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汇编-—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制度.doc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制度 汇编 安全生产 综合治理
- 资源描述:
-
龙王庙项目部 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制度 1、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一、依据《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及公司建设单位对安全目标管理工作的要求,结合本项目部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项目部的目标管理制度。 二、安全目标: 1、井下无死亡及重伤以上事故发生。 2、地面无重伤及以上事故发生。 3、无非生产性伤亡事故发生。 4、全项目部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 三、项目部各级领导及管理人员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并带头模范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煤矿安全规程》和项目部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四、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专职安全经理领导小组成员及项目部安监员要以“三铁”精神忠于职守积极工作,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坚决遏止一切“三违”现象,保证项目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到位,责任到人。 五、各部门、各车间班组,各工种、各岗位、各环节、各工序全体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各项管理制度确保项目部安全目标的实现。 六、安全生产目标由项目经理层层分解,分解到施工队和各员工中,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 七、安全目标以安全责任书的形式签定,各队长与项目经理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班组长与队长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工人与班组长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各方均签字后生效。 八、安全生产目标实施过程中,实行每日进行一次考核,项目部年终对各单位进行年终考核评比。 2、井口管理制度 一、入井前不得饮酒,否则不准入井。 二、进入井口必须听从信号、把钩工指挥,不得在井口房内打闹。 三、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井口房,上级检查及参观人员须由项目部有关人员不得进入井口房,上级检查及参观人员须由项目部有关人员陪同方可进入井口房。 四、禁止从井口栏杆向下探望,以免矿帽及其它携带物品,坠入井下。 五、非检修、检查人员不得攀登井架及井口其它设施。 六、任何人不得携带烟火、易燃物品进入井口,井口20 m以内严禁烟火。 七、井口使用电气焊,每次必须有安全措施,电气焊措施应根据具体情况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编写,经项目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八、入井人员禁止穿化纤衣服,必须穿胶靴,佩带矿帽、矿灯、自救器(平巷)和保险带(立井)。 九、乘吊桶人员不得携带大材料、工具,人与物不得混装。 十、乘罐人员数量不得超过有关规定,乘吊桶时不得将身体和头部探出吊桶外或伸头向下看。 十一、罐未停稳前不得上下人员,也不得在罐内打闹,罐停稳后得到信号工、把钩工允许后方可上下,不得抢上、抢下,以防坠落。 十二、下放大件材料或超长材料应有专门措施,并由井口及信号工、把钩工检查是否捆牢后并与绞车工联系后方可下放。 十三、井口工作人员要保持井口清洁卫生。 十四、井口房内要悬挂信号工、把钩工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及入井须知的牌匾。 安全办公会制度 为加强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总结阶段安全生产工作,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下一部安全生产工作做出安排部署,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处要求,结合项目部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每旬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议。 二、参加会议人员:项目部班子成员、职能组负责人、各队队长、派驻安监站长等人参加。 三、安全办公会议由经理主持,特殊情况由安全副经理主持。 四、项目部安全办公会议召开日期为每旬初召开。 五、会议主要内容: ① 总结上旬安全生产工作情况,通报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的落实情况;通报安全管理上好的做法及成功的经验或失误的教训;通报上一旬安全生产事故情况;通报上级部门来本单位的安全督导、督查及安全检查情况。 ② 解决当前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③ 学习上级下发的安全文件和传达贯彻上级有关会议精神。 ④ 安排部署下一旬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⑤ 项目部有关领导对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强调和要求。 六、项目部安全办公会议由安全副经理或项目部办公室人员负责召集、通知。做好记录,形成会议纪要,建档保存,并在队会议及班前会上传达。 4、安全检查制度 一、项目部安全检查由安全副经理组织每十天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 二、检查地点为:施工作业面,场区,车房,库房和宿舍等。 三、参加人员为项目部各部主管领导,由安全副经理带队组织生产、机电、安检等有关部门领导、工程技术人员参加。 四、检查分内业和外业 1、内业检查:安全资料的整理;班组原始记录;火工品领用记录,设备运转日志。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和安全事故及“三违”人员的追查处理;施工措施的传达记录及复核考试成绩、试卷等。 2、外业检查分地面和井下 ①地面:各稳车群,车房,压风机房,库房,灯房及各维修车间的状况及文明施工等。 ②井下:检查工程质量;检查设备设施安全状况;检查立井的“三盘两台”;检查提升系统等安全装置的完好使用情况;检查井下巷道工作面;检查通风;顶板管理;提升运输和文明施工情况。 五、检查结束后,由安全副经理立即主持召开安全大检查会议,对查出的各类问题,:“以四定表”形式下达到各部门及各队紧急重要问题必须立即整改,一般问题限期整改。 六、在“四定表”规定的时间,由安全副经理带领项目部安全检查员进行复查。没有按“四定表”要求整改的责全其停工整改,罚款处理。 七、在会议上复核上次安全大检查的问题是否彻底解决,如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会的,对责任人罚款50----300元。 八、对无故或有事未请假不参加安全大检查的人员给予缺席一次罚款30元的处罚。 九、项目部根据具体情况,不定期开展专题性、季节性的大检查。如安全月活动,防尘、放火、防雷电。立井防坠等。 十、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及时予以整改。 十一、安全检查小组每次对检查出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的结果,均要有记录和签名。 5、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1、安全第一责任者对事故隐患排查全面负责;主管副职对第一责任者负责,具体组织分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各业务部门负责本职工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 2、事故隐患种类分:井帮、通风、瓦斯、机电、提升运输、防坠、放炮、火灾、水灾、火工品等。 3、生产安全副经理要抓好安全生产各环节的隐患排查工作,技术副经理特别抓好“一通三防”、水害、井帮支护等方面的隐患排查;机电副经理要特别抓好提升、运输、设备维护、立井防坠、井筒装备等方面的隐患排查,并建立以项目经理为核心的责任管理体系。 4、事故隐患排查必须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对存在事故隐患的作业场所,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无措施不准生产。 5、事故隐患的整改要贯彻“分级负责、责任落实”的原则,做到项目落实、措施落实、资金落实、时间落实、责任落实。 6、对照事故隐患标准和其他安全方面有关规定,每发现一处事故隐患,对该单位及主要负责人进行处罚,对不按期进行整改的加倍处罚。 7、对事故隐患标准和其它安全方面有关规定,每发现一处事故隐患,对该单位及主要负责人进行处罚,对按期不整改的加倍处罚。 8、项目部安检组对收集到的隐患进行全面的系统整理,初步确认,分级登记。 6、事故隐患治理和“三违”奖罚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根据《煤矿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及公司下发的《安全生产紧急会议纪要》《安全生产办公会议纪要》本着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不断加大安全管理力度和隐患排查处罚力度,确保项目部安全生产,结合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的特点,特指定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 1、项目经理或安全副经理,必须亲自组织班子成员,相关的职能部门和施工队长,安全特派员,每旬进行一次隐患排查。 2、井筒施工期间,安全副经理或机电副经理,必须亲自组织、专职安全员,设备管理员,机电技术员及各队安全副队长每日进行一次隐患排查。 二、事故隐患的处罚治理制度 1、井筒施工期间,在井口打砼罐翻倒一次罚款500元。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则按照《安全责任状》规定执行。 2、在井筒内壁施工,将模板坠入井下一块罚款500元。 3、施工现场检查每发现一处事故隐患,对队长、书记、安全副队长每人罚款50元,其他队干罚款30元。属于班造成的隐患,对当班长及有关责任者罚款50元,对查出的隐患以下发“四定表”原则进行整改。没按要求整改的对责任人处以100—500元罚款,同时对队长、书记、安全副队长每人罚款加倍。 三、“三违”人员的处罚治理制度 对“三违”人员,每发现一人次,对一般违章人员罚款30元,严重违章罚款50---200元。月内累计三次违章或严重“三违”或违章造成事故的,停职学习,并赔偿一定经济损失。 四、奖励制度 1、对安全质量,文明施工优秀单位或个人进行50---100元奖励。 2、对在安全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贡献突出的个人进行100---300元奖励。 五、“三违”人员在被处罚的同时,还将实行帮教。 1、队内分析,当班查出的“三违”由跟班队长负责组织当班工人在班后会上进行分析,找出“三违”原因,制定防范措施,并由跟班队长负责登记分析记录。 2、分级谈话。对查处的“三违”人员,由支部书记负责对其谈话,进行思想沟通,认清危害,提高认识,按章操作。 3、班组检查,对“三违”人员分析处理和谈话教育后,由支部书记或跟班队长主持,让”三违”者在次日班前会上作检查,讲原因,谈认真,谈危害,做保证.现场说法,教育自己警示他人. 六、其它规定 1、项目部要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隐患标准,“三违”标准和三大规程、提高干部职工按章作业的自觉性。 2、项目部管理人员和安检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 3、对各类罚款由安检调度部门出具体罚单,经安全经理签字生效,财务部门从工资中扣除,罚款列入安全基金,并建帐登记备查。 7、事故追查处理制度 1、安全事故必须在6小时内,由项目经理主持,安全副经理、生产副经理、技术副经理、安全特派员、矿建队队长、机电队队长、班组长及有关人员参加进行追查处理。 2、机电事故必须在8小时之内,由机电副经理主持,生产副经理、安全特派员、机电队长、机电技术员、机电班组长及有关人员参加进行追赶查处理。 3、质量事故必须在24小时之内,由技术副经理主持,生产副经理、安全特派员、矿建队队长,矿建队技术员、掘进班长及有关人员参加进行追查处理。 4、如遇危及人身安全、或给设备和工程质量造成严重损害的特殊情况,有关主要负责人要先处理现场,防止事故继续扩大,再进行事故追查。 5、追查事故要实事求是地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严明公正地分析事故责任,并有的放矢地严格贯彻预防此类事故再次发生的措施。 6、如果未及时解决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或放松对安全工作的领导使安全管理混乱,或设备不完善,作业环境不安全而发生的事故,则追查安全第一责任者的责任。 7、如果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忽视安全工作,发现事故预兆和险情不采取措施,不及时报告则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8、对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的人员及安检员进行打击报复者,要追究肇事者的责任。 9、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如果隐瞒了事故真相,弄虚作假,甚至嫁祸于人,则加重处罚。 10、所有事故追查均要写《事故调查报告》并存档,按有关规定向上级机关汇报。 8、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1、安全培训教育工作,由车间工会及劳资部门牵头组织。建立和完善安全教育活动制度,年初要有培训计划,并建立考核记录。根据单位施工特点开展全员培训,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组织职工收看安全录像、幻灯、安全挂图、事故案例等,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2、新工人(轮换工、协议工)入井前,必须接受不低于9天的安全培训教育,并由老工人带领实际操作六个月。要订立师徒合同,否则不得入井。调换工种的工人,要在上岗前学习掌握新工种的应知应会的安全基本知识。 3、对要害工种必须进行技术考核、发证。有合格证的工人方准独立操作,否则不准上岗。 4、要害工种的工人不得随意调动。如确须调动,要事先征求安检部门的意见。否则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5、安全检查员、群检员、青年监督员的安全培训,分别由安检、车间组织。 9、职工安全培训制度 一、为提高职工安全技术素质,强化职工安全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二、项目部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由安全副经理,技术负责人组织,人劳组编安全培训计划,由安检组、技术组负责实施。 各掘进队,负责本队作业规程,技术措施的技术培训工作,技术组是项目部主管技术培训的主养业务组室。安检组负责对全项目部的培训工作进行监督。 三、对从事井下工作的人员,培训科目和培训时间要符合《煤矿职工安全技术培训规定》中的有关规定。 四、新工人、特殊工种、转岗职工。从事“四新”应用的职工脱岗又重新上岗的职工必须经过严格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五、培训内容: 1、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规定、指令等 2、《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岗位操作规程》及有关标准。 3、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事故防范措施与应急救援预案。 4、自救、互救和创伤急救的基本知识等。 六、培训方法 采用脱产培训,业余培训,集中培训和分散培训相结合。充分利用“三会”进行培训。做到急用先学,重点优化,深入浅出,理论联系实际。 七、项目开工前,必须执行三级教育。由项目部技术部(组)负责对职工进行必要的安全知识培训,并向职工进行工程技术特征,地质、水文等有关资料交底,然后进行必要的安全考核,考试。做好考试记录。 八、对技术工种和特殊工种,要结合施工的具体情况进行重点培训,全体岗位工做到持证上岗。 九、培训工作要达到使职工从思想上重视安全的严峻性和重要性,增强安全意识,熟悉有关的事故发生征兆,熟练掌握事故预防和应急措施,本工种的操作规程及井上下自救和创伤急救的基本知识,牢固树立“关爱生命,平安是福”的安全理念。 十、由项目部人劳组负责编制的培训计划内容应: 1、长期规划全年应完成的培训科目、时间及授课讲师安排。 2、近期计划,各施工队,工种、人员在本月或本季应安排的培训内容。授课时间,考试时间及要达到的目的。 3、对考核考试结果的处理意见及奖罚规定 十一、所有培训资料要由项目部人劳组建档保存到资料室。 10、职工入井检身制度 1、职工入井必须接受检身检查。 2、入井人员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a、戴安全帽;b、随身携带自救器和矿灯;c、严禁携带点火物品和烟草;d、严禁穿化纤衣服;e、入井前严禁喝酒。 3、职工入井检身由当班井口把钩工负责实施,发现上述情况及其它异常行为,有权取消其入井资格。 11、立井施工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 1、为确保上、下井人员安全,必须坚持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 2、在井下上小班的上、下井人员清点由当班跟班副队长负责。 3、上大班的上、下井人员清点,由所属单位领导或其指定专人负责。 4、随时上、下井维修人员、项目部领导及处单位参观人员等由项目部安检员清点。 5、各单位必须将清点情况作好记录,并将结果及时报送项目部值班室。 6、放炮前或出现险情时,上、下井人员清点情况由项目部安检员负责核实。 7、上、下井人员必须一一对应,发现异常必须及时查清。 12、平巷施工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 1、为保证上、下井人员安全。根据《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井口建立入井人员“登记薄”凡入井人员必须登记。 3、每班须有班组长(或指定专人)负责将本班下井人数清点清楚。下井前到井口值班处人员登记薄上填写清楚。 4、井上进罐侧把钩工负责下井人员清点工作。井上出罐侧把钩工负责上井人员的清点工作。 5、上下井人员必须主动配合把钩工进行人员清点工作,有不听从把钩工指挥者,可直接汇报值班调度进行严肃处理。 6、上井时各班组长(或专人)须把本班上井人数及超点加班等因特殊情况未上井人数。在值班处“登记薄”上填写清楚。 7、井上进罐侧把钩工在人员入井结束后,将清点人数与各单位所填写人数核对清楚。 8、井上进罐侧把钩工在接班3小时后,将清点人数与登记薄核对后,,把上井人员情况汇报调度室。 9、因特殊原因,未按时上下井人员在上井时,应将原因及单位告知把钩工,并由把钩工记录后汇报调度室。 10、各单位认真填写登记薄,上下井人员要积极配合把钩工的工作。 13、井上、下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为加强井上下各类物料的存放管理。杜绝乱放和浪费现象。确保井上下各施工场所所及文明场所文明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项目部所属各队对上下使用的各类设备。电缆小电器及大型设备,原则上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由机电队建册,建档、建帐、建卡。一式两份。 3、项目部所属各队井上作业场所使用的物料和支护材料,必须按照规定的位置,分类集中存放,堆放整齐上台、上架,并悬挂标示牌。严禁乱放整齐,包括机修房、电工房、灯房、各队值班室内外的卫生等。 4、井筒施工期间,翻矸平台、井口及吊盘上的设备、工具、电缆等要摆放整齐,请扫干净无杂物。 5、转入平巷施工。 ①所使用的设备,如耙岩机,喷浆机、风钻,风水管路上的卫生要干净,摆放要整齐,无跑风、漏水现象。 ②水沟要紧跟耙岩机,及时排出工作面积水。 ③施工队所负责区域内要无杂物,无大块岩石,工器具摆放整齐,设备上无灰尘、浮矸。风筒吊挂整齐,无积水。 14、安全活动日制度 1、各施工队(车间)必须坚持安全活动,1队每周一、五的安全活动日,2队每周二、六的安全活动日,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侵占活动时间,每次活动不得少于1小时。 2、安全活动日必须由各主管队长(车间主任)主持。 3、安全活动日的主要内容: ①组织学习安全规程、法规、事故案例和上级有关安全规定、措施及项目部有关制度。 ②总结本周的安全情况,分析事故发生的经验教训,安排下周安全工作。 ③各施工队要开好班前会、班后会,班前在安排生产的同时,安排好安全工作。下班后,总结当班的生产完成和安全工作,找出不利因素,以便下步工作。 4、每次活动都要有详细记录(活动内容,参加人员等) 5、项目部分管经理组织安检部门要对施工队安全活动日进行督促检查,对活动好的要表扬,以促进安全活动日正常化、制度化。 15、队、组安全“三会”管理制度 一、安全“三会”是项目部所属的直接队、辅助队的每周安全活动和班前会、班后会。安全“三会”是对基层干部工人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技术教育的最好课堂,是搞好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为使“三会”更好有效的发挥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活动日 1、每周三定为项目部各单位“安全活动日”,不组织活动,罚队长及技术员各100元。 2、“安全活动日”由安全第一责任人主持。因故不能主持的由安全队长或书记主持。 3、“安全活动日”必须有组织、有任务、有内容,有目的,采取各种新颖的形式。即能起到宣传教育、提高职工安全素质的目的每次活动力求解决一个问题,切忌图形式、走过场。 4、区队要建立周三安全活动薄,有活动内容,活动记录缺一次罚分管责任人30元。(旬大检查内容) 5、区队出勤人员必须参加安全活动,对未参加安全会活动人员要进行补会。作到人人参加活动,否则缺一人罚队长5元。 6、项目部安检组要定期对各队的安全活动进行抽查。未按规定活动的要进行通报和处罚。 7、“安全活动日”的主要内容: ①结合本队实际。传达上级安全工作文件。安排及要求。 ②总结上周,安排本周本队的安全工作。 ③对现场的隐患。工作中的问题。发生的事故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对策。 ④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 ⑤进行事故按例教育。 三、班前会 各队值班干部,必须按时组织职工认真开好班前会,不开班前会,每次罚值班干部50元(调查工人,查班前会记录) 1、班前会时间由各队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凡当日出勤者必须参加班前会,接受教育。不参加者不得上班。 3、班前会由队长(书记、值班队长)主持,开会过程中,职工要仔细听、认真做好记录,不得随意讲话、外出。 4、班前会的内容: ①针对当班的生产任务和现场的实际情况,认真布置安全注意事项。注意事项要具体,要有针对性,要有可操作性,如涉及到《煤矿安全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内容,要认真进行贯彻,对上班的情况要给下班讲清楚。 ②班前会六必讲:一必讲上一班安全情况和遗留问题;二必讲对遗留问题的处理措施;三必讲当班安全技术措施;四必讲跟班干部的主要责任;五必讲特种作业人员岗位要求;六必讲可能发生问题的应急处理意见。 ③传达落实当天项目部早七点调度会有关安全生产的内容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当前安全生产的政策、指令、规定。通报传真等,通报当前事故,针对性地进行案例教育。 ④利用班前会进行每周(或每天)一题的安全知识,业务技术教育等。总之,要充分利用班前会的时间。 ⑤利用班前会了解职工思想动态,严格把关。杜绝不放心人员下井。 ⑥安排本班生产任务与分工,点名记工。做好本班考勤。 ⑦做好班前会记录。 四、班后会 1、值班队长主持召开班后会,当班出勤者不得无故不参加班后会,做到有事请假。参加班后会人数不得低于当班出勤的95%。 2、班后会上由班长总结当班的安全、质量、任务完成情况对当班出现的问题及有关责任者进行认真分析,找出原因,总结教训。并提出方案和整改意识、促进下一班工作。 3、每班的班后会必须形成记录,记录中要有实质性内容主持人及班长必须签字。无签字给予通报。 4、不开班后会,给予值班领导通报批评。 16下井带班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施工生产单位责任主体地位,促进各级领导人员转变作风,深入现场,靠前指挥,更好的深入了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有效制止违章违纪现象,解决现场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真正把“安全第一”落到实处。根据中煤能源集团公司、中煤第一建设公司与处的有关要求,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制定依据 一、《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446号令) 二、《关于煤矿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5〕53号) 三、《中煤第一建设公司工程项目部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中煤一建发〔2005〕342号)(中煤31处发[2009]33号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矿建项目部。 第二章 带班人员范围、带班次数、工作地点 第四条 下井带班人员范围:矿建项目部班子成员、项目部技术组各类技术人员、工资、计划部门负责人、调度负责人。 第六条 矿建项目部经理、书记每月进行不少于8次的下井带班,副经理(副书记)每月不少于14次的下井带班。 第七条 矿建项目部必须按班次安排下井带班人员,确保每班至少有一名项目部领导及管理人员在现场带班作业,与员工同时升井和入井。 第八条 下井带班的项目部管理人员必须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水平,具有发现问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第九条 项目部下井带班人员应选择本项目部安全设施、安全措施、防范意识等方面最容易出问题的施工环节或工作面。 第十条 项目部在巷道贯通、排放瓦斯、揭煤、探放水特殊条件施工等关键阶段,必须要有项目部领导和处有关人员共同带班,现场指导,确保安全生产。 第三章 带班人员职责 第十一条 保证安全生产是下井带班人员的首要责任。下井带班人员要切实考虑当班井上下的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及时发现隐患并安排消除,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 第十二条 掌握本班各工作面的安全生产动态,发现问题,亲自指挥处理,保证正常生产。 第十三条 当发生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带班人员必须立即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项目部经理和调度室报告。 第十四条 本班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同时,追究带班人员的责任。 第四章 管理与考核 第十五条 严格实行井下带班交接班制度。上一班的带班人员要在井下向接班的带班人员详细说明井下安全状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需要注意的事项等。 第十六条 建立下井带班档案。项目部管理人员下井带班档案由项目部工资部门负责建立,形成记录;下井带班人员升井后,要将下井的时间、地点、经过线路、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等有关情况进行详细的填写,存档备查。 第十七条 矿建项目部在每月五日前将上月下井带班情况报处人劳科。 第十八条 项目部领导下井带班次数不得少于规定的次数,项目部必须保证24小时无空班。无特殊情况,当班带班人不得外出,如因事确需外出的,必须提前向项目部经理汇报,由项目部经理安排替班人员。对因公因事或其它原因未完成规定下井带班次数的,应有书面说明。 第十九条 将项目部管理人员下井带班情况作为考核其“德、能、绩、勤”的重要内容,是考核干部的重要因素;对勤于带班、敢于管理、能发现问题、善解决问题的带班人予以奖励;对带班人员在带班过程中没有及时发现、报告和解决的问题而造成重大安全隐患的,要进行相应的处罚,由此造成事故的,加倍处罚。 第二十条 对改(造)带班记录、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给予当事人1000-2000元罚款,并予以公开曝光。 第二十一条 对于不执行下井带班制度的,对主要责任人给予处罚、降职、免职处分。 第五章 监督与监察 第二十二条 项目部管理人员的带班情况是集团公司、公司、处各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进行安全督导、督查、监察的重点内容,是反映项目部安全管理的窗口。 第二十三条 矿建项目部每月将下井带班情况在项目部公示,接受项目部全体职工的监督。 第二十四条 职工群众发现项目部管理人员下井带班情况不属实的,有权向处纪委或安全监察处举报,接到举报后,有关部门要立即核查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在2009年4月1日起执行。 17、安检调度员管理制度 1、坚守工作岗位,随时掌握生产动态,为项目部班子提供指挥生产的可靠依据。 2、以安全、质量、效益为基点。协调好各部门之间的关系。有权调度各队及各部门人员,物料、以迅速解决生产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3、坚持每天早七点的生产调度会,做好调度日报,旬报月报,如实填写牌板,图表,准确搞好调度记录和资料的收集整理。 4、及时传达上级指示,及时汇报重大问题。 5、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当面交接班,值班人员当班至少下一次井检查井下工作面情况。 6、按时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安全质量检查和每月一次的施工进度验收,做好当日的安全工作总结。 18、安全副队长管理制度 一、矿建队安全副队长是最基层的安全生产管理者,为提高安全副队长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质量,抓好所在矿建队的安全管理工作。特制本制度。 二、各矿建队必须有一名安全副队长。 三、安全副队长必须具备以下任职条件。 1、从事井下矿建工作5年以上,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一定的管理水平。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2、责任心强,政策性强,坚持原则,有强烈的安全责任感和事业心。 3、身体健康,能坚持井下工作。 四、安全副队长由矿建队推荐,人劳组和安检组考核,项目经理任命。 五、安全副队长的职责: 1、在队长的指导下,对本队安全管理负专职责任。 2、对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指令、规程和条例等负监督检查贯彻落实。 3、当好助手协助队长建立健全本队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贯彻各种安全操作规程,经常检查执行情况。 4、对本队的验收员,安全网员。青监岗员有业务管理和领导责任。 5、加强现场管理,对本单位的质量标准化、负责监督检查和全面管理。 6、协助队长、技术员组织好本队的职工安全教育和技术业务培训工作,提高全队安全意识和技术业务素质 7、协助队长技术员组织好本队的隐患排查工作,严格把关,确保安全生产。 8、协助队长组织好每周的安全活动会和班前会。对本队的安全管理资料负全面责任。 9、本队发生事故,及时向上汇报,按事故分析处理规定及时组织人员参加事故追查分析会,查清原因和责任,并以本队的名义写出书面事故报告,报项目部安检组备案。 六、安全副队长对本队各班安全生产情况的掌握要平衡。由于工作失误或管理混乱等原因造成事故的,安全副队长要承担直接专职管理责任。 19、安全技术措施(作业规程)及安全文件贯彻学习制度 1、凡施工工程,必须严格执行一工程一措施,先报措施后开工的原则。经批准的措施必须实行逐级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2、每个工程施工前,从区队长班组长到工人都要进行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人人签名登记,缺席者要补贯。使领导不违章指挥,工人不违章操作和作业。 3、在井巷施工中进行工序转换时,技术人员要把该工序的施工工艺和安全注意事项向工人进行详细贯彻,使每个施工人员都能理解,按照三大规程进行施工,确保质量和安全。 4、上级下发的安全文件必须组织领导干部贯彻学习,对照文件要求进行检查,按照三定原则进行落实。然后下发到区队、各部门,组织职工学习,并落实签字手续。 5、所有安全技术培训资料,安全技术措施及贯彻登记本均要存档。 20、机电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一、所有在用机电设备必须实行包机制,责任到人挂牌管理。 二、机电设备完好率必须达到90%以上。 三、分类设立机电设备管理牌板,每月设备变化时及时校对,调整牌板,保证牌板的准确性。 四、井下和地面的各类设备必须严格按照相应标准,进行安装,安装后必须由机电部门统一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 五、任何单位造成电动机烧毁或设备损坏,必须写出书面报告提交设备管理员,并由调度室组织机电和相关单位进行分析,对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 六、各种设备必须按照规定进行检修和维护,定期进行防腐处理,严禁故障运行和超期使用。 七、项目部机电设备经理对项目部所属各队的设备使用,管理情况要不定期组织检查,发现违反制度和违章行为及时给予严肃处理。 21、矿灯管理制度 一、矿灯房充电室不经允许人员不得进入。 二、井下严禁私拆,损坏矿灯。 三、严格掌握矿灯的放电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不得任意超时放电,上井后及时交矿灯,如要加班,加点必须及时更换矿灯,并向矿灯房说明。 四、下井人员领取矿灯后,必须进行全面检查,如矿灯不完好,必须立即更换或维修。 五、充电工要加强对矿灯的维修保养,矿灯完好率在95%以上。 六、矿灯要作到专人专用,对不能连续正常照明一个班的矿灯及时予以调换。 七、项目部对每位职工实行矿灯经济担保制度,严禁工人私自携带矿灯 22、井筒及高空防坠安全管理制度 1、井筒施工范围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第三十五条规定,按规定佩带保险带。 2、井口(包括翻矸台)把钩工必须遵守岗位责任制,经常注意封口盘(翻矸平台)的清洁卫生、盘台盖门的完好及密封情况。 3、井口把钩工要经常检查滑架、钩头、保护伞、连接卡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措施。 4、井口信号工、绞车工必须爱岗敬业,严格按操作规程执行。 5、升降吊盘时,要严格按操作规程执行。 6、提升长、大物件时,必须由机电专业技术人员对提升物件的连接件强度等进行核算无误后,方可操作。 7、吊桶装料高度不得越过吊桶高度的90%。 8、井筒内各类管线盘必须由专职人员定期检查并作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3、井口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任何人不准携带烟火、易燃易爆物品进入井口,井口周围20米内严禁使用明火 2、井口使用电气焊作业时,每次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经领导审批,指定专人在场检查和监督。 3、电焊使用的电焊条头应放入水桶内,气割下来的铁块用锹放入水桶内,作业完后再次清扫现场。 4、井口信号房、值班室用电辐射板取暖,辐射板周围不得放易燃物品。 5、井口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并指定专人进行管理,定期检查各种器材是否完好。 6、井口各班组工具房要指定负责人管理照明用电。 24、防爆小组检查制度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生产方针,电气设备的防爆工作是重中之重,因此特制定本制度。 1、防爆检查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能独立工作。 2、必须配备专用工具,下井工作时应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及检测所检查地区的瓦斯浓度。 3、检查电气设备时,应与所在地区负责人或维护人员一起检查。 4、须停电检查设备时,提前与区队取得联系,并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 5、检查出的问题当场不能处理时,通知有关单位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失爆的设备不准送电运行。 6、继电保护整定不合理的装置,通知电工,重新进行调整。 7、检查中发现失爆或重大问题时,必须责令被检查单位当场处理,检查员在现场监督直至处理完后方可离去。 8、防爆检查员将检查结果及处理意见向主管人员汇报,并填写检查报告单,限期整改。 25、入井设备检验检查制度 为杜绝井下电气设备失爆问题,提高生产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1、入井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对隔爆接合面的粗糙度、间隙及饥饿线引入装置等隔爆部位进行详细检查,隔爆性能必须符合防爆标准的要求,严禁失爆设备入井。 2、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 3、详细检查防爆腔,保证防爆设备主防爆腔和各个接线盒防爆腔内清洁无杂物。 4、对于风机等设备要在地面通风进行试运转,检查、观察各零件紧固、连接是否松动,有无异常现象,并记录在案。 5、检查完毕,须填写入井设备检查记录,合格的设备方可签发入井合格证。 26、消防安全制度 1、对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在运输、装卸、使用时,要严禁携带火种和明火 。 2、项目部重点部位要有明显“禁带火种、禁止吸烟”等防火标志牌。 3、各重点部位要及时清除周围的杂草和易燃物品,并不得用明火。 4、消防器材必须专物专用,不得随意挪用、外借。要经常检查,发现失效和损坏,要及时报告保卫科调换,以保证消防器材随时可用。 5、灭火器按规定时间换药粉。干粉灭火器两年,泡沫灭火器半年,汽油消防泵要定期检查,每月试运行一次,预防损坏,影响使用。 6、消防器材、设施要采取保护措施,排放整齐,防止生锈或丢失。 7、凡因管理不善,无故损坏、丢失,擅自挪用或外借者,保卫科要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和追究法律责任。 8、各单位的消防器材要有专人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做好平常维修,保养工作。 9、保卫科负责对全项目部的消防器材经常进行检查,对失效、到期的灭火器责令相关单位及时更换。 10、专职消防员每周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对重点单位每月进行一次突然性重点抽查和通知后普遍检查各一次。 11、各项消防检查要认真细致,发现和解决消防不安全因素,消除火险隐患。 12、检查各种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消防日常工作的开展和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 13、检查各种奖罚是否兑现,事故是否查清,责任者是否得到处理,各种消防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 14、对违犯本制度的单位和个人,保卫科可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处理。 27、治安综合管理制度 1、在项目部和保卫科的领导下,负责项目部的治安保卫工作。 2、保卫人员要树立高度的责任心,坚守岗位,加强值勤和巡逻。 3、加强对要害部门和重要目标的检查,看管和保卫因工作失职造成损失的,追究当事人责任并进行处理。 4、本项目部职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遵守劳动纪律,遵守甲方和项目部的各项规章制度。 5、在项目部区域内聚众闹事、打架斗殴的主要责任人停工检查,并处以100—300元罚款。打伤他人者赔偿费用。情节严重者,移交当地司法部门。 6、酗酒、打架、闹事,不听劝阻。保卫人员有权采取强制措施加以制止,保证治安的稳定,并同时出以300—500元罚款。 7、因酗酒或其它原因损坏公共或他人财物的,要照价赔偿并对责任人罚款200元,其它参加人员每人罚款100元。 8、职工在工作中因工作关系发生口角导致打架的无论何种原因,一律罚款100元,再进行分析处理。 9、不服从管理,对管理人员打击报复者,严肃处理,加倍处罚。 10、经常展开阅读全文
咨信网温馨提示: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574-28810668;投诉电话:18658249818。




制度汇编-—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制度.doc



实名认证













自信AI助手















微信客服
客服QQ
发送邮件
意见反馈



链接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23994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