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的发展与对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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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的发展与对策 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的发展与对策作者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教育发展研究中心100816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的产生、发展引起了教育界及全社会的关注。明确民办学校在我国教育格局中拾遗补缺 、有益补充、直至成为教育事业重要组成部分这一发展过程至关重要。实践表明,民办学校的发展对加快普及 九年义务教育、顺应社会需求、缓解“择校”压力,解决流动人口子女就学问题等都有积极的现实作用。加强 指导,强化法规建设和政府主管部门的管理职能,走一条“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求发展”的办学道路应是民 办学校发展的主要对策。 分类号 G 随着改革步伐的加快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
2、我国办学体制呈现出多元化的发展特点,特别是 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颁布以后,一批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学校应运而生并迅猛发展。义务教育阶段民办 学校的发展问题,已引起教育界及全社会的关注。 一、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的基本定位 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的出现,是改变政府包揽办学,逐步建立以政府办学为主体,社会各界共同办学体 制的必然产物。伴随着它的出现,人们的疑虑与困惑也接踵而来,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学校是否会对我国义务 教育阶段的公办学校形成冲击?实施义务教育的责任是否会逐渐转由社会承担?解决这种疑虑与困惑的关键是 必须明确我国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的定位问题。 义务教育由政府承担已成为社会的共识。我们国
3、家经过几十年的努力,已经建成以公办学校为主体的国民 教育系统。尽管这一系统存在着许多问题,但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基本性质应予以肯定。我国公办学校十分强大 ,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的特点之一,义务教育阶段办学主体是政府,应由政府负担。尽管目前国家财力有 限,但国家仍千方百计不断加大对义务教育的投入。1999年度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强调,在安排教育经费时,要 保证向“两基”倾斜。1995年和“九五”期间,中央义务教育专项教育拨款增量累计将达到39亿元,加上各地 12的配套资金,到2000年,用于贫困地区实现“两基”的资金总额将超过100亿元, 为实现“两基”提供了 有力的财政支持。这也正是国家在义务教育阶
4、段承担责任的充分体现。 义务教育应当以政府为主办,并不等于国家就要包办一切。我国的基本国情是发展中国家办大教育。国家 现实的财力所能提供的条件在绝大多数地区满足不了实际需要。义务教育事业的发展也不能仅仅单纯依靠加大 教育投入,义务教育阶段同样需要多元化的办学体制。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所提出的改变政府包揽办 学,既指向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同时也涵盖了基础教育。我国原有的教育体制主要是在单一的高 度集中计划和政府直接管理下的办学体制,这种体制曾在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一定历史时期发挥过重要作用, 但随着社会的发展,这种体制的弊端日益明显。国家包办义务教育,不利于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办学积极性,
5、束 缚了教育的进一步发展。另外,由于现阶段我国的政府教育能力与社会需求之间的矛盾客观存在,公办学校之 间的差距又一时难以改变,因而社会对义务教育的选择也就不可避免。国家没有必要也不可能对义务教育实行 完全包办的做法,政府应尊重社会对义务教育的选择需求,采取民办、公办同时并举的方针,使二者相互促进 、共同发展,从而提高我国义务教育的整体水平。 确立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的基本定位,应从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的现实发展与未来走向着眼。目前我 国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学校尚处于发展的初期,具有极不成熟的性质,而且远未真正形成规模。据统计,目前 全国民办中小学约有3 000多所,仅占全国中小学数量的,扣除民办
6、高中,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的数量 显然要低于这个数字,它在我国整个教育事业中所占的比重决定了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学校只能是公办学校的 有益补充,要在公办学校强手如林的局面下求得生存,就必须充分展示其灵活、多样的特点,扬长避短,应社 会之所需,补国家之所缺,真正发挥它在我国义务教育中的拾遗补缺作用。这也正是目前我国义务教育阶段民 办学校的基本定位和生命力之所在。从长远看,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学校只有发展到一定规模,形成规模效应 ,才能真正减少政府的教育负担,也才能真正成为我国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学校在 我国教育格局中的拾遗补缺、有益补充、直至成为我国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
7、个逐步递进的过程,随 着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的发展与成熟,这种递进过程将得以实现,我国的基础教育才能真正形成以政府办学 为主、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办学体制及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格局。 二、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的现实作用 我国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践表明:在我国,不论是贫困地区还是发达地区,不论是尚未“普九”还是 已经“普九”的地区,单一化的公办学校并不能完全满足社会的需求。近年来重新起步的民办中小学校,客观 上从不同层面弥补着公办学校的不足,具有一定的拾遗补缺作用。 (一)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的发展,有利于促进教育事业“重中之重”任务的落实,加快普及九年 义务教育的步伐。 国家一再强调落
8、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并把到本世纪末全国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 年文盲作为教育事业“重中之重”的任务。抓好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任务已显得十分紧迫。但是由于各地情况 不同,不少地方要实现“重中之重”的任务还面临着相当大的困难。一方面,很多地方正进入小学、初中学龄 人口高速增长的时期,入学、升学难的状况比较突出。即使城市小学、初中入学高峰逐渐有所回落,农村小学 升初中的困难仍将持续相当长的时间;另一方面,义务教育总体规模的急剧扩大使办学条件紧张的局面逐年加 重,改善办学条件的任务与投入不足的矛盾十分突出。学龄人口高速增长与严峻的办学条件形成反差,使得公 办学校的承受力面临挑战,继续单
9、纯依靠公办学校增加班容量解决入学困难,势必给义务教育质量造成不良影 响。一批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学校,正是顺应了当地义务教育的需求,通过筹集民间闲散资金,租借民间可利 用教育教学场所和设施设备而迅速创办起来的,从而使一部分因这样或那样的困难无法就读的学龄儿童有了上 学读书的机会,因而受到社会的欢迎。目前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学校弥补了公办学校在数量、规模以及办学形 式上的不足,缓解了入学、升学难的状况,有利于加快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步伐。 (二)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的发展,有助于解决因社会转型所带来的流动人口子女就学难的问题。 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农村人口向城镇的转移已成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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