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所得税优惠案例点评.doc
《污水处理所得税优惠案例点评.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污水处理所得税优惠案例点评.doc(6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1、污水处理所得税优惠案例点评一、案例点评A污水处理厂,2007年获批成立,专门从事城市工业废水处理,正式商业运营取得第一笔收入是2007年4月。2008年1月1日,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开始施行,该企业对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认为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2008、2009两年的免税优惠,以及后三年的减半优惠。2008年该企业申请时,其主管税务机关告知不能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政策。原因是该企业设立于2007年并且第一笔收入在2007年。其言下之意就是说,2008年1月1日以前成立的企业从事公共污水处理项目的,不能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2011年B公司收购该A污水处理厂后,继续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享受
2、剩下未到期的优惠申请,主管税务税务机关仍然以同样理由告知不能享受优惠政策。该主管税务机关的这种说法和做法是否有法律依据?笔者认为,该主管税务机关执行政策的口径有些欠妥,对政策出台精神的把握值得商榷,但这也是该类案件征纳双方争论的焦点。在2012年以前,我国在公共污水处理项目方面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没有明确规定,或者政策表述不明晰。基层税务机关通常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财税200846号文的规定,按照企业项目批准时间来判断是否适用优惠政策。如果单纯从执行政策角度看,有一定的道理,但综合考虑政策出台的精神,就显得不够严谨,也有失公平。所以,征纳双方对政策的理解出现很大分歧,执行中矛盾很大,但
3、又找不到合适的政策依据。2012年1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及时下发了关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和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10号),对污水处理企业享受所得税优惠作出了明确规定,使该政策执行有了清晰的依据。二、政策解析(一)公共污水处理企业所得税有何优惠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八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三)项所称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包括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项目的具体条件和范围由国务院
4、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企业从事前款规定的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九条规定,依照本条例第八十八条规定享受减免税优惠的项目,在减免税期限内转让的,受让方自受让之日起,可以在剩余期限内享受规定的减免税优惠;减免税期限届满后转让的,受让方不得就该项目重复享受减免税优惠。从上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政策规定我们可以得出,公共污水处理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取得的所得,其企业所得税可以享受三
5、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二)公共污水处理项目的具体条件和范围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的通知(财税2009166号),公共污水处理项目包括城镇污水处理项目和工业废水处理项目。1城镇污水处理项目须符合以下具体条件:(1)根据全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等全国性规划设立;(2)专门从事城镇污水的收集、贮存、运输、处置以及污泥处置(含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准入条件的水泥窑协同处置);(3)根据国家规定获得污水处理特许经营权,或符合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生活污水类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条件;(4)项目设计、施工和运行管理人员具备国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污水处理 所得税 优惠 案例 点评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w****g】。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w****g】,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