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治理管理制度汇编样本.doc
《综合治理管理制度汇编样本.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综合治理管理制度汇编样本.doc(24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综合治理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企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企业工作秩序和内部稳定,保障企业施工生产顺利进行,促进企业友好发展,结合企业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 标准 第二条 企业治安综合治理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标准。 第三章 基础任务 第三条 企业治安综合治理基础任务是:动员和组织各方面力量,利用政治、法律、行政、经济、文化、教育等多个手段,落实各项安全和治安防范方法,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消除企业不安定原因,预防和打击犯罪,保障和促进企业友好稳定发展。 第四章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四条 企业消防安全实施领导负责及逐层责任制,关键责任人全方面负责本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 各项目经理部(站、队)确定本单位消防管理机构和人员,建立、健全义务消防组织,定时组织训练。 第六条 各项目经理部(站、队)要根据相关要求编制防火预案及演练计划,并定时组织防火演练。 第七条 各项目经理部(站、队)对职员要进行常常性消防安全教育,定时对关键工种及关键岗位人员进行消防知识专业培训。 第八条 各项目经理部(站、队)要常常进行防火检验,并立即整改火灾隐患。 第九条 企业办公室(综治办)负责配齐配全消防器材,各项目经理部(站、队)负责保管和确保器材完好和有效使用,并建立消防档案,装订成册。 第一节 适用范围 第十条 管内各单位仓库、基地。 第十一条 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材料存放区、加工区及生产区域。 第二节 消防安全管理标准 第十二条 严格执法,落实责任,健全制度,确保落实。切实做到“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建立单位“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制度,消亡火灾事故和重大火灾隐患。 第三节 引用标准和文件 第十三条 中国主席令《中国消防法》 第十四条 中国公安部令(61号)《机关、企业、机关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第十五条 《辽宁省消防条例》 第四节 消防安全组织机构 第十六条 由企业总经理为组长,主管安全副总经理为副组长组成企业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综治办责任人、安全质量监察部长、物资管理部长、办公室主任为组员。 第十七条 由项目经理部经理、支部书记为组长组成项目经理部消防安全领导小组,主管生产副经理、安全质量检验员、施工员为组员。 第十八条 项目经理部要组建义务消防队,义务消防队队长由项目经理担任。 第五节 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九条 各项目经理部(站、队)要确定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及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并上报企业立案。 第二十条 各项目经理部(站、队)要根据相关要求制订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并上报企业立案。 第二十一条 各项目经理部(站、队)要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确保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实施。 第二十二条 各项目经理部(站、队)要定时检验本单位消防器材是否齐全有效,缺乏或失效要立即购置和更换。 第二十三条 各项目经理部(站、队)临时油库、存油点修建必需先提出申请汇报,由综合治理办公室审批后方可修建。 第二十四条 各项目经理部(站、队)存油点必需由专员管理,并有健全管理制度。 第二十五条 各项目经理部(站、队)使用乙炔、氧气瓶时要确保5米以上安全距离,在室外作业时,超出5级以上大风时要停止作业。 第二十六条 施工现场、生活区临时房屋搭设按相关要求横向、纵向间隔要确保4米以上防火间距,不准把生活区、办公区、食堂、锅炉房混在一起。 第二十七条 施工现场、基地、仓库冬季取暖动火前,必需办理动火证,由企业消防主管人员审批后方可动火。 第二十八条 临时房屋内火炉烟筒出户时要有防火板隔离,户外直立烟筒要高出屋面不少于1.5米,直立烟筒不得用木杆作支撑。 第二十九条 临时房屋内临时用电线路要用木横担、绝缘子固定在屋架上走线,进户及出户处要用绝缘套管。 第三十条 严禁使用自制电褥子,使用电褥子要由电工统一安装插座,任何人不得私拉乱接,并实施一把闸控制。 第三十一条 临时房屋每座要设专员管理临时用电,确立责任人并在门外挂牌,并安装闸刀,做到在上班前停电,下班后送电。 第三十二条 食堂所使用50千克以上液化气钢瓶必需设单独隔离间,隔离间内必需设有排气孔及通风窗,钢瓶压力表必需经过检验。 第三十三条 严禁在施工现场、野外露天仓库内、基地周围场所放火烧荒。 第六节 消防安全检验 第三十四条 企业对于管内关键消防部位、场所、基地进行随机检验。 第三十五条 各项目经理部(站、队),要每星期对消防安全进行一次检验,并依据检验情况对出现火灾隐患立即整改,每个月底17时前将检验总结报企业消防领导小组。 第三十六条 消防关键部位要组织专门人员实施每个月不定时消防安全检验,并确定检验内容、部位和频次,每次检验要填写防火安全检验统计,检验人员和被检验部门责任人应该在检验统计上签字。 第七节 灭火、应急预案和演练 第三十七条 各单位对消防关键部位要制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三十八条 各单位对消防安全关键部位要根据灭火和应急预案,每十二个月进行一次演练。 第三十九条 进行消防演练时,场地应设置显著标识并事先通知演练范围内人员。 第八节 消防器材管理 第四十条 各单位要配齐、配全消防器材。 第四十一条 各单位消防器材要有专员管理。 第四十二条 对消防器材要建立管理档案。 第四十三条 对过期和损坏消防器材立即上报主管部门方便进行维修和更换。 第九节 消防安全管理档案 第四十四条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档案。消防安全档案包含消防安全基础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档案应详实、全方面反应本单位消防工作基础情况,并附有必需图表,依据情况改变立即更新。 第四十五条 管内各单位不管单位大小,人员多少,全部要对消防安全建档管理。 第十节 奖励和处罚 第四十六条 奖励 企业在每三个月消防安全检验中,对消防安全管理很好、火灾隐患较少、多种规章制度及组织机构健全、责任制落实到位、消防器材按要求齐全有效、消防标识显著、消防安全管理档案有专员管理并齐全、各级责任人认真负责单位和个人给表彰和奖励。 第四十七条 处罚 对企业保卫人员在随机进行消防检验中,发出多种隐患通知书,在限期内不整改、不反馈单位给项目经理及主管消防工作人员罚款200元。 第四十八条 对发生火灾事故视财产损失程度,给罚款1000-元,给项目经理、党支部书记、安全质量检验员、施工员、直接责任者100-500元罚款,情节严重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条例 第一节 职责 第四十九条 企业总经理、企业综合治理办公室负任人,全方面负责企业治安保卫工作。 第五十条 企业工会主席具体分管负责治安保卫工作。 第五十一条 企业办公室下属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治安保卫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节 适用范围 第五十二条 企业管内各项目经理部(站、队) 第三节 工作方针 第五十三条 预防为主,确保关键,打击犯罪,保障安全。 第四节 管理工作内容 第五十四条 管内各基层治安保卫领导小组应发挥职能作用,要认真实施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制度,主动落实安全防范方法,充足做好防火、防盗、防爆炸、防破坏、防治安灾难事故等工作。 第五十五条 各项目经理部(站、队),定时(每三个月)对职员进行法制和治安保卫宣传教育,发动依靠职员落实治安防范方法,增强职员法制观念,预防和阻止职员违法犯罪。 第五十六条 各项目经理部(站、队),对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职员,建立帮教小组,落实帮教方法,做好转化工作。同时要调解内部职员矛盾纠纷,对可能铤而走险人员,做好疏导教育工作,预防矛盾激化。 第五十七条 各项目经理部(站、队)对外来劳务人员实施统一管理,并登记造册,查验身份证实,对整编外来劳务队伍要和责任人签署内部治安、防火工作管理责任书,企业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监督检验。 第五十八条 管内各单位,严禁任何人非法买卖,制造、私藏枪支、弹药及管制刀具。 第五十九条 管内各单位,严格实施国家相关爆炸、易燃、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管理要求和运输、储存、保管、使用等安全制度,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私自买卖,转移危险物品。 第六十条 管内各单位财务人员要严格实施现金管理相关要求,库存现金不得超出限额,因特殊情况,滞留大额现款过夜时要设专员看护,同时金柜内不准存放个人现金、有价证卷及存折;因出纳人职员作变动时接任人员要更换金柜密码。在取送现金两千元以上时必需要有两人护送;在取送现金万元以上时必需使用含有防抢、防盗功效装具和车辆,十万元以上巨额现金要提前二十四小时和保卫部门联络,由公安机关实施武装押运、护送,同时在取送款途中严禁办理私事及无相关事宜。 设在机关和固定场所财务部门,必需设置铁护栏、防盗门、防盗报警装置。项目经理部(站、队)财务室应门窗牢靠,有铁护栏、设暗锁并设在距值班人员较近地点。 第六十一条 单位办公室内不得存放个人现金、有价证券及珍贵物品。 第六十二条 物资器材管理;要设专员负责,要入库保管,仓库必需符合标准,并设置有效防护设施,对不能入库存放物资器材应存放在指定地点,堆码整齐,而且有安全防范方法。同时对经纬仪、水平仪、摄像机等珍贵物品,要专员负责,专柜保管,建立使用制度。 第六十三条 多种机械设备和机动车辆要在库内和指定安全地点存放,要有严格安全制度和防范方法。 第六十四条 严格多种文件、施工图纸、技术资料管理,实施专员负责,专柜保管,预防发生丢失泄密事件。 第六十五条 严格微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由办公室制订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定时进行安全检验,消除病毒,做到单机或部门设专员负责。 第六十六条 巡守人员管理;管内巡守人员应选派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男性职员担任,要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各单位对巡守人员要合理安排,夜间值班必需有两人担任,同时确保二十四小时岗位区域内有些人值班巡查。 企业办公室下属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巡守员培训和检验指导工作。 第六十七条 监督检验工作,企业实施“月检和旬检”制度,即:企业每个月要对管内工地和留守基地进行一次全方面检验;项目经理部(站、队)每旬组织专员对工程管内进行检验,要有书面统计,不许可检验流于形势。 企业在检验中对基层单位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基层单位要限期整改,如经指出拒不整改要给经济处罚,造成损失要给行政处分和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节 奖励和处罚 第六十八条 管内各单位严格实施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制度,落实防范方法,终年无治安,刑事案件、无职员违法犯罪。预防各类案件和见义勇为者给奖励。 第六十九条 忽略安全防范工作,疏于管理教育,发生治安,刑事案件、发生职员犯罪单位给单位1000元至3000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给100元至500元罚款。 第七十条 巡守人员脱岗、睡岗、当班饮酒或有碍工作行为给200元罚款。 第七十一条 违反规章制度者,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视损失程度由责任人全部或部分赔偿。 第六章 信访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节 概念 第七十二条 信访是指企业职员、社会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以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企业反应情况,提出提议、意见或投诉请求,依法由企业处理活动。 信访人是指以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企业反应情况,提出提议、意见或投诉请求企业职员、群众、法人或其它组织。 第七十三条 信访工作标准 (一)坚持实事求是标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政策为准绳,重证据、重调查研究。 (二)坚持保护信访人信访权利标准。对进行检举、揭发信访人及其反应问题,要严格保密。严禁对信访人进行压制和打击报复。 (三)坚持疏导教育标准。立即、就地依法处理来信来访问题和疏导教育相结合。 (四)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标准。以思想教育为主,做好疏导和超前工作,降低进京和越级上访,控制集体上访,把问题处理在基层。 (五)凡发生系统内职员越级上访,上访者所在单位接到企业通知后,必需立即派人将上访人员接回本单位妥善处理。 第七十四条 必需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处理来信,热情接待来访,倾听职员群众意见、提议和要求,对信访人提出问题要认真研究,依据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立即提出处理意见。符合政策,要根据政策立即给处理;对矛盾突出、关系群众利益问题要专题研究处理;对问题集中、应该处理,但又不能立即处理,要制订逐步处理方案;对依据相关政策和要求临时不能处理,或根本处理不了问题,要宣传政策,说明情况,做好思想疏导和教育工作;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处理在本单位、本部门。 第七十五条 本制度适适用于企业及管内各单位。 第二节 职责 第七十六条 企业要根据有利工作、方便信访人标准,成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企业党政正职担任,是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设置信访机构,明确责任,配置专职人员或兼职信访人员。 第七十七条 信访部门是处理信访事务主管协调部门,根据管理权限受理信访人提出属于本单位内信访事项。各主管部门负责对相关主管业务内信访事项进行处理。 第七十八条 相关领导要亲自阅处关键来信,亲自接待关键来访,对反复上访、集体上访组织者、缠访老户等上访关键人,要经过落实领导包保、合适监控等方法,认真做好包保和监控工作。 第七十九条 企业实施信访会议制度。立即了解,掌握职员思想动态,认真排查和分析不稳定原因,立即汇报信访稳定信息。 第八十条 信访部门具体职责: (一)信访部门向本单位信访维稳领导小组负责,受分管领导直接领导。企业信访办公室(以下简称信访办)除认真推行下列职责外,还负有指导信访工作职责。 (二)受理来信(含电话、电子邮件、传真),接待来访。 (三)落实好上级信访指示精神,承接上级机关或信访部门及本级责任人转办、交办信访事项。 (四)加强调查研究,定时做好信访统计、分析和信访资料管理工作,立即向相关领导提报信息并做到上情下达。 第八十一条 信访工作人员职业道德范围: (一)秉公办事,文明接访,不得以权谋私。 (二)对信访事项不得推诿、敷衍、拖延;对信访人及信访事项要有保密意识。 (三)不得将检举、揭发、控告材料转送给被检举、揭发、控告人员和单位。在转办检举、揭发和控告信访件时,可经过抄录或摘录转办;转办要正确立即。 (四)不得丢失、隐匿和私自销毁信访材料。 (五)办理信访事项实施回避制度。 第八十二条 对信访事项处理有误,应该重新处理。 第八十三条 信访部门应立即分析信访工作中反应情况和职员群众愿望,定时向领导汇报。关键信息,随时汇报,并提出提议,改善工作。 第三节 信访事项提出和受理 第八十四条 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通常应该采取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形式或本人来访形式。 (1)信访人采取来访形式口头提出信访诉求,接待人员应该认真填写《个人访记录表》(见附表2)或《集体访记录表》(见附表3); (2)采取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形式来访,接待人员应该认真填写《书信、电子邮件、传真访记录表》(见附表4); (3)采取电话访应填写《电话访记录表》(见附表5); (4)如属进京访要填写《进京访记录表》(附表6); (5)属越级访要填写《越级访记录表》(附表7);统计来访人姓名(名称)、联络方法、缘由和诉求。 第八十五条 多人反应共同问题,通常应该采取书信、电话等形式提出,需要采取走访形式,应该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出5人。 第八十六条 信访人应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信访秩序,如实反应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她人。 第八十七条 对不持回复意见越级到中铁九局走访信访人,企业派人将其接回进行解答处理。 第四节 信访事项办理 第八十八条 办理群众来信制度。 (一)认真办理群众来信,坚持急事急办,立即办理关键、紧急群众来信;实事求是,妥善处理群众来信反应问题,做四处理群众来信件件有回音,有着落,有结果。 (二)办理群众来信应遵照程序。 1. 拆封。当日来信,当日拆封,保持信件完整,检验附带证件、票据和现金,加盖收信日戳,装订整齐。 2. 阅信。掌握内容,分初(首次来信)、重(反复来信)信,列出关键信件和紧急信件。 3. 登记。凡来信均按登记簿所列项目认真填写,做到言简意赅,不失原意。 4. 立案。对需要立案交办来信,应明确处理时限,并立即汇报处理结果。 (三) 关键信件呈送。 1. 对关键来信,应按领导分工立即呈送领导阅示。 2. 对有普遍性、苗头性、倾向性和反应重大问题来信,呈报领导或相关部门参阅。 第八十九条 接待群众来访制度。 (一)来访人到直接责任归属部门走访,该部门必需热情接待、认真登记、妥善办理;抓好“初访”,降低“重访”。 (二)基础程序和方法 1. 对群众来访要热情接待,认真填写来访人员记录表,耐心听取来访人申诉,做好统计,搞清问题实质和基础要求。 2. 直接解答。依据相关政策,回复来访人反应问题,提出处理问题方法并做好思想疏导工作。 3. 电话联络。对来访人提出问题,经过电话和相关部门联络,给回复处理。 4. 立案交办。对来访人反应重大问题,应立即呈报相关领导,按领导指示要求,立案发函交相关单位、部门,限期办理。 5. 直接专办。对来访人反应重大问题,认为需要立案办理,可直接进行调查,由经办人写出调查处理汇报,报相关领导审批后转请相关单位和部门处理。 第九十条 处理集体上访制度。 (一)发生群众集体上访时,在接到信访部门通知后,企业责任人要在第一时间内赶到现场进行接待处理。负责做好说服、劝解和教育、引导工作;事发所在地党政组织(属地单位)负责维护现场秩序,预防事态扩大、矛盾激化,并申报公安机关。 (二)处理群众集体上访要严格实施政策、法律,就地化解矛盾,将上访群众稳定在当地。要文明接待,耐心听取群众申诉,做好宣传教育和疏导工作,稳定群众情绪。 第五节 受理时限 第九十一条 信访部门直接收理信访事项,要在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办理完成,并依据情况将办理结果回复信访人;情况复杂,经分管领导同意可合适延长,但最长不得超出60日。 第九十二条 领导交办、上级转办信访事项,要在60日内办结,并将办理结果汇报单位领导或上级信访部门。 第九十三条 对超出5人以上集体上访事项,劝阻上访人员立即离开,不在现场滞留,要在当日汇报中铁九局信访办公室。同时,要采取果断方法,预防不良影响发生。 第六节 信访秩序 第九十四条 对集体上访,由上访群众选派不超出5人代表,在指定信访接待场所反应问题,劝阻其它上访人员立即离开,不得在现场滞留。 第九十五条 对殴打、辱骂、威胁接待机关工作人员;抢占办公室、接待室、破坏公物;造言惑众、串联、煽动上访人员闹事;冲击会场、妨碍工作人员依法实施公务,要联合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进行训诫教育、行政警告或行政拘留等处罚,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十六条 对少数坚持过高要求、无理缠访、严重影响信访秩序但还未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上访人,信访部门要对其进行相关政策法规教育。 第九十七条 共产党员在信访过程中,串联、组织、挑唆、煽动、参与和资助群众集体上访,所在单位要根据相关要求给党纪或政纪处分。 第七节 奖励和处罚 第九十八条 对出现影响社会稳定、影响企业声誉重大信访事项单位,企业将给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八节 附则 第九十九条 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实施。 防 火 组 织 机 构 组织名称 设置时间 人 数 施工地点 组员职务 姓 名 党内或 行政职务 所在部门 变动情况 备注 个人访记录表 编号: 时间: 年 月 日 信 访 人 年纪 性别 职 务 单 位 信访形式 住 址 电 话 投诉请求内容: 处理结果: 年 月 日 附件: 接访人: 集体访记录表 编号: 时间: 年 月 日 信 访 人 单 位 信访形式 基层单位回复意见 电 话 投诉请求内容: 处理结果: 年 月 日 附件: 接访人: 信件、电子邮件访记录表 编号: 时间: 年 月 日 信 访 人 年纪 性别 职 务 单 位 信访形式 住 址 电 话 内容: 处理结果: 年 月 日 附件: 接访人: 电话访记录表 编号: 时间: 年 月 日 授 话 人 年纪 性别 职务 单 位 电话: 住 址 通话内容: 处理结果: 年 月 日 登记人: 进京上访记录表 编号: 时间: 年 月 日 信 访 人 年纪 性别 职 务 单 位 信访形式 住 址 电 话 投诉请求内容: 处理结果: 年 月 日 附件: 接访人: 越级上访记录表 编号: 时间: 年 月 日 信 访 人 年纪 性别 职 务 单 位 信访形式 住 址 电 话 投诉请求内容: 处理结果: 年 月 日 附件: 接访人:-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综合治理 管理制度 汇编 样本
咨信网温馨提示: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精****】。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精****】,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精****】。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精****】,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关于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