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重点监督暂行办法模板.doc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建设 工程施工 安全 重点 监督 暂行办法 模板
- 资源描述:
-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关键监督暂行措施 桂建质[]22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深入落实实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对安全生产管理微弱工程项目加大监督力度,降低事故,制订本措施。 第二条 本措施所称建设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本措施所称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关键监督,是指自治区、市、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以下简称监督机构),对本辖区安全生产管理差、存在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建设工程实施关键监督。 第三条 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适用本措施。 第四条 各市、县(区)监督机构接收本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认定和监管本辖区内施工安全关键监督工程(以下简称关键监督工程)。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经过建筑市场管理,制约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第二章 关键监督工程认定和通知 第五条 发生下列事故或有下列行为之一建设工程,由辖区监督机构查实后列入本辖区关键监督工程名单并书面通知该工程施工企业及监理企业(格式附后)。 (一)发生通常事故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 (二)发生起重机械坍毁、土方坍塌、模板支撑系统坍塌等安全责任事故,不管有没有些人员伤亡; (三)在安全生产监督检验中,被责令进行安全隐患整改但拒不整改,或逾期未整改到位; (四)在安全生产监督检验中,两次被责令进行安全隐患整改; (五)在安全生产监督检验中,被责令停工整改; (六)安全生产方法费未按要求投入,造成安全生产条件严重不符正当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 (七)项目经理、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到位或未推行其安全管理职责,情节严重; (八)存在严重影响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监督机构查实后认定应列入关键监督工程名单工程。 第六条 监督机构应立即将辖区内关键监督工程名单(名单应包含工程名称、关键监督起止日期、施工单位及项目经理、监理单位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被列入关键监督名单事由、关键监督期满后是否被延期等内容,格式附后)汇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名单每一次更新均应立即汇报。 第七条 监督机构应建立关键监督工程相关文字统计和图片资料档案。 第八条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能够依据投诉,要求监督机构对存疑事实进行调查或自行组织调查,依据调查结果,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该工程是否列入关键监督工程名单。 第三章 关键监督期限和公告 第九条 关键监督工程期限为3个月,自该工程被列入关键监督名单之日算起。关键监督期内仍发生第五条所列事故或行为之一,关键监督期限再顺延3个月。 第十条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在当地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告和立即更新关键监督工程名单。单个工程公告延续时间等于其关键监督期限。 第十一条 各级监督机构应将本辖区《施工安全关键监督工程名单》在每个月最终一天之前经过互联网上报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第四章 关键监督制度 第十二条 企业定时自查 关键监督工程在关键监督期限内: (一)施工企业每个月最少开展1次对该工程安全生产检验;项目部每个月最少开展4次全方面安全生产自查。检验和自查均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验标准》(JGJ59-99)进行评分,并保留整改通知和整改完成统计备查。 (二)监理企业每个月最少开展1次对该工程安全生产督促检验;项目监理部每个月最少开展4次安全生产监理检验。督促检验和监理检验均使用《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暂行要求》AL系列表格,并保留整改通知和整改完成统计备查。 第十三条 跟踪监督检验 监督机构每个月最少对本级关键监督工程进行1次跟踪检验。检验使用《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暂行要求》AD系列表格,并建立检验档案。有条件市、县可合适增加检验次数。 第十四条 招标前通知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要求当地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各招标代理机构在开展招标工作前,将最新施工安全关键监督工程名单在资格预审及评标前通知建设单位和评标教授。 第十五条 层级监督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机构在开展层级安全监督检验时,应把落实实施本措施情况列入检验内容,并随机抽查部分仍在期限内关键监督工程。 第十六条 监督机构考评 在对各级监督机构进行考评时,应把落实实施本措施情况列入考评内容。 第五章 关键监督工程撤销名称条件和程序 第十七条 关键监督期限内,关键监督工程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每次安全生产监督检验中均合格,不再收到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或停工整改通知书,不再发生第五条所列事故和行为,关键监督期满后,可由该工程施工、监理企业共同提出撤销关键监督工程名称申请(格式附后),经辖区监督机构复查合格后给予撤销名称(格式附后)。监督机构应将撤销关键监督工程名称情况和已更新关键监督工程名单立即汇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如有异议,能够在组织调查后重新作出决定。 第十八条 关键监督工程撤销名称后,由辖区监督机构书面通知该工程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格式附后)。 第六章 罚则 第十九条 对不推行安全生产职责项目责任人,视情节轻重,可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施工企业关键责任人、项目责任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评实施细则》(桂建管字[]50号)第十九条要求实施行政处罚。 第二十条 对不推行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监理单位及执业人员,视情节轻重,可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要求》(建设部令第147号)第四条第二款实施行政处罚。 第二十一条 在关键监督期间,施工企业不认真推行定时自查制度,可延长该工程关键监督期限。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已建立不良行为统计及失信惩戒机制市、县(区)可结合当地做法实施本措施。 第二十三条 本措施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展开阅读全文
咨信网温馨提示: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574-28810668;投诉电话:18658249818。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重点监督暂行办法模板.doc



实名认证













自信AI助手
















微信客服
客服QQ
发送邮件
意见反馈



链接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24215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