夹江县处置森林火灾应急专题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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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夹江县处理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1、总 则 1.1 编制目标 落实落实预防为主、主动消亡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切实做好各项森林火灾应急处理工作,正确处理因森林火灾引发紧急事务,确保扑火工作高效有序安全进行,把森林火灾造成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四川省森林防火实施措施、夹江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相关要求,制订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适用于在我县境内发生通常森林火灾和较大、重大、尤其重大森林火灾扑救,关键原始林区、自然保护区、风景旅游区火情及其它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火情扑救。 1.4 基础标准 (1)在省、市、县政府和市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下,
2、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制订和协调组织实施本预案,同时指导全县有林单位制订本辖区森林火灾应急处理预案,根据分级管理、分级响应要求,落实应急处理责任制。 (2)本预案包含县级相关部门,要依据本部门在森林防火工作中应推行职责,落实各项支持保障方法,尽职尽责、亲密协作、形成协力,确保在处理森林火灾时作出快速应急反应。 (3)在处理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时,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安全,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程度。要充足发挥专业、半专业扑火队及群众义务扑火队骨干作用,采取科学扑救手段和方法。不得动员老年人、残疾人员、孕妇和学生儿童参与森林火灾扑救,
3、严防人身伤亡事故发生。 (4)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森林经营单位不仅要落实预防森林火灾各项方法,更要做好应对森林火灾各项准备工作,建立有效机制,做到常备不懈,快速反应,处理适当。 1.5 预案开启条件 当火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且没有得到有效控制,仍有继续蔓延危险时,经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关键责任人同意,开启本预案。 (1)直接威胁乡、镇、村、居民社、风景名胜区和其它关键设施安全。 (2)可能发生严重人员伤亡或造成重大财产损失。 (3)燃烧时间长、面积大,火场难以得到有效控制。 (4)可能危及大面积原始林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 (5)需要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直接参与协调组织指挥扑救和紧急处理其它情形。
4、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2.1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组成 指 挥 长: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指挥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 县人武部部长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县林业局局长 指挥部组员:县人武部、县政府办公室、县文体广电局、县林业局、县公安局、县消防大队、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县救灾办、县卫生局、县交通局、县气象局、县检察院、县法院。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由县林业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2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组员单位职责 本预案开启后,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具体负担应急处理森林火灾各组织指挥工作。各相关支持保障部门应快速响应,按职责任务,主动配合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做好各阶段扑火救灾工作。 县林业局:
5、帮助领导做好火灾扑救指挥,采取行之有效应对方法,组成应急扑火指挥部,紧急开启夹江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负责森林防火设施建设和计划,制订扑火预案,防火物资准备和供给。 县人武部:发动民兵和预备役部队参与森林防火。做到一旦有火,民兵能快速投入战斗,把森林火灾损失控制到最低程度内。 县政府办:协调政府各部门森林防火相关工作。主动协调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各组员单位和乡镇人民政府,调动扑火力量,帮助立即扑灭火灾,必需时派出工作组赶火场开展工作。主动支持森林防火无线电通讯工作,一旦发生火情,主动参与现场无线电指挥扑火工作,努力排除干扰,确保火场无线电指挥通畅。 县公安局:依据中国消防法,在确保城市消防力量前提下
6、,组织公安消防队在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参与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组织搞好灾区治安管理、安全保卫、火场交通管理和火灾案件侦破。 县消防队:负责全县森林火警电话立即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和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同时,按相关要求主动参与扑火战斗,并帮助指挥部和公安机关查处火情。 武警夹江中队:依据军队参与抢险救灾工作条例,在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领导下,立即组织力量参与森林火灾扑救。 县财政局:负责森林防火扑火经费预算、拨付工作。 县气象局:立即取得火场天气预报和天气实况,适时实施人工降雨作业,同时做好火险预报和高火险警报公布工作。 县救灾办:指导森林防火救灾工作,推行相关职责。 县民政局:负责灾民
7、救助工作。 县交通局:依据扑火工作需要保障扑火物资和支援人员快速输送。 县卫生局:组织医务人员抵达火场抢救医治受伤人员,并做好灾后防疫工作。 县教育局:在全县中小学生中广泛开展森林防火法律法规、森林防火知识和安全知识教育。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负责风景旅游区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宣传,提升游人森林防火意识,监督风景旅游区火险隐患整改,制订风景旅游区森林防火方法。 县检察院、县法院:立即开展森林火灾刑事案件侦查、起诉、审判工作。 3、我县森林分布和火灾发生时期及特点 3.1 森林分布情况 我县现有林业用地39万亩,关键分布在河东、河西(青衣江为界)片区,以松树林、巨桉林为主,竹、树(针阔叶)混交林为辅。
8、 3.2 火灾易发期 每十二个月春季及秋冬季节(即1至5月和9至12月)是我县森林火灾易发期。 3.3 特点 (1)面积宽,战线长。我县森林火灾发生区关键包含山区乡镇、旅游景点和地处山区、林区边缘农家乐休闲场所。河东战线长约60公里,河西战线长约50公里。 (2)天保、退耕还林工程实施后,森林覆盖率提升(我县森林覆盖率达成34.38%),地被物增厚,发生火灾可能性增大。 (3)伴随旅游事业发展,进入林区旅游、度假、休闲人员增多,人为活动频繁,火源管理困难。 (4)山高坡陡,交通不便。 4、森林火灾预警和预防机制 4.1 火情动态监测 (1)森林管护人员、巡山员、护林员要加强对管护区、责任区监控
9、力度,加大巡护密度; (2)了望哨、卡巡山护林人员要加强监控; (3)国家西南林火监测中心和省气象局经过卫星进行监控; (4)依靠广大林区群众监测; (5)经过其它单位、部门进行监测; (6)林火监测不分权属和界限。 4.2 火情汇报 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觉森林火情,必需立即扑救,并立即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汇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相关部门应按要求时间和程序,逐层上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接到火情汇报后,经核实,按要求程序上报县政府和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4.3 火险估计预报 依据扑火工作需要,由气象部门提供天气实况、天气预报、火险天气预报和高火险警报。对关键火场进行跟踪估
10、计预报,立即为扑火指挥机构提供扑火决议辅助信息。 4.4 人工影响天气 由气象部门依据天气趋势,针对关键火场地理位置制订人工影响天气方案,适时实施人工增雨作业,为立即扑灭森林火灾发明有利条件。 4.5 预防机制 (1)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森林防火工作实施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各乡镇政府要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层层签署森林防火目标责任书。要将森林防火责任制落实到林区山头地块。 (2)严格野外火源管理。要依据森林防火条例要求,依法管好野外用火,严格坚持生产用火审批制度,认真实施五不烧、十不准、十包干火源管理措施,加强对入山人员管理,从源头控制森林火灾发生。 (3)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县级森林防火
11、部门要开展常常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升全民森林防火意识。 (4)大力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防范和抵御森林火灾综合能力。 (5)加强森林防火值班制度。森林防火实施二十四小时值班,确保森林防火信息通畅,并随时处理突发怒情。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电话:12119、5662416;指挥中心值班电话:5667777。 4.6 森林防火实施步骤 (1)各森林防火机构应本着先人后物,重急轻缓次序,严密组织实施,坚持打早、打小、打了标准,努力争取把山火消亡在初发阶段。 (2)火情发生后首先由所在乡镇、村社及林区单位组织扑救,并立即向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汇报,县护林防火指挥部立即组织力量支援。 (3)对灾民
12、抢救、安置、疏散及死亡人员抚恤、遗属安置等应按部门行业归口处理,对无业灾民安置、救护工作,由民政部门负责。 (4)对起火现场要妥善保护,以林业公安和当地公安机关为主,快速立即查明起火原因,对肇事者和责任者依法进行处理。 (5)火情汇报、损失评定,按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火灾汇报和对外报道暂行要求及相关要求实施。 5、火灾扑救 5.1 分级响应 (1)森林火灾发生后,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设置前指,关键领导靠前现场指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将关键火场综合情况根据森林防火条例要求,立即上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2)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森林火灾汇报后,立即了解起火地点、起火时间、起火原因、火场
13、范围、天气形势及扑救组织等情况,提出处理意见。依据指挥部领导指示开启预案后,县林业局应急扑火指挥部各小组人员立即上岗到位,根据要求职责任务开展工作,赴火场工作组人员做好出发准备。 5.2 扑火指挥 (1)统一指挥。依据森林防火条例要求,扑救森林火灾由当地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组织和指挥。在火场一线设置前指是扑火现场最高指挥机关,参与扑火全部单位和个人必需服以前指统一指挥。 (2)逐层指挥。坚持由上到下逐层指挥体系。下级前指必需实施上级前指命令,为避免指挥混乱,上级前指无特殊情况不越级下达命令。 (3)分区指挥。火场范围较大且分散情况下,可将火场分片、分段落实扑火任务,在扑火前线总指挥部统一领导
14、下,各分区前指负责本区域组织指挥。 (4)通常森林火灾由乡、镇政府组织当地扑火队伍和群众进行扑救,县护林防火指挥部给支援。 (5)较大森林火灾发生时由乡镇政府组织扑救,待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抵达时进行指挥权移交,由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指挥扑救。 (6)重大、尤其重大森林火灾由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指挥扑救,组织当地扑火队伍、外地扑火队伍及驻军、武警、消防官兵进行补救。并立即上报省、市森林防火部门。 (7)各级指挥人员必需了解火警、火灾发生现场全局,提出安全要求,制订安全方法,严禁伤亡事故发生。指挥人员必需配戴指挥标志。火灾现场必需制订联络信号,以取得现场联络。 5.3 扑火标准 (1)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
15、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点和关键设施安全。 (2)在扑火战略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根本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个方法和手段进行补救,降低森林资源损失。 (3)在扑火战术上,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 (4)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民兵应急分队等专业力量为主,其它社会力量为辅标准。 (5)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包干、明确责任、坚持实施扑火和清理、看管火场责任制标准。 5.4 信息报送和处理 各乡镇每日定时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上报火场综合情况。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综合火场情况,起草
16、森林火灾情况汇报,由指挥部领导审签后,报县政府值班室和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并抄送指挥部组员单位。 5.5 应急通信 在充足利用当地森林防火通讯网基础上,充足利用有线、无线通讯,或采取卫星通信和短波、超短波通信,确保各扑火队和前指、总前指通信通畅,确保总前指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通信通畅。 5.6 扑火安全 在扑火过程中一直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思想,现场指挥员必需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战时,要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改变,确保扑火人员安全。 5.7 居民点及群众安全防护 坚持以人为本思想,各乡镇人民政府应在林区居民点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并制订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责任
17、人,明确安全撤离路线。当居民点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要立即果断地采取有效阻火方法,确保居民点安全。同时,有组织、有秩序地立即疏散居民,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5.8 医疗救护 因森林火灾造成人员伤亡时,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要主动开展救治和善后工作。 5.9 扑火力量组织和动员 (1)扑火力量组成。当地专业、半专业、义务森林消防队为第一梯队,当地驻军、武警部队、公安消防部队、民兵、预备役部队为第二梯队。外地专业森林消防队、武警森林部队为第三梯队。 乡镇、村社均应组建以民兵为主义务扑火队伍,乡镇级扑火队伍50人,村社级扑火队伍50 - 100人,国营大旗山林场组建半专业扑火队,人员不得少于
18、20人。 当地驻军、武警、消防部队关键负担全县重大森林火灾扑救,由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负责协调;县人武部负责全县民兵调动指挥。全县防火力量由县护林防火指挥部统一调动指挥。 如扑火力量不足,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提出申请,经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审批,实施跨区域支援计划。 (2)跨区支援机动力量形成。依据火场态势需要增加扑火力量时,可申请调动其它区、市、县扑火队伍实施跨区域支援扑火,标准上以武警森林部队为主,地方专业森林消防为辅,就近支援为主,远距离支援为辅。 5.10 火案查处 夹江县公安局、夹江县森林公安局负责全县森林火灾案件查处工作。 5.11 新闻报道 各新闻单位对森林火灾报道严格根据中共中央办
19、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相关深入改善和加强中国突发新闻报道工作通知、中共中央宣传部新闻局相关森林火灾新闻报道相关要求和四川省森林火灾汇报及对外报道暂行要求。要求进行、做到统一组织,把握时机、真实正确、重视实效。 对森林火灾新闻稿件,由县森林扑火应急指挥部宣传报道组研究提出意见,报指挥部领导签署意见后,相关新闻单位发稿。重大事件报县委、县政府关键领导审定后公布。 相关新闻媒体派记者到火灾现场采访,需取得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和前线扑火指挥部同意。记者在采访中要严格遵守宣传纪律、服从现场指挥,不得妨碍火灾扑救工作。 5.12 应急结束 森林火灾得到有效控制后,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适时宣告解除本预案工作,恢复正常
20、森林防火工作程序。 6、后期处理 6.1 火灾评定 各乡镇和相关部门向森林防火指挥部如实上报火场面积和森林资源损失情况。 6.2 工作总结 扑火工作结束后,要立即进行全方面工作总结,关键是总结分析火灾发生原因和应吸收经验教训,提升改善方法。县森林防火指挥部依据县政府和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要求上报森林火灾突发事件调查汇报。 7、综合保障 7.1 通信和信息保障 建立县、乡镇和火场森林防火通信网络和火场应急通信保障体系,配置和扑火需要相适应通信设备。要充足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卫星电话、移动电话、无线电台及互联网等有机结合起来,发挥社会基础通信设施作用,为扑火工作提供通信和信息保障。 7.2
21、后备力量保障 (1)加强县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在坚持关键武装专业扑火力量同时,也要重视后备扑火力量准备,确保有足够扑火梯队。多种扑火力量要在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下,相互支援、主动配合、协同作战。 (2)义务扑火队伍、半专业扑火队伍应配置砍刀、毛巾、水壶、手电等关键扑火工具,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应配置足够消防铲、二号工具等。 (3)邮电部门,在防火期内,凡属于森林火警电话,要立即正确传输。 (4)交通、交管部门在发生山火时要组织力量立即消除路障,疏散交通,确保防火车辆、人员、物资等立即抵达现场。 (5)县、乡、镇护林防火指挥车在防火期应随时备战值班,发生火警、火灾时由县、乡镇护林防火机构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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