5.2.4 边墙马口跳槽开挖,通常应错开施工,围岩状态很好时可采取对开施工,并符合下列要求: 5.2.4.1 宜采取长短马口结合,降低跳槽次数。首轮马口长度,Ⅳ~Ⅲ类围岩不宜大于4m,Ⅱ~Ⅰ类围岩不宜大于2m。 5.2.4.2 首轮马口和中心宜选在拱圈接缝处,并应注意岩层倾余和稳定情况,预防顺层坍滑。 5.2.4.3 回头马口开挖必需待相邻边墙封口24h后进行;有侧压力时,应在封口3天后进行。 5.2.4.4 洞口加强段开挖马口,拱圈悬臂长度不得超出首轮马口长度。 5.2.5 导坑开挖或中槽开挖应采取多循环,并符合以下要求: (1)导坑断面应依据地质条件、支护形式、机具设备和运输、通风、排水要求和作业安全要求等来确定; (2)各类临时支撑不得妨碍坑内运输作业; (3)在地质条件很好时,下导坑可保持较长超前距离; (4)当为硬质地层时,下导坑底部应一次挖至隧道底设计高;上导坑应一次挖至隧道顶开挖轮廓线。 5.2.6 分部开扩大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开挖应顺帮打眼,周壁采取光面爆破; (2)围岩压力较大时,分部开挖应和支撑配合进行; (3)当洞口段地质较差或覆盖层较薄时,应在洞内稳定地层向洞口方向逐步扩挖浇筑拱圈,确保洞口段施工安全; (4)当分层扩大时,应加强断面测量工作,预防超欠挖;并配合出渣进行断面检验,清除欠挖,处理危石。 5.2.7 仰拱部位开挖时,可采取整幅开挖或半幅开挖,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挖至设计要求深度,底面平顺,清除渣物; (2)排净积水,做好排水设施; (3)隧道底两隅和侧墙联接处应平顺开挖,避免引发应力集中; (4)当遇变形很大膨胀性围岩时,低面及其两隅应预先打入锚十或采取其它加固方法后,再行开挖,其方法和要求可按本规范14.2节实施; (5)仰拱部开挖时,应采取方法确保洞内临时交通通畅。 5.3 超欠挖控制 5.3.1 应严格控制欠挖,当岩层完整、岩石抗压强度大于30MP-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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