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站点设施保洁劳务外包招标-毕业论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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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 招 标 文 件 项 目 编 号:WZJYGG2014-10-1 项 目 名 称:公交站点设施保洁劳务外包 采 购 方 式:邀请招标 采购人:温州交运集团城东公交有限公司广告服务分公司 二○一四年十月 目 录 目录 投标邀请函 第一部分 投标供应商须知 一、 说明 二、 招标文件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五、 开标和评标 六、 授予合同 第二部分 合同条款 第三部分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 相关说明 二、 采购内容及要求 第四部分 评标原则及方法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一 投标函 附件二 投标报价一览表 附件三 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四 同类项目的服务情况 投标邀请函 : 温州交运广告服务分公司受温州交运集团城东公交有限公司委托就公交站点设施保洁劳务外包项目进行邀请招标,我们诚恳地邀请贵公司参加投标,并请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认真准备,按时前来投标。 1、 项目编号:WZJYGG2014-10-1 2、 项目名称:公交站点设施保洁劳务外包 3、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4年9月10日9点30分起至开标时间止;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温州市泰安大厦4B1室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免费。 4、 投标保证金:无。 5、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10月10日11点30分整(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温州市泰安大厦4B1室 6、开标时间:2014年10月10日14点00分整(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温州市会展路4号城东公交会议室。 7、采购人:温州交运集团城东公交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577-88105016 传 真:0577-88330168 温州交运集团城东公交有限公司 广告服务分公司 2014年9月10日 第一部分 投标供应商须知 一、说 明 1、本次招标是参照《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实施。 2、合格投标供应商 2.1符合《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对投标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 2.2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以营业执照为准); 2.3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10万;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供应商代表 3.1指全权代表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如果投标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见附件)。 4.投标费用 4.1投标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目录所列内容及相关资料组成。 2、招标文件的澄清 2.1投标供应商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或未尽事宜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进行说明或交流,均应以书面形式(信函、传真,下同)通知招标采购单位,但该通知不得迟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十日使招标采购单位收到,招标采购单位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如有必要,可将不说明问题来源的答复发给各投标文件收受人或召开答疑会。如果招标文件澄清期内未收到有关澄清要求,视为投标供应商完全同意招标文件所有条款,且对于招标文件有关表述以及未尽事宜如有异议,以招标采购单位解释为准。 3、招标文件的修改 3.1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三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的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收受人收到该书面通知后,应立即书面回复确认已收到该通知。 3.2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的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招标文件收受人收到变更时间的书面通知后,应立即书面回复确认已收到该通知。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投标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招标文件各个方面做出实质性响应,导致投标被拒绝的风险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2、投标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所有文件资料必须是针对本次投标的,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如发现投标供应商提供了虚假文件资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投标文件的构成: 3.1投标文件由技术资信标和商务(价格)标两部分构成: 3.1.1技术资信标 (1)投标函 (附件一) (2)资格证明文件 A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附件四-1) B 投标供应商的资格声明 (附件四-2) C 投标供应商企业法人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3)同类项目的服务业绩 (附件八) (4)投标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3.1.2 商务(价格)标 (1)投标报价一览表 (附件二) 3.2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供应商应根据招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格式,内容按顺序填写分别装于技术资信标和商务(价格)标中。 4.投标报价 4.1投标报价包括:劳务人员薪资、福利、保险,交通工具,税金等费用。投标供应商应根据上述因素自行考虑含入投标总价。 4.2投标供应商必须按附件中的投标报价一览表、投标分项报价表(均统一格式)内容填写单价、合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供应商代表签署。 4.3招标采购单位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对任何货物或服务只允许一个报价。 4.4投标报价报出后,投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的要求,将被认为是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5.投标有效期 5.1自开标之日起15天内投标应保持投标有效。 6.投标文件的签署和规定 6.1投标供应商应提供技术资信标、商务(价格)标各一式肆份的投标文件,分别装订成册。其中正本壹份、副本叁份,每份投标文件的封面应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6.2投标文件的正本必须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签署,投标文件的副本可才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6.3投标文件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供应商代表在修改和增删处旁签署或盖章,方才有效。 7.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7.1投标供应商必须将投标文件的“技术资信标”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商务(价格)标”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分别密封,且在各自的密封袋上标明“技术资信标”或“商务(价格)标”。封口处贴上封条,启封处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供应商代表签字。封皮上写明投标项目名称、编号、投标供应商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联系人,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 7.2如果投标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采购单位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不负责任。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的递交 1.1投标文件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收标地点,同时递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供应商代表有效身份证件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由评标委员会确认其投标资格。 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可以以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或撤回其投标并送达到招标采购单位,但不得影响开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2.2“投标文件修改”或“投标文件撤回通知”都应密封并在密封袋上写明投标项目名称、编号、投标供应商名称,并注明“投标文件修改”或“投标文件撤回通知”字样。 2.3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至投标有效期满这段时间内,投标供应商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将拒收: 3.1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3.2未密封或未装订的投标文件; 3.3由于包装不妥在送达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投标文件; 3.4以电讯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3.5未递交投标保证金的。 五、开标和评标 1.评标委员会 1.1招标采购单位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在评标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2.1开标后直至向中标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凡与评审有关的资料均不得向投标供应商及与评标无关人员透露。如果投标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试图向招标采购单位施加影响,其投标将被拒绝。 3.开标、评标 3.1招标采购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开启“技术资信标”,开标前首先检查标书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场拆封。 3.2投标文件的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检查。 (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供应商代表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等资格证明及投标保证金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只要有一项审查不合格,则该供应商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 (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3.3在对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按无效标处理: (1)招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供应商单位公章、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的; (2)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技术标准要求或不满足主要技术参数的; (3)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4)技术资信标中出现投标报价的; (5)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6)投标供应商代表未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授权代表无法定代表人或企业合法有效授权委托书的; (7)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 3.4开商务(价格)标 (1)开商务(价格)标时邀请所有投标供应商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准时出席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投标供应商代表未参加开标会的,事后不得对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 (2)宣布各投标供应商资格性审查结果和技术资信标得分情况。 (3)检查有效投标供应商“商务(价格)标”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开启“商务(价格)表”,唱读“投标报价一览标”全部内容。唱读结束后,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对唱读内容及记录结果进行校核签字确认,如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否则视为默许同意。 (4)开标时没有启封和唱读的投标文件,原封退回给投标供应商。 (5)开商务(价格)标时,指定专人作好记录,存档备查。 3.5“商务(价格)标”开启后,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供应商的商务报价进行核查,核查时发现投标报价内容不清楚可要求投标供应商书面澄清,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一览表内容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不一致的,以投标报价一览表为准,计算上的错误,可按下面方法修改: (1)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样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如果投标供应商不接受对其价格错误的修改,其投标将被拒绝。 3.6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基本相符,没有重大偏离。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3.7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3.8评标委员会对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中制订的评标方法进行综合评定打分。 3.9评标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由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开、公正原则,采取投票方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定。 4投标文件的澄清 4.1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形式并由投标供应商代表签署,但澄清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拒不按要求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的,说明或补正的投标供应商,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4.2经澄清后,若偏差仍存在,且不可接受,投标文件则被认为是“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不进入下一步评审。 5.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 5.1本次招标由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 5.2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按评审后得分(即技术资信分与商务(价格)分之和)由高到低顺序排序,得分前二名的投标供应商确定为该项目的第一和第二中标候选供应商。 5.3招标采购单位对决标结果不做任何解释,也不保证最低价中标。 6.评标细则详见第四部分“评标原则及方法”。 7.未尽事宜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执行。 六、授予合同 1.最终审查 1.1评审结束后,招标采购单位将对评标委员会确定的中标候选供应商进行最终审查,审查内容主要是中标供应商是否有能力履行合同。 1.2如果审查通过,招标采购单位将把中标合同授予该中标供应商,如果审查没有通过,招标采购单位将拒绝其投标,并对排名第二的候选供应商进行类似审查。若排名第二的候选供应商审查仍未通过,此次采购失败,重新组织招标采购。 2.中标公示 2.1中标供应商确定后,招标采购单位将对中标单位公示三天。 3.签订合同 3.1中标供应商应按规定及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2拒签合同的违约责任 中标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借故否认已经承若的条件而拒绝签合同的,以为违约处理,其招标资格列入黑名单。 第二部分 合同条款 保洁劳务承揽合同 甲方:温州交运集团城东公交有限公司 乙方: 2014年10月份至2014年12月份进入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和全国卫生城市的关键测评阶段。为加强公交站点设施保洁工作,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根据平等自愿,诚实信用,互利互惠的原则,现就甲方管理的公交站点设施的保洁工作委托给乙方的有关事宜,订立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 乙方承包甲方所辖公交站点设施的保洁工作。本项目涉及城东公交区域候车亭和站牌按站名合计596余个(按站点有1136余个,其中广告灯箱近207个)具体站点(温州市车站大道以东(含道路两侧)区域)清单附后。乙方同意在现有附件清单数量的基础上,在因候车亭新建、改建,灯箱增加不超过现有数量10%的情况下,仍能严格按照质量要求完成保洁任务,且不增加保洁人员和费用。如增加超过现有数量10%的,由双方协商另立补充协议,确定增加的人数和费用。 二、 乙方负责甲方所辖公交站点设施的清洁工作,并保证符合甲方对公交设施的保洁要求。乙方须每月安排对主干道路(车站大道、锦绣路部分、江滨路)站点设施进行洒水车喷洗一次,此费用不另计。如遇市政府创文明、创卫主题活动等情况,甲方要求乙方进行洒水喷洗的,甲方可酌情给予适当的成本费。 三、 保洁工作应按市容卫生标准负责公交站点设施的保洁、维护工作(包括“牛皮癣”清除),公交站点设施若有损坏应在2日内组织上报广告公司相关部门。遇有重大活动,外包保洁单位应按政府要求积极配合城东公交公司做好公交站点设施的保洁维护工作(包括“牛皮癣”清除)。 四、 公交站点设施保洁外包期限为三个月。自2014年10月 日起,至2015年1月 日止。 五、 公交站点设施保洁外包劳务费用价款及结算方式:候车廊卫生清洁劳务外包人员每人每月人民币 元(含税)。乙方提供11名工人(含一名管理员)。乙方次月开具正规的月结费用发票,甲方按报销流程在15日内给予结算。劳务服务不满一月的,按实际天数结算。 六、 乙方派遣清洁的劳务人员由乙方自行招聘并保证合法用工。乙方应与劳务人员签订书面劳务合同,向劳务人员支付商定的工资,并为劳务人员办理保险事宜。 七、 甲方负责对乙方劳务人员工作完成情况的考核监督,劳务人员工作安排及管理由乙方负责,其他一切劳资和安全事项均与甲方无关。 八、 乙方全权负责站点设施清洁劳务人员的工资福利发放、劳动保障、人身安全、工伤事故、劳务纠纷等一切劳动关系的事务处理。 九、 乙方应当向劳务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安全培训和指导。 十、 乙方须按甲方的保洁方案要求完成劳务服务,服从甲方工作安排,执行甲方安全卫生规程,妥善完成甲方工作任务。 十一、 甲方需提供相应的劳保用品,洗衣粉、毛巾、刷子等,乙方定期派人到甲方指定点领取。 十二、 为加强各作业现场有效管理,实施现场检查和跟踪保洁工作目标的落实,及时纠正不合格服务,保障公交站点设施保洁作业顺利进行,乙方须做到以下几点。 1、指定专人负责区域清洁工作,并按要求实行保洁和保洁制度。每天至少对候车亭灯箱等站点设施清洁一次,保持候车亭灯箱外观整洁,无积灰,无乱涂乱贴,无痰渍、油渍等污渍。 2、保洁作业人员主动接受主管部门督查人员的督查和现场指挥,严禁谩骂、殴打督查人员。 3、保洁作业人员编排合理,保洁作业时文明作业,礼貌待人,着装统一,无断岗、串岗、聚堆闲聊等现象。 4、保洁作业车辆和作业工具配备充足,齐全有效,摆放合理。 5、无条件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主管部门安排的指令性任务。 6、努力提高保洁质量和服务意识,力争无新闻暴光、主管部门批评或群众投诉。 十三、 保洁质量考核表 序号 扣分情况 处理方法 1 被市长热线、区交通局、公交服务热线等有关部门投诉站点设施保洁不到位的,需要整改的 每次扣5分 2 公交候车亭灯箱有“牛皮癣”超过2天未清理 (照片取证) 每处扣2分 3 公交候车亭灯箱玻璃、凳子等站台设施破损超过3天未报(照片修取证) 每处扣2分 4 其他公交站点或站牌有“牛皮癣”超过7天未清理 每处扣2分 5 保洁人员擅自离岗或故意损坏公交站点设施公物 每次扣5分 6 保洁人员因保洁公交站点与乘客发生纠纷的 每次扣2分 7 不服从管理,辱骂、顶撞、殴打甲方管理人员 每次扣5分 8 清洁期间未穿带有安全反光标记工作服、作业工具破损仍使用的 每次扣2分 若因违反以上8条内容当月被扣分超过20分的,甲方有权单方面予以解除合同,并扣罚相应的劳务报酬。每月检查考核扣一分的,减少当月外包劳务费50元。 十四、 安全作业保障措施 为加强生产安全,防止发生伤亡事故,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促进公司经营服务的顺利进行。 1、严禁酒后作业。 2、严禁赤脚或穿拖鞋作业。 3、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4、清洁工人上班必须穿工作服、安全反光背心。 5、清洁工人要根据本路段的人、车流情况,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和方式,主动避开行人和车流高峰,以免发生意外。 6、大雾、大雪、雷暴天气停止作业,避免事故发生。 7、保洁车辆不能太靠近车行道停放,以免发生事故。 8、保洁车辆或电瓶运输车辆出车前必须进行车辆检查,发现故障及时排除。 9、在作业小组配备急救药箱,备足常规急救药品如绷带等,夏季期间为每一名清扫保洁工人准备充足的防暑降温物品。 十五、 人员安排 1、管理人员1人。负责本项目的管理、检查、考评与协调工作、招聘及培训。负责每天管辖区域内的保洁监督 2、候车亭保洁人数为10人。 人员安排如下: 1、车站大道及周边锦绣路、新城大道 安排人员1人 2、江滨路、瓯江路、会展路 安排人员1人 3、温州大道(新南站至经十始发站) 安排人员1人 4、市府路、惠民路、府东路、府西路、绣山路 安排人员1人 5、学院路、黎明东路、黎明西路 安排人员1人 6、汤家桥路、蒲中路、雁荡西路及周边 安排人员1人 7、机场大道至温州机场、龙腾路、龙飞路及周边 安排人员2人 8、其他城东公交区域内站点设施(含通透型候车亭) 每隔七日巡查清洁一次 安排人员2人 十六、 此协议若有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十七、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本协议自双方单位签字盖章后即日生效。有效期三个月。 甲方单位(盖 章) 乙方单位(盖 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2014年10月 日 第三部分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为切实营造良好的公交候车环境,为了保证保洁效率和合理安排人力物力清洁站点设施,经综合考虑,城东公交所辖区域范围内,保洁单位应安排管理人员1名,其他保洁人员10名。招标签订合同时间为三个月,最高限价9万元。 一、项目保洁概况 本项目涉及城东公交区域候车亭和站牌按站名合计596余个(按站点有1136余个,其中广告灯箱近207个),保洁工作应按市容卫生标准负责公交站点设施的保洁、维护工作(包括“牛皮癣”清除),公交站点设施若有损坏应在2日内组织上报广告公司相关部门。遇有重大活动,外包保洁单位应按政府要求积极配合城东公交公司做好公交站点设施的保洁维护工作(包括“牛皮癣”清除)。 二、保洁作业方案 1、保洁人员数量。 为了保证保洁效率和合理安排人力物力清洁站点设施,经综合考虑,城东公交所辖区域范围内,保洁单位应安排管理人员1名,其他保洁人员10名。 2、保洁人员安排及要求。 根据区域范围,保洁单位要根据候车亭灯箱的分布情况,优化安排每天的清洁排查工作,确保城东区域内公交候车亭灯箱站点设施每日至少清洁一次。原则上安排8名保洁人员每日清洗城东公交区域范围内的候车亭灯箱站点设施。另安排2名保洁人员每隔7日对其他公交站点设施轮流清洗检查1次。 3、站点设施破损检查上报。 保洁单位需对候车亭的站点设施破损情况进行检查,发现站牌及广告位设施等有破损,工作人员要记录下来及时反馈给广告公司。 4、乙方须每月安排对主干道路(车站大道、锦绣路部分、江滨路部分)进行洒水车喷洗一次,费用不另行支付。如遇市政府、创卫活动等要求,甲方要求乙方进行洒水喷洗的,甲方可酌情给予适当的费用补贴。 三、站点设施保洁要求 1、候车亭广告灯箱玻璃:清洁明亮,无手印,无张贴,无乱画现象,无污渍,胶渍,水渍,无记号笔印记 2、候车亭座椅:目视干净,无烟头,无落叶,无痰迹,无积水,无口香糖胶渍,无堆积杂物,无大块石头等杂物。 3、公交站牌:表面无灰尘,无张贴,无污渍,无杂物,无蜘蛛网。 四、保洁生产工具及清洗耗材 1、保洁所需工具箱、专用水桶、反光背心等工具类由广告公司出资委托保洁单位定制。 2、长柄毛刷、洗衣粉、毛巾等保洁耗材每月由保洁单位派人到城东公交广告公司综合办领取。 3、保洁单位清洁人员所需交通工具由保洁单位自行安排,保洁人员每月结算工资里已含交通工具购置及折旧费用。 五、督查整改及应急机制 1、城东公交有关职能部门会不定期对保洁区域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清洁不到位,影响市容形象等问题,由广告公司办公室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违反有关规定的照合同考核条件处罚,并存档。 2、保洁单位要有迎接重大活动或检查评比工作时的工作应急机制。保证在活动中做到清洁保卫人员到岗及时,清洁整洁。必要时可派专用清洁机械车辆作业。确保检查评比活动期间公交站点设施达到要求。 六、保洁人员操作及安全注意事项 1、保洁单位必须规范保洁人员操作规程。保洁人员着装统一,操作规范,服务文明。保洁公司应强化职工职业道德、岗位规范、作业技能、文明服务等的培训,并加强对一线操作人员作业规范的日常督查,对不按规程操作的保洁人员要有完整的检查、考核机制。 2、保洁单位为规避安全风险隐患,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为职工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规避因意外带来的经济风险,为站点保洁项目提供风险保障。 (2)与管理员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安全生产管理目标为事故发生率为零。 (3)提高管理员的风险预见分析能力培养,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力度,及时整改安全生产隐患。 (4)在岗前培训的基础上,强化保洁员的安全保护意识,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第四部分 评标原则及方法 一、 总则 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原则,科学、严谨的态度,认真进行评标,推进技术进步,确保项目工程质量,最大限度的保护当事人权益。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定,编写评标报告。对落标供应商,评标委员会不作任何解释。投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招投标工作的进行,一经发现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二、 评标组织 评标工作由采购单位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全过程由有关部分指导监督。 三、 评标程序 1. 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 2. 对合格投标供应商的技术资信标进行评审。 3. 技术资信标评审结束后开启商务(价格)标,开启商务(价格)标前先公布投标供应商技术得分情况,然后由投标供应商代表检查商务(价格)标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开启商务(价格)标。 4. 对商务(价格)标进行评审,根据综合评审结果,提交评审报告。 四、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其中技术资信20分(技术资信权值20%),商务(价格)80分(价格权值40%),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分内容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 五、 评分细则 1. 技术资信分的评定(20分) 各评委成员按下列评分内容进行评定,每人一张评分计算表,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各自评定独立打分并记实名。如某张表的一项评分内容分值超过规定的范围,则该张无效。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投标供应商的各项评分内容评分的合计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供应商技术资信的最终得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二位)。 技术资信20分 投标供应商名称 评分内容 分数范围 投标供应商的实力 6-10分 标书制作质量 8-10分 合计得分 2. 商务(价格)评分(80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1) 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其价格分为满分80分; (2) 其他投标供应商的价格分按以下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供应商投标价)X价格权值X10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二位) (3)如投标供应商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采购内容里面制定的总预算上限金额),按无效标处理。 (4)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均超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本次招标应予废标,重新组织招标。 3.有效投标供应商的综合得分为技术资信分和商务(价格)分的总和。 4.评标委员会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前两名的投标供应商依次作为该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和第二中标候选供应商向采购人推荐,并提交评标报告(得分相同投标报价低的排序第一;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技术指标优的排序第一)。 六、定标办法 本次招标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或经质疑,采购组织机构审查确认因排名第一的候选供应商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质疑成立的,采购人可以直接确定排名第二的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 七、确定中标供应商 中标供应商经采购人确认后,招标采购单位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投标供应商义务 投标供应商应随时接受评标委员会的询标,解答包括有关的商务、技术等问题。评标结束后,所有评标资料归档备查。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一 投标函 投标函 致:温州交运集团城东公交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公交站点设施保洁项目(项目编号WZJYGG2014-10-1)的投标邀请,我方 作为投标供应商正式授权 (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处理有关本投标的一切事宜。 在此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包括如下内容,并已分别密封装袋: 一、 按“投标供应商须知”要求编制投标文件的技术资信标(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二、 按“投标供应商须知”要求编制投标文件的商务(价格)标(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我方已完全明白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重申以下几点: 一、 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期15日内有效,如中标,有限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 二、 我方已详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修改书(如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在此方面提出含糊意见或误解的一切权力; 三、 我方明白并愿意在规定的开标时间之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其投标保证金贵方可不予退还(如有)。 四、 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五、 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 六、 我方如果中标,将保证履行招标文件以及招标文件修改书(如有)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期完成《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 七、 所有与本投标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以下地址: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件 投标供应商名称 公章 投标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期 附件二 投标报价一览表 投标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公交站点设施保洁劳务外包 项目编号:WZJYGG2014-10-1 序号 项目名称 劳务人员 数量 每名劳务人员月单价 一季度(3个月)总价 1 公交站点设施保洁 11名 大写: 小写:¥ 说明:此栏内投标总报价应与月单价乘以工人数量再乘三个月,换算成总计价相一致。 投标供应商全称(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资格证明文件 资格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温州交运集团城东公交有限公司: (投标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 授权 (全权代表姓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公交站点设施保洁劳务外包 项目编号:WZJYGG2014-10-1(招标项目名称、编号)的招标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招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本授权书于2014年10月8日签字生效,特此说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投标供应商全称(公章): 日期:2014年10月8日 附: 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职务: 投标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电话: 附件四 同类项目的服务业绩 同类项目的服务业绩 项目名称:公交站点设施保洁劳务外包 项目编号:WZJYGG2014-10-1 序号 项目名称 用户单位 数量 合同金额 合同签订时间 用户联系人/联系方式 1 2 3 4 5 6 注:提供投标供应商自2013年以来所服务类似项目的业绩(请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携带原件备查)。 2、投标供应商可按此表格式复制。 投标供应商全称(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关于温州交运集团城东公交有限公司公交站点设施保洁项目 投标邀请通知 各有关供应商: 温州交运集团城东公交有限公司公交站点设施保洁项目(项目编号WZJYGG2014-10-1)经采购单位确认贵公司作为被邀请投标供应商。 特此通知! 请各供应商收到本通知后,参与该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在以下回执处签字盖章确认并将整张回传本公司 本公司联系人;郑先生 电话:0577-88105016 传真:0577-88330168 温州交运集团城东公交有限公司 广告分公司 2014年10月9日 回 执 温州交运集团城东公交有限公司广告分公司: 本公司已收到贵方关于温州交运集团城东公交有限公司公交站点设施保洁项目(项目编号WZJYGG2014-10-1)投标邀请通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投标供应商(盖章): 签收人(签字): 签收日期:2014年10月 日 注:本通知回执传真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效力。展开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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