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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素质拓展学分修改方案.doc

  • 上传人:精***
  • 文档编号:2391195
  • 上传时间:2024-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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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素质 拓展 学分 修改 方案
    资源描述:
    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 素质拓展学分评定实施细则(试行) 为方便学生更加明晰素质拓展活动课程学分评定项目及评分细则,依据《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活动课程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和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一、素质拓展活动课程学分制度 (一)素质拓展学分为必修学分,属于实践课程模块,是学院学分制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除完成课堂学分外,还必须积极参与校内外各组织(附录1)举办的各项素质拓展活动,取得素质拓展学分.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须取得12个素质拓展学分,其中6分素质拓展学分以及6分军事化管理素质拓展学分,凡在学院认可的各类素质拓展活动中积极参与并达到相应要求者,按规定程序申请并得到审核认定,即可获得素质拓展学分;院团委素质拓展部于每年的4-5月对毕业生进行素质拓展学分统一审核,对未修满12学分的学生,不予颁发毕业证。 学生每学年须取得素质拓展学分5分以上,才有资格参加本学年度的各项评优、评先和评奖.每学年综合测评成绩中素质拓展学分部分最多可加10学分。 (三)素质拓展学分原则上需在前六个学期内修满,因特殊情况未修满12学分的学生,需在第七、八学期补修未完成的学分。 (四)各级素质拓展活动课程管理部门每学期对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进行一次统计,并告知未取得应有素质拓展学分的学生。 二、素质拓展学分申报流程 (一)各团(总)支以及各学生组织填写《学生活动登记表》,于每月1到5日上报素质拓展管理中心上一月活动。 (二) 每学期初各团总支以班为单位组织学生填写《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素质拓展学分申报表》,先由班级素质拓展小组初步审核,审核通过后交由系级素质拓展管理办公室和团总支二次审核,审核通过后以系为单位上交院团委素质拓展部. (三) 院团委素质拓展部对各系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和认定,经审核无误后将结果下发各系,各系素质拓展管理办公室将核定后的素质拓展学分(纸质)进行公示,并在公示期(3天)内接受学生质疑,做出答复。有疑问的重新按程序认定。 (四)、集体证明学分申请 1、每学期初,以班级为单位整理上一学期集体证明的加分材料,并在班内进行公示。 2、班内公示无误后,上报系级素质拓展办公室进行初审。 3、系级素质拓展办公室初审合格后,上报院级素质拓展管理中心进行终审,并批量导入素质拓展学分。 三、素质拓展活动课程项目内容及其评分标准 素质拓展活动课程分为七个项目: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科技学术与创新创业、文化艺术与身心发展、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技能培训及其它、军事化管理,具体内容及评分标准如下: (一)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素质拓展学分评分标准 思想道德与道德修养主要指大学生应具有崇高的理想和坚定的信念;具有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思想觉悟;具有投身革命、乐于奉献的时代精神;具有高尚的社会责任感。 1、荣誉称号:荣誉称号和获奖等级,具体分值和项目,可参照附录2进行: 2、学生凡有见义勇为、拾金不昧、扶危济困等行为者,一经核实,每次记0。1学分。 3、参加党、团、班级组织的培训或实践活动,有记录者每次记0.2学分。 4、积极参加班级会议,出勤率在90%以上者,每学年记0.1学分。 5、学生参加其他形式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方面的活动,经素院级质拓展活动课程管理中心核准后,酌情评定素质拓展学分。 6、学生凡有违反校纪校规等行为,被学校给予纪律处分者,当年不得申请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学分。 (二)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素质拓展学分评分标准 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主要指学生个人组织或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会公益等活动以及在活动中的表现和取得的成果。要求学生在参与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等活动的过程中能把理论知识和社会实践紧密结合起来;具有较强的环境适应能力;具有一定的洞察社会能力;具有高尚的奉献精神;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1、学生获取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活动素质拓展学分的具体分值和项目,可参照附录3进行: 2、勤工俭学,其中参加校园勤工助学半年以上并有单位证明,每学期记0.1学分;校外兼职两周以上,一个月以下并有单位证明者每学期记0.1学分;满一个月以上并有单位证明者每学期记0。2学分,校园勤工助学与校外兼职不可重复申请;担任教师辅导生半年以上并有单位证明,每学期记0.2学分. 3、学生以个人形式参加各类社会实践、志愿服务与公益活动(如献血、义务支教等)有证书或证明者,经院级素质拓展活动课程管理中心核准后可获得0.3学分。 4、学生参加不同项目社会实践、志愿服务与公益活动,所获奖励学分可以累加,但同一活动获得多项奖励,取最高奖项相应学分计算,不得累加记分。 5、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社会实践、志愿服务与公益活动,以及校外其他形式的有关社会实践、志愿服务与公益活动,经院级素质拓展活动课程管理中心核准后,酌情评定素质拓展学分。 (三)科技学术与创新创业素质拓展学分评分标准 科技学术与创新创业主要指学生课外从事的创新、创业活动以及在参加各级各类学术、科技、创业等比赛取得的成绩。要求大学生具有宽厚扎实的专门知识和多学科的专业知识;能深入思考和探索人类社会所面临的一些重大问题;熟练掌握一到两门外语和熟练运用计算机等现代化工具;对知识结构以及人与自然关系有总体性的把握,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与知识底蕴;具有对新技术、新观念的跟踪和鉴别能力;具有创新的意识和良好的思维习惯。 1、学生获取科技学术与创新创业素质拓展学分的具体分值和项目,可参照附录4进行: 2、参加学校组织的“读百本书”活动,每学年至少精读4本(有手写读书笔记,每本至少2500字);或泛读10本书(每本读后感手写1000字以上,共10篇)者,记0.5学分。 3、参加系级以上单位组织的学术讲座、科学论坛,有记录者每次加0。1学分,讲座类活动每学期最多加三个。 4、学生参加多项科技学术与创新创业活动,所得奖励学分可以累加;但同一作品或成果参加多项比赛获奖的,按所获最高奖项相应学分计算,不得累加记分。 5、学生参加其他形式的学术科技与创新创业活动的,经院级素质拓展活动课程管理中心核准后,酌情评定素质拓展学分。 (四)文体艺术与身心发展素质拓展学分评分标准 文体艺术与身心发展主要指学生参与的文体艺术活动与取得的成绩,以及有益于身心发展的其他经历.要求大学生具有一定的文化艺术修养;具有开拓进取的健全人格;具有适应环境、善于调节的健康心理;具有胜任学习和工作的健康体魄。 1、学生参加文体艺术与身心发展活动获得素质拓展学分的具体分值和项目,可参照附录5进行: 2、学院体育队的正式成员,每学年记0.4学分。 3、学生参加不同项目文艺、体育比赛所获素质拓展学分可以累加,但同一项目参加多项比赛应按最高奖励成绩记分,不能重复累加记分. 4、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文化、艺术及体育活动,以及参加校外相关活动,经院级素质拓展活动课程管理中心核准后,酌情评定素质拓展学分。 5、参加院运动会表演0。4学分,运动会方阵0。2学分。 (五)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学分评分标准 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主要指学生组织或参与的社团活动,所担任的学生干部职务及在组织、管理能力方面的锻炼,也包括在校外所兼任的社会工作。要求大学生通过社团活动,培养广泛的兴趣爱好,发展自己的特长,提高人际交往能力,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与同学和睦相处;在社会工作中,培养学生组织管理能力和协调应变能力,体验成功、增强自信;学会关心他人、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本领。 1、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评分对象主要为学校认可的现任并坚持一学期以上的各级学生团学组织中的学生干部与成员,具体学分值,可参照附录6。 2、社团活动参照系级学生活动标准申请素质拓展学分,申请时填写附录7.. 3、社团联合会的优秀社团具体评分标准,可参照附录8. 4、学生参加校内各级团学组织活动,以及参加校外民间组织活动,经院级素质拓展活动课程管理中心核准后,酌情评定素质拓展学分。 (六)技能培训及其他学分评分标准 技能培训与其他项目主要指学生参加各类技能培训及取得的成绩,及未能被上述模块所包括的其他重要经历或成果.要求大学生提高双语能力,获取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普通话测试等级证书,以及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其他技能培训证书或从业资格证书。 1、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应根据所学专业和社会发展需要,积极参加学校、社会组织的各级各类职业资格与技能培训,增强自身的就业、创业能力. 2、参加国家统一资格考试(如报关员,文秘,物流师,裁判等)获得资格证书,每项记0.3学分。 3、参加国家统一技能考试(如计算机等级考试、英语等级考试,驾驶,心理咨询师等)获得合格证书,每次记0。3学分。 4、参加学院组织的针对性技能培训活动,取得合格成绩,每次记0.1学分. 5、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如新东方、新航道等)组织的培训(考研培训除外),有证明者,每次记0。2学分。 6、学生以其他形式参加有关技能培训及其他方面活动者,经院级素质拓展活动课程管理中心核准后,酌情评定素质拓展学分。 (七)、军校式管理教育素质拓展活动课程项目内容及评分标准 军校式管理是按照学院军事化管理制度要求,加强自身锻炼和素质养成的重要途径。包括:遵章守纪、教学管理、内务卫生、同学关系、日常管理、校园文明、服从意识等六个方面。学生军校式管理素质拓展学分由辅导员根据对学生的日常管理记录,每月汇总公布,每学期上报一次,报本系学生管理副主任同意,由学工处审核合格后报学院素质拓展活动课程管理中心,评定素质拓展学分。 1. 军校式管理教育素质拓展学分实行基准分与加分和减分相结合的方法,基准分为每学期1.5分.军校式管理教育素质拓展学分每学年统计一次,具体标准参照附录9进行.加分时不封顶,减分时,该学期该项素质学分可减至0分. 2。 同一项目,如按《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素质拓展学分评定实施细则(试行)》已加分的,此处不再重复加分. 3. 早操、晨读、收队(含点名)和晚自习均纳入正课管理时间,其中晚自习每次计1.0学时,其余分别每次计0。5学时,如有旷课,性质与课堂教学旷课等同。 4. 学生所在宿舍被评为星级宿舍的,每保持一学期,加0。3分;每晋升一级,加0。3分,每降一级,扣除0。3分,被摘牌的,按零分计. 5. 发生顶撞、侮辱、谩骂各级学生管理干部和违反校纪校规等行为的,比照《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十九条第四款的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 6. 触犯法律受到纪律处分的,该学期军校式管理教育素质拓展学分按零分计。 7。 学生毕业时,军校式管理教育素质拓展学分达到6分者,给予颁发《军校式管理教育合格证》。 四、本细则中与《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活动课程实施办法(试行)》中有相冲突的地方,以本细则为准。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属学院素质拓展活动课程管理中心。 附录1: 素质拓展活动课程举办的校内外组织 一、校内组织: (一)共青团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委员会,下设机构有:办公室、素质拓展部、宣传部、组织部、《长城青年》编辑部、广播台、国旗班、礼仪队等. (二)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学工处 (三)其他相关机构:经济系、地球科学与资源系、信息工程系、管理科学与工程系、外语系、工程技术系、教务处、体育课部、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招生就业处、图书馆等. (四)学生组织:学生会、社团联合会、大学生科技协会、大学生艺术团、青年志愿者中心等。 二、校外组织:国家、省市等教育管理部门,其他高校及各企事业单位。 附录2: 荣誉称号和获奖等级,具体分值和项目 荣誉称号: 荣誉称号 分  值 国家级 优秀学生干部 1.2学分 三好学生 1。0学分 优秀团员 其他 具体认定由管理中心负责 省级 优秀学生干部 1。0学分 三好学生 0.8学分 优秀团员 其他 具体认定由管理中心负责 市级 优秀学生干部 0。8学分 三好学生 0。6学分 优秀团员 其他 具体认定由管理中心负责 院级 标兵 0.6学分 三好学生、优秀干部、优秀社长 0。4学分 优秀团员 其他 具体认定由管理中心负责 获奖等级: 项  目 获奖等级或内容 分  值 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 国 家 级 特等奖 1。4学分 一等奖(金奖) 1。2学分 二等奖(银奖) 1学分 三等奖(铜奖) 0。8学分 通报表扬 0。6学分 优秀奖(鼓励奖) 参加 0.5学分 省级 特等奖 1.2学分 一等奖(金奖) 1。0学分 二等奖(银奖) 0.8学分 三等奖(铜奖) 0。6学分 通报表扬 0.5学分 优秀奖(鼓励奖) 参加 0。4学分 市级 特等奖 1。0学分 一等奖(金奖) 0.8学分 二等奖(银奖) 0.6学分 三等奖(铜奖) 0.5学分 通报表扬 0.4学分 优秀奖(鼓励奖) 参加 0。3学分 院级 特等奖 0.8学分 一等奖(金奖) 0.6学分 二等奖(银奖) 0。5学分 三等奖(铜奖) 0.4学分 通报表扬 0。3学分 优秀奖 组织 参加 0.2学分 系级 特等奖 0.6学分 一等奖(金奖) 0。5学分 二等奖(银奖) 0。4学分 三等奖(铜奖) 0.3学分 通报表扬 0。2学分 优秀奖 组织 参加 0.1学分 附录3: 学生获取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活动素质拓展学分的具体分值和项目 获奖等级及内容 分  值 国家级及以上 表彰 1.2学分 参加 0。8学分 省级 表彰 1。0学分 参加 0。8学分 市级 表彰 0。8学分 参加 0。6学分 院级 表彰 0.6学分 组织 0。4学分 参加 系级 表彰 0。4学分 组织 0.2学分 参加 0。1学分 个人 需证明、证书 0.2学分 附录4: 学生获取科技学术与创新创业素质拓展学分的具体分值和项目 项  目 获奖等级或内容 分  值 课题专著 国 家 级 第一完成人 1。2 学分 非第一人完成 1.0学分 省 部 级 第一完成人 1.0学分 非第一人完成 0.8学分 地 市 级 第一完成人 0。8 学分 非第一人完成 0。6学分 学校级(校内) 第一完成人 0。6学分 非第一人完成 0.4学分 学术论文 权威学刊(SCI) 第一完成人 1.2学分 非第一人完成 1.0学分 核心学术刊物 第一完成人 1。0学分 非第一人完成 0.8学分 国家级学术刊物 第一完成人 0。8学分 非第一人完成 0.6学分 省级学术刊物 第一完成人 0。6学分 非第一人完成 0.4学分 市级学术刊物 第一完成人 0.4学分 非第一人完成 0。3学分 学校内部学术刊物 第一完成人 0。3学分 非第一人完成 0.2学分 系内部学术刊物 第一完成人 0.2学分 非第一人完成 0。1学分 科技学术与创新创业竞赛 国 家 级 第一完成人 一等奖(以上) 1.2 学分 二 等 奖 1。0 学分 三 等 奖 0.8学分 优 秀 奖 0。6学分 参加 0.5学分 省   级 第一完成人 一等奖(以上) 1.0学分 二 等 奖 0.8学分 三 等 奖 0.6学分 优 秀 奖 0.5学分 参加 0。4学分 市 级 第一完成人 一等奖(以上) 0.8学分 二 等 奖 0。6学分 三 等 奖 0.5学分 优 秀 奖 0。4学分 参加 0。3学分 院 级 第一完成人 一等奖(以上) 0.6学分 二 等 奖 0.5学分 三 等 奖 0.4学分 优 秀 奖 0.3学分 组织 参加 0.2学分 系 级 第一完成人 一等奖(以上) 0.5学分 二 等 奖 0。4学分 三 等 奖 0.3学分 优秀奖 0。2学分 组织 参加 0.1学分 附录5: 学生参加文体艺术与身心发展活动获得素质拓展学分的具体分值和项目 项  目 获奖等级或内容 分  值 文 艺 、体 育 、心理比赛 国 家 级 特等奖(破记录) 1。4学分 一等奖(金奖) 1.2学分 二等奖(银奖) 1.0学分 三等奖(铜奖) 0。8学分 优秀奖(第4—8名) 0.6学分 参加 0。5学分 省级 特等奖(破记录) 1。2学分 一等奖(金奖) 1。0学分 二等奖(银奖) 0.8学分 三等奖(铜奖) 0。6学分 优秀奖(第4—8名) 0.5学分 参加 0。4学分 市级 特等奖(破记录) 1.0学分 一等奖(金奖) 0.8学分 二等奖(银奖) 0。6学分 三等奖(铜奖) 0。5学分 优秀奖(第4—8名) 0。4学分 参加 0.3学分 院级 特等奖(破纪录) 0.8学分 一等奖(金奖) 0。6学分 二等奖(银奖) 0。5学分 三等奖(铜奖) 0。4学分 优秀奖(第4-8名) 0。3学分 组织 参加 0。2学分 系级 特等奖(破纪录) 0.6学分 一等奖(金奖) 0.5学分 二等奖(银奖) 0.4学分 三等奖(铜奖) 0.3学分 优秀奖(第4-8名) 0.2学分 组织 参加 0。1学分 备注:集体奖项比个人奖项的分值下降0。1学分。 附录6:学生参加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获得素质拓展学分的 具体分值和项目 干 部 类 别 院团委副书记(学生)、院学生会主席 院团委各部部长(学生)、院团委委员(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科协主席;志愿者中心主任、大艺团团长、院学生会副主席、各系学生会主席 院团委各部副部长、团刊主编、广播台台长、国旗班班长、礼仪队队长、各系团总支委员(学生)、社团联合会副主席、科协副主席、大艺团副团长、志愿者中心副主任、院学生会各部长、各系学生会副主席 团刊副主编、广播台副台长、国旗班副班长、礼仪队副队长、大艺团分团长、社团联合会部长、科协部长、志愿者中心部长、系学生会部长、各班班长、班团支部书记、院学生会副部长 大艺团分团副团长、社团联合会副部长、科协副部长、志愿者中心各部副部长、社团社长、学生公寓楼层安全组长、系学生会各部副部长 各院级学生组织干事、各系学生会干事、各社团副社长 各社团副部长各班班委(除班长、团支书)、各社团副团长、宿舍长(安全员) 各社团干事 加分 1。0 0。8 0。7 0。6 0。5 0。4 0.3 0。2 注:①学生干部有兼职,以高者计,不重复加分. ②学生干部任期一年以上者有加分资格。 ③学生干部加分认定以素质拓展活动课程管理中心档案为标准。 附录7: 社团活动素质拓展学分申请表 社团名称(盖章): 社团联合会(盖章) 活动名称 活动时间 活动地点 负责人 联系电话 活动简介 活动组织者名单 院系 年级 班级 姓名 职责 活动参与者名单 院系 年级 班级 姓名 素质拓展课程管理中心意见 附录8: 社团联合会优秀社团评分标准 等级 职务 社长、副社长 部长、副部长 社员 五星 0。3 0.3 0.3 四星 0.2 0.2 0。2 三星 0.1 0.1 0.1 附录9: 军校式管理教育素质拓展学分的项目和具体分值 项 目 加、减分内容 分值 基准分(每学期) 能够基本遵守军校式管理各项规定 1.5 加分项目 期末考试成绩(按学分折算后)排名班级前5% +0.3 每月考勤达到全勤 +0.2 内务卫生星级宿舍 +0.3 内务卫生星级宿舍每保持一学期 +0.3 内务卫生星级宿舍每晋升一级 +0。3 参加学院和系各种评比被通报表扬 +0.2 减分项目 遵章守纪 夜不归宿 -0。5 逾假不归(每天)(不足1天按1天计算) —0.1 私自离校(每天)(不足1天按1天计算) —0.2 酗酒、打架、赌博、偷盗等行为 —0。5 教学管理 无故旷课(每学时) -0.1 考试违规、违纪 -0.5 带食物进教室(每2次) -0.1 上课迟到 (每2次) -0.1 内务卫生 学工处以上部门检查内务卫生不合格 -0。2 各系检查内务卫生不合格 -0.1 学生队常规性检查内务卫生不合格(每2次) -0。1 使用大功率电器(功率≥300W) —0.3 日常管理 正课时间不按规定统一着装(每2次) -0。1 上课或集体活动不按要求集合站队每次 -0.1 因个人原因请假(确因身体原因除外) (每3次) —0.1 校园文明 着装不整或着装不雅(每2次) -0.1 未按要求行进(靠右行、两人成列三人成行)(每3次) -0.1 在校园公共区域或宿舍内吸烟 —0。1 在公共场所,有异性之间不雅行为 -0。1 其它不文明行为(如乱扔垃圾等) —0.1 服从意识 不服从各级领导的管理 —0.3 顶撞、侮辱、谩骂各级学生管理干部 —0.5 附录10: 素质拓展活动课程六个项目推荐活动 一、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 党团组织的重要活动及在思想认识、道德品质等方面的表现 (一)入党入团 1、中国共青团团员 2、中国共产党党员 (二)理论学习 1、班级会议和团支部活动 2、培训班:党校、团校、骨干党团支部、党员或学生干部培训班 3、参加马列学习小组、邓小平理论研讨会、“三个代表"理论研讨会等理论性学生社团组织活动。 4、组织突出时代性、思想性的班级团支部主题活动。 5、结合学院教育主题和本系特色,所开展的有创意、有思想与道德教育面的主题活动. 6、以加强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教育为主旨的基地创建,参观考察等活动. (三)荣誉称号 1、参加国家级及以上、省级、市级、校级及院系级活动或受到表彰。 2、荣获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或院系级优秀团干、优秀团员、三好学生、入党积极分子或其他(如优秀集体、星级宿舍、拾金不昧、见义勇为)荣誉称号。 (四)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 2、励志奖学金 3、院级奖学金 4、其他专项奖学金 二、社会实践与志愿活动 学生组织或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及公益等活动以及在活动中的表现和取得的成果 (一)社会实践 1、荣获全国、河北省、保定市或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社会实践先进集体或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2、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1)暑期社会实践 (2)社区活动志愿者 (3)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宣传示范行动 (4)毕业生就业状况跟踪调查 (5)学院英语角 (6)三月“学雷锋"系列活动 (7)爱心超市 (8)“我的团日 我做主" (9)其他社会实践活动 (二)志愿服务 1、学校招生工作 2、校迎新志愿者服务 3、校庆志愿者服务 4、“走进军旅”系列活动 5、义务讲解员 6、爱护绿化,从我做起 7、我爱图书馆 8、“手拉手”活动 9、“世界地球日"环保科普志愿活动 10、学雷锋活动月系列活动 11、“关注老人 奉献爱心”志愿者活动 12、其他志愿服务活动 (三)勤工助学 1、校园勤工助学 2、教师辅导生 3、其他勤工助学方式 三、学术科技和创新创业 学生课外从事的创新、创业活动以及在参加各级各类学术、科技、创业等比赛取得的成绩 (一)学术科技 1、校内外各种科学研究和学术调研、考察 2、各类科普活动(报告会、论坛、学术交流等) (二)创新创业竞赛 1、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创业计划大赛 2、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 3、大学生英语竞赛 4、“挑战杯”科技竞赛及科学学术比赛 5、大学生数学建模比赛 6、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等 7、其他类型科技学术比赛 (三)学术报告、学术讲座、科学论坛 1、学术交流会 2、各种学术讲座 3、专题论坛会 4、就业讲座 5、其他 (四)学术论文 与学生学业、专业、实践技能以及社会人文科学相关的论文 四、文化艺术和身心发展 学生参与的文体艺术活动与取得的成绩,以及有益于身心发展的其他经历 (一)人文竞赛 1、演讲比赛 2、辩论赛 3、征文活动 4、书法、绘画、摄影类大赛 5、英语短剧表演比赛 6、校园情景剧大赛 7、艺术设计比赛 8、其它人文类比赛 (二)文艺活动 1、周年院庆系列活动 2、迎新晚会、毕业生晚会 3、风采大赛 4、元旦联欢晚会 5、主持人风采大赛 6、圣诞演唱会 7、歌手大赛 8、话剧专场晚会 9、“科技节”文艺活动 10、社团文化月 11、以提高文化修养为主旨的读书征文、书画展、经典吟诵、电影赏析等竞赛评比。 12、其他文艺活动 (三)文化讲坛 1、学习经验交流会 2、励志讲坛 3、礼仪知识讲座 4、其他文化讲坛活动 (四)体育运动 1、运动会 2、趣味运动会。 五、社团活动和社会工作 学生组织或参与的社团活动,所担任的学生干部职务及在组织、管理能力方面的锻炼,也包括在校外所兼任的社会工作 (一)担任的学生干部职务 1、担任院级学生组织干部 (1)担任院团委学生干部:部长、副部长、干事 (2)院学生会学生干部:主席、主席团成员、部长、副部、干事 (3)社联担任学生干部:主席、主席团成员、部长、副部、干事、社团主要负责人 (4)大学生艺术团:团长、各分团团长、副团长、干事 (5)大学生科协: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 (6)各系学生会干部:主席、主席团成员、部长、副部、干事 (7)在班级内担任班长、团支书、学委、其他班委 (8)学生公寓楼层安全组长、宿舍长(安全员) (二)社会工作 学生以个人身份在社会上参加的工作 六、技能培训和其他 学生参加各类技能培训及取得的成绩,及未能被上述模块所包括的其他重要经历或成果 (一)职业资格证书 获得国际级、国家级、省级职业资格证书 (二)计算机 1、获得国家级、省级各级证书 2、获得各授权组织授予的各级证书 (三)外语类 1、英语 (1)CET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四级 (2)CET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六级 (3)托福、雅思成绩合格 2、全国等级考试 (1)获得初级、中级、高级证书 (2)其他语种外语类专业资格证书 (四)其他 未能被前三类包括的对大学生素质拓展起积极作用的其它重要经历或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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