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广场建设项目申请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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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广场(一期)建设项目申请报告 中央广场建设项目申请报告 目 录 一、申请单位及项目概况 1 1.1项目概况 1 1.2项目申请单位概况 7 二、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分析 9 2.1发展规划分析 9 2.2产业政策分析 12 2.3行业准入分析 18 三、资源开发及综合利用分析 21 3.1资源利用方案 21 3.2资源节约措施 21 四、节能方案分析 25 4.1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规范 25 4.2设计原则 28 4.3节能措施和节能效果分析 28 五、建设用地、征地拆迁及移民安置分析 34 5.1项目选址及用地方案 34 5.2土地利用合理性分析 34 5.3征地拆迁及移民安置分析 35 六、环境和生态影响分析 36 6.1环境和生态现状分析 36 6.2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38 6.3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39 6.4地质灾害影响分析 40 6.5特殊环境影响 40 七、经济影响分析 41 7.1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41 7.2财务评价及其效益分析 42 八、社会影响分析 44 8.1社会影响效果分析 44 8.2社会适应性分析 44 8.3社会效益分析 45 8.4社会风险分析 45 九、结论与建议 47 9.1结论 47 9.2建议 47 附图: 1、项目总平面图 附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资质证书 -62- 一、申请单位及项目概况 1.1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江南汇·中央广场(一期)建设项目 (二)项建设单位 武汉黎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三)项目建设地点 1、项目选址 本项目位于江夏区纸坊街。北临新兴街、南临纸坊大道,东临复江道,西临新规划路。 2、区域环境 本项目所处地理位置比较优越,道路顺畅,交通便捷,区域环境良好,是建设商业地产的理想地段。 (四)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约268668m2(折合403亩),其中净用地面积238105m2(折合357.16亩)。规划总建筑面积901367m2。项目分二期建设,其中: 一期规划总用地面积75240m2(折合112.86亩)。规划总建筑面积313069m2,其中商铺86909m2、商场16216m2、新世界40091m2、商业办公22350m2、餐饮娱乐8364m2、休闲娱乐8700m2、公寓64300m2、过道中庭5139m2、二层连廊3000m2、地下室58000m2。居住户数700户。停车位1360个,其中地上停车位160个,地下停车位1200个。建筑占地面积39261m2,建筑密度52.18%,容积率3.39,绿地率24.00%。 二期规划总用地面积162865m2(折合244.30亩)。规划总建筑面积588298m2。 (五)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详见下表。 一期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序目 项 目 单位 数值 备注 1 总用地面积 m2 75240 折合 112.86 亩 2 总建筑面积 m2 313069 2.1 商铺 m2 86909 2.2 商场 m2 16216 2.3 新世界 m2 40091 2.4 商业办公 m2 22350 2.5 餐饮娱乐 m2 8364 2.6 休闲娱乐 m2 8700 2.7 公寓 m2 64300 2.8 过道中庭 m2 5139 2.9 二层连廊 m2 3000 2.10 地下室 m2 58000 3 建筑占地面积 m2 39261 4 建筑密度 % 52.18% 5 容积率 3.39 6 绿地率 % 24.00% 7 总户数 户 700 8 总人口 人 2400 9 停车位 个 1360 9.1 地上停车位 个 160 9.2 地下停车位 个 1200 10 建设期 年 4 11 总投资 万元 84496.89 12 资金来源 万元 84496.89 12.1 企业自有资金 万元 60336.81 12.2 银行贷款 万元 10000 12.3 销售回款 万元 14160.08 13 营业收入 万元 111533.17 14 营业税金及附加 万元 8364.99 15 利润总额 万元 49866.44 16 所得税 万元 12466.61 17 净利润 万元 37399.83 18 评价指标 所得 所得 税前 税后 18.1 投资利润率 % 59.02 44.26 18.2 投资利税率 % 68.92 54.16 18.3 静态投资回收期 年 2.64 2.92 18.4 动态投资回收期 年 2.76 4.43 18.5 财务内部收益率 % 46.48% 23.89% 18.6 累计财务净现值 万元 19731 8477 本项目是江夏区政府片旧城改造规划中,建设集百货主力店、精品连锁、超市、电器大卖场、特色餐饮、休闲娱乐、文化展示等全方位功能于一体的现代化商业城。 目前项目处于前期市场研究、概念设计阶段。 (六)项目建设背景 江夏区作为武汉市南部的边缘区域,拥有66万人口,城区常住人口有21万,商业现状落后,自发形成的商业街、批发市场门面破旧、环境恶劣。与“大学城”、“科技城”、先进制造业基地和现代都市农业基地、休闲度假旅游基地极不相称。为进一步落实《武汉城市总体规划》,加快武汉市江夏区城市发展的进程,填补江夏区商业空白,满足“一站式购齐、逛足、玩够”的现代人的消费需求及后期人潮带动地产销售之目的。武汉黎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决定建设“江南汇·中央广场”建设项目。 (七)项目投资 根据武汉黎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及项目特性,本项目分销售及租赁两部分内容计算总投资。经测算,项目总投资为84496.89万元,其中销售部分总投资47200.26万元,租赁部分总投资37296.63万元。武汉黎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用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并结合销售回款完成对项目的开发。 (八)项目组织过程概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项目建设将实行项目法人招标。通过邀请招标,确定项目法人,承担完成本项目的建设。 (九)项目进度安排 项目周期为5年,其中工程建设周期为4年,即从2011年1月至2014年12月为建设期。 项目建设实施进度为: 1、拆迁工作 2010年5月至2010年12月完成拆迁安置补偿及房屋拆除。 2、工程的前期准备工作。 2010年3月至2010年5月完成。 主要包括:项目申请报告的编制及审批工作。 3、完成工程施工图。 2010年6月至2010年8月,完成工程施工图。 4、工程招标 工程招标工作2010年9月完成。 5、工程建设期 工程从2011年1月开工,2014年12月全部竣工交付使用。 具体工程进度安排见下表: 一期项目进度计划表 序号 阶 段 2010年 2011年 2012年 2013年 2014年 上半年 下半年 上半年 下半年 上半年 下半年 上半年 下半年年 上半年 下半年 1 拆迁安置补偿及房屋拆除 2 工程的前期准备工作 3 完成工程施工图 4 工程招标 5 工程施工竣工 6 项目出租及销售 (十)报告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 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项目申请报告通用文本的通知》【发改投资[2007]1169号】 4、建设部和湖北省、武汉市及江夏区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 5、湖北省“十一五”国民经济发展计划纲要 6、武汉市及江夏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计划和远景目标纲要 7、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 8、武汉市及江夏区城市总体规划大纲(2000年-2020年) 9、《中共江夏区委、江夏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纸坊旧城改造工作的若干意见》(夏发【2007】12号文件) 10、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 (2006年) 11、建设部《房地产开发项目经济评价方法》(建标[2000]205号); 12、江夏区概况及发展规划 13、企业提供的基础资料 1.2项目申请单位概况 1.建设单位名称:武汉黎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建设单位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建设单位注册地址:洪山区街道口阜华大厦B座607室 4.法定代表人:江黎 5.注册资金:2000万元 6.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买卖、租赁、调换的经纪代理咨询,房地产信息咨询服务,房地产投资及管理咨询,物业管理咨询,房地产广告策划。 7.公司简介 黎达地产正式成立于2006年,是一家具有综合实力的商业地产管理团队。曾成功整合大洋百货、铜锣湾时尚百货、铜锣湾时尚百货与新世界百货的完美互动。 2006年开始全面联手国际、国内知名地产人士,联合倡导商业地产带动新一轮地产商机的计划,在中国全面展开。经过多年的商业、地产运作经验,公司在商业地产项目的运作上优势显著,与众多国际、国内著名商家形成战略联盟,如香港新世界百货、沃尔玛、家乐福、百安居、国美电器、中国移动、屈臣氏、新加坡美食城、阳光钱柜KTV,在水一方洗浴中心、环艺影城、神采飞扬电玩城等400余商家。2009年11月,公司又再次成功与武汉市江夏区政府签署旧城改造项目——“江南汇·中央广场”投资开发协议。 随着商业地产的不断创新、开拓、联手、互动、商业地产的未来一定会有更大更强的发展,公司以美化城市为己任,一定会本着脚踏实地的原则,踏踏实实做事、真真实实做人。 二、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分析 2.1发展规划分析 (一)商业网点发展规划符合性分析 《国内贸易发展“十一五”规划》指出“加强中心城市对区域流通业的带动作用。依据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按照优化城市功能、疏解交通的要求,合理安排商业网点空间布局、业态结构,形成特色鲜明、功能完善、能够带动消费升级和创造都市商业氛围的商贸中心,提高中心城市对周边城市的辐射力。加强中小城镇特别是新兴城镇商业流通设施的开发建设,鼓励和吸引国内外流通企业向中小城镇和新兴城镇延伸经营网络。” 《武汉市商业网点发展规划》指导原则:(1)总体协调。依据《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按照市域各级城镇功能定位的要求,确定我市商业区域分别由中心商业区、市级商业中心、市级商业副中心、专业商业街、社区商业中心、批发市场设置区域、重点镇和城关镇、中心镇及一般镇商业等组成的多层面服务体系和结构布局。 (2)结构合理。适应我市产业结构调整,旧城改造,中小城镇建设,居民住行流向,商品集散流通,新兴商业业态发展等方面的变化,坚持网点总量适度,注重大中型与小型、新建与改造、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创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3)以人为本。坚持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为核心,充分考虑不同区域的消费水平和市场特点,适应消费规律和发展趋势,体现繁荣繁华和便民利民。 (4)引导投资。积极引导投资者和经营者在我市商业网点的建设和调整中把握市场定位,争取良好效益,从而有效开发和利用网点资源。 (5)适度超前。结合现代商品流通和服务行业发展的趋势,以发展新兴商业业态为要素,大力开拓新的经营服务领域,注重包括停车场地等配套设施建设,力求体现商业网点发展的超前性、延续性和可操作性。 江南汇·中央广场建设项目规划以商业为主,该项目将引进世界500强的商业巨头“新世界百货”为龙头,规划打造三十一万多平方米国际标准的“商贸城”,创造地区性商圈之极。本项目建设符合各级商业发展规划的要求,是其精神和发展原则的具体贯彻和落实。 (二)区域和空间规划符合性分析 《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已将纸坊纳入武汉“一个主城、六大组团”新城发展体系,为纸坊旧城改造提供了规划支持和外部环境。加快纸坊旧城改造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具体体现,是增强城市功能,改善城市形象的重要举措,是改善居民居住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民心工程,是争创全国“百强县市”和推进“四城同创”工作的重要内容。 城镇地区内主城要以内涵发展为主,适当地外延扩展。阳逻、北湖、宋家岗、蔡甸、常福、纸坊、金口等7个重点镇是城市建设的重点。本项目所处江夏区纸坊街,是武汉市城市未来重要的发展地区。项目建设将有利于加快江夏区纸坊街的建设改造步伐,促进新城建设发展,增强新城吸引力,落实武汉市总体规划的目标要求。 江南汇·中央广场项目的建设转变了传统的一、二、三产业的发展模式,强调购物、休闲、娱乐、餐饮、文化、宜居、生态;提出要加快推进旧城改造步伐,盘活存量土地资源,建设现代商业城、居民居住区和公园绿地等。 本项目规划合理布局,精心设计,认真建设,为美化江夏、造福一方百姓做贡献。建设功能齐全、设施完备、交通便利、环境优美的21世纪现代化商业住宅区,提高土地使用率,改善现有环境,改善人文景观。 项目场地四周有完备的市政设施,道路、通信、有线电视、上下水、电力等市政设施齐全。符合江夏区发展规划要求。 (三)专项规划符合性分析 《中共江夏区委、江夏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纸坊旧城改造工作的若干意见》(夏发【2007】12号文件),明确了关于纸坊旧城改造工作的任务和原则。 1、工作目标任务 采取统筹兼顾,分期实施的办法,通过3—5年的努力,基本完成纸坊旧城主要片区的改造。在旧城改造实施过程中,要求统筹兼顾各方利益,依法搞好拆迁安置,将旧城区改造成为设施完善、功能齐全、环境优美、管理有序的现代化城区。 2、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树立经营城市的理念,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客观、灵活地拟定批次旧城改造计划,作为项目招商和实施依据,吸引社会资本进行市场运作。 (2)坚持统一规划、分期实施的原则。根据城市功能分区,对改造区域实行统一规划,成片综合开发。做到因地制宜、量力而行,集中财力、逐步推进。 (3)坚持以人为本、综合配套的原则。处理好推进城市化与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关系,制定并落实最优越的拆迁安置补偿政策,并将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配套设施,在改造项目中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的,保证被拆迁户充分共享城市现代化的成果。 (4)坚持提升档次、打造精品的原则。对纸坊旧城改造拆迁片区新开发项目,要提高建筑容积率,扩大绿地面积,降低建筑密度,完善市政配套,切实通过改造提升纸坊城市建设档次。 本项目位于江夏区纸坊街。北临新兴街、南临纸坊大道,东临复江道,西临新规划路。项目建设将增强城市功能,满足当地人群消费需求,改善城市形象和居民居住环境,维护社会稳定,符合旧城改造的要求。 2.2产业政策分析 《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中指出:房地产业关联度高,带动力强,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是提高居民住房水平,改善居住质量,满足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需要的基本要求;是促进消费,扩大内需,拉动投资增长,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有力措施;是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优势,扩大社会就业的有效途径。实现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03年起,为控制投资过快增长,国务院18号文相继出台,以规范房地产市场促进其健康发展。2005年,房地产宏观政策以“国八条”为中心,侧重稳定房价、打击投机行为和落实政府责任制。2006年是实行宏观调控政策的延续年,从“国六条”到“九部委新政”,以调整住房结构为主题。 (一)调整住宅供应结构政策 1、新旧“国八条” 2005年的“旧国八条”将稳定住房价格放在首位,并提出要大力调整住房供应结构与用地供应结构,增加普通商品房和经济住房土地供应;“新国八条”将“强化规划调控,改善商品房结构”放在第一位;充分体现了宏观调控政策向调整住房供应结构方面的倾斜。 2、“9070”政策 “九部委新政”的“9070”政策要求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这一条迫使开发商的产品主要定位中、小户型商品房,对2007年和未来的住房供给结构将产生重要影响。虽然武汉对已办相关手续但未开工项目的实施细则没有正式出台,但此政策已对武汉房地产开发商未来的开发计划产生了一定影响。 (二)规划政策 1、城市规划 《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年至2020年)》提出了市域城镇体系由四级构成。第一级为主城;第二级为阳逻、北湖、宋家岗、蔡甸、常福、纸坊、金口等7个重点镇和纱帽、吴家山、黄陂城关(前川镇)、新洲城关等4个区城关镇;第三级为乌龙泉、仓埠、新沟等33个中心镇;第四级为大集、潘塘等52个一般建制镇。各级城镇主要沿长江、汉水、京广铁路、318国道等主要发展轴展开,呈轴射状圈层式分布格局。 新城中未来将重点发展位于阳逻、北湖、宋家岗、蔡甸、常福、纸坊、金口等7个新城。7个新城将成为武汉中心城人口和职能疏解及新的产业聚集的主要地区,形成规模效益和聚集效益。 2、住宅建设规划 《武汉市住房建设规划(2008-2012)》的重点是切实加强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优先保证并积极引导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有效调控其它商品住房建设的健康有序发展。2008年城市居民住房建设供地444公顷,占25%;2009年供地422公顷,占24%;2010年供地312公顷,占18%;2011年供地300公顷,占17%;2012年供地282公顷,占16%。2008年城市居民住房计划建筑面积1031万平方米,占25 %;2009年计划建筑面积1004万平方米,占24%;2010年计划建筑面积722万平方米,占18%;2011年计划建筑面积695万平方米,占17%;2012年计划建筑面积648万平方米,占16%。住宅建设规划目标是稳定市场、调整结构,这一点与2006年的“九部委新政”、2007年的政策导向——调整住宅供应结构,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是一致的。 住宅建设规划目标是稳定市场、调整布局,中心城和新城住房建设规模比例逐步达到1:1左右,这一点体现了2008年之后住宅市场的发展方向,住宅建设继续向新城倾斜。 (三)土地政策 1、一个重申 “九部委新政”再次重申对闲置土地的处置条件,从而打压囤积土地行为,逼迫开发商加速将土地投放市场,减少市场投机,以形成土地的有效供应。 2006年的土地政策重点是节约集约用地;2007年土地政策将继续以收缩地根、提高集约度为主,土地供应会趋于紧张,价格将继续上涨;政府应按时向市场投放土地,打击投机行为和提高土地利用率,以保证未来的可持续发展。 2、两个目录 2006年版的《限制用地项目目录》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将大型商业设施项目,低密度、大套型住宅项目(指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低于1.0、单套住房建筑面积超过144平方米的住宅项目)等列入限制用地项目目录,并且禁止占用耕地,亦不得通过先行办理城市分批次农用地转用等形式变相占用耕地;对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及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新建培训中心项目等国家明令禁止投资的项目,则列入禁止用地项目目录。 3、一个标准 2007年12月23日,国土资源部公布《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国土资发[2006]307号】。《标准》规定,全国各地工业用地必须采用招拍挂方式出让,其出让底价和成交价格均不得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的最低价标准。该《标准》是招、拍、挂政策的扩展和延伸,也进一步抬升了整体地价水平。 (四)税收政策 2006年的“九部委新政”规定营业税的征收从2年为限提升至5年,大大增加了炒房者的风险和成本。另外,2006年7月18日国税总局下发了《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74号文件】,均从流转环节来抑制投机行为。 物业税的征收是完善我国现行不动产税制的必然结果;物业税也是2007年讨论的热点,对购房者的影响主要局限于心理方面,其实际作用和影响还未显现。 (五)金融政策 1、严格开发贷 严格房地产开发信贷条件,明确开发贷款项目的资本金比例不低于35%。提高开发商的资金门槛,规范房地产市场。 2、住房贷 区别住房贷:对购买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仍执行首付款比例20%的规定,其他提高到30%。配合“9070”政策,此政策意在调整住房需求结构,使其偏向中小户型供应,保证中低收入人群利益。 3、外资准入 2006年7月11日,商务部、建设部等六部委下发了《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对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进行了严格管理。2006年9月4日,武汉市建委发布了《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提高了外商企业投资中国房地产的门槛,对境外资金购房条件设限,缩小了外资购房的范围。此举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境外资金对国内房地产的投资行为,特别是对一手高端物业的投资;由于政策并没有涉及到二手房,部分境外资金会转向二手高档住宅市场。 (六)一级土地市场 1、武汉土地管理制度及政策 2002年,武汉市开始实施土地储备制度,行政管理上采用三级管理,即武汉市土地资产管理委员会作为决策机构,宏观调控土地的储备与供应计划。 2003年,武汉市政府提出旧城改造、新区拓展、轴线推进、均衡发展的土地储备原则。同时武汉市土地部门采取了调整土地供应量和“最高限价”等政策,以遏制房价的过快增长。 2004年继续进行武汉老城区改造工作,同时启动汉阳大开发。 2005年重点启动了王家墩CBD建设。 2006年,为落实国家关于住房结构调整的相关政策及加大保障性住房的供应,自2006年下半年首次出让的土地明确限制结构后,限价房以及配套房用地逐渐增多。 2007年出现首个“四限”(限房价、限房型、限工期、限对象)地块(花楼街地块),首次把没有直接关系的开发项目、公共设施,以“捆绑”方式进行整体出让(航侧村两宗整体改造地块)。 2、土地供应特点 2007年武汉市中心城区通过招、拍、挂方式共出让土地59宗(含未成交和延期),实际成交53宗,实际成交面积为2575253.76㎡(约3863亩),实际成交的土地面积同比增加1093619.21㎡,增幅为73.8%。中心城区实际土地出让的平均容积率为3.3,同比2006年增加了0.3。 从用地性质来看,中心城区实际出让土地的主要用途为居住兼容其他用地,占实际总出让面积的53.67%,居住用地以40.44%紧随其后。 3、地价走势 2008年武汉市中心城区通过招、拍、挂方式出让土地的楼面地价为1602.30元/平方米,同比降低43.08%;每亩单价308.46万元/亩,同比降低51.66%。 2.3行业准入分析 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章第五条规定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除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企业设立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10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 2、有4名以上持有资格证书的房地产专业、建筑工程专业的专职技术人员,2名以上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方的实际情况,对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注册资本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条件作前款的规定。 外商投资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除应当符合本条例第五条的规定外,还应当依照外商投资企业法律、行政法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予以登记;对不符合条件不予登记,应当说明理由。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对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登记进行审查时,应当听取同级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的意见。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文件到登记机关所在地的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章程 3、验资证明; 4、企业法定代表的身份证明; 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和聘用合同。 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产、专业技术人员和开发经营业绩等,对备案的房地产开发核定资质等级。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核定的资质等级,承担相应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2007年已成为相关宏观调控政策的深入执行的一年,受宏观调控影响,行业准入壁垒必将进一步提高,为优势企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下一个调控要点将是通过税收政策、规范土地市场、强化金融监管、调整供求关系等措施,达到调整结构、稳定房价和加强住房保障等目的。土地和金融方面的紧缩,带来的是房地产行业准入壁垒的提高。这对大部分实力不强的房地产企业意味着市场空间的收缩,而对实力强大的房地产企业来说,行业整合加剧给他们带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房地产调控政策在平抑房价的同时,将引导房地产市场向有序、健康、集约化方向发展,规范市场的结果将促进规模和实力并存的房地产企业加速发展以实力强大的行业和区域龙头企业为主体的并购重组将成为行业趋势,在这种趋势背后,是优势企业对土地、资金、市场的新一轮整合,中国的房地产行业在未来数年内将重新洗牌,优胜劣汰将进一步推动有限的资源加速流向资质高、资信好、开发业绩良好、品牌效应明显的房地产企业。资源重新配置所带来的规模效益将强化消费者、投资者、供应商、政府部门及金融机构对优势企业的信心,从而使企业获得更多的土地和资金资源。 随着行业整合的加剧,房地产聚集状况将最终促进一批全国性地产巨头的出现,这些地产巨头将占据中国主要地区、重要城市的房地产市场,他们的经营方式、开发理念将对中国城市的社会经济生活产生巨大影响,对其他中小型公司进入市场形成实际的壁垒。 武汉黎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以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买卖为主营业务的现代企业。依据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洪山分局2006年5月24日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其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符合国家相关行业准入标准。 三、资源开发及综合利用分析 3.1资源利用方案 (一)给水 给水系统从市政自来水干管上接两根DN200进水管,并在建筑周围敷设成环状布置。三层及以下楼层由市政直接供水,四层以上由无负压设备供水,泵房设置在地下车库水泵房内。 (二)中水 本项目在区内设置中水处理设备,主要用于卫生间冲厕、绿地、道路浇洒用水、景观水系等用水。 (三)雨水、污水 排水系统采用雨污水分流制,本项目产生的污水汇集后,排入市政管网。雨水经汇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3.2资源节约措施 (一)水资源现状 武汉市多年平均降水585毫米,年均降水总量98.28亿立方米,形成地表径流17.72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25.59亿立方米,当地自产一次水资源总量37.39亿立方米。 2009年武汉市总用水量35亿立方米,地表水、地下水、其它水源用量分别为8.33、25.42、1.25亿立方米,分别占武汉市总用水量的24%、73%、3%。 工业、生活、农业、河湖环境用水分别为7.96、12.43、13.66、0.95亿立方米,分别占武汉市总用水量的23%、35%、39%、3%。 地下水长期超采,使用率由2007年的67%上升到2009年的76%,致使水位年均下降1.29米,水环境和水生态平衡受到威胁;武汉市每年仍有4亿方污水直接排放,再生水利用率也不足40%;大量宝贵的水资源还未有效利用,不仅污染城乡环境,也加剧了水资源紧缺的局面。 (二)水资源节约措施 根据现行《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6)选取给水用水定额。 1、充分利用市政供水压力 (1)通过调查收集和掌握准确的市政水压、水量及供水可靠性的资料,为合理设计给水系统、利用市政供水压力提供依据。 (2)根据用水设备、用水卫生器具和水嘴的供水最低工作压力要求,确定直接利用市政供水的层数。 2、建筑给水系统分区 (1)各分区最低卫生器具配水点处的静水压不大于0.45Mpa,特殊情况下不大于0.55兆帕;水压大于0.35兆帕的入户管(或配水横管),设减压或调压设施。 (2)各分区低层部分的卫生间,入户管(或配水横管)上采取适当的减压措施。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指出,一个水龙间的流量为额定流量0.2L/S时,所需流出水头为20KPa。从理论上讲,当水头为40KPa时,流量可达0.32L/S。可见水头增大时,其流量将增加,人们为调节流量或进行阀门操作时,使无用耗水量亦增大。同时,“剩余水压”过高的用水点将产生超压出流,而某些用水点则可能出现“断流”现象。但是剩余水压在配水系统中出现是必然的,因为用户是分布在管网的各个位置,有远有近,有高有低,低、近处用水点自然会出现剩余水压。剩余水压虽然难以完全消除,却可以采取措施使之减小。为使系统安全可靠及经济合理,竖向分区供水、安装减压阀、减压孔板等措施也间接地起到了节水作用。根据实测:DN15陶瓷阀芯水嘴静压时为P=0.37兆帕,全开时流量Q=0.46升/秒,为设计流量0.15-0.20升/秒的3.07-2.3倍,因此,给水系统分区设计中,合理控制各用水点处的水压,可以达到较好的节水目的。 3、回收屋面雨水作为浇洒绿地和道路用水,室外部分地面采用渗水砖使雨水回渗,绿地采用滴灌。 4、公共场所便器采用感应式或脚踏式。所有给水龙头等用水器具采用节水型产品,公共淋浴间均采用脚踏式淋浴器。管材采用焊接或电熔连接管道,以防漏水。 5、充分利用再生水资源替代自来水。 6、雨水利用 (1)屋面雨水设计为重力流内排水。在建筑物旁设初期雨水弃流池和贮水池,收集屋面雨水,用做浇洒绿地和道路用水。 (2)区内道路雨水尽量流向绿地和渗水砖。雨水渗入地下涵养水源。 7、景观喷灌节水措施 (1)选择耐旱草种和树种,以减少浇水次数。 (2)绿化浇灌采用低区中水变频加压泵加压后,向绿地内设置的浇洒口供中水。 8、选用性能较高的变频水泵供水。 9、机动车清洗运用中水或先进的无水洗车技术。 10、合理配制水表等计量装置。建筑物的引入管及公用建筑物需计量的水管上均应设置水表。 四、节能方案分析 4.1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规范 本项目建设地点为武汉市江夏区,应遵循国家以及武汉市的如下合理用能标准及节能设计规范: (一)相关法律、法规、规划和产业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7、《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务院令28号) 8、《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6号) 9、《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国家发改委发改环资【2004】2505号) 10、《“十一五”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实施意见》(国家发改委发改环资【2006】1457号) 11、《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国家经贸委1999、3、10) 12、《节能用电管理办法》(国家经贸委 国家发展计划委【2000】1256号) 1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79号) 14、《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3号) 15、《建设部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建科【2006】231号) 16、《建设工程勘查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93号) 17、《关于加强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建质【2007】1号) 18、《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国家质检总局2004年17号令) 19、《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1987年4年15日国务院颁布) (二)建筑类相关标准及规范产业政策和准入条件 1、《中国节能技术政策大纲》(计交能[1996]905号) 2、《国家鼓励发展的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技术》(国家发改委[2005]65号令) (三)建筑类相关标准及规范 1、《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50189-2005 2、《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GB/T50378-2006 3、《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 GB50243-2002 4、《民用建筑热工设计标准》 GB50176-93 5、《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500034-2004 6、《建筑采光设计标准》 GB/T5003-2001 7、《生活锅炉热效率及热工试验方法》 GB/T10820-2002 8、《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规范》 GB50365-2005 9、《绿色建筑技术导则》(建科【2005】199号) 10、《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JGJ134-2001 11、《采暖通风与空调设计规范》 12、《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 JGJ144-2004 13、《地面辐射供暖技术规程》 JGJ142-2004 14、《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T16-92 15、《绿色建筑评估标准》 DBJ/T101-101-2005 16、《建筑给水及采暖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2-2002 17、《绿色照明工程技术规程》 DBJ01-607-2001 18、《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节能专篇》 19、《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50015-2003 20、《建筑中水设计规范》 GB50336-2002 (四)相关终端用能产品能耗标准 1.《三相配电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 GB 20052-2006; 2.《管形荧光灯镇流器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 GB 17896- 1999; 3.《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 19043-2003; 4.《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 19044-2003; 5.《单端荧光灯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 GB 19415-2003; 6.《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 19576-2004; 7.《建筑外窗气密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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