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魏晋南北朝法律的儒家化.pdf
《论文:魏晋南北朝法律的儒家化.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论文:魏晋南北朝法律的儒家化.pdf(72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1、 硕士学位论文 魏晋南北朝法律的儒家化 摘要魏晋南北朝处于一个长期的战乱和对峙的历史环境中,各封建政 权为了巩固政权,扩大势力,相继对秦汉以来已有的法律制度进行了 不同程度的改革,他们所进行的一系列立法活动都带有明显的礼法色 彩,法律中逐渐的渗透、贯彻着儒家的礼义原则、等级秩序及伦理道 德标准,最终使其制度化、法典化,而这个渐进渐深的过程就是法律 的儒家化,也就是法律的伦常化。它是中华法系最富有特色的标志,而近四百年的魏晋南北朝就是中国古代法律的儒家化最重要的时期。本文探究了儒家的礼治原则在魏晋南北朝法律的儒家化过程中 所表现出来的特征,并对其成因、发展、表现作了阐述、分析,肯定 了各自的历史
2、地位,尤其是魏、晋和北朝的法律,建树颇丰,在法律 的儒家化过程中是呈一脉而延展的,被其后的隋律、唐律承袭,为隋 唐法律发展到封建法律的顶峰奠定了坚实基础。文章第一部分是法律的儒家化之起源。主要阐述了滥觞于两汉的 法律的儒家化的背景,阐述了法律的儒家化在两汉的两个主要途径:春秋决狱与引经注律。.文章第二部分是曹魏时期在法律的儒家化过程中所作出的贡献。着重阐述了“八议”的内容及在后世的沿用。文章第三部分是写两晋南朝在法律的儒家化过程所进行的改革,重点阐述“五服”制度的含义,及由此产生的“准五服以制罪”原则的形成、发展、沿用及陈朝“官当”制度的起源、形成.文章第四部分是写北朝各朝在法律的儒家化过程中
3、的作为,其显 著特征归结为北魏的“存留养亲”制,与北齐的“重罪十条二关键词:魏晋南北朝法律的儒家化礼治nAbstractThe Wei Jin Southern and Northern Dynasties are in the historical environment which a long-term chaos caused by war and confronts,various feudal countries had carried on the varying degree reform to the legal system of the Qin and Han Dynas
4、ty one after another in order to the consolidated political power,the expanded influence,they all carry on a series of legislations of obvious etiquette characteristics,the law through the gradual seepage and implementing Confucianistpritual righteousness principle,the rank order and ethics morals s
5、tandard,finally causes its into institution and the statute book,this is the legal Confucianization also called the moral evolution in law through gradually advances 曲 gradually deep process,It is richest characteristic symbol in the Chinese legal system,but the nearly 400 years Wei Jin Northern and
6、 Southern Dynasties were the most important time of the legal Confucianization in China ancient times.This article probe into the Confucianist rules which displays in the Wei Jin Northern and Southern Dynasties law,and analyze,its origin,the development,the performance of the Law Confucianization.ha
7、s made the confirmation of respective historical status,in particular Wei Jin and Northern Dynastys law achieved quite abundant is assumes in the legal Confucianization process,by after that Sui Law,TangLaw which arteriesHIdelays is carried on,developed the feudal law crest for the Sui and Tang dyna
8、sties law to lay the solid foundation.Article Part I is origin of the legal Confiicianization.Have set forth the background of the legal Confiicianization,elaborated the legal Confucianization in two Han daynasties through two main ways:Trail based on Spring and Autum and Confucian classics explain
9、lawArticle Partll is about contributions of Cao Wei in the Law Confucianization.Specifically set forth the content of Eight discussion“and application.Article Part III is about to the reform which writes The two Jin and Southern Dynasty in the legal Confucianization process carried on,elaborated wit
10、h emphasis“the five degrees of mourning clothing system”meaning,through it produce the Mguilty in accordance with five degrees of mourning clothing“the principle,and discuss the formation,the development,and the Chen dynasty“the guilty counterbalance through official post system“origin,formation.Art
11、icle Part IV is to write the Northern Dynasties achievements in the Law Confucianizatin which notable characteristics conclude“existing for life elder-and Norhem Qi Dynasty ten felonyKeyword:The Wei Jin Northern and Southern Dynasties,the LawConfucianization Ruling by KitesIV魏晋南北朝法律的儒家化引言魏晋南北朝处于一个长期
12、的战乱和对峙的历史环境中,各封建政 权为了巩固政权,扩大势力,相继对秦汉以来已有的法律制度进行了 不同程度的改革,他们所进行的一系列立法活动都带有明显的礼法色 彩,法律中逐渐的渗透、贯彻着儒家的礼义原则、等级秩序及伦理道 德标准,最终使其制度化、法典化,而这个渐进渐深的过程就是法律 的儒家化,也就是法律的伦常化。它是中华法系最富有特色的标志,而近四百年的魏晋南北朝就是中国古代法律的儒家化最重要的时期。当然此时期又是秦汉以后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民族大融合的时期,北方各少数民族不断南迁,相继在中原建立了政权,各民族的文化得 以广泛融合,农业经济进一步发展。各少数民族统治者积极主动地吸 收中原汉族的先进
13、文化(包括法律文化),进行了大规模的法典律令 的编纂工作,使得汉族封建法律发展的历史不仅没有因入侵而中断,反而因自上而下地实施积极的汉化政策,而使秦汉以来的汉族法律文 化跨越了不同民族之间的鸿沟,在更大的范围内得以继承、丰富和发 展,而与隋唐以后的封建法律连接起来。可以说,这一时期的法律是 我国各族人民共同创造的法律文化的结晶,它为此后统一多民族的强 盛的唐王朝的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完备铺平了道路,使中国传统文化始 终保持发展的连续性。而在这一时期法律的最大特征莫过于被儒家 化。硕士学位论文法律的儒家化这一概念最先由陈寅恪先生在其隋唐制度渊源 略论稿提出:“古代礼律关系密切,而司马氏以东汉末年之儒
14、学大 族创造晋室,统制中国,其所制定之刑律尤为儒家化。既为南朝历代 所因袭,北魏改律复集之,辗转娉蜕,经由齐、隋以至于唐,实为华 夏刑统不桃之正宗/其后经瞿同祖先生在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 之附录中国法律之儒家化中详尽揭示了中国法律的儒家化始于魏 晋,成于北魏、北齐,隋唐采用后成为中国法律正统的过程,法律的 儒家化的观点得到学界基本上一致的认同。所谓法律的“儒家化”是指从秦汉以来,儒家思想逐步渗透到法 律领地,改造并支配法律,使封建法律条文中体现儒家的思想和主张。法律的儒家化是始于汉代,汉武帝时春秋决狱为其标志性的开始,随 着“春秋决狱”在司法中的广泛应用,出现了一批关注法律条文本身 的儒生,他们
15、不满足于单纯的对疑案的论证,而想从根本上对法律条 文本身的精神内核进行改变,进行一次釜底抽薪的司法变革,这就是“引经注律”,但是大规律废除旧的法律的条件还不够成熟,并且儒 家自身的理论建设还不够成熟,经今古文学派之间的斗争还比较激 烈,无法出现一种社会公行的法律注释,各家各行其事,所以,在东 汉时期出现了这样的情况“后人生意,各为章句,叔孙宣、郭令卿、马融、郑玄诸儒章句十有余家,家数十万言。凡断罪所当用者,合二万 六千二百七十二条,七百七十三万三千二百余言,言数益繁,览者益 难。”直到最后统治者认可了郑玄“章句”,基本上结束了两汉“引经 注律”的混乱局面。魏晋南北朝法律的儒家化到了魏晋南北朝时
16、期,法律进一步儒家化。事实上魏晋南北朝时 期的法律,大都为儒家所制订。这些经学造诣深厚的名儒显贵们,借广 泛参与制订法律之机,以礼入法,使法律进一步儒家化。诸如:魏以 八议”入律,就是由周礼中的“八辟”演变而来,是“刑不上 大夫”的礼治原则在法律中的具体体现。它以法典化的方式出现是始 于曹魏,一直沿用到明清,其后的晋律是在总结汉魏律基础上制定的,其主要特征是“礼律并重”、“寓礼于法”。它明文规定“峻礼教之防,准五服以制罪”原则,开创了后代依服制罪之先河。正如陈寅恪先生 所说:“司马氏以东汉末年之儒学大族创造晋室,其所制定之刑律,尤 为儒家化儒家化的晋律影响深远,它直接影响到南北朝以至隋唐。偏安
17、江南的东晋以及宋、齐、梁、陈,因袭晋律,虽有所损益,但不 出窠臼。而北魏律中的“存留养亲”制和“以爵抵罪”法,及北齐律 中的“重罪十条”正式入律,都是法律的儒家化过程中标志性的制度,是法律甲儒家化的具体表现。至此,中国古代法律的儒家化基本完成。所以瞿同祖先生在论述法律的儒家化问题时,提纲挈领地说道:“法 律的儒家化在汉代肇端,因受条文拘束,只能在解释法律及引经决狱 方面努力,但儒家化运动成为风气,日益根深蒂固,实胚胎酝酿于此 时,实际早已成熟,所以曹魏一旦制律,儒家化的法律便应运而生。自魏而后历经晋及北魏、北齐皆可说系此一运动的连续。前一朝的法 律的儒家化因素多为后一朝所吸收,而每一朝又加入若
18、干新的儒家因 素,所以内容愈积愈富而体系亦愈益精密。举例言之,魏以八议入律,晋代保留之,晋又创依服制定罪之新例。此二事为北魏所保留,而又3硕士学位论文加以留养及官当的条例。这些都为齐律所承受,又加入十恶条例。隋 唐承之一因魏晋南北朝法律的儒家化是个渐累的过程,所以必须作为一个 整体来阐述,这就要涉及到“因革”问题。但因这时期的法律制度自 身不够系统完备,各项制度因北方游牧民族的南下而受到极大冲击,大多处于变化之中,新的制度不仅尚未成型,而且极不稳定。而魏晋 及南朝政权的统治者或是忙于应付战事,无暇顾及,或是偏安一隅,因循守旧,在法律方面墨守成规,少有建树。北朝各少数民族各政权 虽承继秦汉法律,
19、但要吸收、融合却需要一定的时间。加之中原分裂、南北处于符峙状态,各政权的法律只能行于局部区域,这必然影响到 各自的法律发展。从今人从事法制史研究的角度看,由于当时战争频 繁,大量法律典籍毁于战乱,造成史料的严重缺乏,我们只能在有限 的史料中去挖掘有限的信息,这就导致研究魏晋南北朝法律的儒家化“因革”问题具有相当的难度及复杂度。对于法律的儒家化这个论题,写专著论述者较少,大部分学者对 此问题只有过宏观、粗略的阐述,具体而系统的研究比较缺乏。虽如 此,前辈高学的研究成果对此问题全面展开及深入研究有着不可忽视 的作用。清末著名法学家沈家本所编纂的历代刑法考一书,在系统整 理我国法制史资料方面,可以说
20、是一部开创性巨著。它内容丰富,取 材广博,历代与刑法有关的资料巨细无遗,皆依条目登录,且考订精 核。其中论及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律令制度,女口:刑制总考、律令、历 4 的探讨、归纳。恳请专家、同学指正。最后,本人将在此基础上,对魏晋南北朝法律的儒家化进行初步作,对本人论文写作都大有裨益。著民.2002年)、邓奕琦北朝法制研究(中华书局2005年)等法(经济管理.1997年)、李书吉北朝礼制法系研究(人中国法律思想史新编(北京大学.1998年)、马小红礼与1996年)、祝总斌材不材斋文集(三秦.2006年)、张国华社会(中华书局1981年)、刘俊文唐律疏议笑解(中华书局渊源略论稿(河北教育.2002
21、年)、瞿同祖中国法律与中国此外,陈树德九朝律考(中华书局2003年)、陈寅恪隋唐制度述相关内容,都是了解和研究这一论题不可不借助的。代刑官考中的魏晋南北朝部分,刑法分考、刑具考、行刑之制考中所魏晋南北朝法律的儒家化硕上学位论文第一章两汉法律的儒家化1.1两汉法律的儒家化之背景秦末,刘邦先入关中,以“约法三章”除秦苛政以获民心,但三 章之法不足以规范社会各方面的矛盾。“其后四夷未附,兵革未息,三 章之法不足以御奸,在此情况之下,迫切需要制订新律以治其国,而秦吏出身的萧何在此情形中,借鉴秦朝之法,完成了对汉律的初步 制定。“于是相国萧何据摭秦法,取其宜于时者,作律九章但是,秦律受法家重刑思想影响,
22、颇为严苛,致使民示聊生,最终激化了社 会矛盾,使秦朝二世而亡。经过灭秦战争及楚汉之争,刘邦最终建立 了汉朝,本应对秦律有所厘革,刘邦集团大多出身布衣,很难独立建 立全新的法律制度及理论。因而汉初律更多的是继承了秦朝法律。汉初统治者确立了“黄老无为”的统治思想,所以,司法上的贯 彻执行相应地受到了一些影响,如史记曹相国世家所载:“择 郡国吏木设于文辞,重厚长者,即召除为丞相史。吏之言文刻深,欲务 声名者,辄斥去之/汉书高后纪所载:“孝惠高后之时 君 臣俱欲无为,故惠帝拱已。高后女主制政,不出房闱,而天下晏然,刑 罚罕用。”因而司马谈论六家要旨对这一时期司法特点作了一班固:汉书刑法志,北京:中华书
23、局,1962年,第IQ96页班固:汉书刑法志,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第1096页 司马迁:史记曹相国世家,北京二中华书局,1959年,第2029页班固:汉书高后纪,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第104页6 7贾谊:万有文库新书,辽宁:辽宁教育.,1998年,第64页司马迁:史记秦始皇本纪,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第282页0陆贾:诸子集成新语,上海:上海书店.,1986年,第7页。陆贾:诸子集成新语,上海:上海书店.,1986年,第3页陆贾:新语校注,北京:中华书局,1997年,第142页e司马迁:史记太史公自序,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第3292页家化的进程。一正如瞿同祖先生在
24、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书中所说:舒所秉“春秋”原则所作出的解释来定罪量刑。从此开始了法律的儒统治者汉武帝的赏识,并获得了一些司法审判的话语权,如按照董仲“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主张实行儒家的治国政治思想,得到了最高的政治思想路线。到了汉武帝时,儒家学者董仲舒应运而出,他提出长远需要。因此,统治者急需确立一种更符合封建地主阶级长远利益了汉王朝的统治地位。然而,黄老无为的主张渐渐不适应统治阶级的经过汉初七十余年的休养生息,政治、经济得到很大提高,稳定以民为贵贱,此之谓民无不为本也以为本,君以为本,吏以为本,故国以民为安危,君以民为威侮,吏也且在新书大政上云:“闻之于政也,民无不为本也,国哉?教化之所致
25、也贾谊过秦论曰:“仁义不施而攻守之势异法令者所以诛恶,非所以劝善,故曾闵之孝,夷齐之廉,岂畏死而为之臣以义平,乡党以仁恂恂,朝廷以义便便。”新语无为云:“夫而治,据德而行守国者以仁坚固,佐君者以义不倾,君以仁治,“口以道德为上,行以仁义为本”;新语道基云:“君子握道治阶级进行渗透,典型代表就是陆贾和贾谊。陆贾新语本行云:为治国基调的同时,儒家的“民本”与“仁政”的思想,也开始向统个概括:“有法无法,因时为业J在西汉初期以“黄老无为”思想魏晋南北朝法律的儒家化硕士学位论文“法家逐渐失势,而儒家抬头,此辈于是重整旗鼓,想将儒家的精华 成为国家制度,使儒家主张籍政治法律的力量永垂不朽。汉律虽已颁 布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论文 魏晋 南北朝 法律 儒家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曲****】。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曲****】,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