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实施制度样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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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西省矿产资源赔偿费征收实施措施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省矿产资源赔偿费征收和管理工作,维护国家对矿产资源财产权益,促进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依据矿产资源赔偿费征收管理要求第二十条要求,结合本省实际,制订本措施。第二条 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开采矿产资源各类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者,必需依据矿产资源赔偿费征收管理要求和本措施缴纳矿产资源赔偿费。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要求,从其要求。第三条 省地质矿产厅负责全省矿产资源赔偿费征收工作;地域、设区市(以下统称地市)和县(市、区,以下统称县)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征收矿产资源赔偿费资格经省地质矿产厅认定后,负责本辖区矿产资源赔偿费征收工作。县级以上财政
2、部门负责监督同级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征收矿产资源赔偿费工作。第四条 对于不含有征收资格县级以上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由其上一级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代行征收职能。第五条 矿产资源赔偿费由采矿权人缴纳。待推行采矿补登记手续采矿单位或个人,应该依据本措施缴纳矿产资源赔偿费。第二章 征收和缴纳第六条 省地质矿产厅负责征收矿区范围跨地市行政区域采矿权人矿产资源赔偿费。地市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负责征收矿区范围跨县行政区域采矿权人矿产资源赔偿费。县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负责征收矿区在本行政区域内采矿权人矿产资源赔偿费。第七条 征收矿产资源赔偿费矿种和费率根据矿产资源赔偿费征收管理要求附录实施。矿产资源赔偿费根据下列方法计算:征收
3、矿产资源赔偿费金额矿产品销售收入赔偿费费率开采回采率系数 核定开采回采率开采回采率系数- 实际开采回采率对未核定开采回采率和难以计算实际开采回采率采矿权人,由管辖征收机关依据实际情况核定其开采回采率系数。第八条 本实施措施所称矿产品,是指矿产资源经过开采或采选后,脱离自然赋存状态产品。采矿权人生产矿产品未经销售步骤而自行加工消耗,根据征收时该矿产品产地平均价格计算销售收入。采矿权人和征收机关对矿产品销售价格确实定、计算等发生争议,由所在县或地市物价部门负责裁定。第九条 采矿权人在缴纳矿产资源赔偿费时,应该提交已采出矿产品矿种、产量、销售数量、销售价格、实际开采回采率等资料,填报矿产资源赔偿费月
4、(季)度申报表。申报表一式2份,经征收机关审核后,由采矿权人和征收机关各留存1份。第十条 含有征费资格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应该到同级物价部门办理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并到上一级地质矿产主管部门领取由地质矿产部统一印制矿产资源赔偿费自收汇缴专用发票。第十一条 矿产资源赔偿费由采矿权人每个月缴纳一次,于次月10日前缴纳上月矿产资源赔偿费;于7月31日前缴清上六个月矿产资源赔偿费;于第二年度1月31日前缴清上十二个月度下六个月矿产资源赔偿费。第十二条 有银行帐户采矿权人以银行划拨形式缴纳矿产资源赔偿费;无银行帐户采矿权人以现金形式缴纳矿产资源赔偿费。采矿权人以现金方法缴纳矿产资源赔偿费时,征收机关必需开
5、具矿产资源赔偿费自收汇缴专用发票,并由征收机关填写全国统一印制矿产资源赔偿费专用缴款书,于当日将收入上缴中央金库。采矿权人以转帐方法缴纳矿产资源赔偿费时,直接填写全国统一印制矿产资源赔偿费专用缴款书,经征收机关审核后,由采矿权人将收入直接上缴中央金库。第十三条 凡有矿产资源赔偿费征收管理要求第十二条、第十三条中要求情况之一,由采矿权人申请,报省地质矿产厅会同省财政厅同意,能够免缴、减缴矿产资源赔偿费。矿产资源赔偿费征收管理要求第十二条、第十三条中所称“废石(矸石)”“尾矿”和“工业品位”,根据相关主管部门同意矿山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汇报或初步设计确定相关技术经济指标界定;或由征收机关核定。第十四
6、条 采矿权人免缴、减缴矿产资源赔偿费,须在每十二个月1月底前就本年度免缴、减缴矿产资源赔偿费理由、期限及减缴幅度等提出书面申请,一式5份报送管辖征收机关。征收机关在接到采矿权人免缴、减缴申请之日起15天内,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提出审核意见,逐层报送至省地质矿产厅。省地质矿产厅自接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会同省财政厅,对采矿权人申请作出是否同意决定。其中减缴额超出应缴额50申请,省地质矿产厅会同省财政厅签署意见后,报省人民政府同意。凡经同意免缴、减缴矿产资源赔偿费申请,由省地质矿产厅报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国务院财政部门立案。免缴矿产资源赔偿费采矿权人,应该每六个月向管辖征收机关报送矿产品产量、销售数
7、量、销售价格和实际开采回采率等相关资料;免缴期不足六个月采矿权人,在免缴期结束时应该立即报送上述资料。第十五条 同意机关对采矿权人免缴、减缴申请作出决定,由省地质矿产厅会同省财政厅通知征收机关和采矿权人。采矿权人免缴、减缴矿产资源赔偿费申请,自同意之日起生效。免缴、减缴期限和减缴幅度按同意期限和幅度实施。第十六条 采矿权人在中止或终止采矿活动时,应该结缴矿产资源赔偿费。采矿权人在依法办理闭坑手续后,自同意闭坑之日起停止计征矿产资源赔偿费。第十七条 采矿权人逾期未缴纳矿产资源赔偿费,征收机关应该在期满之日起5日内向采矿权人发出矿产资源赔偿费催缴通知书。第十八条 征收矿产资源赔偿费按矿产资源赔偿费
8、征收管理要求,平时应全额就地上缴中央金库。地方应得50部分,年底由中央和省单独结算返还。对于地方分成50部分,年底根据下款要求省和县分成百分比,单独结算。省和县矿产资源赔偿费分成百分比为55。地市、县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在征收矿产资源赔偿费返还之前,所需矿产资源赔偿费征收经费,由省财政厅预拨。在征收矿产资源赔偿费返还以后,预拨经费由省从返还中扣回。第十九条 对地方所得50部分矿产资源赔偿费实施专题管理。省留成矿产资源赔偿费,用于省级矿产资源勘查和省、地市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监督管理补充经费,和调剂部分县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监督管理补充经费。县分成矿产资源赔偿费,用于县地质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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