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实务:吃透新税法立法精神用足有利政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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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吃透新税法立法精神用足有利政策 3月16日,新的企业所得税法一经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表决通过,部分税收筹划专家即在第一时间提醒广大纳税人:虽然新法从明年1月1日才开始实施,但是从充分利用税法的规定减轻税负的角度看,纳税人现在就应该未雨绸缪,充分吃透新税法的立法精神,及早进行经营策略的安排和调整,以避开不利的规定,用足有利的政策。首先,企业应从大方面入手,关注、研究、利用新的税收优惠政策,对投资行业、地点,以及投资时间进行恰当的决策。北京智通振业税收筹划事务有限公司董事长李记有说,新的企业所得税法按照新的思路制定税收优惠政策,特别是以行业为主导兼顾地区的税收优惠政策的导向,必然会对企业的投资经营
2、产生深远的影响,将成为企业新一轮投资的风向标。企业应投资那些高新技术产业、环保、节能等国家鼓励类产业,加大对技术开发的投入,同时在国家鼓励的地区创办新的企业,充分享受税法给予的节税空间。由于新税法统一了税收优惠政策,实行“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的新税收优惠体系,比如节能、节水、环保、创业投资、鼓励技术开发等。北京中税广通税务师事务所总经理姜金邦提醒企业,要及时分析新税法的立法精神,在投资决策时仔细分析。据了解,新税法确定的税收优惠的主要内容包括:促进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鼓励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农业发展及环境保护与节能、支持安全生产、促进公益事业和照顾弱势群体,以及自然灾害专项减免税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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