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质量管理办法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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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制度名质量管理制度电子文件编码GLWA134页码10-1企业质量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目标为确保质量管理工作顺利开展,立即发觉问题,并能快速处理,确保和提升产品质量,使之符合管理及市场需要,特制订本制度。第二章 质量标准及检验标准第二条 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范围规范包含:1.原料质量标准及检验标准;2.半成品质量标准及检验标准;3.产品质量标准及检验标准。第三条 质量标准及检验标准制订1.质量标准生产管理部会同质量管理部、生产部、营销部、研发部及相关人员依据“操作规范”,并参考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国际标准、用户需求、本身制造能力和原料供给商水准,分材料、半成品、产品填制“质量标准检验及规范
2、制(修)订表”一式二份,报总经理同意后,质量管理部一份,研发部一份,并交相关单位凭此实施。2.质量检验标准生产管理部会同质量管理部、生产部、营销部、研发部及相关人员,分原料、半成品、产品将检验项目规格、质量标准、检验频率、检验方法及使用仪器设备等填注于“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制(修)订表”内,交相关部门主管核签而且经总经理核准后分发相关部门。第四条 质量标准及检验标准修订签发人责任人署名制度名质量管理制度电子文件编码GLWA134页码10-21.各项质量标准、检验规范若因设备更新、技术改善、制造过程改善、市场需要和加工条件变更等原因改变时,可给予修订。2.生产管理部每十二个月年底前最少重新校正一次
3、,并参考以往质量实绩会同相关部门检验各规格标准及规范合理性,给予修订。3.质量标准及检验标准修订时,生产管理部应填“质量标准及检验标准制(修)订表”,说明修订原因,并交相关部门主管核签,报总经理指示后,方可凭此实施。第三章 仪器管理第五条 仪器校正、维护计划1.周期设订仪器使用部门应依仪器购入时设备资料、操作说明书等资料,填制“仪器校正、维护基准表”设定定时校正维护周期,作为仪器年度校正、维护计划拟订及实施依据。2.年度校正计划及维护计划仪器使用部门应于每十二个月年底依据所设订校正、维护周期,填制“仪器校正计划实施表”、“仪器维护计划实施表”作为年度校正及维护计划实施依据。第六条 校正计划实施
4、1.仪器校正人员应依据“年度校正计划”实施日常校正、精度校正作业,并将校正结果统计于“仪器校正卡”内,一式一份存于使用部门。2.仪器外协校正:相关精密仪器每十二个月应定时由使用单位经过质量管理部或研发部申请委托校正,并填立“外协请修单”以确保仪器正确度。第七条 仪器使用和保养1.仪器使用(1)仪器使用人进行各项检验时,应依“检验规范”内操作步签发人责任人署名制度名质量管理制度电子文件编码GLWA134页码10-3骤操作,使用后应妥善保管和保养。(2)特殊精密仪器,使用部门主管应指定专员操作和负责管理,非指定操作人员不得任意使用。(3)使用部门主管应负责检核各使用者操作正确性及日常保养和维护,如
5、有不妥使用和操作应给予教导纠正并列入作业检核扣罚项目。(4)各生产单位使用仪器设备由使用部门自行校正和保养,由质量管理部不定时抽检。2.仪器保养(1)仪器保养人员应依据“年度维护计划”实施保养作业并将结果统计于“仪器维护卡”内。(2)仪器外协修造:仪器故障,保养人员基于设备、技术能力不足时,保养人员应填立“外协请修申请单”并呈主管核准后送采购办理外协修造。第四章 原料质量管理第八条 原料质量检验1.原料购入时,仓库管理部门应依据相关要求办理收料,对需要用仪器检验原料,开立“物料验收单(基板)”,通知质量管理工程人员检验,质量管理工程人员应于接到单据三日内,依原料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要求完成检验。
6、2.“物料验收单”一式四联。检验完成后,第一联送采购部门,查对无误后送会计部门整理付款,第二联会计部门存,第三联仓库留存,第四联送质量管理部门。每次把检验结果统计于“供给厂商质量统计卡”上,并每个月将原料品名、规格、类别统计结果送采购部门,作为选择供给厂商参考资料。签发人责任人署名制度名质量管理制度电子文件编码GLWA134页码10-4第五章 制造前质量条件复查第九条 制造通知单审核质量管理部主管收到“制造通知单”后,应于一日内完成审核。1.“制造通知单”审核(1)订制品特殊要求是否符合企业制造标准。(2)种类。(3)各项质量要求是否明确,并符合本企业质量规范;如有特殊质量要求是否可接收,是否
7、需要先确定再确定产量。(4)包装方法是否符合本企业包装要求,用户要求特殊包装方法可否接收,外销订单唛头是否明确表示。(5)是否使用特殊原物料。2.制造通知单审核后处理(1)新开发产品、“试制通知单”及特殊物理、化学性质或尺寸外观要求通知单应转交研发部提醒相关制造条件等并签认,若确定其质量要求超出生产能力时应述明原因后,将“制造通知单”送回制造部办理退单,由营业部向用户说明。(2)新开发产品若质量标准还未制订时,应将“制造通知单”交研发部确定加工条件及暂订质量标准,由研发部统计于“制造规范”上,作生产部门生产及质量管理依据。第十条 生产前制造及质量标准复核1.生产部门接到研发部送来“制造规范”后
8、,须由科长或组长先查核确定下列事项后始可进行生产:(1)该产品是否订有“成品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作为质量标准判定依据。(2)是否订有“标准操作规范”及“加工方法”。2.生产部门确定无误后于“制造规范”上签认,作为生产依据。签发人责任人署名制度名质量管理制度电子文件编码GLWA134页码10-5第六章 制程质量管理第十一条 制程质量检验1.质检部门对各制程半成品均应依“半成品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要求实施质量检验,以提早发觉异常,快速处理,确保半成品质量。2.半成品质量检验依制程区分,由质量管理部负责检验。3.质量管理部门于制程中配合半成品加工程序,负责加工条件测试。4.各部门在制造过程中发觉异常
9、时,组长应立即追查原因,并加以处理后将异常原因、处理过程及改善对策等开立“异常处理单”呈主管指示后送质量管理部,责任判定后送相关部门会签再送总经理室复核。5.质检人员于抽验中发觉异常时,应上报主管处理并开立“异常处理单”呈主管领导核签后送相关部门处理。6.各生产部门依自主检验及顺次点检发生质量异常时,如属其它部门所发生者以“异常处理单”反应处理。7.制程间半成品移转,如发觉异常时以“异常处理单”反应处理。第十二条 制程自动检验1.制程中每一位作业人员均应对所生产制品实施自动检验,遇质量异常时应即予挑出,如系重大或特殊异常应立即汇报主管,并开立“异常处理单”一式四联,填列异常说明、原因分析及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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