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地产有限公司中海雍景熙岸项目申请立项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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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中海地产有限公司中海雍景熙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 总论 1.1 项目的由来 哈西新区位于哈市城区西南部,是哈尔滨南端的门户。哈尔滨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确定了“北跃、南拓、中兴、强县”的发展思路和战略,哈西新区目前已成为哈尔滨“中兴”战略的突出载体,在哈尔滨西部打造一个崭新的城市中心,正成为哈市当下和今后一个时期发展建设的主题。 哈西板块商业地产价值现已凸显出来。东北第一大站哈尔滨西站已建成投运,在未来,黑龙江省全省50%以上的客运是通过哈尔滨西客站进行的,这就意味着铁路运输的中心将要从哈站迁移到西客站的位置。再加上地铁一号线和四号线将在哈西交汇,同时四号线和五号线将在西客站交汇,它形成一个巨大的十字形的结构。 “中海地产”此次进驻哈市房地产市场,拟建“中海雍景熙岸项目”,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哈尔滨中海地产有限公司不仅能够实现投资回报,还会利用作为大型开发商占据的诸多有利因素,实现战略制胜、节奏制胜、金融制胜,其市场份额会越来越多,企业将会越加强势,也会为哈尔滨城市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受哈尔滨中海地产有限公司委托,黑龙江大学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在对拟建项目初步工程分析和对项目所在地及周围环境现场踏勘、调查、资料调研的基础上,进行了工程分析及污染因子分析,编制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2 编制依据 1.2.1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条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53 号令) (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9)《黑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省政府第23号令) (10)《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原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14日颁布) (11)《关于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加强公众参与的通知》(黑环发[2001]117号); (12)《哈尔滨市城市节约用水条例》 (13)《哈尔滨市水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14)《哈尔滨市城市居民居住环境保护条例》 (15)《哈尔滨市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暂行办法》 (16)《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 1.2.2 环境保护技术规范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 2.1-2011)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 19-2011)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HJ610-2011) 1.2.3 项目文件及资料 (1)《哈尔滨中海地产有限公司中海雍景熙岸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哈尔滨中海地产有限公司中海雍景熙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合同书》 1.3 评价目的 针对本项目的特点,根据该项目的排污特征和评价区域环境状况,以及该项目建成营运所涉及的环境要素与环境问题,选择评价标准、评价范围、评价等级、评价时段、评价内容、评价重点及环境保护目标。在弄清本项目污染源和受纳环境本底情况的基础上,本着“污染物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的指导思想,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提出经济合理、技术可行的污染治理方案,分析及预测项目运营期对周围环境可能产生影响的范围和程度,从环保角度论证项目建设的可行性,为项目的环境管理和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1.4 评价等级 1.4.1 地表水环境 本项目建成运营后生活污水日平均排放量约为730.58m3,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群力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松花江。根据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2.3-93中规定的地面水环境影响评价级别的判定方法,确定本项目地面水环评工作等级为三级,见表1-4-1。 表1-4-1 地表水评价工作等级别判据 污水排放情况 受纳水体情况 污水排放量 730.58m3/d 水体名称 松花江 主要污染物 COD、BOD、SS、氨氮 平均流量 1239.7m3/s 污染物类型 非持久性污染物(除SS外) 水体规模 大河 污染物复杂程度 简单 功能区划 Ⅲ类 1.4.2 地下水环境 I类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的划分,主要根据建设项目场地的包气带防污性能、含水层易污染特征、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污水排放量与污水水质复杂程度等五项指标确定。建设项目场地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涉及的场地。 (1)建设项目场地的包气带防污性能 建设项目场地的包气带防污性能按包气带中岩(土)层的分布情况分为强、中、弱三级,分级原则见表1-4-2。 目前,拟建项目场地区域据调查,地层均属第四系上更新统地层组成,地层由上至下划分成11个主层。粉质粘土27.98m。粉质粘土渗透系数一般在8.10×10-5~5.2×10-7cm/s,包气带防污性能分级为中级。 表1-4-2 包气带防污性能分级 分级 包气带岩土的渗透性能 强 岩(土)层单层厚度Mb≥1.0m,渗透系数K≤10-7cm/s,且分布连续、稳定 中 岩(土)层单层厚度0.5m≤Mb<1.0m,渗透系数K≤10-7cm/s,且分布连续、稳定;岩(土)层单层厚度Mb≥1.0m,渗透系数10-7cm/s<K≤l0-4cm/s,且分布连续、稳定 弱 岩(土)层不满足上述“强”和“中”条件 注:表中“岩(土)层”系指建设项目场地地下基础之下第一岩(土)层。 (2)建设项目场地的含水层易污染特征 建设项目场地的含水层易污染特征分为易、中、不易三级,分级原则见表1-4-3。 表1-4-3 建设项目场地的含水层易污染特征分级 分级 项目场地所处位置与含水层易污染特征 易 潜水含水层埋深浅的地区;地下水与地表水联系密切地区;不利于地下水中污染物稀释、自净的地区;现有地下水污染问题突出的地区 中 多含水层系统且层间水力联系较密切的地区;存在地下水污染问题的地区 不易 以上情形之外的其他地区 本区属于第四系堆积物,根据区域水文地质资料,该场地地下水类型为上层滞水,其补给源主要为地表水和大气降水。勘探项目区地下水含水层易污染特征分级为不易级。 (3)建设项目场地的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 建设项目场地的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可分为敏感、较敏感、不敏感三级,分级原则见表1-4-4。 表1-4-4 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 分级 项目场地的地下水环境敏感特征 敏感 生活供水水源地(包括己建成的在用、备用、应急水源地,在建和规划的水源地)准保护区;除生活供水水源地以外的国家或地方政府设定的与地下水环境相关的其它保护区,如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 较敏感 生活供水水源地(包括已建成的在用、备用、应急水源地,在建和规划的水源地)准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特殊地下水资源(如矿泉水、温泉等)保护区以外的分布区以及分散居民饮用水源等其它未列入上述敏感分级的环境敏感区 不敏感 上述地区之外的其它地区 注:表中“环境敏感区”系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所界定的涉及地下水的环境敏感区。 经现场调查,拟建项目区域周围无地下水的敏感区域,项目污水进入群力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松花江。确定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为不敏感级。 (4)建设项目污水排放强度 建设项目污水排放强度可分为大、中、小三级,分级标准见表1-4-5。 表1-4-5 污水排放量分级 分级 污水排放总量(m3/d) 大 ≥10000 中 1000~10000 小 ≤1000 拟建项目产生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进入群力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松花江。废水排放量约为730.58m3/d,因此污水排放量分级确定为小级。 (5)建设项目污水水质的复杂程度 根据建设项目所排污水中污染物类型和需预测的污水水质指标数量,将污水水质分为复杂、中等、简单三级,分级原则见表1-4-6。当根据污水中污染物类型所确定的污水水质复杂程度和根据污水水质指标数量所确定的污水水质复杂程度不一致时,取高级别的污水水质复杂程度级别。 表1-4-6 污水水质复杂程度分级 污水水质复杂程度级别 污染物类型 污水水质指标(个) 复杂 污染物类型数≥2 需预测的水质指标≥6 中等 污染物类型数≥2 需预测的水质指标<6 污染物类型数=1 需预测的水质指标≥6 简单 污染物类型数=1 需预测的水质指标<6 拟建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排放量约为730.58m3/d。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COD、NH3-N、SS。污染类型为1,预测的水质指标为COD及NH3-N共2种,污水水质复杂程度为简单。 (6)I类建设项目评价工作等级 I类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的划分见表1-4-7。 表1-4-7 Ⅰ类建设项目评价工作等级分级 评价等级 建设项目场地包气带防污性能 建设项目场地的含水层易污染特性 建设项目场地的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 建设项目污水排放量 建设项目水质复杂程度 一级 弱-强 易-不易 敏感 大-小 复杂-简单 弱 易 敏感 大-小 复杂-简单 不敏感 大 复杂-简单 中 复杂-中等 小 复杂 中 较敏感 大-中 复杂-简单 小 复杂-中等 不敏感 大 大 中 复杂 不易 较敏感 大 复杂-中等 中 复杂 中 易 较敏感 中 复杂-中等 小 复杂 不敏感 大 复杂 中 较敏感 大 复杂-中等 中 复杂 强 易 较敏感 大 复杂 二级 除了一级和三级以外的其它组合 三级 弱 不易 不敏感 中 简单 小 中等-简单 中 易 不敏感 小 简单 中 不敏感 中 简单 小 中等-简单 不易 较敏感 中 简单 小 中等-简单 不敏感 大 中等-简单 中-小 复杂-简单 强 易 较敏感 小 简单 不敏感 大 简单 中 中等-简单 小 复杂-简单 中 较敏感 中 简单 小 中等-简单 不敏感 大 中等-简单 中-小 复杂-简单 不易 较敏感 大 中等-简单 中-小 复杂-简单 大-小 复杂-简单 综上分析,拟建项目场地的包气带防污性能为中,水层易污染特征为不易,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为不敏感,污水排放量级别为小,污水水质复杂程度为简单,评价工作等级确定为三级。 1.4.3 大气环境 本项目不建锅炉房,由达尔凯阳光(哈尔滨)热电有限公司供热。项目建成运营后大气污染源主要是地下停车场汽车尾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中的有关规定,将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分为一、二、三级,具体划分依据见表1-4-8。 表1-4-8 评价工作级别(一、二、三级) 评价工作等级 评价工作分级判据 一级 Pmax≥80%,且D10% ≥5km 二级 其他 三级 Pmax≤10%或D10% <污染源距厂界最近距离 表中Pi为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D10%为第i个污染物的地面浓度达标准限值10%时所对应的最远距离。如污染物数i大于1,取P值中最大者Pmax,和其对应的D10% 。 Pi的计算方法为: 式中: Pi—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 Ci—采用估算模式计算出的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mg/m3; Coi—第i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mg/m3; Coi一般选用GB3095中1小时平均取样时间的二级标准的浓度限值,对于没有小时浓度限值的污染物,可取日平均浓度限值的三倍值;对该标准中未包含的污染物,可参照TJ36 中的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的一次浓度限值。 项目地下车库尾气为无组织排放,汽车尾气经排风口(高2.5米)排至外环境,其排放参数见表1-4-9,结果见表1-4-10。 表1-4-9 环境空气评价等级计算参数 污染物名称 污染物排放速率(g/s.m2) 面源长度(m) 面源宽度(m) 面源有效高度(m) CO 0.00003727 30 30 2.5 NO2 0.00000324 30 30 2.5 THC 0.00000243 30 30 2.5 表1-4-10 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判定 大 气 污染物 本工程大气污染物最大地面浓度(mg/Nm3)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mg/Nm3) 污染物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i 级别 CO 0.2367 10.0 2.367 三级 NO2 0.01578 0.20 7.89 三级 THC 0.0217 2 1.085 三级 本项目建成运营后大气污染源主要是汽车尾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规定的评价工作级别的划分原则和方法,汽车尾气中主要污染物CO、THC、NOX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max均远小于10%,因此确定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以下。 1.4.4 噪声 本项目评价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中2类标准。通过对该项目噪声排放情况分析,建设前后噪声级增加较小,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中的有关规定,确定本项目声环境评价为二级评价。 1.4.5 生态环境评价工作等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中评价工作的分级原则的相关规定(见表1-4-11)、本工程影响的敏感程度,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99843.1m2,为新建项目,临时占地全部在永久占地范围内,占用城市建设用地,现状为空地,确定生态环境影响评价为三级。 表1-4-11 生态影响工作等级划分表 影响区域生态敏感型 工程占地(水域)范围 面积≥20km2 或长度≥100 km 面积2km2~20km2 或长度50km~100km 面积≤2km2 或长度≤50km 特殊生态敏感区 一级 一级 一级 重要生态敏感区 一级 二级 三级 一般区域 二级 三级 三级 1.5 评价范围 1.5.1 地表水环境 根据本项目排水路线,确定评价范围为松花江朱顺屯至松花江大顶子山约68km江段。 1.5.2 声环境 声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为发声设备厂界外1米及周围200米内环境敏感点。 1.5.3 环境空气 以项目污染源中心为原点,边长5km方形区域范围。 1.5.4 小区生态环境 小区内部及其周边200m范围内。 1.5.5 地下水环境 拟建项目场地地质条件复杂程度一般,含水层渗透性能较弱,调查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评价范围确定为项目场地外扩半径1.5km的圆形区域。 1.6 评价标准 1.6.1 环境质量标准 (1)环境空气 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各污染物标准限值见表1-6-1。 表1-6-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污染物 取值时间 浓度限值 浓度单位 SO2 年平均 0.06 mg/Nm3 日平均 0.15 1小时平均 0.50 PM10 年平均 0.07 日平均 0.15 NO2 年平均 0.04 日平均 0.08 1小时平均 0.20 CO 日平均 4.00 1小时平均 10.00 (2)地表水环境 项目最终纳污水体松花江朱顺屯至东江桥段为《黑龙江省地面水环境质量功能区划分和水环境质量补充标准》DB23/485—1998中的Ⅲ类水体、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质标准;松花江东江桥至大顶子山段为《黑龙江省地面水环境质量功能区划分和水环境质量补充标准》DB23/485—1998中的IV类水体、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V类水质标准各污染物浓度限制见表1-6-2。 表1-6-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mg/L 污染物 pH 溶解氧 BOD5 NH3-N 高锰酸盐指数 Ⅲ标准值 6~9 >5 4 1.0 6 IV标准值 6~9 >3 6 1.5 10 (3)声环境 区域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及4a类标准,具体噪声标准值见表1-6-3。 表1-6-3 声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dB(A) 类别 昼间 夜间 适用区域 2类 60 50 居住、商业、工业混合区 4a类 70 55 城市主干道、城市次干路 (4)地下水环境 本项目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III类。 1.6.2 污染物排放标准 (1)生活污水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进入群力污水处理厂处理,故污水排放执行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见表1-6-4。 表1-6-4 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单位:mg/L(除pH外) 污 染 物 类 别 pH COD NH3-N SS BOD5 动植物油 三 级 6-9 500 - 400 300 100 (2)废气 施工扬尘(颗粒物)和汽车尾气中THC、NOX等大气污染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CO参照《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 CO 3.0 mg/m3”执行。 表1-6-5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污染物名称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监控点 浓度(mg/m3) 颗粒物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1.0 非甲烷总烃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4.0 氮氧化物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0.12 (3)噪声 施工期采用《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进行评价,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和4类标准要求。 表1-6-6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施工期 噪声限值dB(A) 昼 间 夜 间 70 55 表1-6-7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单位:dB(A) 类别 昼间 夜间 适用区域 2类标准 60 50 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4类标准 70 55 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 1.7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及评价因子筛选 1.7.1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 (1)施工期环境影响识别 表1-7-1 施工期环境影响识别 环境要素 产生影响的主要内容 主要影响因素 环境空气 场地平整、土石方开挖、建材运输、存放和使用 扬尘 SO2、NOX、HC等 燃油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尾气排放 水环境 基础施工和清洗搅拌设备产生的泥浆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放 SS、COD、NH3-N等 声环境 施工机械、运输车辆产生噪声 施工噪声 固体废物 施工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建筑拆迁垃圾、施工垃圾 生态环境 土地平整、土石方开挖 水土流失、植被破坏 (2)运营期环境影响识别 表1-7-2 运营期环境影响识别 环境要素 产生影响的主要内容 主要影响因素 环境空气 汽车、摩托车排放的废气 SO2、NOX、HC等 水环境 住宅等产生的生活污水 COD、SS、NH3-N和动植物油等 声环境 停车场(库)汽车 交通噪声 噪声 风机、水泵等 固体废物 住宅产生的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 1.7.2 评价因子筛选 根据对项目工程情况的分析,本项目评价因子识别与筛选见下表: 表1-7-3 评价因子识别表 项目 评价因子 大气环境 现状评价 SO2、NO2、PM10 影响评价 颗粒物、汽车尾气 地表水 环境 现状评价 BOD5、高锰酸盐指数、NH3-N、DO 影响评价 SS、COD、NH3-N、动植物油 声环境 现状评价 LeqdB(A) 影响评价 固体废物 影响评价 生活垃圾 生态环境 影响评价 植被破坏、水土流失 1.8 评价内容及评价重点 1.8.1 评价内容 根据本项目的特点,确定本次评价内容: (1)调查拟建小区环境概况及评价区内主要污染源和污染物的排放情况。 (2)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进行评价。 (3)针对项目特点及排污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与对策。 (4)预测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对评价区环境质量产生影响的范围及程度,并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5)根据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和项目建成前后污染物排放情况,论述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变化情况。 (6)对该项目运营期的环境经济损益进行简要分析、建设前后引起的区域景观变化及生态满意度进行分析,并进行公众参与工作。 (7)提出相应的环境管理计划和环境监测计划。 (8)通过评价结合城市总体规划给出本项目选址是否可行的结论。 1.8.2 评价重点 本项目评价重点如下: 施工期:施工噪声、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和居民的影响。 运营期:外部环境噪声对本项目的影响,项目设备噪声源对项目区内居民的影响,项目生态适宜性及景观相容性评价。 1.9 评价时段 评价时段为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 1.10 环境保护目标 该区域无国家、省、市级自然保护区、名胜古迹、疗养院以及重要的政治文化设施和水源地。根据本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本评价的保护目标为松雷中学、阳光家园小区、纳帕英郡小区(在建)、巴黎第五区小区(在建);松花江水质;小区内停车场附近的居民住宅;详见表1-10-1。 表1-10-1 本项目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要素 保护对象 方位 距离(m) 户数 人口 功能区 环境空气 声环境 松雷中学 W 80 / 3600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二级标准 阳光家园小区 SW 95 / / 纳帕英郡小区(在建) N 60 /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巴黎第五区小区(在建) ES 80 / / 地表水 松花江 / /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 地下水 项目所在区域 / / /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III类 图1-10-1 保护目标示意图 2 项目概况及工程分析 2.1 项目概况 2.1.1 工程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哈尔滨中海地产有限公司中海雍景熙岸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哈尔滨中海地产有限公司 占地面积:99843.1m2 建筑面积:374703m2(地上299703m2,地下75000m2) 工程总投资:232017.04万元人民币,由建设单位自筹。 2.1.2 建设地点 本项目位于哈尔滨市南岗区哈西新区,哈尔滨大街与哈西大街西侧交角地段,项目北侧为同济街、隔路为纳帕英郡小区(在建);项目西侧为绥化路、隔路为松雷中学;西南侧为阳光家园小区;东南侧为哈西大街、隔路为巴黎第五区小区(在建);东侧为哈尔滨大街,隔路为空地。本项目西侧有一处220kV架空电力线路,边导线路距离小区边界25m,距离拟建住宅最近处为35m。 项目地理位置图见图2-1-1。 2.1.3 工程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占地面积99843.1 m2,建筑面积374703m2(地上299703m2,地下75000m2),用途以住宅用房为主,有少量商服用房。共拟建5栋33层住宅,3栋34层住宅,1栋32层住宅,3栋33-34层住宅,2栋9层住宅(一栋为廉租房、一栋为公租房),另外配套建有独立商服8栋(均为2层)、幼儿园1栋(3层)、2栋18层办公写字楼(1层为商服使用、2-17层为办公使用)及配套服务设施1处(2层、位于4#住宅楼1-2层);配套服务设施内配套设有图书室、活动中心、社区服务中心、物业管理等公建用房;设地上停车泊位600个,地下停车泊位2100个;垃圾暂存间1处,位于小区内西北侧边界;变电室、水泵房、换热站以及地下车库风机房均位于地下一层独立设备间内,上方为绿地。小区内绿地率为25%;项目的组成见表2-1-1,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见表2-1-2,项目功能分布见表2-1-3,平面布置图见附图2。 该项目建成后居民2516户,居民约8806人;物业办公人员约10人。 表2-1-1 项目组成一览表 工程类别 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 工程规模 主体工程 地上 住宅楼 高层 共14栋(32层1栋, 33层5栋,34层3栋, 33-34层3栋, 9层2栋),2516户,总建筑面积239793 m2 配套公建 配套服务设施 1处(位于4#楼1-2层),建筑面积2160m2 办公写字楼 2栋18层建筑,建筑面积33250 m2 商服 8栋2层建筑,建筑面积21500m2 幼儿园 1栋3层建筑,建筑面积3000m2 变电亭 1处(位于地下,上方为绿地) 水泵房 1处(位于地下,上方为绿地) 换热站 1处(位于地下,上方为绿地) 风机房 1处(位于地下,上方为绿地) 停车场 600个 / 地下 地下人防兼停车场 2100个车位 地下一层,建筑面积75000m2 公用工程 供水 哈尔滨市供排水集团 / 水泵房 新建水泵房1座,位于6#楼南侧绿地地下一层独立设备间 供电 哈尔滨市南岗区供电局 变电室1座,位于6#楼南侧绿地地下一层独立设备间 供气 哈尔滨中庆燃气公司 / 供热 达尔凯阳光(哈尔滨)热电有限公司 / 换热站 新建换热站1座,位于6#楼南侧绿地地下一层独立设备间 排水 雨水、污水管网 / 环保工程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地下车库汽车尾气排风口,长、宽、高为2×2×2.5m,设置在远离居民住宅10m外的绿化带中 15个 噪声防治措施 中空双层隔音玻璃 生活垃圾收集 垃圾暂存间 1处,位于小区西北侧空地,即6#楼西侧30m处 景观绿化 景观绿地等 绿地面积24960平方米 表2-1-2项目技术经济指标 项目 单位 设计指标 备注 1.项目用地面积 ㎡ 99843.10 2.总建筑面积 ㎡ 374703.00 其 中 2.1住宅建筑面积 ㎡ 239793.00 2.2公建建筑面积 ㎡ 59910.00 2.3车库建筑面积 ㎡ 75000.00 2100个停车位 3.道路用地面积 ㎡ 39937.00 4.户型方案 90㎡以下户型面积 ㎡ 168993.00 占住宅总建筑面积的70.05% 90㎡以下户型套数 套 1916 占住宅总套数的76.15% 5.居住总户数 户 2516 6.建筑密度 % 35 7.容积率 3.0 8.绿地率 % 25.0 9.用地性质 商业、办公、居住用地 表2-1-3 该项目功能分布情况 位置 楼层 备 注 住宅 9、32、33、34、33-34 5栋33层、1栋32层、3栋34层、2栋9层、 3栋33-34层 西北侧 1 垃圾暂存间 西侧商服 2 独立商服,共2栋,临绥化路 东侧商服 2 独立商服,共3栋,临哈尔滨大街 北侧商服 2 独立商服,共2栋,临同济街 南侧商服 2 独立商服,共1栋,临哈西大街 西南侧幼儿园 3 独栋,临绥化路 东侧办公写字楼 18 2栋,哈尔滨大街与哈西大街交口,1层商服、2-18层办公 配套服务设施 2 位于4#楼1-2层,配套设有图书室、活动中心、社区服务中心、物业管理等公建用房 6#楼北侧绿地 1/地下 变电室、换热站、水泵房、风机房 地下 人防兼停车场 地下一层 图2-1-1 项目地理位置图 2.1.4 公用工程 (1)给水 给水由市政给水管道供给,由场址附近市政供水干管接入,供水管径为DN200,供水单位为哈尔滨市供排水集团。 (2)排水 本项目排水采用雨水、污水分流制系统。 项目所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排水量按用水量的80%计算,小区污水总排放量为26.44×104 m3/a。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DN300污水干管再汇入市政污水管网,通过市政管网进入群力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排入松花江。 (3)供热 该项目不新建锅炉房,冬季取暖由达尔凯阳光(哈尔滨)热电有限公司供给。 (4)供气 本项目燃气取自哈尔滨中庆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燃气管网,燃气管线采用钢管,直埋敷设,做加强级防腐处理,各管网入口设砖砌阀门井一座。市政天然气使用量约75立方米/人·年,总燃气量为66.05万m3/a。 (5)供电 本项目供电由南岗区供电局提供,电源引自市政10KV专线电缆。照明电源电压一律为220V,灯具以白炽灯、节能灯为主。住宅楼梯等公共部分设人工照明,并选用自熄开关。 (6)消防 本项目消防用水来自市政管网,进水管成环状,形成小区内的消防水系统。住址区室外设消火栓,在建筑物内设消火栓,并配备对人体无害的气体灭火装置。 (7)环卫 本项目小区功能以居住为主,为方便小区居民活动建设垃圾暂存间。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建设垃圾暂存间1处,位于小区西北侧,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外运至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处理。 2.1.5 总平面布置 本项目建设总占地面积为99843.1m2,地块呈梯形,场地平整。 项目总建筑面积374703m2,主要建筑内容包括14栋高层住宅和公建设施,根据项目所处的地域环境及地形条件,住宅错落有致地分布于项目用地内,公建均沿街布置,车库位于地下1层。 本项目西、北两侧厂界退让道路红线10米,东、南两侧厂界退让道路红线15米。 14栋高层住宅包括3栋34层、5栋33层、1栋32层、3栋33层-34层、2栋9层(其中1栋公租房、1栋廉租房)高层住宅。2栋9层住宅分布于项目用地南部,5栋31层高层住宅分布于项目用地东部,3栋33层-34层和1栋32层高层住宅分布于用地西部,3栋34层高层住宅分布于项目用地中央。住宅总建筑面积239793m2。 公建部分包括沿街2层商服、1栋3层幼儿园、2栋办公写字楼以及社区相应的附属配套设施。其中商服沿街分布于项目用地四周,幼儿园布置于项目用地西南部,公建布置于项目用地北部,2栋办公写字楼位于项目用地东部,公建总建筑面积59910m2(其中配套设施5160m2)。 工程结合区内道路布局,在哈尔滨大街一侧设置主出入口。此外,在项目所在区域西侧绥化路一侧以及用地南侧哈西大街一侧,各设置一处次主出入口。 地下车库出入口有两处,分别设置于项目用地北侧与同济街交汇处和项目用地东北角与哈尔滨大街交汇处。 小区主要出入口处分别设置人行、车行通道,形成人车分离,便于管理,保证小区居民安全。 2.1.6 工程进度情况 项目建设期为4年,即2013年11月至2017年10月。 2.1.7 施工人员 本项目施工高峰期施工人员约500人,安排有集中临时生活区。 2.1.8 土石方平衡情况 本项目建设期开挖土石方量约40万立方米,回填土石方量约18万立方米。用于小区内道路建设、场地平整土方量约8万立方米,剩余土石方量约14万立方米全部外售。 2.1.9 工程拆迁情况 项目建设用地性质为商业、办公、居住用地,现状为空地,不存在拆迁问题。 2.1.10 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工程总投资232017.04万元,全部由建设单位自筹资金解决。 2.2 工程分析 2.2.1 施工期污染源分析 施工期主要污染源有:施工期机械噪声、扬尘、生活废水、施工废水及固体废物,其简单的施工流程及各阶段主要污染物产生情况见图2-2-1。 图2-2-1 施工期施工流程及主要污染源情况简图 (1)大气污染 施工期的大气污染源主要来自于扬尘、施工机械废气和建筑物装修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 扬尘主要为建筑施工扬尘。施工期裸露地表在大风气象条件下形成的风蚀扬尘,建筑材料运输、卸载及土方运输车辆行驶产生的二次扬尘,临时物料堆场产生的风蚀扬尘和水泥粉尘等,对大气环境也会造成不良影响。扬尘在背景风场作用下扩散飞扬,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居民健康和城市景观。 根据中国环境科学院的有关研究结果,建筑施工扬尘排放经验因子为0.292kg/m2,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为374703m2,扬尘产生量约为109.41吨。 在建筑物室内装修阶段,会产生甲醛、苯系物等有机污染物等。 (2)水污染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排放的生活污水和施工作业产生的废水。 本项目施工人员排放的生活污水和城市居民生活污水水质相似,污水中主要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本项目施工期间施工人数最高峰为500人,平均用水量按80 L/(人·日)计,其中80%作为污水排放量,则本项目施工期间施工人员排放的污水量为32t/d。根据类比资料,COD浓度 350mg/L,NH3-N浓度为35 mg/L,则本项目施工期排放的COD为11.2kg/d,NH3-N约1.12kg/d。 施工废水主要产生于混凝土养护及墙面的冲洗、构件与建筑材料的保湿、材料的拌制等施工工序,废水主要污染物为泥沙、悬浮物等。此外,施工作业使用的燃油动力机械在维护和冲洗时,将产生含少量悬浮物和石油类等污染物的废水。 建筑施工作业各工序用水量与施工现场实际情况以及施工单位管理水平有关,根据类比统计数据,各工序施工平均用水情况见表2-2-1。 表2-2-1 施工作业活动用水量分析一览表 序号 用水对象 单位 耗水量 备注 1 浇注混凝土全部用水 L/m3 1700-2400 2 混凝土养护(自然养护) L/m3 200-400 3 冲洗模板 L/m2 5 4 搅拌机清洗 L/台班 600 5 人工冲洗石子 L/m3 1000 当含泥量为 2%-3% 6 砌砖工程全部用水 L/m3 150-250 7 抹灰工程全部用水 L/m2 30 8 浇砖 L/千块 200-250 9 抹面 L/m2 4~6 不包括调制用水 10 楼地面 L/m2 190 主要是找平层 11 搅拌砂浆 L/m3 300 12 上水管道工程 L/m 98 13 下水管道工程 L/m 1130 (3)噪声污染 施工期噪声污染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其噪声源较多,噪声声级在70dB-100d-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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