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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1.5万头母猪自繁自养场标准化规模养殖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doc

  • 上传人:胜****
  • 文档编号:2384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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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母猪 自养 标准化 规模 养殖 基地 建设项目 环境 影响 报告书
    资源描述:
    1.5万头母猪自繁自养场(一场)标准化规模养殖基地 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2017年03月 1.5万头母猪自繁自养场(一场)标准化规模养殖基地建设项目 目录 目录 1. 概述 1-1 1.1项目的由来 1-1 1.2项目特点 1-2 1.3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 1-2 1.4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1-2 1.5环境影响报告主要结论 1-3 2. 总论 2-1 2.1评价原则 2-1 2.2编制依据 2-1 2.3.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 2-3 2.4评价工作等级 2-5 2.5评价范围和评价时段 2-9 2.6评价标准 2-12 2.7环境影响评价方法 2-15 3.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3-1 3.1工程概况 3-1 3.2建设内容 3-1 3.3总图布置 3-4 3.4总投资、原辅材料及产品方案 3-5 3.5生产设备 3-5 3.6公用工程 3-6 3.7污染影响因素分析 3-8 3.8污染源源强核算 3-15 3.9清洁生产 3-24 3.10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符合性分析 3-26 4.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4-1 4.1自然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4-1 4.2环境保护目标调查 4-11 4.3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4-12 5. 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5-1 5.1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 5-1 5.2运行期环境影响评价 5-5 5.2环境风险分析 5-36 6. 污染防治措施 6-1 6.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6-1 6.2运行期污染防治措施 6-4 7.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7-1 7.1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的目的 7-1 7.2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7-1 7.3项目社会效益情况 7-1 7.4项目环境效益分析 7-2 7.5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结论 7-3 8.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8-1 8.1环境管理 8-1 8.2环境监测 8-5 8.3环境保护验收 8-8 9. 结论 9-1 9.1工程概况 9-1 9.2环境质量现状 9-1 9.3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9-1 9.4环境影响预测 9-2 9.5工程污染防治措施 9-5 9.6公众意见采纳情况 9-7 9.7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9-7 9.8总结论 9-8 附件: 附件1:项目备案确认书 附件2:土地租赁合同 附件3:监测报告 附件4:有机肥还田协议 3 1.5万头母猪自繁自养场(一场)标准化规模养殖基地建设项目 概述 1. 概述 1.1项目的由来 黑龙江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大力调整产业结构,鼓励动员畜牧业龙头企业联合农场及职工共同发展畜牧业,开辟共同致富新路。2014年提出《黑龙江省“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实施方案》,2015年出台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现代畜牧产业发展的意见》(黑政发[2015]25号)。“两大平原”改革试验的主要任务之一是养殖业重点发展“两牛一猪”,以哈尔滨、绥化、佳木斯、齐齐哈尔为主的 22个产粮大县(市、区)和农垦宝泉岭、红兴隆、齐齐哈尔管理局为重点,建设生猪生产带。畜牧业规模化养殖水平到 2015年提高到50%,到2020年提高到70%,加快现代畜牧产业发展的意见指出加强畜牧业核心技术应用。建立健全良种繁育体系,支持畜禽、青贮玉米与牧草优良品种引进、选育和扩繁。鼓励畜禽种业企业以股份合作等形式联合科研机构建立研发平台,推动联合育种。完善畜牧良种补贴政策,扩大良种覆盖面。大力发展生猪养殖、加工业,以此推动农业转型、食品加工业比重提高、农业可持续发展,为增强我国畜牧业实力做出贡献。到2020年,争取形成200万吨猪肉生产能力,其中对俄出口猪肉能力达到10万吨。2016年4月1日省政府加快现代畜牧产业发展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省政府计划利用三年时间,扶持建设一批奶牛、肉牛和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着力打造高品质畜产品基地,有效提升畜产品加工业竞争力。在此背景下,肇东正邦养殖有限公司提出“1.5万头母猪自繁自养场(一场)标准化规模养殖基地建设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肇东正邦养殖有限公司正式委托我单位就“1.5万头母猪自繁自养场(一场)标准化规模养殖基地建设项目”展开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收集有关资料,了解厂区附近的自然社会环境概况,排水去向;进一步对环境特征和工程特征进行了分析,对环境影响因子和评价因子进行了识别和筛选;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进行了评价等级确定;结合有关环境保护法规和当地实际情况,确定了本次评价的评价标准、评价范围和深度,编制完成了《1.5万头母猪自繁自养场(一场)标准化规模养殖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本)。现提交主管部门及专家审查。 1.2项目特点 1、本项目为猪只养殖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修正)》中“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技术开发与应用”的鼓励类项目符合产业政策,以规模化、标准化的养殖方式减少散养方式对环境的污染。 2、项目四周环境现状:本项目位于肇东市宋站镇蔡发屯南侧,拟选厂址四周均为草地,距本项目最近村屯为东北侧1055m的五里木屯。项目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的相关要求,冬储夏灌,还用草场,对地表水影响较小;因附近200m内无噪声敏感目标,对声环境影响较小。因此,本评价的重点为工程分析、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环境治理措施可行性等方面。 1.3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 1、拟建项目施工期对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的影响以及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 2、拟建项目营运期的粪尿处理及综合利用,以及恶臭的污染防治措施。 1.4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 2.1-2016)等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见图1.4-1。 图1.4-1 评价技术路线图 1.5环境影响报告主要结论 1、大气 本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大气污染主要是厂区的无组织臭气,科学、标准化的养殖方式无组织臭气产生量明显减少。因此,项目在正常运营过程中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污水分主要为猪尿液、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本项目废水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的相关要求,冬储夏灌,还用草场,对地表水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猪叫声和机器运转时的噪声,噪声源声压级较低且厂区周围200m范围内没有声敏感目标,因此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较大的影响。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粪便和生活垃圾。厂区采用干清粪工艺,粪便进行堆肥处理。厂内设置垃圾箱存放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 1.5万头母猪自繁自养场(一场)标准化规模养殖基地建设项目 总论 2. 总论 2.1评价原则 按照以人为本、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科学发展的要求,遵循依法评价原则、早期介入原则、完整性原则和广泛参与原则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1)评价工作要认真贯彻国家和黑龙江省的环境保护法规、污染物达标排放等有关政策、法规和要求。 (2)评价工作要根据建设项目的性质、特点和周围环境状况,针对其对有关环境要素可能产生的主要环境影响进行分析、评价,突出重点兼顾全面。 2.2编制依据 2.2.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9月1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年1月1日;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6月1日;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11月7日; 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7月1日; 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年3月1日; 9、《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04年12月1日; 10、《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006年7月1日; 1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07年10月28日; 1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53号令),1998年11月29日; 13、《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 1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5.6.1),国家环保部2015年33号令; 15、《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 16、《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50号,2005年11月16日; 17、《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1号; 18、《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10]151号; 19、《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2013年11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3号; 20、《黑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3号; 21、《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 22、《黑龙江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23、《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 24、《黑龙江省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和《关于实施本市调整后的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的通行》; 25、《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办法》; 26、《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黑政发【2014】1号; 27、《黑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3号; 2.2.2技术依据 1、国家环境保护部,HJ2.1-201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 2、国家环境保护部,HJ/T2.3-199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 3、国家环境保护部,HJ2.2-200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 4、国家环境保护部,HJ2.4-200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 5、国家环境保护部,HJ19-201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 6、国家环境保护部,HJ610-201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 7、国家环境保护部,HJ/T169-2004,《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8、国家环境保护总局,HJ/T81-2001,《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 9、国家环境保护部,HJ497-2009,《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10、国家环境保护部,HJ568-2010,《畜禽养殖产地环境评价规范》; 11、国家卫生部,GB7959-2012,《粪便无害化卫生要求》; 12、国家农业部,农医发[2013]34号,《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 2.2.3相关政策及文件 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 2、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办函[2003]530号,《关于加强重点流域、海域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2003年10月3日; 3、《黑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4、《肇东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5、《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 6、《黑龙江省地面水环境质量功能区划分和水环境质量补充标准》(DB23/485-1998)。 2.3.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 2.3.1环境影响因素识别 拟建项目施工期土建施工作业、人工作业和设备安装作业等将会破坏厂区范围内的原有植被、改变土地使用功能,产生施工扬尘、废水、施工垃圾和噪声等。 项目生产运营期间将产生废气、废水和设备噪声等污染,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影响。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猪舍和粪污处理工程会产生恶臭,主要污染物是NH3和H2S;供暖锅炉将排放锅炉烟气;食堂运行期间会产生食堂油烟;本项目猪粪进行堆肥处理,项目运营产生废水排入污水处理站,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的相关要求后冬储夏灌,还用草场,对区域地表水体不会产生显著性不良影响。项目环境影响因素识别见表2.3-1。 表2.3-1 项目环境影响因素识别表 环境要素 污染因子 施工期 运营期 生产 生活 环境空气 TSP ○ ○ SO2 ○ NOx ○ H2S ● NH3 ● 食堂油烟 ○ 地表水 COD ○ ○ ○ BOD ○ ○ ○ NH3-N ○ ○ ○ SS ○ ○ ○ 动植物油 ○ 地下水 COD ○ ○ NH3-N ○ ○ 声环境 噪声 ● ○ 固废 固废 ● ● ○ 说明:○一般影响 ●显著影响 2.3.2评价因子筛选 根据本工程工程特点及所在地环境特征,确定本次评价因子,见表2.3-2。 表2.3-2 评价因子一览表 要素 现状评价因子 影响评价因子 总量控制因子 大气 PM10、SO2、NO2、NH3、H2S 烟尘、SO2、NOx、NH3、H2S、臭气浓度、食堂油烟 烟尘、SO2、NOx 地表水 pH、COD、BOD5、氨氮 / / 地下水 K+、Na+、Ca2+、Mg2+、CO32-、HCO3-、pH、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挥发性酚类、氰化物、砷、汞、铬(六价)、总硬度、铅、氟、镉、铁、锰、溶解性总固体、高锰酸盐指数、硫酸盐、氯化物、总大肠菌群、细菌总数 COD、氨氮 / 声 等效连续A声级 等效连续A声级 / 固体废弃物 / 固废的种类、产生量、综合利用及处置状况 固废排放量 2.4评价工作等级 2.4.1环境空气评价工作等级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规定,分别计算每一种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i(第i个污染物)及第i个污染物的地面浓度达标准限值10%时所对应的最远距离D10%,其中Pi定义为: Pi=(Ci/C0i)×100% 式中:Pi-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 Ci-采用估算模式计算出的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mg/m3; C0i-第i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mg/m3; C0i一般选用GB3095-2012中1小时平均取样时间的二级标准的浓度限值。 评价工作等级的判定依据见表2.4-1。 表2.4-1 环境空气评价工作等级 评价工作等级 评价工作等级判据 一级 Pmax≥80%,且D10%≥5km 二级 其他 三级 Pmax<10%或D10%<污染源距厂界最近距离 项目运行期间主要大气污染物是猪舍和粪污处理工程产生的恶臭,以及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征污染物是NH3和H2S。通过主要大气污染物的筛选决定,以经过有效处置后的NH3、H2S、NOX为污染因子进行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的判定工作,详见下表。 表2.4-2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计算参数与结果汇总 分类 序号 项目 内容 参数 (猪舍无组织恶臭气体) 1 项目名称 NH3(无组织) H2S(无组织) 2 污染源类型 A(面源) A(面源) 3 源强排放速率 0.0761kg/h 0.0039kg/h 4 释放源高度 5m 5m 5 面源最大边长 1980m 1980m 6 面源最小边长 960m 960m 7 受体高度 0 0 8 城市/农村 农村 农村 结果 9 最大落地浓度 0.001311mg/m3 6.72E-5mg/m3 10 占标率 0.66% 0.67% 续表2.4-2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计算参数与结果汇总 分类 序号 项目 内容 参数 (粪污工程有组织恶臭气体) 1 项目名称 NH3(有组织) H2S(有组织) 2 污染源类型 A(点源) A(点源) 3 源强排放速率 0.033782kg/h 0.00173kg/h 4 释放源高度 15m 15m 5 风机量 8000m3/h 8000m3/h 6 排气筒高度 15m 15m 7 受体高度 0 0 8 城市/农村 农村 农村 结果 9 最大落地浓度 0.0007241mg/m3 3.708E-5mg/m3 10 占标率 0.36% 0.37% 分类 序号 项目 内容 参数 (粪污工程无组织恶臭气体) 1 项目名称 NH3(无组织) H2S(无组织) 2 污染源类型 A(面源) A(面源) 3 源强排放速率 0.0089kg/h 0.00046kg/h 4 释放源高度 3m 3m 5 面源最大边长 178m 178m 6 面源最小边长 134m 134m 7 受体高度 0 0 8 城市/农村 农村 农村 结果 9 最大落地浓度 0.003212mg/m3 0.000166mg/m3 10 占标率 1.61% 1.66% 分类 序号 项目 内容 参数 (供暖锅炉烟气) 1 项目名称 NOx 2 污染源类型 点源 3 烟气排放速度 92.65m/s 4 排气筒高度 45m 5 排气筒出口内径 0.4m 6 烟气温度 80℃ 7 环境温度 20℃ 8 计算选项 农村 结果 8 最大落地浓度 0.008751mg/m3 9 占标率 3.5% 由上表数据可知,估算模式计算出H2S的占标率最大为1.66%,锅炉烟气NOx的占标率最大为3.5%。因此,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 2.4.2地面水环境评价工作等级 本工程营运期夏季废水排放量为647.35m3/d,冬季废水排放量为568.66m3/d。根据《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的有关规定,畜禽养殖过程产生的污水应坚持种养结合的原则,经无害化处理后实现污水资源化利用。本项目猪只养殖产生的废水(含猪尿、冲洗废水、生活污水)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的相关要求后,冬储夏灌,还用草场。本项目废水不排入地表水体,因此,本项目地表水评价仅进行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2.4.3地下水环境评价工作等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建设项目对地下水环境影响的程度,并结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将建设项目分为四类,本项目为生猪养殖项目,属于Ⅲ类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场地的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可分为敏感、较敏感、不敏感三级,分级原则见表2.4-3。 表2.4-3 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 分级 项目场地的地下水环境敏感特征 敏感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包括己建成的在用、备用、应急水源地,在建和规划的水源地)准保护区;除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以外的国家或地方政府设定的与地下水环境相关的其它保护区,如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 较敏感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包括已建成的在用、备用、应急水源地,在建和规划的水源地)准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未划定准保护区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其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特殊地下水资源(如矿泉水、温泉等)保护区以外的分布区等其它未列入上述敏感分级的环境敏感区。 不敏感 上述地区之外的其它地区 注:表中“环境敏感区”系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所界定的涉及地下水的环境敏感区。 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见表2.4-4。 表2.4-4 地下水评价工作等级分级表 项目类别 环境敏感程度 Ⅰ类项目 Ⅱ类项目 Ⅲ类项目 敏感 一 一 二 较敏感 一 二 三 不敏感 二 三 三 本项目为“B14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属于Ⅲ类项目,根据现场勘查,本项目区域无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周边区域无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由此判定,评价区域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为不敏感。本项目地下水评价等级为三级。 2.4.4声环境评价工作等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T2.4-2009)的规定,本项目处在《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规定的2类标准地区,项目建设前后噪声级增加较小,且受影响的人口无明显变化,因此本项目声环境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 2.4.5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等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中评价工作的分级原则、本工程影响的敏感程度(见表2.4-5)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占地面积245450.3m2,现状为草地,确定其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确定为三级。 表2.4-5 生态影响工作等级划分表 影响区域生态敏感型 工程占地(水域)范围 面积≥20km2 或长度≥100 km 面积2km2~20km2 或长度50km~100km 面积≤2km2 或长度≤50km 特殊生态敏感区 一级 一级 一级 重要生态敏感区 一级 二级 三级 一般区域 二级 三级 三级 2.4.6环境风险评价等级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环境风险评价等级判据见表2.4-6。 表2.4-6 环境风险评价等级判据 剧毒危险性物质 一般毒性危险物质 可燃、易燃危险性物质 爆炸危险性物质 重大危险源 一 二 一 一 非重大危险源 二 二 二 二 环境敏感地区 一 一 一 一 本项目厂址坐落于农村地区,不属于环境敏感地区;项目污水处理站中柠檬酸储存总量为5.0t<50t(临界量、柠檬酸),不属于重大危险源。 因此,确定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 2.5评价范围和评价时段 2.5.1评价范围 根据评价区域环境特点、建设项目工程污染特征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要求,确定各环境要素评价范围如下: 1、环境空气: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根据建设项目周围环境质量现状和导则的相关要求,确定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为以本项目污染源为中心,半径为2.5km的圆形区域。 2、地下水环境: 地下水评价范围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公式计算法: L=α×K×I×T/ne 式中:L—下游迁移距离,m; α—变化系数,α≥1,一般取2; K—渗透系数,1.0m/d; I—水力坡度,0.0155; T—质点迁移天数,5000d; ne—有效孔隙度,0.15; 通过以上公式计算出地下水下游迁移距离L=1033.3m,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流向为西北至东南方向。确定本项目地下水评价范围为东南厂界外1033.3m,东北、西北、西南厂界外各516.7m的多边形区域,故项目地下水评价面积为4.39km2。 3、声环境: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要求,结合工程噪声污染特点以及厂界四周的声环境敏感目标分布,确定本次评价的声环境评价范围为:项目厂界外200m范围内。 4、生态环境:根据导则中对于生态影响评价范围的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确定本项目生态评价范围为本项目范围及场界外200m范围内。 5、环境风险:项目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二级,根据建设项目周围环境质量现状和导则的相关要求,确定环境风险评价范围为距源点3.0km范围。 根据工程特征与环境现状确定本项目评价范围见表2.5-1。 表2.5-1 评价范围一览表 项目 评价区域 评价范围 空气环境 现状调查 项目所在区域 以本项目污染源为中心,半径为2.5km的圆形区域 影响分析 声环境 现状调查 项目区及周边 养殖场厂界外200m 影响分析 地下水环境 现状调查 项目评价区域 东南厂界外1033.3m,东北、西北、西南厂界外各516.7m的多边形区域,项目地下水评价面积为4.39km2 影响分析 环境风险 现状调查 项目所在区域 距源点3km范围内 影响分析 生态环境 现状调查 项目所在区域 本项目范围及场界外200m范围内 影响分析 2.5.2评价时段 评价时段为施工期、运营期。由于施工期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并且为短期影响,因此施工期只作影响分析;营运期对周围环境影响程度因工序污染物排放不同而不同,而且为长期影响,因此本次评价以营运期为重点评价时段。 2.5.3环境质量保护目标 经现场调查,评价范围内无无国务院、国家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生态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旅游区、文化遗产保护区以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根据项目工程性质、周围环境特征及周边自然环境状况,确定环境敏感保护目标见下表2.5-2,环境保护目标位置图见图2.5-1。 表2.5-2 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环境要素 序号 环境敏感点 方向 距养殖场边界 人数 保护目标 环境空气 1 蔡发屯 N 1125m 150人 GB3095-2012 二级 2 五里木屯 NE 1055m 200人 3 新光村 N 1620m 300人 4 杨家围子 NW 2375m 300人 5 陈家围子 S 2220m 200人 环境风险 6 蔡发屯 N 1125m 150人 -- 7 五里木屯 NE 1055m 200人 8 新光村 N 1620m 300人 9 杨家围子 NW 2375m 300人 10 陈家围子 S 2220m 200人 11 牛窝堡 S 2700m 180人 地下水 12 区域地下水环境 GB/T14848-93 Ⅲ类标准 地表水 13 肇兰新河 E 7.5km / GB3838-2002 Ⅳ类标准 声环境 14 厂界 养殖场厂界外200m 满足GB3096-2008中2类 生态环境 15 厂址所在地 场地附近植被 -- 五里木屯 蔡发屯 新光村 杨家围子 本项目 陈家围子 牛窝堡 比例尺 1000m 2000m 图例 本项目: 敏感目标: 图2.5-1 环境保护目标位置图 2.6评价标准 2.6.1环境质量标准 环境评价所执行的环境质量标准如下表2.6-1所示。 表2.6-1 环境质量标准 环境要素 标准名称及级别 项目 标准值 单位 数值 空气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 PM10 ug/m3 日平均 150 年平均 70 TSP 日平均 300 年平均 200 NO2 一小时平均 200 日平均 80 年平均 40 NOX 一小时平均 250 日平均 100 年平均 50 SO2 一小时平均 500 日平均 150 年平均 60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TJ36-79) H2S mg/m3 一次值 0.01 NH3 一次值 0.2 地表水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标准 pH 值 无量纲 6~9 COD mg/L ≤30 BOD5 ≤1.0 NH3-N mg/L ≤4 地下水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Ⅲ类标准 pH 无量纲 6.5~8.5 硝酸盐 mg/L ≤20 氰化物 ≤0.05 氨氮 ≤0.2 挥发酚类 ≤0.002 汞 ≤0.001 锰 ≤0.1 高锰酸盐指数 ≤3.0 砷 ≤0.05 铁 ≤0.3 续表2.6-1 环境质量标准 环境要素 标准名称及级别 项目 标准值 单位 数值 地下水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Ⅲ类标准 六价铬 ≤0.05 氯化物 ≤250 硫酸盐 ≤250 亚硝酸盐 ≤0.02 氟化物 ≤1.0 总硬度 ≤450 溶解性总固体 ≤1000 细菌总数 ≤100 铅 ≤0.05 镉 ≤0.01 大肠菌群数 个/L ≤3.0 声环境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等效连续A声级 dB(A) 昼间 60 夜间 50 2.6.2污染物排放标准 1、大气污染物 供暖锅炉大气污染物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见表2.6-2。 表2.6-2 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污染物名称 颗粒物 S02 NOx 燃煤锅炉限值mg/m3 50 300 300 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型、小型规模标准,见表2.6-3。 表2.6-3 饮食业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油烟净化设施最低去处率标准 规模 中型 小型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 2.0 2.0 净化设施最低去处效率(%) 75 60 NH3、H2S污染物排放速率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厂界臭气浓度执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表7中集约化畜禽养殖业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详见表2.6-4~表2.6-5。 表 2.6-4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有组织) 控制项目 排气筒高度(m) 排放速率(kg/h) H2S 15 0.33 NH3 15 4.9 表 2.6-5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无组织) 控制项目 等级 厂界浓度(mg/m3) H2S 二级标准 0.06 NH3 1.5 表2.6-6 厂界臭气浓度排放标准 控制项目 标准值 标准来源 臭气浓度(无量纲) 70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 2、水污染物 本项目生活污水、猪尿及冲洗废水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的相关要求后冬储夏灌,还用草场。 表2.6-7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序号 项目 水质指标(旱作)(mg/L) 1 COD 200 2 BOD5 100 3 SS 100 4 PH 5.5~8.5(无量纲) 3、噪声排放标准 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值,见表2.6-8。 表2.6-8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单位:dB(A) 控制项目 标准值 昼间 夜间 噪声 60 50 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见表2.6-9。 表2.6-9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单位:dB(A) 昼间 夜间 70 55 4、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理参照《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与《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相关规定执行,经过无害化处理的废渣要符合表2.6-10无害化标准。 表2.6-10 集约化畜禽养殖业废渣无害化环境标准 控制项目 指标 蛔虫卵 死亡率≥95% 粪大肠菌群数 ≤105个/kg 《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中规定畜禽粪便必须经过无害化处理,并且须符合《粪便无害化卫生要求》的相关要求,禁止未经处理的畜禽粪便直接施入农田。 2.7环境影响评价方法 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方法采用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法,以量化评价为主。 1.5万头母猪自繁自养场(一场)标准化规模养殖基地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3.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3.1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1.5万头母猪自繁自养场(一场)标准化规模养殖基地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肇东正邦养殖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肇东市宋站镇蔡发屯南侧,拟选场址四周均为草地,距本项目最近村屯为北侧1055m的五里木屯; 4、工程性质: 新建; 5、占地面积:项目占地面积245450.3m2; 6、工程投资:项目总投资为48485.05万元,全部由企业自筹; 7、职工人数:固定人员为200人; 8、工作制度:企业全年生产天数为365天,三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 9、建设规模:本项目猪只常年存栏规模为165680头。项目达产后,年出栏生猪300000头; 10、建设内容:总建筑面积248105.48m2,主要建设内容为猪舍230536.78m2,办公楼1109.52m2,宿舍10599.4m2等; 11、项目进度:2017年4月开工建设,2017年11月投入运营。 3.2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内容分为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等,根据生产需要,建有猪舍、办公用房、库房等构筑物,详见下表。 表3.2-1 建设项目组成一览表 分类 构筑物名称 建筑面积 (m2) 结构 建设内容 主体工程 本项目猪只常年存栏规模为165680头。项目达产后,年出栏生猪300000头 育肥舍 125136 钢结构 18栋,一层,主要功能用于猪育肥; 母猪舍 19983 钢结构 3栋,一层,为母猪用猪舍; 产房舍 57344 钢结构 6栋,一层,为产仔期母猪用猪舍; 保育舍 22840.16 钢结构 7栋,一层;主要功能用于饲养断奶仔猪; 公猪舍 2655.3 钢结构 1栋,一层,用于种公猪饲养; 后备公猪隔离舍 1780 钢结构 1栋,一层,外引进公猪的隔离 淘汰母猪暂养舍 518 钢结构 1栋,一层,用于淘汰母猪的暂时饲养 仔猪中转站 265.32 钢结构 1栋,一层,作为仔猪中转用房 淘汰种猪装猪台 15 钢结构 1栋,一层 辅助工程 办公综合楼 1109.52 钢结构 1栋,三层,内设办公室、宿舍; 宿舍楼 10599.4 钢结构 4栋,其中3栋为三层,1栋为二层, 食堂及餐厅 690 钢结构 2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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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标题:1.5万头母猪自繁自养场标准化规模养殖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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