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片污水处理厂二期(10万吨日)工程申请立项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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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中心片污水处理厂二期 (10万吨/日)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温州市环境保护设计科学研究院 Wenzhou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design & research institute 国环评证乙字第2014号 二O一三年三月 目 录 (一) 建设项目概况 3 1.1建设项目概况 3 1.2工程主要内容 3 1.3审批符合性分析 4 (二) 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7 2.1环境质量现状 7 2.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7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8 3.1污染源分析 8 3.2环境保护目标 8 3.3影响评价分析 9 3.4污染防治对策分析 10 3.5环境风险分析 11 3.7 环境监理计划及环境管理制度 11 (四)公众参与 12 4.1公示调查结果分析 12 4.2公众调查基本概况 12 4.3公众参与结论 12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4 (六)联系方式 14 (一) 建设项目概况 1.1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温州市中心片污水处理厂二期(10万吨/日)工程 2、建设性质:改扩建 3、建设单位:温州中环正源水务有限公司 4、总 投 资:20345万元 5、项目选址 温州市中心片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位于中心城区瓯江南岸杨府山涂村。二期工程在原厂内利用厂内绿化及空地建设,不另外征地。 1.2工程主要内容 (1)建设规模 二期工程总用地面积28505m2,二期工程设计规模10万m3/d,二期工程采用二级好氧生物滤池(CN+DN)工艺,尾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本工程总投资约为20345万元。 (2)设计进出水水质 表1.2-1 设计进出水水质表 水质指标类别 进水水质指标 出水水质指标 化学需氧量(CODcr) ~450mg/l ≤60 mg/l 生化需氧量(BOD5) ~200 mg/l ≤20 mg/l 悬浮物(SS) ~300 mg/l ≤20 mg/l 总氮(以N计) ~50 mg/l ≤20 mg/l 氨氮(以N计) ~35 mg/l ≤8(15) mg/l 总磷(以P计) ~6 mg/l ≤1.0 mg/l PH 6~9 6~9 类大肠菌群数(个/L) / ≤104 (3)处理工艺 1)二期工程主体工艺 二期工程采用二级好氧生物滤池(CN+DN)工艺。该工艺由第一级-碳氧化/硝化(CN)曝气生物滤池+第二级-后置反硝化(DN)生物滤池二段好氧生化处理构成,以达到有效去除有机物、氨氮及总氮的要求。 2)新建深度处理工艺 高效斜管沉淀+紫外消毒工艺 3)污泥处理 污泥重力浓缩机械脱水 1.3审批符合性分析 1.3.1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 1)是否符合生态功能区规划 根据《温州市区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本项目所在地为鹿城老城区城镇优化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Ⅴ1-40302D01),属优化准入区。本项目为温州市中心片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该项目属于基础设施,能符合该功能区对建设开发活动的环境保护要求,因此,本项目符合生态功能区要求。 2)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 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6年第21号关于发布的修改单内容。 项目建成后产生的主要污染源为处理废水、处理设施产生的H2S、NH3废气、噪声及污水处理污泥,项目产生的污染物经治理后能够达到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3)是否符合总量控制要求 本项目为环保工程,对当地污染物减排有重大意义,项目建成后排入附近水体的污染物将大幅削减,根据纳污水体功能和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要求,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B标准,则排入瓯江的污染物能得到大幅削减。污水处理厂建成前COD排放量为16425t/a,建成后COD削减量为14235t/a,COD总排放量为2190t/a;建成前NH3-N排放量为1277.5t/a,建成后NH3-N削减量为985.5t/a,NH3-N总排放量为292t/a。 4)是否能够维持地区环境质量 经分析本项目实施后,如采取本评价提出的各种污染物处理措施,能够维持地区环境质量。 1.3.2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要求符合性分析 1)清洁生产要求的符合性 温州市中心片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该项目属于基础设施,应注意施工期的清洁施工。 2)污水量与项目规模相符合性分析 根据污水量预测本区域至2015年污水量为37万m3/d,至2020年为45万m3/d,现状本区域仅已建杨府山污水处理厂一座,处理规模为20万m3/d,根据杨府山污水处理厂提供的相关数据表明,该厂水量现已达到饱和状态,部分时段处于超负荷运行,为保证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正常运行,早日解决区域污水处理能力不足的问题,在中心片新建污水处理厂——【梧田(南片)污水处理厂】条件还不成熟的情况下,中心片杨府山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势在必行。本项目规模为10万m3/d,与该地区的污水量处理量相符合。因此,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规模符合该片区发展规划。 3)公众参与原则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第一次公示在业主委托后7个工作日内进行,具体内容为建设项目概况、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概况,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等;第二次在报告书送审初稿完成后进行。两次公示时间均为10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未收到群众来电、来信反映。并进行了公众参与调查,符合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和浙江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的实施意见》(浙环发[2008]55号)的有关要求。 1.3.3建设项目其他部门审批要求符合性分析 1)选址是否符合规划要求 根据《温州市城市污水工程专业规划(2005-2020)》内容,规划将温州市区划为东片、中心片、西片和鹿城特色园区四个片区,分别在四个片区设置污水处理厂和区域污水处理系统。中心片杨府山污水处理厂服务面积为 63.7Km2,包括状元、经济技术开发区、杨府山、东郊、旧城、梧田 6 个污水系统;梧田(南片)污水处理厂服务面积为25.56 Km2,包括南白象及高教园区2 个污水系统。本项目为温州市中心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在原厂区内扩建,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符合城市总体规划要求。 2)是否符合产业政策 本项目为温州市中心片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据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鼓励类:三十八、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15、“三废”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该项目属于鼓励类,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的产业政策。 经分析本项目实施后,如采取本评价提出的各种污染物处理措施,能够维持地区环境质量。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建设项目环保相关审批原则。1.3.1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 (二) 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2.1环境质量现状 1、水环境现状 瓯江:温州市中心片污水处理厂纳污水体为瓯江杨府山断面,瓯江杨府山-龙湾断面水体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根据监测结果,杨府山断面,龙湾断面各监测指标中pH、DO、CODMn、BOD5、氨氮、石油类和总磷等指标均符合Ⅲ类水要求,表明纳污水体瓯江水质符合功能要求。 内河:项目附近蒲州河地表水Ⅲ类水质功能区,水体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纳污水体瓯江为地表水Ⅲ类水质功能区,水体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根据监测结果,内河水体水质各监测指标超出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要求,不具备纳污水体功能,项目附近内河呈现明显的富营养化特征及一定的有机污染,主要原因是受附近生活污水及工业污染源影响。 2、大气环境现状 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中PM10、SO2、NO2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 3、声环境现状 噪声现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临会展路侧30m范围内现状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4a类标准要求,其余边界现状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2.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评价范围: (1)瓯江 根据项目污水排放量和纳污条件的水文条件,水环境以本工程排污口为中心,上游、下游各5km。 (2)大气 评价范围2.5km为半径的圆,总面积20km2。 (3)声环境 污水处理厂界外200m范围。 评价因子: 1、水环境 现状评价因子: 瓯江- 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BOD5、氨氮、汞、石油类、铅、挥发性酚、氟化物; 内河-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氰化物、氨氮、挥发酚、总磷、化学需氧量、石油类 影响评价因子:CODCr、氨氮; 2、环境空气 现状评价因子:NO2、SO2、PM10、氨气和硫化氢 影响评价因子:氨气和硫化氢; 3、声环境 现状评价因子:Leq(A); 影响评价因子:Leq(A)。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3.1污染源分析 本项目主要污染源为污水处理厂尾水、污泥和生活垃圾。 3.2环境保护目标 (1)水环境:项目东侧的瓯江。 (2)大气、声环境:新田园住宅区、白鹿外国语学校及温州第二实验中学、温州市第二十二中学、温州第十二幼儿园和鹿城第二实验小学。 表3.2-1 敏感点保护目标 序号 敏感点 相对方位 与厂界距离 备注 1 新田园住宅区 西侧 250m 数千户上万人大型住宅区 2 白鹿外国语学校及温州第二实验中学 西南侧 200m 约2000人 3 温州市第二十二中学 北 590m 约2500人 4 温州第十二幼儿园 西北 670m 约500人 5 鹿城第二实验小学 西北 900m 约800人 3.3影响评价分析 1、废气 (1)臭气预测 经预测计算后,臭气经集气后引风到除臭装置处理后通过高空有组织排放,落地浓度较低,5000m距离内均未出现超标现象,其最大落地浓度远小于《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标准限值,NH3和H2S的最大落地浓度处距源中心下风向距离为74m,最大落地点浓度分别为1.27E-02mg/m3、3.96E-05mg/m3,最大占标率分别为6.33%,0.4%。H2S和NH3对新田园住宅区、白鹿外国语学校、第二实验中学的浓度分别为2.28E-05mg/m3和7.29E-03mg/m3、2.27E-05mg/m3和7.24E-03 mg/m3、2.27E-05mg/m3和7.24E-03 mg/m3,其占标率分别为3.64%和0.23%、3.62 %和0.23%、3.62 %和0.23%。因此,通过采取有效臭气治理措施后,本项目NH3和H2S有组织排放对项目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是有限的。 经预测计算后,面源其最大落地浓度远小于《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标准限值,NH3和H2S的最大落地浓度处距源中心下风向距离为95m,最大落地点浓度分别为1.90E-02mg/m3、5.97E-05mg/m3,最大占标率分别为9.52%,0.6%。NH3和H2S对新田园住宅区、白鹿外国语学校、第二实验中学的浓度分别为8.01E-03mg/m3和2.51E-05mg/m3、1.05E-02mg/m3和3.29E-05mg/m3、1.05E-02mg/m3和3.29E-05mg/m3,其占标率分别为4.01%和0.25%、5.26%和0.33%、5.26%和0.33%。因此,通过采取有效臭气治理措施后,本项目NH3和H2S有组织排放对项目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是有限的。 (2)卫生防护距离 根据无组织排放源强计算,本项目建成后H2S和NH3的卫生防护距离分布为0m和7m。根据卫生防护距离标准中级差的规定,本项目应设置10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经现场测量,距离项目厂界距离最近的白鹿外国语学校、第二实验中学及新田园住宅区均分别为200m和250m,因此能够满足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 温州市中心片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环评中,设定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200米,后来在实际运行中发现在没有对污水处理工艺流程主要产臭部位进行封闭集气处理的情况下,造成较大的恶臭环境影响。为消减污水处理厂恶臭物对外界的影响,将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间、曝气沉砂池、厌氧选择池、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机房等部位进行密闭捕集臭气,并配套建设了生物除臭装置,将工艺中产生臭气部位的废气捕集后纳入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根据处理单位出具的设计资料、技术成果和实际监测结论,在一期提标技改项目环评中,经重新计算后,一期工程卫生防护距离设定为100米,并已经获得温州市环境保护局的审批。 (3)大气防护距离 根据二期工程环评分析结论,本项目扩建后在采取完备的生物除臭工艺系统条件下,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仍然保持为100米,与前述环保审批所确定的卫生防护距离相符合。 根据预测结果显示,项目的H2S、NH3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在厂界控制范围内无超标点,项目选址及总图布置基本合理。 2、废水 数据、影响评价结论对比分析可以知道,二期10万吨/日污水处理工程建成运营后,尽管总排水量增加了10万吨/日,在现状排放口设置情况下,由于污水量相对于瓯江总体流量仍是十分微小,大小潮及潮平期数据对比不明显,枯水期和丰水期对比也基本没有明显影响,总体上受感潮影响较大,污水排放瓯江总体影响结果在环境可接纳范围之内,大大减轻了水污染物对内河水环境的影响,环境正效应比较明显。 3、噪声 由于本项目一期工程已经运行,污水处理厂提标技术改造工程尚未实施,本项目为温州市中心片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该工程建成后噪声源强较扩建前变化不大,因此声环境影响评价通过类比监测结果来定性说明。根据现有污水处理厂的噪声监测结果,项目厂界噪声能够达标排放。 项目南侧的白鹿外国语学校、第二实验中学和西南侧的新田园住宅区离厂界距离分别为200m、200m和250m,由于本项目污染设备噪声源强较低,生产噪声经衰减后对其影响极微,因此总体而言本工程对周围噪声环境影响不大。为进一步减小本项目运行时设备噪声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必须选择低噪设备,同时在工程设计、厂区平面布置等方面,加强对厂区高噪设备的管理和隔声降噪工作,并通过不同的构筑物隔声、加强厂区绿化等方式,减少污水处理厂机械噪声的影响。 4、固废 目前,为解决温州市污水厂污泥的处置问题,根据温州市总体规划,温州市目前已启动温州市天长岭综合卫生填埋场工程、温州市污泥干化焚烧处置项目(日处理240 吨污泥)及温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泥综合利用热电工程项目(日处理 1500 吨污泥)的建设。 正在建设的污泥干化焚烧处置项目(日处理 240 吨污泥)既是为中心片一期工程(20 万 m3/d 规模)及东片(10 万 m3/d 规模)的脱水污泥处置而实施的工程。因此,中心片二期工程建成并投入正常运营后产生的全部脱水污泥将运至污泥干化焚烧项目(位于东片污水厂内)进行处置。 项目产生的污泥处理处置方案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规范》要求,经综合利用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3.4污染防治对策分析 按照类比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污水厂工程的污水处理单位经营成本为0.44元/m3,则本项目运行成本为4.4万元/d。 本项目总投资20345万元。本工程推荐在新建生物池中使用“全过程除臭技术”,厂区生活污水也纳入污水处理系统,新建污泥浓缩池按加盖设计,并设置生物滤池除臭装置 1 套。脱水后泥饼送至污泥焚烧厂处置,厂区其他生活垃圾等由市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且考虑本项目本身即为一项环保工程,因此,工程投资可理解为项目的环保投资。 3.6 环境监理计划及环境管理制度 实施环境监测计划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在工程建设及运行后产生环境质量下降,以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环境影响报告书必须提出项目在建设期和运行期的环境监测计划,以保证环保措施的实施和落实,实现科学系统管理。 为控制施工噪声措施,应在温州白鹿外国语学校、新田园住宅区和温州市第二实验中学等设置监测点,按不同施工阶段,监测环境噪声,并严格按施工场界噪声进行管理和控制。 依据污水处理厂的污染源分布、污染物性质与排放规律,以及厂区周边环境特征,建议制订污水厂运行后的环境监测计划如表3.6-1。 原则上厂内环境日常监测由污水处理厂环保监测室负责进行,厂区外环境(内河水质、底质等)可委托温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承担。 表3.6-1 污水厂运行后的环境监测计划 类别 监测点 监测项目 监测频率 水环境 进水调节池 PH、CODCr、BOD5、 NH3-N、SS、总磷 在线监测 沉淀池出水 1次/每周 总排口 在线监测 排污口断面 CODCr、BOD5、NH3-N、总磷、石油类 4、7、12月各1期 上、下游控制断面 大气 环境 格栅间 NH3、H2S 每季1期,每期2天,每天4次 污泥浓缩间 厂区西、南边界 声环境 厂区西边界 Leq 1季1期,每期2天,每天昼夜各1次 厂区南边界 污水处理厂根据监测内容配备必要的监测分析仪器。 (四)公众参与 4.1公示调查结果分析 项目的环保公示分别于2012年10月22日和2012年11月5日两次分别项目所在地门口、涂村村委会宣传栏进行张贴公示,公示期均为10个工作日,建设单位以及环评单位还没有群众来电和来信投诉。 4.2公众调查基本概况 此次调查共发放个人调查表50份,收回50份;团体20份,收回20份。被调查的团体为项目所在地附近村委会及周围企业,被调查个人为项目附近区域村民、当地干部及企业员工等。 4.3公众参与结论 通过公众参与调查的结果,可以得出如下几点主要结论: 本项目所在地的团体单位和民众基本上都了解该建设项目,均支持该项目的建设,但是,广大团体和民众都要求该公司加强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投入,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因此,建设单位应重视营运过程中的环保问题,特别是受关注的废气与噪声排放问题,须做到达标排放。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工程实施后,产生的环境影响主要是尾水排放对纳污水体的污染,恶臭气体对附近空气的影响,以及噪声和污泥对环境的影响。本工程厂址周围200m内无居民及建筑物。只要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对策和措施,其对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控制、减缓以及避免的,同时该项目建设的社会、环境和间接的经济效益巨大,公众参与调查表明,公众对该项目基本持支持态度,并且项目选址符合《温州市城市污水工程专业规划(2005-2020)》规划要求,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该项目是可行的。 (六)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温州中环正源水务有限公司 电话:0577-86520175 联系人:王工 2、环评机构:温州市环境保护设计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林振明 电话:0577-88980656 地址:温州市车站大道神力大厦4幢7楼 传真号:0577-88980706。 -14- 温州市环境保护设计科学研究院 联系电话:88983909-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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