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上一笼餐厅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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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编号: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留庆新横街住宅综合楼新 建荔湾区黄沙大道留庆新横街10-20号广州羊城铁路集团羊城铁路总公司 广州市南岭铁路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约200020 2491115859871024985.251.825大坦沙西航道广州市城市规划局穗规建发字(2000)第454号240 项目名称:广州市越秀区上一笼餐厅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广州市越秀区上一笼餐厅(盖章) 编制日期:2016年11月1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 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 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 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 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 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 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 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广州市越秀区上一笼餐厅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广州市越秀区上一笼餐厅 法人代表 吴坤东 联系人 周宇达 通讯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五路70号三层自编号:L3011、L3015、L3018、L3013、L3014房 联系电话 13560471070 传 真 / 邮政编码 510000 建设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五路70号三层自编号:L3011、L3015、L3018、L3013、L3014房 立项审批部门 批准文号 建设性质 新建改扩建技改 行业类别及代码 V 社会事业与服务业--175、餐饮场所 占地面积 (平方米) 774 建筑面积 (平方米) 774 总投资 (万元) 100 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10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10% 投产日期 2016年11月 年经营天数 365d 地理坐标 东经113°15′36.69″、北纬23°07′43.71″ 工程内容及规模: 1、项目概况 广州市越秀区上一笼餐厅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五路70号三层自编号:L3011、L3015、L3018、L3013、L3014房,项目所在大楼为捷登都会广场(原名:吉祥大厦),该建筑为一栋32层的商业办公楼(部分4、8、9、30层,另设5层地下室),其中地下3层至地下5层为车库及设备用房,地下2层至地上8层为商业用房(其中餐饮设在地下1~2层和地上3~5、8层),9层为避难区和设备房,10层及以上均为办公楼(22层部分为避难区),本项目位于第三层。本项目使用面积为774m2,项目厨房烟罩总投影面积折算为7个基准炉头,具体设六头煲仔炉1台、双头炒炉1台、单头炒炉1台、八头电磁炉2台、三门蒸柜1台,项目经营中式餐饮,共设120个餐位,每天营业时间为10:00~22:00,年经营365天。本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餐厅拟雇佣20名员工,员工均在内就餐但不在内住宿。本项目每天为客人提供午、晚餐两个餐次的服务,本项目不单独设备用发电机及冷却塔,使用大厦中央空调,厨房炉具使用管道煤气和电。 2、产业政策、城市规划、环评等级相符性 (1)国家产业政策及环保政策要求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广东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及《广东省主体功能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2014年本)》,广州市越秀区上一笼餐厅属于餐饮业(为客人提供午、晚两餐),是国家鼓励发展的第三产业,绿色环境的建设符合当前环保要求。本项目不属于明文规定限制及淘汰类产业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2)城市发展规划 本项目位于广州市越秀区,项目类别为餐饮行业,可为本区域居民提供更加丰富的饮食文化要求。不属于城市发展规划中禁止在城市区域建设项目。 (3)选址可行性 建设项目所在大楼捷登都会广场(原名:吉祥大厦)东面相隔18m为五月花广场商业办公楼,南面相隔10m通道为中山五路,西面相隔15m通道为吉祥路,北面相隔15m通道为1栋8层住宅楼、隔18m为1栋9层越秀房地产大厦办公楼。本项目的油烟废气经烟罩收集并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处理后经大厦配套的共用内置烟井引至大厦楼顶高空排放。项目边界周围9m范围之内无住宅楼等环境敏感点,本项目的选址可符合《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中有关选址规定要求,符合《广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及《广州市餐饮场所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95号)的有关环境保护规定要求。 (4)环评等级相符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国家环保部文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5年本),餐饮场所6个基准炉头以上和涉及环境敏感区的环评类别为报告表,本项目折合为7个基准炉头;因此,建设单位委托我单位编写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上报广州市越秀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3、建设项目工程组成内容、主要炉灶设备情况 表1建设项目工程内容一览表 序号 工程类型 工程名称 建设内容 1 主体工程 餐厅、厨房 经营特色:中式餐饮;设计餐座:120个餐位 2 辅助工程 / / 3 公用工程 供配电 用电由市政电网供给 供排水 给水由市政管网提供,排水经市政管网排入猎德污水处理厂 制冷 由大楼提供中央空调 其它 餐厨垃圾收集、储存 4 环保 工程 废气治理 静电油烟净化器 废水治理 大厦共用的油水分离器 噪声治理 低噪声离心风机+隔声设备 固废处置 餐厨垃圾收集桶 表2 主要炉灶设备清单一览表 炉灶设备名称 数量 位置 环保设施配 六头煲仔炉 1台 厨房 厨房内烟罩总面积约为5.5m×1.0m+3m×0.9m=8.2m2,折合为7个基准炉头 配套一套总处理风量不小于17500m3/h的静电油烟净化器 单头炒炉 1台 双头炒炉 1台 单头炒炉 1台 八头电磁炉 2台 三门蒸柜 1台 4、配套设施 (1)能源 项目用电由市政电网供给,不设备用柴油发电机,项目厨房内炉具使用清洁能源电和管道煤气。 (2)给排水 项目用水全部为厨房用水和员工的生活用水,用水量为6351t/a,项目排水量为5715.9t/a,项目的给水由市政管网提供。厨房产生的餐饮废水经简易隔渣处理后排入大厦负五层共用的油水分离器集中处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总出水口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汇入猎德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空调通风系统规模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本项目不单独设中央空调,制冷及通风由大厦中央空调提供。 5、人员规模 本项目雇佣员工20人,年工作365天,员工均在内就餐但不在内住宿。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本项目位于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五路70号三层自编号:L3011、L3015、L3018、L3013、L3014房,建设项目所在大楼捷登都会广场(原名:吉祥大厦)东面相隔18m为五月花广场商业办公楼,南面相隔10m通道为中山五路,西面相隔15m通道为吉祥路,北面相隔15m通道为1栋8层住宅楼、隔18m为1栋9层越秀房地产大厦办公楼。根据现场调查结果表明,周围主要环境问题为周边商业和居民的人为噪声、生活污水、餐饮油烟,项目周边道路的汽车噪声及尾气,无大型的工业污染源。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 一、地理位置 本项目位于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五路70号三层自编号:L3011、L3015、L3018、L3013、L3014房,属于越秀区管辖范围。越秀区位于广州市中心城区的中部,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3°19′32″、北纬23°8′10″。东起广州大道中,与天河区接壤;西至人民路、流花路、同德涌,与荔湾区、白云区相接;南抵珠江前航道中心线,与越秀区隔江相望;北达棠溪涌、矿泉北街、三元里大道、广园东路,与白云区为邻。 二、地形地貌 越秀区的原始地形是两个半岛,即:东面由番山、禺山南北相连(在今北京路以东),可称为番山半岛(或禺山半岛);西面是坡山(在今惠福西路)可称坡山半岛;两个半岛之间为海湾(今教育路、西湖路一带),今越秀区之西北陲则为兰湖(今象岗山以西,流花湖一带;南部(惠福路以南)近一千五百多年间逐渐淤积成陆地。因此,越秀区常见的地形,是海河合力淤积所成的近代冲积平原,海拔多在10m以下,地势低平。其地形特征是东北高,西南低,呈东北向西、向南倾斜,北部是越秀山(丘陵),最高处为海拔76m(中山纪念碑基址高72.3m)。 该区主要为第三系红层沉积经喜马拉雅运动后期和第四纪新构造运动的间隙抬升和断块差异运动,遭受强烈剥蚀等侵蚀作用,并经人为活动影响形成的现有地形和地貌,部分基底源自燕山期花岗岩和泥盆系石英砂岩、泥质页岩。 三、气象与气候 本地区属南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据广州市气象台历年资料统计: 气温:多年平均气温21.8℃。最低月平均气温(1月)13.3℃,最高月平均气温(7月)28.4℃。历年极端最低气温0℃,极端最高气温38.7℃。 日照:全年达1906h。7月份日照最长,平均日照为240~260h,4月份因天阴日照最短,平均为78.9h。全年日照率为42.9%,其中10月份可达55%,4月份只有21%。 降雨量:全年降雨量充沛。多年平均降雨量为1694.1mm,最大年降雨量为2516.7mm,最小年降雨量为1158.5mm。降雨集中在4~9月份,以5、6月份降雨量最多,月平均降雨量为293.8mm,最少12月份,月平均降雨量仅有24.7mm。历年4~6月份为梅雨季节,7~9月份为台风季节。 季风变化明显。该地区全年以西北偏北风为主导风向,出现频率为12.8%;东南偏南风为次主导风向,出现频率为8.2%;静风频率为26.6%,西风出现的几率最少,仅为0.5%。全年平均风速为2.0m/s,不同季节各风向的平均风速有一定的变化,并以东北偏东风和东南偏南的平均风速略微大一些,分别为2.2~2.3m/s。年平均气压为1012.4mbar,年平均相对湿度为77%。年平均蒸发量为1575.5mm。 总的来说,本区气候特点为气候温和,日照充足,雨量充沛,夏热冬暖,时有酷热,偶有低温,夏长冬短,四季常青。 四、水文 本项目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进猎德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流入珠江广州河段前航道。珠江广州河段前航道是珠江水系广州河段流经广州市区的主要河段,又称东河道。西起白鹅潭,向东经二沙岛、员村、鱼珠、黄埔港至大蚝沙止,全长28km。平均江宽432米,河槽深4.5米,西段从白鹅潭至海珠桥较窄,仅200~250m,水深2~3米;中段从海珠桥至鱼珠宽400~500m,水深4~5m;下段从鱼珠至大蚝沙,宽700~1000m,水深7~8m。年均流量183.7m3/s,枯水年113.89m3/s。 五、土地面积 越秀区位于广州市中心,总面积33.80平方千米,常住人口102.63万人,户籍人口115.84万人。越秀区东起广州大道,与天河区接壤;南临珠江,与越秀区隔江相望;西至人民路,与荔湾区毗邻;北面到白云山山脚,与白云区相邻。是广州市的老中心城区。2013年,越秀区下辖流花、洪桥、六榕、光塔、北京、人民、东山、农林、黄花岗、大东、大塘、白云、珠光、建设、华乐、梅花村、矿泉、登峰18条行政街道,户籍人口115.84万人。 六、猎德污水处理厂简介 广州市猎德污水处理厂是广州市第二座大型污水处理厂,位于广州市天河区猎德村以东、华南大桥珠江北岸,总设计规模为日处理污水120万吨,主要负责收集珠江前航道以北越秀区、天河区的污水。一、二和三期的占地面积39公顷,服务面积143.3平方公里,服务人口约226万人,目前总污水处理能力为64万吨/日,已建成厂外配套提升泵站6座。一期工程于1995年开工建设,1999年11月建成投产,设计处理能力为22万吨/日,采用AB两段吸附降解生物处理工艺。二期工程于2002年开工建设,2003年10月建成投产,设计处理能力为22万吨/日,采用采用组合交替活性污泥法(简称UNITANK工艺)。三期工程于2004年开工建设,2006年11月建成投产,设计处理能力为20万吨/日,采用改良A2/O工艺。四期工程于2009年9月开工建设,设计处理能力为56万吨/日,采用改良A2/O工艺。尾水排放口位置属于工、农业用水区,地表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最终纳污水体为珠江广州河段前航道。 七、建设项目环境功能属性一览表 表3 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属性表 功能区类别 功能区分类及执行标准 水环境功能区 珠江广州河段前航道属于工、农业用水区 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 大气环境功能区 二类区 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环境噪声功能区 2、4类区 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4a类标准 是否基本农田保护区 否 是否位于水源保护区 否 是否风景保护区域特殊保护区 否 是否水库库区 否 是否污水处理厂集水范围 是,猎德污水处理厂集水范围 是否管道煤气管网区 是 是否必须预拌混凝土范围 是 是否《广州市环境保护条例》 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范围 否 8 社会环境简况(社会经济结构、教育、文化、文物保护等): 一、行政管辖 越秀区东起广州大道,与天河区接壤;南临珠江,与海珠区隔江相望;西至人民路,与荔湾区毗邻;北面到白云山山脚,与白云区、天河区相邻。越秀区总面积为33.8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02.63 万人,户籍人口115.84 万人。2013年3月15日起,越秀区下辖流花、洪桥、六榕、光塔、北京、人民、东山、农林、黄花岗、大东、大塘、白云、珠光、建设、华乐、梅花村、矿泉、登峰18条行政街道。根据2015 年越秀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统计公报,越秀区的简况如下: 二、经济概况 2015年,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2694.88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同期增长7.3%。其中,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54.53亿元,下降3.0%,对GDP增长的贡献率为-0.96%;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2640.36亿元,增长7.6%,对GDP 增长的贡献率为100.96%。二、三次产业结构为2.02:97.98。经济密度达到79.73亿元/平方公里。人均生产总值23.40万元,增长6.6%。 全年实现税收收入330.82亿元,增长7.5%,占全市税收收入的7.53%。其中,国税收入156.18亿元,增长4.0%;地税收入174.64亿元,增长10.9%。税收密度达到9.79亿元/平方公里。受营改增等税收政策调整、国家对部分企业实行税收减免政策以及经济下行等因素影响,2015年税收收入仅比2010年增长13.1%,年均增长2.5%。 按法人单位所在地统计,全区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97.37亿元,增长11.3%,比上年同期提高7.0个百分点。其中,基本建设和更新改造完成投资303.81亿元,增长37.1%;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93.56亿元,下降20.4%。全区完成民间投资128.11亿元,增长14.0%,高于全区增速2.7个百分点;占全国固定资产比重为32.2%,比上年同期提高0.8 个百分点。 全区实现工业总产值43.02亿元,增长2.2%。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总产值37.86 亿元,增长2.2%。大中型工业企业4家,实现工业总产值33.11亿元,增长2.0%,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87.45%。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印刷业两大支柱产业完成工业总产值33.60 亿元,增长1.2%,占全区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88.76%。 全区资质内建筑企业196 家,占全市的22.34%;全年新签合同金额721.80 亿元,下降8.6%;完成建筑业总产值480.97亿元,增长0.7%,占全市的19.31%;劳动生产率达到52.89万元/人。 三、教育和科技 截止2015年底,全区共有小学53所,在校学生61601人,比上年增加1756人;普通中学23 所,在校学生33113人,比上年减少1996人,其中初中在校学生19284人,高中在校学生13829人。全区共有幼儿园113 所,其中公办园47所,占全区幼儿园数量的42%,在园幼儿15814人;民办幼儿园66所,占全区幼儿园数量的58%,在园幼儿14700人。全区拥有在职的全国优秀教师10人,省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22人,市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骨干教师198人,区名校长、名教师、教坛新秀734人。2015年高考、中考成绩继续保持全市全面领先。 全年安排科技三项费用2.04亿元,同比增长59%。安排区科技计划项目108项,扶持资金合计1614万元;获得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64项,金额7085万元。全年获得国家、省、市科技进步奖共78项,其中国家级4项,省级54项,市级20项。全年专利申请量达8756件,增长45.4%,专利授权量5458件,增长87.4%。全区共国家级重点动漫企业5家,占全省83%,全区认定高新技术企业142家,其中推荐通过省初审的高新技术企业64 家,市级以上创新型企业(含试点)30家,市级科技小巨人企业11家。共有上市企业28家,其中“新三板”上市企业14家,广州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数量逾100家。全区拥有国家、省、市各类科研机构223家,其中国家和省、市级重点实验室52家、工程技术中心46 家。全区共集聚了国家“千人计划”、省创新领军人才、市“百人计划”、市“珠江新星”等各类高层次人才106名。 四、文化、卫生和体育 文化事业持续发展。为期七天的广府庙会共举办文艺演出108场,共有来自各地500多万人次参加。建设和完善20件公共电子阅览室,为社区居民提供文艺演出、艺术讲座、艺术展览、电影放映等200场公益性文化活动,举办名家民乐惠民演出12场。以222个社区文化活动室为依托,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全年共举办展演、展览、讲座等各类文化演出活动2220场。区图书馆为国家一级图书馆,藏书60.32万册,另有141万册电子图书、8400种电子期刊、500多种电子报纸,阅览座位1000多个。全年接待读者94万人次,外借书刊59万册次,读者卡办证量12000多个,采购新书2万册,向读者发送服务短信32万条。 卫生事业稳步发展。全区共有卫生医疗机构309个,其中医院37间,妇幼保健院3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8个。实有病床23906张,卫生技术人员37910人,执业(助理)医师11792人。 体育事业扎实推进。全年新建和维修社区体育设施50处,建设流花街、东山街2个小型足球场和社区体育公园。区人均拥有公共体育用地面积达1.41平方米,区域范围内已实现了“一公里半径必有健身点”的目标,辖区内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口已达到了全区总人口的64.8%以上,区国民体质整体合格率达到了90%以上。 五、生态环境 2015年全区环境空气优良天数达到297天,同比增加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2.5、PM10等污染物浓度年均值分别为10微克/立方米、55微克/立方米、37微克/立方米和56微克/立方米,同比分别下降38%、4%、24%和15%,东濠涌水质实现7个月达标。完成洪桥街、东山街、农林街3条街道共214间餐饮单位标准化整治,87件餐饮单位完成“餐饮业油烟治理设施运营电子督察系统”设备安装。 六、文物古迹 越秀区是广州历史文化名城的发源地,名胜古迹、历史文物较多。目前该区内有列入国家、省、市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古文化遗址、纪念性古建筑物、革命纪念旧址、宗教性建筑物和古墓葬地的共有21处,其中国家级的3处,省级的8处,市级的10处。另外还有9处尚未划定保护级别。 11 环境质量状况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地下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 一、空气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所在地处于广州市越秀区,按《广州市环境空气功能区区划(修订)》(穗府[2013]17号文)中的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的分类及标准分级,本项目大气环境质量评价区域属二类区,故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评价采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本报告采用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官网发布的《2016年5月广州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对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进行评价。 经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监测,2016年5月,受降雨减弱期间的炎热天气影响,臭氧污染有所增加,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同比下降、环比略有改善。广州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为87.1%,同比减少12.9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31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9.2%;PM10平均浓度为49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9.5%;二氧化氮平均浓度为3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3.6%;二氧化硫平均浓度为1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6.7%;一氧化碳第95百分位数浓度(CO-95per)为1.1毫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3%;臭氧第90百分位数浓度(O3-8h-90per)为167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44.0%。与4月相比,5月空气质量略有改善,二氧化硫等5项污染物浓度下降,臭氧浓度上升。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PM2.5和一氧化碳第95百分位浓度(CO-95per)分别下降23.1%、25.5%、7.5%、18.4%和15.4%;臭氧第90百分位浓度(O3-8h-90per)大幅上升96.5%。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说明项目所在地空气环境质量较差,但随着市政府针对空气质量问题出台的相关政策,区域内的环境空气质量将会得到改善。 二、水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猎德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猎德污水处理厂的纳污水体为珠江广州河段前航道。根据《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粤环[2011]14号),珠江广州河段前航道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水质标准。本项目引用《广州市环境监测年鉴》(2015年)广州河段前航道猎德断面的数据对附近水体环境质量进行评价。2015年猎德断面地表水质监测结果见下表: 表4 地表水质监测结果 监测段面 项目 CODCr BOD5 DO NH3-N 石油类 猎德断面 年均值 24.9 6.4 2.5 3.58 0.07 (GB3838-2002)标准 Ⅳ类 ≤30 ≤6 ≥3 ≤1.5 ≤0. 5 污染指数 -- 0.83 1.07 2.5 2.39 0.14 从上表可知,氨氮、溶解氧、生化需氧量指标年均值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Ⅳ类水质标准,表明珠江前航道猎德断面已受到一定的有机污染,水环境质量不符合环境标准。水环境现状一般,这主要是受城市生活污水的影响,随着广州市城市污水处理率不断提高,该河段水质较前几年已有明显改善,今后随着广州市城市污水处理率进一步提高,该河段水质将得到进一步改善。 三、声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位于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五路70号三层自编号:L3011、L3015、L3018、L3013、L3014房,根据穗府[1995]58号文“广州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的规定,项目所在建筑物南面10m处为中山五路、西面15m处为吉祥路,为交通干线;因此该项目所在地属2、4类区,其环境噪声标准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2、4a类标准,[即东、北面执行2类:昼间≤60dB(A)、夜间≤50dB(A);南、西面执行4a类:昼间≤70dB(A)、夜间≤55dB(A)]。 为了解本项目周围声环境现状,环评工作组于2016年10月19日对项目所在大楼周边边界进行现场监测,监测结果见表5。 表5 建设项目环境噪声现状监测结果(单位:dB(A)) 测点 昼间Leq 夜间Leq 实测值 标准值 实测值 标准值 1东边界 59.1 60 48.5 50 2南边界 71.6 70 54.6 55 3西边界 70.8 70 54.3 55 4北边界 58.6 60 47.9 50 从上表的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四个监测点除南、西边界昼间超标外,其他各边界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相应标准,南、西边界昼间超标主要受中山五路、吉祥路的交通噪声影响,表明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一般。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 1. 采取适当措施控制本项目外排污水中主要污染物CODCr、BOD5、SS、动植物油等的排放,不加重纳污水体水环境污染。 2. 控制本项目大气污染物的排放,保护评价区域的大气质量不受本项目影响,使其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 3. 控制运营期各类设备所产生的噪声,保护建设项目周围声环境不受本项目影响,使其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4a类标准。 4. 本项目周边的环境敏感点见下表。 表6 项目主要环境敏感点 保护目标 影响因素 方位 最近距离 性质 保护目标 广卫街道华宁里社区居民楼 噪声、废气 北面、东面 15m 商住混合区(东面已拆) 环境空气二类区、声环境2类区 广卫街道昌兴社区居民楼 噪声、废气 东面 1 0m 商住混合区 广卫街道吉祥社区居民楼 废气 西面 220m 商住混合区 越秀房地产大厦办公楼 噪声、废气 北面 18m 办公 北京街道小马站社区居民楼 废气 南面 50m 商住混合区 北京街道大马站社区居民楼 废气 南面 200m 商住混合区 本项目所在大楼的办公楼(10-32层) 噪声、废气 项目所在楼 / 办公 14 评价适用标准 环境质量标准 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 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3、《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4a类标准。 污染物排放标准 1、外排废水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三级标准(第二时段): 污染物 CODcr BOD5 LAS SS 动植物油 执行标准(mg/L) ≤500 ≤300 ≤20 ≤400 ≤100 2、噪声排放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4类标准: 类 别 昼间 夜间 东、北边界执行2类标准Leq [dB(A)] ≤60 ≤5 南、西边界执行4类标准Leq [dB(A)] ≤70 ≤55 3、餐饮油烟废气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的大型规模:即油烟≤2.0mg/m3,油烟去除效率≥85%; 4、《广东省严控废物名录》(HY05:饮食业产生的食物加工废物和废弃食物及植物油加工厂产生的残渣),2009年更新; 5、《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 总量控制标准 1、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0;(本项目废水纳入猎德污水处理厂处理,总量已经下达给污水厂,本项目不需另外申请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2、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0; 3、固体废弃物总量控制指标:0。 15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工艺流程简述(图示): 图1 工艺流程图 建设项目整个生产过程中主要的污染源是:厨房油烟废气;员工生活污水、餐饮废水;厨房炉具运行噪声、通排风系统、油烟净化器噪声和营业噪声;生活垃圾、餐饮垃圾、油污及废油脂等。 主要污染工序: 一、施工期污染工序 本项目位于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五路70号三层自编号:L3011、L3015、L3018、L3013、L3014房,项目所在建筑为建成建筑,建设期间没有新增的土建工程,内部装修期间将会产生以下污染工序。 1、大气污染源 施工期大气污染为装修时的油漆废气,该废气的排放属无组织排放,其主要污染因子为二甲苯和甲苯,此外还有极少量的汽油、丁醇和丙醇等。但排放时间和部位不明确,装修阶段的油漆废气排放周期短,且作业分散。因此在装修期间应加强室内的通风换气。由于油漆中含有甲醛、二甲苯和甲苯等影响环境质量的有毒有害物质挥发时间较长,所以正式运行后一段时间内也要注意室内空气的流畅。施工过程粉尘污染的危害不容忽视,在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和附近的群众,如吸入大量的微细尘埃,不但会引起各种呼吸道疾病,而且,粉尘会夹带大量的病源菌,还会传染其它各种疾病,严重威胁人们的身体健康,要做好定时洒水及有效的防止废气影响到周围的居民。 2、水污染源 施工期间只对室内进行装修,工人不在项目内食宿,也不需要冲洗地面,故施工期间不存在水污染。 3、固体废物 本项目的固体废物主要是装修垃圾,施工人员不在项目内食宿不产生生活垃圾。本项目室内装修规模较小,在房屋装修阶段会产生少量的装修垃圾,不可随便堆放在室外,在施工现场应设置建筑废弃物临时堆场(树立标示牌)并进行防雨、防泄漏处理。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料首先应考虑废料的回收利用,对不能回收的建筑垃圾应集中堆放,即时清运到指定垃圾场,施工过程中,应严禁将废弃的建筑材料焚烧,以免影响环境质量。 4、噪声污染源 本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噪声,主要为装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间歇性人为噪声及电锯切割噪声、机械设备安装时的噪声和金属材料的碰击声等,噪声值约为75~105dB(A)。 二、营运期污染工序 本项目营运期的污染工序包括:厨房油烟废气;员工生活污水、餐饮废水;厨房炉具、抽排风系统、油烟净化器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和营业噪声;生活垃圾、餐饮垃圾、油污及废油脂等。 1、污水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和现场勘查,本项目主要经营中餐,每天经营午、晚两个餐次,设餐位120个,员工20人,均在餐厅内用餐不在内住宿。本项目所排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餐饮废水,其特点是渣滓较多、含油浓度相对高。根据《广东省用水定额》(DB 44/ T 1461-2014),建设项目用水情况见表7: 表7 建设项目产生污水情况 明细 用水量 排水量 备注 综合用水 17.4m³/d(6351m³/a) 15.66m³/d (5715.9m³/a) 餐位数120个,根据《广东省用水定额》一般饭店餐位数小于500个,按145升/餐位·日,为综合定额值 其中 员工生活污水 1.6m³/d (584m³/a) 1.44m³/d (525.6m³/a) 员工用水按20人,用水按0.08m3/人· 计,365d/年。 餐饮废水 15.8m³/d (5767m³/a) 14.22m³/d (5190.3m³/a) / 由上表可知,污水排放量按用水量的90%计算,则员工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44m³/d,即525.6m³/a;餐饮废水产生量为14.22m³/d,即5190.3m³/a。生活污水主要污染因子为CODCr、BOD5、SS、氨氮等;餐饮污水的主要污染物因子为CODCr、BOD5、SS、氨氮、动植物油等。参照《广东省第三产业排污系数(第一批)》与《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554-2010)的排污系数,本项目污水水质见表8: 表8 项目污水主要污染物产生浓度及污染负荷一览表 污染指标 水量(m3) CODCr BOD5 氨氮 SS 动植物油 厨房含油污水 产生浓度(mg/L) - 800 350 30 500 150 年产生量(t) 5190.3 4.152 1.817 0.156 2.595 0.779 经预处理后的厨房含油污水 排放浓度(mg/L) - 500 300 20 150 100 年排放量(t) 5190.3 2.595 1.557 0.104 0.779 0.519 生活污水 产生浓度(mg/L) - 250 200 20 200 — 年产生量(t) 525.6 0.131 0.105 0.011 0.105 — 经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 排放浓度(mg/L) — 200 180 18 150 — 年排放量(t) 525.6 0.105 0.095 0.009 0.079 — 表9 处理后排放的综合污水主要污染物负荷一览表 污染指标 CODCr BOD5 氨氮 SS 动植物油 综合污水量5715.9t/a 产生浓度(mg/L) 472.41 288.97 19.82 150.00 90.80 年排放量(t) 2.700 1.652 0.113 0.857 0.519 2、废气 本项目大气污染主要来自于厨房产生的油烟废气及热蒸汽。 根据《广州市饮食服务业油烟治理技术指引》,每个基准炉头对应的排气罩灶面投影面积为1.1m2。现根据厨房抽油烟罩的面积计算基准炉头数,详见表10。 表10 项目厨房基准炉头计算表 位置 抽油烟罩面积(m2) 排气罩灶面投影面积折算系数 基准炉头数按四舍五入折合 油烟废气产生量m3/h 油烟废气浓度(mg/m3) 油烟废气产生量(t/a) 厨房 8.2m2 1.1m2 7 17500 15 0.5749 由上表可见,安装的抽油烟罩面积共8.2m2,根据《广州市饮食服务业油烟治理技术指引》的规定,每个基准炉头对应排气罩灶面积投影面积为1.1m2,因此本项目的基准炉头为7个,每个基准炉头的额定风量按2500m3/h计算,每天开炉6小时,每年工作约365日,则油烟废气产生量为17500m3/h(3832.5万m3/a),油烟的浓度约为15mg/m3,油烟产生量为即0.5749t/a。 3、噪声 本项目的噪声源主要来源于厨房炉具、抽排风系统、油烟净化器等设备运行噪声及营业噪声等,其产生的噪声声级见下表: 表11 项目主要设备噪声源源强 单位:dB(A) 序号 噪声源 噪声强度 1 厨房炉具及配套风机 55-85-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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