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请休假管理标准规定.docx
《公司请休假管理标准规定.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公司请休假管理标准规定.docx(17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请休假管理要求 为深入加强和规范请休假制度管理,明确请休假审批程序及各项休假福利政策,特制订本管理要求。 1总则 1.1 本要求适适用于(以下简称“”)全体职员,由人资行政部负责监督实施。 1.2 中国大陆地域国家法定节假日(累计 11 天)包含:元旦 1天、春节 3 天、清明节 1 天、劳动节 1 天、端午节 1 天、中秋节 1 天、国庆节 3 天,如有调整,按国家最新要求实施。职员在中国大陆以外地域工作,按所在国家和地域节假日法规实施。 1.3 中国大陆地域工作职员,可享受假种包含年休假、探亲假、病假、事假、婚假、丧假、女职员四期假、陪护假、工伤假、节育假、献血假等 11种假种。中国大陆以外地域工作,可依据所在国家和地域劳动保障要求并结合休假要求按以下实施: 序号 假 种 中国大陆以外地域(含港澳台) 1 年休假 所在国家和地域法定年休假要求和中国大陆要求就高实施 2 探亲假(含路途假) 参考中国大陆地域标准实施 3 事假 4 婚假 5 丧假(含路途假) 6 病假 按所在国家和地域要求实施 7 女工经期假 8 产检假 9 产假 10 哺乳假 11 陪护假 12 工伤假 13 节育假 14 献血假 15 外籍人员弹性福利假 适适用于在中国大陆地域工作外籍人员 备注:以上假种工资扣发要求需首先符合工作地所在国法律法规,无明确要求参考中国大陆地域制度实施。 1.4 各要求假种除尤其说明外,休假天数均含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公休假日为星期六、星期日各1天)。 1.5 本要求所称月均以30 天计;月计薪天数均根据 21.75天计(21.75 天为中国大陆地域现要求月计薪天数,如遇国家政策调整,以调整后数据为准,中国境外地域以当地劳动法规为准)。 1.6 考勤统计 1.6.1晚于要求时间到岗或早于要求时间离岗视为迟到或早退;2 个小时(含)以上视为旷工,旷工按整日缺勤计算。 1.6.2各部门考勤责任人应负责填写本部门上月《考勤统计表》,于每个月 2日前经部门领导审批后分发人资行政部操作和立案,考勤统计留存期限为考勤统计生成后 2 年。 2 假种(中国大陆地域) 2.1 年休假 2.1.1 企业实施强制年休假制度,年休假当年有效,不得延期使用。年休假应尽可能一次性使用完成,分次使用最多不超出三次(请休假按实际休假天数申请)。各部门须帮助职员确定年休假计划,确保职员年休假在各假种中优先使用,并支持职员休假计划实施。 2.1.2累计工作1年(含进入前工作经历)以上职员可享受年休假,年休假最长可休15天(含法定年休假及企业奖励年休假),依据职员从业经历及工龄核定年休假天数,核假措施具体以下: 2.1.2.1 进入企业前无工作经历、工作不满十二个月,当年不享受年休假;第2年1月1日起可享受年休假5天,第3年1月1日起可享受年休假11天(含企业奖励年休假6天),随即每下一日历年度增加1天企业奖励年休假,直至年度年休假天数达15天为止。 2.1.2.2 进入企业前有1年(含)以上工作经历,当年可享受年休假天数={(12-进企业月份)/12}×依据国家要求现有工作年限可休假天数上限(不足1天向上取整);进入企业前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20年,第2年1月1日起可享受年休假10天(含企业奖励年休假),随即每下一日历年度增加1天企业奖励年休假;进入企业前累计工作已满20年,第2年1月1日起每十二个月可享受年休假15天。 企业奖励年休假=按上述核假措施计算休假天数-法定年休假天数(小于 0 天根据 0 天计算) 2.1.3 派驻至境外企业工作(中国大陆以外地域,含港澳台地域)且家庭常住地为中国大陆职员,年休假按境外企业或当地法定休假政策实施,年度休假时间不少于 15 个工作日。 2.1.4 在计假年度内职员碰到下列情况之一者,当年不再安排年休假(如当年年休假休完后碰到下列情况之一者,则下十二个月度不再安排年休假): 2.1.4.1 职员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病假累计超出60天(含); 2.1.4.2 职员累计工作满不满20年,病假累计超出90天(含); 2.1.4.3 职员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病假累计超出120天(含)。 2.1.5 职员按企业要求申请各类休假时(除工伤假和视同出勤假种外),必需确保优先使用带薪休假,即在有未休带薪休假情况下,应先休带薪休假。在已申请年休假而无法正常休假情况下,能够于当年内申请调休。 2.1.6年休假赔偿 2.1.6.1年休假赔偿天数=国家法定年休假天数-已休年休假天数,未休企业奖励年休假不给予赔偿。 2.1.6.2年休假赔偿金额=日赔偿标准×3倍×赔偿天数。 日赔偿标准=月标准工资或月基础年薪÷21.75(其中21.75天为国家现要求月计薪天数,如遇国家政策调整,以调整后数据为准。) 2.1.6.3 申请步骤 每十二个月1月可申请上十二个月度未休年休假赔偿,经所在部门领导审批确定,人资行政部及企业领导核准后随工资发放。 2.1.6.4因个人原因未在要求使用期内申请休假或个人自愿放弃休假,或调入企业当年年休假未请休完成,不享受年休假赔偿。 注:法定年休假天数为: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年休假5天;累计工作满不满20年,年休假10天;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年休假15天。 2.1.7年休假天数不含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 2.2 探亲假 2.2.1 凡和配偶、父母等直系亲属(含自幼抚养职员长大,现由职员供养亲属,但不含其它旁系亲属中含有父母称谓家庭组员)不居住在一起,且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且工作地点和配偶、父母住宿地相隔三百公里以上能够享受探亲假,探亲假不得分次使用。探亲假分为: 2.2.1.1十二个月一次探父母假:未婚职员在企业连续工作满1年后能够享受每十二个月20天探父母假;因工作原因,当年不能给假期或职员自愿两年探亲一次,可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30天。 2.2.1.2十二个月一次探配偶假:已婚职员在企业连续工作满1年后可享受每十二个月30天探配偶假,需提供由配偶工作单位出具常驻工作地证实。 2.2.1.3四年一次探父母假:已婚职员在企业连续工作每满四年,且父母在异地者可享受一次探父母假20天,即每四年为一个休假周期,在一个休假周期满后十二个月内可自行选择休假时间,如休假周期内未使用该假期,逾期不再有效,不得提前使用。 2.2.2 探亲假期包含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得分次使用,且可按相关要求报销探亲交通费。不许可以报销探亲费用为目标,仅在周末或国家法定假日期间请休探亲假。 2.2.3 路途假依据实际需要计算,最多不超出2天,职员探亲路途费用报销需经企业人资行政部审核后,依据企业探亲费报销管理措施相关要求报销。 2.2.4 职员和父母、配偶均不居住在一起,在探望配偶当年又探望父母,假如顺路同向只给其中一个假期,路途假按实际需要计算,探亲费用按较远一地报销;假如不顺路则分别给假。如职员父母和配偶同居一地,职员只能享受探配偶假,不能享受探父母假。 2.2.5 职员探亲期间如因丧事、疾病、意外伤害等原因不能按时返回企业,必需在两个工作日内委托部门申请续假,并上交相关机关或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诊疗及病丧假等证实(以盖有公章证实为凭),分别按丧假、病假和事假处理,未立即续假者根据旷工处理。 2.2.6 一个自然年度内探亲假及年休假累计不得超出45个日历天。 2.3 事假 整年累计事假标准上不得超出20天。如因特殊客观原因确需申请超出 20 天事假,需报企业领导审批,但最长不得超出 60天。 2.4 病假 2.4.1 职员因病或非工伤休假超出1天(不含)以上,需持地、市级以上医院相关诊疗证实办理请假手续;确因急诊无法事前请假,应在次日办理补假手续。 2.4.2 职员患有重症疾病或传染病,必需经当地地、市级以上医院检验、医疗中心复检确定痊愈后方可返岗工作。 2.4.3 职员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长久休病假,按本人实际参与工作年限和在本企业工作年限,可享受3个月到24个月医疗期,医疗期确实定和计算严格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实施。 实际工作年限 本单位工作年限 医疗期 [0,10 年) [0,5年) 3个月 [5 年,) 6个月 10 年以上 [0,5年) 6个月 [5年,) 9个月 [,) 12个月 [,20年) 18个月 20年以上 24个月 2.5 婚假 2.5.1 企业在册职员,工作期间登记结婚,依据国家及职员长久工作所在地域相关政策请休婚假,经企业同意后实施,再婚职员相同享受。 2.5.2 婚假必需在领取结婚证后一周年内使用,不得分次使用,过期不得补假。 2.5.3 试用期职员待试用期结束后,方可申请休婚假。 2.5.4 婚假期间视同出勤。 2.6 丧假 2.6.1 职员直系亲属(指配偶、父母、儿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儿女(外孙儿女)、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或配偶父母逝世,可给丧假7天。职员直系亲属或配偶父母在外地,需前往料理丧事,可酌情给路途假2天,丧假期间视同出勤。 2.6.2 丧假应在亲属逝世后三个月内使用,不得分次使用,逾期不得使用。 2.6.3 丧假路途费用报销依据企业相关要求实施。 2.7 女职员四期假 2.7.1 女工经期假 女职员在月经期间持地、市级以上医疗机构证实需要休息者,可给假1天,视同出勤。 2.7.2产检假 怀孕女职员在工作时间内依据医生提议进行产前检验所占时间算作劳动时间,视同出勤,需出示医院产检相关证实,不然按病假处理,但产前检验中发觉异常症状需要诊疗及额外遵医嘱检验所需时间,按病假或其它假种申报休假公文。 2.7.3 产假 2.7.3.1女职员单胎顺产,出具结婚证、生育服务证、出生证实,参考国家及职员长久工作所在地域政策,经企业同意后,按当地政策要求确定产假天数;经医院证实属于难产,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产假(含多胞胎生育等)必需连续不间断申请。 2.7.3.2女职员怀孕期间流产,依据医院出具病休证实给流产假,女职员怀孕不满2个月流产,给15天产假;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假如和工作地政策不一致,按当地政策实施。 2.7.3.3 产假天数均含国家法定休假日、公休日,须连续不间断申请。 2.7.3.4 产假期间工资待遇:参考《北京市企业职员生育保险要求》为其报销生育医疗费、计划生育医疗手术费用、国家和北京市要求其它费用。在生产后,由职员本人提供相关材料,医院人资行政部为其办理生育津贴申领手续。生育津贴根据北京市相关要求,由北京市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2.7.4 哺乳假 2.7.4.1 有不满1周岁婴儿女职员,在天天劳动时间内给其两次哺乳时间(不含往返路途时间,依据实际情况另计),每次30分钟,也能够合并使用,哺乳假期间视同出勤。 2.7.4.2年哺乳时间合并一次使用,使用天数(不含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计算措施为:(12个月-已休产假月数)×30/7,计算结果如遇小数点四舍五入。哺乳假合并一次使用时必需自产假结束后第一天开始申请。 注:凡符合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及相关条例政策生育(如正当生育二胎),均按上述要求实施。 2.8陪护假 2.8.1 职员配偶生产,凡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凭医院或生产单位出具相关证实,夫妻双方在同地可享受陪护假15天,夫妻不在同地,可另给路途假2天。如和职员长久工作所在地域政策不一致时,经企业同意后,按当地政策实施。 2.8.2陪护假必需在配偶生产后100天以内使用,至多可分2次使用,逾期作废。 2.8.3 职员配偶施行绝育手术,需要职员护理,经施行手术 医疗机构证实,可享受陪护假 7 天。 2.9工伤假 2.9.1 职员发生工伤事故时,需在1个工作日内向所在部门进行申报,由其所在部门通知人资行政部,并于3个工作日内上报书面材料,由企业人资行政部经过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符合工伤条件按工伤处理,不然按病假处理。 2.9.2 工伤假最多不超出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者,经保险所在地市级以上劳动能力判定委员会确定后,能够合适延长,但延长不得超出12个月。 2.10节育假 2.10.1 凭医院证实,职员实施节、绝育手术和检验所需时间,均视为节育假,节育假期间视同出勤。 2.10.2 职员因节、绝育手术事故而造成休假,经医疗判定机构确定后根据工伤假处理(条件不符,按病假处理)。 2.11献血假 职员参与企业组织献血活动,经人资行政部确定可享受3天献血假(按自然日计算,视同出勤),献血假在献血后1个月内使用有效,不得分次使用。 2.12 外籍人员弹性福利假 2.12.1为尊重外籍人员宗教信仰及风俗习惯,在中国大陆工作外籍人员可享受 5 天弹性福利假,此假种关键用于外籍人员本国特色节日休假(如圣诞节、感恩节、复活节、开斋节等)。 2.12.2 标准上休假时间应和职员本国重大法定节假日相近,如职员当年未申请请休,跨年不再累积计算。 2.12.3 外籍人员弹性福利假期间视同出勤。 3请假审批步骤 3.1 职员休假应遵照“先申请再休假”标准,除请1天(含)以内病、事假可经过邮件请销假外,其它休假均需经过HRM系统申报休假公文,取得同意后方可休假;因特殊原因后补请假手续,需在休假1天内电话或邮件取得所在部门领导同意,并于返岗2小时内公文补报请假手续。 如因工作原因需分批次请休年休假时,未休年休假可经过邮件申请,待部门责任人或企业领导同意后将邮件发送至本部门兼职考勤人员和人资行政部核销假责任人。 3.2 请假取得审批同意后,公文结束并分发至请假者节点,并分发给人资行政部进行相关薪酬操作,对于不推行对应报批手续请假一律按旷工处理。 3.3 依据已申请休假时间,职员需在休假完成次日(逢节假日顺延)返回工作岗位开始上班当日内完成销假申请。职员如需提前销假,经所在部门确定情况属实后办理销假申请,人资行政部休假管理员依据职员销假统计将未使用假期给予减除。 3.4 如在已申请休假截止时间仍不能返回工作岗位,职员应提前按请假程序提出续假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续假;如续假手续未审批完成而未能按时到岗办理销假,按旷工论处。 3.5职员请假审批步骤参考北京优联医院人力资源管理类公文审批规程相关要求实施。 4各假种薪酬扣发标准 各假种薪酬扣发规则详见附表。 5其它事项 5.1 内调动职员,在调出单位已享受休假待遇,标准上应在调出单位休完可享受全部假期;因工作原因无法在调出单位休完假期,经调出单位证实且在休假期限内可在调入单位继续享受,返聘人员依据协议约定实施。 5.2 本要求中如有和国家或地方政府相关政策不一致,按国家或地方政府相关政策实施。 5.3 如职员提供虚假材料进行休假,则视为旷工。 5.4医疗类相关特业岗位人员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需要安排休假,按摄影关要求实施。 5.5本要求自下发之日起实施,由人资行政部负责解释和修订,本要求下发后原相关休假文件同时废止。 附件 请休假期间薪酬操作措施 附件 请休假期间薪酬操作措施 请休假期间薪酬操作措施 序号 假 种 月薪扣发标准 基础工资 绩效工资 各类补助 工龄工资 1 年休假 视同出勤,发 2 婚假 视同出勤,发 3 丧假(含路途假) 视同出勤,发 4 产检假 视同出勤,发 5 产假 发 按天扣 发 发 6 哺乳假 视同出勤,发 7 女工经期假 视同出勤,发 8 节育假 视同出勤,发 9 献血假 视同出勤,发 10 陪护假 视同出勤,发 11 工伤假 视同出勤,发 12 外籍人员弹性福利假 视同出勤,发 13 探亲假(含路途假) 发 按天扣 发 发 14 事假 按天扣 15 病假 30天(含)以内 发 按天扣 发 发 累计30天以上,60天(含)以内 发 按天扣 按天扣 发 累计60天以上,180天(含)以内 发 按天扣 按天扣 发 累积超出180天 发60%基础工资 按天扣 按天扣 发 16 旷工 按考勤管理要求实施 17 迟到/早退 按考勤管理要求实施 备注: 1病假期间实发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 2病假超出医疗期,自医疗期满次月起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发放工资; 3如连续旷工 5 天(含)、或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旷工 10 天(含),企业将解除其劳动协议关系; 4返聘等在职非固定时限和无固定时限协议工按协议要求享受休假时,参考本要求中各类假期薪酬扣发措施发放休假期间工资; 5专业职称补助扣发规则参考相关要求实施,标准上职员请休假不扣发专业职称补助。 印发单位ISSUED BY 北京有联耳鼻喉医院 印发日期DATE OF ISSUANCE 7月5日印发 联络人CONTACT 刘静-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公司 休假 管理 标准 规定
咨信网温馨提示: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精****】。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精****】,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精****】。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精****】,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关于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