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分销 收藏 举报 申诉 / 3
播放页_导航下方通栏广告

类型会计实务:对宁波地税2014年所得税问答几个亮点问题的思考-1.doc

  • 上传人:快乐****生活
  • 文档编号:2443446
  • 上传时间:2024-05-30
  • 格式:DOC
  • 页数:3
  • 大小:25KB
  • 下载积分:5 金币
  • 播放页_非在线预览资源立即下载上方广告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关 键  词:
    会计 实务 宁波 地税 2014 所得税 问答 几个 亮点 问题 思考
    资源描述:
    对宁波地税2014年所得税问答几个亮点问题的思考 春节期间,在网上看到宁波地税2014年所得税热点政策问题,细读之后发现颇具亮点。宁波地税在问答中对于当下所得税中的部分难点和热点问题都进行了有益的探索,有些探索非常值得全国其他地方税务机关的借鉴,如果成熟后真的应该进一步提升规定层次后全国执行。 五、合并特殊性税务处理中的亏损弥补问题 虽然59号文明确了,对于企业合并的特殊性税务处理中,被合并企业合并前的相关所得税事项由合并企业承继。但是,究竟这个所得税事项如何由合并企业继承是个盲区。 对于B企业2011-2013年度合计的亏损350万,在吸收合并的特殊性税务处理中,应该受59号文弥补亏损的限额限制,即可由合并企业弥补的被合并企业亏损的限额=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截至合并业务发生当年年末国家发行的最长期限的国债利率 问题的关键在于被合并企业B在吸收合并当年的1.1-6.30日产生的亏损50万如何处理。59号文只是笼统说了被合并企业合并前的相关所得税事项由合并企业承继。这里就有两种理解: 第一种理解是在吸收合并前,B企业需要就1.1-6.30日的所得进行一个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计算出来的可税前弥补的亏损50万元和2011-2013年度的亏损350万一起受59号文公式的弥补亏损限额的限制; 第二种理解就是,B企业2014年1.1-6.30日的亏损,即合并当年度被合并企业产生的亏损50万元就直接并入合并后企业所得进行弥补,不和以前年度亏损一起受59号文公式限制。 这个问题目前不同的税务机关有不同的意见。宁波地税的解答中也涉及到了这个有争议的问题: 79、问:企业重组采取吸收合并方式,如符合特殊重组的,被合并企业当年度亏损如何弥补? 答:符合特殊重组的,被合并企业当年度亏损可直接并入合并后的企业损益,参与计算全年的应纳税所得额。 宁波地税的解答采用的是第二种理解方式。从个人的观点来看,更倾向于支持第二种理解方式。因为在第一种理解方式下,你需要被合并企业B就2014年1月1日-6月30日的经营情况进行一个汇算清缴才能计算出税前可弥补亏损。但这个汇算清缴进行后,是否算一个纳税年度呢?如果算一个纳税年度,就要影响以前年度亏损弥补的5年时间限制。从59号文规定来看,不支持将被合并企业将合并当年1月1日至合并日当年做一个独立纳税年度进行汇算的任何政策依据(清算在财税【2009】60号文是有明确规定是企业的清算期作为一个独立纳税年度的表述的)。因此,从这个角度来看,宁波地税所采用的第二种理解方式可能更加合理一些。当然,这个问题如果总局能在后期4号公告修改时加以明确会更好,以便全国税务机关统一执行。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
    展开阅读全文
    提示  咨信网温馨提示: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574-28810668;投诉电话:18658249818。

    开通VIP折扣优惠下载文档

    自信AI创作助手
    关于本文
    本文标题:会计实务:对宁波地税2014年所得税问答几个亮点问题的思考-1.doc
    链接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2443446.html
    页脚通栏广告

    Copyright ©2010-2026   All Rights Reserved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微信客服:咨信网客服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help@zixin.com.cn    文档合作和网站合作邮箱:fuwu@zixin.com.cn    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   | 证照中心

    12321jubao.png12321网络举报中心 电话:010-12321  jubao.png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电话:12377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自信网络  |  ZixinNetwor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