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实务:冤枉-老板转让股权未按规定期限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被处罚-多缴冤枉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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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枉:老板转让股权未按规定期限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被处罚,多缴冤枉税 案例概况 海南吉祥公司与张三2011年3月1日共同出资3000万元成立三亚如意公司,其中张三占股40%。2015年12月22日,张三将其持有三亚如意公司15%的股权以600万元转让给海南吉祥公司,并作工商变更登记。2016年10月22日,三亚如意公司主管税务机关发现张三未缴个人所得税,于是责成海南吉祥公司补扣张三个人所得税90万元,并对海南吉祥公司未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处以90万元的罚款。请问税务机关处理是否正确? 税务分析 一、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01年修订)》(主席令2001年第4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2002年修订)》(国务院令2002年第36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及其实施细则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7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的决定》(主席令2011年第4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11年第60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 二、实务分析 (一)自然人转让股权应缴个人所得税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的决定》(主席令2011年第48号)第二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 ... 九、财产转让所得; ...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的决定》(主席令2011年第48号)第八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小结:个人转让股权应按“财产转让所得”税目以20%的税率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二)自然人转让股权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期限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第二十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应当依法在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一)受让方已支付或部分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 (二)股权转让协议已签订生效的; (三)受让方已经实际履行股东职责或者享受股东权益的; (四)国家有关部门判决、登记或公告生效的; (五)本办法第三条第四至第七项行为已完成的; (六)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有证据表明股权已发生转移的情形。 因此,个人股权转让所得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应在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三)未扣缴个人所得税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01年修订)》(主席令2001年第49号)第六十八条规定,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法规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或者应解缴的税款,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除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法规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外,可以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九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2002年修订)》(国务院令2002年第362号)第九十四条规定,纳税人拒绝代扣、代收税款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由税务机关直接向纳税人追缴税款、滞纳金;纳税人拒不缴纳的,依照税收征管法第六十八条 的规定执行。 第九十八条规定,税务代理人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造成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除由纳税人缴纳或者补缴应纳税款、滞纳金外,对税务代理人处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及其实施细则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7号)第二条规定,负有代收代缴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在收取款项时应按照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将支付款项的纳税人应缴纳的税款代为收缴,对纳税人拒绝给付的,扣缴义务人应在一日之内报告主管税务机关。 扣缴义务人违反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的,税务机关除按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对其给予处罚外,应当责成扣缴义务人限期将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的税款补扣或补收。 小结: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三、案例解析 根据以上规定,海南吉祥公司作为扣缴义务人,本应履行扣缴义务,于2016年1月15日前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然而未履行扣缴义务,税务机关可依法责成海南吉祥公司补扣张三个人所得税90万元,并处以90万元的罚款。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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