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分销 收藏 举报 申诉 / 4
播放页_导航下方通栏广告

类型会计实务:个人购房时对契税的筹划.doc

  • 上传人:精***
  • 文档编号:2476902
  • 上传时间:2024-05-30
  • 格式:DOC
  • 页数:4
  • 大小:26KB
  • 下载积分:5 金币
  • 播放页_非在线预览资源立即下载上方广告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关 键  词:
    会计 实务 个人 购房 契税 筹划
    资源描述:
    个人购房时对契税的筹划 个人在住房买卖过程中,要缴纳许多税费,其中税负较重的要数契税。按照税法规定,契税一般按购房价款的3%~5%缴纳(具体税率由各省、自冶区、直辖市政府在此幅度内确定)。如果所购房屋的价款为80万元,按5%缴纳契税的话,就要缴纳税款4万元。 为了配合国家住房制度改革,有效期启动房地产市场,积极培养新的经济增长点,国家对个人买卖住房进行了一系列税收政策的调整。个人在购买私用住房时,应认真学习并利用这些政策,以节省税款。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9]210号文件《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普通住宅标准暂按每套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掌握。即如果个人购买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享受税收减免的优惠。 自从国家调整房地产市场若干政策于1998年8月1日执行后,涉及到个人购买住房应缴纳的契税也作了相应的调整,具体而言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个人购买自用的普通住宅(根据财税字[1999]210号文件,是指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的住宅)暂减半征收契税。契税实行的幅度税率为3%~5%,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在3%~5%的幅度税率规定范围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决定。 (2)个人购买1998年6月30日以后建成的非普通住宅,也就是住宅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或者是1999年8月1日之前税收优惠政策尚未执行时购买的商品住宅,个人要缴纳契税的适用税率为房屋全价的4%,不能享受减半或是免税照顾。 个人在购买自用住宅时,应注意运用这些政策,尽量减少自己的应缴税款。当然购买的住房应以适用为主,不能一味地追求节税。在住房的各方面条件均符合自己要求的情况下,比较各套房屋的应纳税款,从而选择最合适的住房。 根据以上的规定两套相似的均是150平方米的住房,价格150万元,其建成时间可能就可以影响契税的金额。1998年6月30日之前竣工验收的不用缴纳契税,1998年6月30日以后竣工验收的,应适用当地的契税税率征税,比如北京地区为4%的税率,就要缴纳契税:150万元×4%=6万元 除了上述的税收优惠外,纳税人还可以利用下列税收优惠减少税收: (1)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的住房,免征契税。此项规定只限于第一次购买,并且为在国家规定的标准面积内购买的公有住房。根据北京市的住房政策,在市规定面积以内的部分,免征契税,超过部分,要按照4%的税率纳税。另外,如果住房面积没有达到市规定面积标准的,重新购置公有住房的,视为第一次购房。 (2)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酌情减征或者免征。 (3)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用、占用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是否减免。 (4)财税字[2000]130号规定:对各类公有制单位未解决职工住房而采取集资建房方式建成的普通住房或由单位购买的普通商品住房,经当地县以上人民政府房改部门批准,按照国家房改政策出售给本单位职工的,如属于职工首次购买住房,均比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 (以下简称《契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第三款“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的规定,免征契税。 另外,在购买住房时,也可以适当的考虑二手房市场,其实房屋交换也是一种买房子的方式,而且,这种方式可以减少购买方的契税。 如果纳税人甲拥有一座60平方米的住房,想出售并同时购买新的120平方米的大房子;纳税人乙是城镇职工,没有住房,想购买60平方米左右的房屋。这时,两者便可以通过合作节省契税。首先,乙以自己的名义买下120平米的房子,根据规定免征契税。然后甲和乙再将房子交换,这项行为只须就其价差缴纳契税。比如,甲的房子是60万元(包括装修等),而购买的新房子价格为90万元。则只须缴纳契税(90-60)万元×4%=1.2万元。如果不进行筹划,则应缴纳契税90万元×4%=3.6万元。通过筹划,可以节省契税2.4万元。 在实际的生活中,要想达成节省税金的目的也需要各方面条件的具备。需要纳税人积极的进行节税的运作。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
    展开阅读全文
    提示  咨信网温馨提示: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574-28810668;投诉电话:18658249818。

    开通VIP折扣优惠下载文档

    自信AI创作助手
    关于本文
    本文标题:会计实务:个人购房时对契税的筹划.doc
    链接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2476902.html
    页脚通栏广告

    Copyright ©2010-2026   All Rights Reserved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微信客服:咨信网客服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help@zixin.com.cn    文档合作和网站合作邮箱:fuwu@zixin.com.cn    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   | 证照中心

    12321jubao.png12321网络举报中心 电话:010-12321  jubao.png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电话:12377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自信网络  |  ZixinNetwor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