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试验段)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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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概概 述述 1 项目特点 1.1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 1 号线一期工程(试验段)1.2 建设单位建设单位 绍兴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1.3 项目地点项目地点 工程位于绍兴市镜湖新区和越城区境内。1.4 工程内容工程内容 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 1 号线一期工程(试验段)位于绍兴市镜湖新区和越城区,建设单位为绍兴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内容包括 1 号线镜湖中心站至火车站站,共 4 站 3 区间,主要沿解放大道敷设。线路长 4.5km,全为地下线;4 座车站均为地下站,分别为镜湖中心站、凤林路站、二环北路站、火车站站,其中镜湖中心站为 1 号线主线、预留线与 2 号
2、线的换乘站。建设标准为城市轨道交通,双线,设计最高速度 100km/h,采用 B 型车 6 辆编组,正线、配线采用 60kg/m(U75V)钢轨。正线铺设区间无缝线路。供电采用集中供电方式,110/35kV 两级电压供电制式。采用直流 1500V 架空接触网供电。全日开行列车初、近、远期全日开行列车对数分别为 222 对、296 对和 376 对。运营时间 5:0023:00,全天运营 18 小时。4 座车站主要采用明挖法、半盖挖法施工。线路区间主要采用盾构法施工。本试验段共征、占土地面积 8.47ha。其中永久占地 1.11ha,临时占地 7.36ha。本试验段土石方总量 128.47 万
3、m3,其中挖方总量为 105.7 万 m3(含表土剥离量0.09 万 m3),填方总量 22.77 万 m3(含表土回覆量 0.09 万 m3),利用方 22.77 万 m3,利用率为 21.54%。经移挖作填后,需弃方 90.8 万 m3。需拆迁房屋 27000m2,由地方政府组织实施。计划于 2017 年 6 月开工,2021 年 5 月 30 日完工,总工期约 48 个月。本试验段工程总投资为 284936.28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1190.35 万元,约占工程总投资 0.42%。具体线路走向见“附图 1 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 1 号线一期工程(试验段)地理位 2 置图、附图 2 绍兴市
4、城市轨道交通 1 号线一期工程(试验段)线路走向示意图”。试验段工程内容仅考虑完成车站、区间土建部分(含风、水、电,不含铺轨及架设接触网)。1.5 项目建设意义项目建设意义 1.5.1 项目建设必要性项目建设必要性 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 1 号线是绍兴市建设的第一条地下轨道交通线路,相关管理、设计、施工经验有限,为确保 2017 年全线地铁工程全面开工,选取一段典型线路作为试验段先期开工是必要的:(1)通过进行试验段能为未来全线开工积累相关地铁项目管理经验,完善管理机制,形成一套适应绍兴本地的地铁工程管理体系。(2)通过试验段的进行,保证勘察、设计与绍兴本地地质条件的适应性。(3)通过试验段施工
5、,确定一些适应本地的施工标准,施工方法等。因镜湖中心站火车站站 4 站 3 区间地质各具特点具有代表性,选取试验段 4 站3 区间为试验段能为绍兴本地深厚淤泥质地层中深基坑施工积累施工、设计和管理经验。且各站车站周边控制性建构筑物较少。车站所处位置周边道路宽阔,交通导改难度较小,是进行工程试验的理想地段。1.5.2 功能定位功能定位 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是主城范围内越城-镜湖-柯桥的城市轨道交通骨干线,并与杭州地铁 5 号线衔接,具有作为衔接杭州的重要对外通道功能。2 工作工程 2.1 工程设计过程工程设计过程 2.1.1 建设规划研究过程建设规划研究过程 2011 年,绍兴市政府委托上海
6、市隧道工程轨道交通设计研究院开展轨道线网规划工作;2013 年 10 月,绍兴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开展了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修编),该成果于 2015 年 2 月正式得到市政府批复。2012 年绍兴市通过招标形式确定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 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编制工作,2015 年 6 月,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进行了专家咨询,8 月根据专家咨询意见修改完已上报国家发改委。2016 年 5 月 28 日,国家发改委以发改基础20161145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一期建设规划(2016-2021 年)的通知文件批准了近期建设的 1
7、号线主线、支线工程和 2 号线一期工程。3 2.1.2 可研设计过程可研设计过程 本项目设计单位为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北京城建院”)。以下为本项目的一些研究历程:2015 年 7 月,北京城建院完成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 1 号线工程预可行性研究;2015 年 11 月,北京城建院完成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 1 号线工程可行性研究(中间稿),并于 2016 年 6 月 22 日至 24 日通过了专家评估会。2017 年 1 月,完成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 1 号线一期工程(试验段)可行性研究报告。2017 年 2 月,浙江省发改委以省发改委关于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 1 号线一期工程试验段
8、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浙发改交通201797 号)批复了试验段工可。2.1.3 可研与建设规划的差异可研与建设规划的差异 试验段工可方案与建设规划阶段方案相比,线路起终点、路由与建设规划基本一致,仅火车站站由站前广场方案改为大观园方案,较建设规划批复方案站位西移约300m,四站三区间长度增加 200m。2.2 环境影响评价实施过程环境影响评价实施过程 2.2.1 轨道交通建设规划环评概况轨道交通建设规划环评概况 2015 年 1 月,受绍兴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由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承担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及线网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任务。2015 年 12 月 1
9、0 日,环境保护部以环审2015253 号文关于的审查意见下达了审查意见。2.2.2 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 1 号线号线工程环评工程环评过程过程 2016 年 1 月 7 日,受绍兴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承担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 1 号线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2016 年 7 月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2016 年 7 月 22 日,通过了浙江省环境工程技术评估中心主持召开的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 1 号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咨询会。2016 年9 月完成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 1 号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2.2.3 绍兴市城市轨道交
10、通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 1 号线一期工程(试验段)环评号线一期工程(试验段)环评过程过程 2017 年 1 月 18 日,受绍兴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承担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 1 号线一期工程(试验段)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建设单位于 2017 年 1 月 19 日在绍兴日报及建设单位网站进行了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评价组于 2017 年 12 月开始进行现场踏勘、环境调查、环境 4 现状监测。2017 年 2 月 7 日在绍兴日报及建设单位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2017 年 2 月 7 日至 2 月 20 日进行了公众参与问卷调查。2017
11、 年 2 月完成 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 1 号线一期工程(试验段)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本次评价原则、措施原则与 1 号线全线环评报告保持一致。3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关注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 本工程所涉及的生态敏感区类型主要为地表水体、城市绿地和城市景观。环境问题主要为工程建设及运营期产生噪声、振动污染对沿线的居民区造成不利影响。噪声评价范围内共有噪声敏感目标 2 处,无规划噪声敏感地块;振动评价范围内共有 8 处振动环境敏感点(距线路外轨中心线 510m 范围内有 1 处),无规划振动敏感地块,振动评价范围内不涉及文物保护单位;大气评价范围内共有大气环境保护目标 2 处,均距风亭 15m
12、 以外。由于试验段工程内容仅考虑完成车站、区间的土建部分(包含风、水、电,不含铺轨及架设接触网),因此试验段工程的主要环境影响为施工期间所产生的噪声、振动、扬尘、污水等方面的环境影响,不包含运营期环境影响,但因考虑到 1 号线一期工程建成后,针对试验段振动影响所需采取的减缓措施需在试验段工程中进行实施条件的预留,因此本次环评对试验段工程的运营期影响一并进行预测与评价,以便提出试验段工程中需落实的预留措施条件。待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 1 号线一期工程全线环评开展后,运营期环境影响及措施内容需纳入全线环评中。3.1 主要生态敏感目标主要生态敏感目标 本工程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饮用
13、水源保护区;不存在珍稀动物栖息地;无文物保护单位、古树名木等生态保护目标分布。3.2 施工期环境影响施工期环境影响 施工期工程征地拆迁、开辟施工场地及便道、基础施工、材料设备和土石方运输等施工活动将占用和破坏城市道路,增加现状城市道路的交通负荷;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振动会影响周围敏感目标;车站开挖、隧道施工出渣、土石方工程和运输过程产生扬尘污染。通过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采取相应的降噪、降尘等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污水排放,可有效减缓工程施工期的环境影响。3.3 运营期环境影响运营期环境影响 通过本次评价,沿线声环境均达标,无专项治理措施,报告书建议运营期对车站风亭采取加强消声处理、冷却
14、塔选用超低噪声冷却塔。运营期对振动超标敏感点设置 5 道床垫橡胶浮置板道床、GJ-III 减振扣件等减振措施后,振动环境敏感点处环境振动可达标。运营期工程水污染源主要分布沿线 4 座车站,性质为生活污水,工程本身水污染物性质简单,排放量少。各车站污水经预处理后可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并均可排入附近的城市污水管网,进入所属城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4 主要结论 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 1 号线一期工程(试验段)位于绍兴市镜湖新区、越城区境内,工程内容与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2016-2021 年)基本一致,选线选址符合绍兴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15、年)。根据分析,工可方案火车站站位调整具备环境合理性,符合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及线网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的要求。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 1 号线一期工程(试验段)属于轨道交通建设项目,是一种先进的以电力驱动的城市快速交通系统,有利于改善城市的大气环境,工程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名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历史文化名城规划、城市土地利用规划及环境保护规划的相关要求。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绍兴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完成公众参与调查工作后向评价单位转达公众意见,有关环保的意见主要包括注意噪声、振动影响控制以及控制夜间施工、注意施工期扬尘处理、要求增加绿化带。建
16、设单位采纳情况如下:针对工程建设可能出现的噪声、振动问题提出了相应的环保措施,措施后均可达标;针对扬尘问题,施工场地设置喷雾机、控制施工时段等措施可有效降低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对于夜间施工,提出了合理安排施工方式和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如果需在夜间施工,需报请市、区环保部门批准后进行的要求。对于要求增加绿化带,将尽量保护征地及沿线范围内的植被,根据工程实施进度及时恢复绿化带,并计列了临时用地生态恢复费用。本工程属于非污染类项目,采取报告书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本工程各声环境敏感点运营期噪声均可达到相应标准要求或维持现状水平,振动环境敏感点运营期噪声均可达到相应标准要求,其他污染物排放均符合
17、国家、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建设符合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原则与要求。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 1 号线一期工程(试验段)项目是可行性的。6 1 总 则 1.1 编制依据编制依据 1.1.1 国家国家法律法律、法规、政策、法规、政策(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修订),2015 年 1 月 1 日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自 2016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 年 3 月 1 日施行;(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 年 2
18、月 28 日修订,自 2008 年 6 月 1日起实施;(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 年 11 月 7 日修订;(7)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5 年 4 月 24 日修订;(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 年 3 月 1 日施行;(9)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16 年 7 月 2 日修订;(10)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5 年 4 月 24 日修订通过并实施;(11)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2016 年 1 月 13 日修订;(1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98 年 4 月 29 日修订通过并实施;(1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
19、理条例,1998 年 12 月 12 日;(14)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9 年 1 月 1 日施行;(15)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2003 年 7 月 1 日施行;(16)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1992 年 3 月 1 日施行;(17)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的通知(国发200038 号);(18)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 号);(19)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建设管理的通知(国办发 200381 号),2003 年 9 月 27 日;(20)国家发改委 关于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发改基础 2
20、01549 号);(21)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 号),2006 年 3 月 18 日施行;(22)环境保护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 2013103 号);(23)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 35 号),2015 年 9 月 1 日 7 起施行;(24)环境保护部 关于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 2013104 号);(25)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 33号),2015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26)环境保护部关于公路、铁路(含轻轨)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环境
21、噪声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发200394 号);(27)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地面交通噪声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通知(环发20107 号);(28)环境保护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 号);(29)环境保护部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 号);(30)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31)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 年 6 月 14 日公布。1.1.2 地方法规、政策地方法规、政策(1)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第 321 号令,2014年 3 月 13 日修订;(2
22、)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13 年 12 月修订;(3)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6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4)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06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5)浙江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2014 年 11 月 28 日修订;(6)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2012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7)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2012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8)浙江省环境污染监督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第 216 号令,2006 年 9月 1 日起施行;(9)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试行),浙江省环保厅,浙环发201210 号,2
23、012 年 2 月 24 日;(10)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浙环发201428 号),2014 年 5 月 19 日;(11)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浙环发200711 号),2007 年 2 月 14 日;8(12)关于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浙环发201426 号),2014 年 5 月 8 日;(13)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浙环发201425 号),2014 年 5 月 13 日;(14)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发布及的通知(浙环发201538
24、 号);(15)绍兴市区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绍政发201141 号);(16)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绍政办发20143 号);(17)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绍市府发199344 号);(18)绍兴市适用区域划分规定(绍市府发199434 号);(19)绍兴市城市排水管理办法(试行)(浙江省绍兴市人民政府令 2005 年第70 号)(20)绍兴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2004 年 12 月 29 日施行;(21)绍兴市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绍市府发200676 号);(22)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绍政办发(2006)134 号);(23)绍兴
25、市河道管理办法(绍兴市人民政府令 1997 年第 16 号);(24)绍兴市区历史街区保护管理办法,2006 年 5 月;(25)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善文物保护的实施意见(绍政发201062 号);(26)绍兴市镜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保护管理办法(试行)(绍兴市人民政府令2006 年第 75 号);(27)绍兴市水资源保护条例,2016 年 11 月 1 日起施行;(28)绍兴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自 2016 年 11 月 1 日起施行。1.1.3 导则及技术规范导则及技术规范(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HJ453-200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城市轨道交通;9 (2)中华人民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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