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研究.doc
《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研究.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研究.doc(15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1、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研究摘 要社区矫正制度作为一种新的刑罚执行制度,彻底摒弃报复主义的刑罚观念,顺应了世界刑罚轻刑化的趋势,利用社区已有的教育资源优势,发挥家庭、社区、学校、社会团体等方面的力量教育、感化罪犯,运用非刑罚处罚方法改造罪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让罪犯置身于社区接受教育改造,不与社会隔离有利罪犯再社会化,减少社会对抗达到以最小的社会成本获得最大的社会效益。时至今日社区矫正工作在我国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相对于外国社区矫正制度的适用,我国的矫正制度在适用中还存在着很大的不足,执法还不够规范。因此本文立足于我国的司法实践,集中探讨了社区矫正制度在我国适用的现状和缺陷,并提出了解决问题的
2、方法,以使我国社区矫正执法更加规范。关键词:社区矫正 执法 规范化一、 我国社区矫正执法现状自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与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正式启动我国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以来,我国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进程大致经历了首批试点、扩大试点和全面试行三个阶段。 社区矫正工作顺应时代要求,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实践需要。特别是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大背景下, 社区矫正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以推进全面试行为主线,以提高教育矫正质量为核心,以规范化、法制化建设为突破口,取得了重要进展。 (一) 社区矫正制度在刑事基本法中初步确立,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制
3、度化、法制化水平不断提高。 2011 年 2 月 25 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以下简称刑法修正案(八),并自2011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2012年1月1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制订专门的社区矫正法也已列入我国的立法规划。这些立法活动都为社区矫正提供了法律依据,特别是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对判处管制、缓刑以及假释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第一次在我国刑事基本法律之中对社区矫正制度作了明确规定,使这一刑罚执行制度具有了权威、明确的法律依据,这既是对社区矫正试点试行工作的充分肯定,也为社区矫正
4、制度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标志着社区矫正工作进入到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二) 初步建立了社区矫正的机构和专业队伍司法部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指导管理, 在成立社区矫正工作办公室的基础上, 经批准成立了社区矫正管理局。各地按照全国社区矫正工作会议关于成立专门的社区矫正工作机构,确保有专人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机构建设。目前,全国大多数省(区、市)司法厅(局)经省市编办批准已设立了社区矫正工作处(管理局、办公室),地(市)司法局单独设立社区矫正处(管理局、办公室),县(市、区)司法局单独设立社区矫正科(股)。各地普遍建立了以司法所工作人员为主、社会工作者和社会志愿者积极协助的专
5、群结合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目前,全国共有众多的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工作者及社会志愿者数以万计。北京、江苏等地结合本地实际,在各县(区、市)积极推进阳光中途之家或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建设,推动县(市、区)司法行政机关向一线实战单位转型,构建县、乡两级司法行政机关职能和任务各有侧重、相互结合、互为补充的社区矫正工作新格局,取得了明显成效,中央领导同志实地视察时给予了充分肯定和赞扬。 二、 社区矫正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国社区矫正制度设立以来,社区矫正执法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是社区矫正执法还没有彻底实现规范化,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一)社区矫正执行主体缺乏法律明确
6、授权我国目前刑法修正案八、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规定,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行、决定假释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来执行,刑法修正案八并未明确社区矫正机构,具体是指定由哪个机关行使统一的行刑权,两高两部颁布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定社区矫正由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实施,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仅仅是一个规范性文件,我国立法法明确规定设定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权利必须由法律来设定,因此现阶段狭义的法律层面上,并没有赋予承担社区服刑人员监管和教育任务的司法行政机关以行政强制权,因此司法行政机关行使社区矫正强制权缺乏法律依据,不具备社区矫正的执法主体资格,而从社区矫正的本质属性来看,是属于国家的刑罚执行体系,执行
7、主体应当享有监狱部门相当的管理职权。(二)执行社区矫正的人员、机构不足目前大多基层单位,不仅缺乏专业的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就连专司矫正职责的基层司法所编制也严重欠缺,相当一部分都还是人所,有的甚至是无人所。就是有人的司法所,工作人员因工作受制于当地党委政府,大多精力都放在政府的招商引资、征地拆迁、计划生育和新农村建设上,根本无暇顾及社区矫正工作,社区矫正多是有名无实。 (三) 社区矫正各执法部门协调不够。社区矫正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需要各部门齐心协力。但现行规范文件对各部门之间的权利与义务不明确,法院、检察院、公安、监狱等部门又互不隶属,不时发生司法 机关与社会管理部门工作脱节现象。其中较为
8、突出的是个别社区部门不能及时了解被矫正人员的具体案情、思想和家庭情况而难以有针对性地开展矫正;也有的基层司法所虽然收到了有关法律文书,但并不掌握有关对象的具体动向而使有关对象长期脱离矫正。此外,由于对社区矫正宣传不够,仍有相当一些地方单位和领导把社区矫正看作是某个政法部门一家之事,把本应共同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看作是给政法部门的面子工作、人情工作,能推则推,能拖则拖。 三、 进一步实现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的建议 (一)完善社区矫正立法 刑法修正案(八)、新修订的刑诉法规定对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该规定解决了社区矫正法律依据问题,但对于社区矫正程序的设置,没有明
9、确法律条文加以规定。“两高两部”出台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虽然有了相关规范,但法律层级属于规范性文件,与刑法修正案、新刑诉法效力不匹配。建议制定社区矫正法将社区矫正纳入刑罚执行体系,赋予司法行政机关相应的强制权,将社区矫正工作经费纳入国家财政预算,推进市、县社区矫正管理机构建立,设立社区矫正管理局来提高执法的专业性,对有关的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给予相关的政策扶持,如:允许投入到社区矫正公益事业的花费,在纳税时允许在计算纳税额时予以抵扣,减少企业等有关社会组织因参与社区矫正事业而增加的成本支出。社区矫正制度类型中缺乏过渡性和易科的制度。对易科制度,可以比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接受社区矫正的社区服刑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社区 矫正 执法 规范化 研究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天****】。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天****】,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