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路网改造提升工程施配套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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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7月19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城镇路网改造提升工程-云门山路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招 标 人: 东营市东营区住房和城镇建设局 政府采购机构:东营市东营区国有资产运行中心 日 期:二〇一六年六月八日 城镇路网改造提升工程—云门山路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政府采购项目编号:DYQCG-183# 东区建招公字【】058号 工程名称:城镇路网改造提升工程—云门山路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工程施工 招标人名称(盖章):东营市东营区住房和城镇建设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政府采购机构(盖章):东营市东营区国有资产运行中心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目录 第一卷 4 第一章 4 城镇路网改造提升工程-云门山路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4 1.招标条件 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4 4.投标报名 5 5.招标文件获取 5 6.投标文件递交 5 7.公布公告媒介 5 8.联络方法 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 1.总则 13 1.1 项目概况 13 1.2 资金起源和落实情况 13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3 1.5 投标人组成发生重大改变说明 14 1.6 费用负担 14 1.7 保密 14 1.8 语言文字 14 1.9 计量单位 14 1.10踏勘现场 14 1.11 投标答疑会 14 1.12 专业分包 14 1.13 偏离 15 1.14终止招标 15 2.招标文件 15 2.1 招标文件组成 15 2.2招标文件澄清 15 2.3招标文件修改 15 3.电子投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15 3.1投标文件 15 3.2 投标报价 16 3.3 投标使用期 17 3.4 投标确保金 18 4.投标 20 4.1投标文件密封和标识 20 4.2投标文件递交 20 4.3投标文件修改和撤回 20 5.开标 20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见前附表。 20 5.2开标会议程序 20 6.资格审查、评标 21 6.1 评标委员会 21 6.2 评标标准 21 6.3资格审查 21 6.4评标 22 7.协议授予 23 7.1 定标方法 23 7.2中标候选人公告 23 7.3 中标通知 23 7.4 履约担保 23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24 8.1 重新招标 24 8.2 不再招标 24 9.纪律和监督 24 9.1 对招标人纪律要求 24 9.2 对投标人纪律要求 24 9.3 对评标委员会组员纪律要求 24 9.4 对和评标活动相关工作人员纪律要求 25 9.5 异议 25 10.需要补充其它内容 25 第三章 资格审查措施 27 1.审查标准 27 1.1 初步审查标准 27 1.2具体审查标准 27 2.审查程序 27 2.1 初步审查 27 2.2具体审查 28 2.3(合格制)选定合格投标人 28 2.4资格证件澄清 28 3.审查结果 28 3.1提交审查汇报 28 3.2重新进行招标 28 3.3补充说明 28 第四章 评标定标措施(合理低价法) 28 1. 技术标评审 28 1.1初步评审 28 1.2具体评审 28 2.资信标评审 29 3.商务标评审 29 3.1初步评审 29 3.2具体评审 30 4.推荐中标候选人 30 第五章 协议关键条款 33 第六章 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 37 第二卷 38 第七章 图 纸 38 第三卷 39 第八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39 第四卷 40 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 40 2. 投标函 42 2.开标一览表 44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实 45 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47 5.项目管理机构 48 6.其它材料 51 第一卷 第一章 城镇路网改造提升工程-云门山路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项目编号:DYQCG-183# 东区建招公字第058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城镇路网改造提升工程-云门山路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工程施工及监理已由东营市东营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东区发改立字[]129号同意建设,招标人为东营市东营区住房和城镇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百分比为财政资金100%。项目已含有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标施工和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城镇路网改造提升工程-云门山路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工程施工及监理。 建设地点:云门山路(北一路至城阳路)。 工程规模:关键建设北一路至城阳路路段,道路主路、雨污水管线、照明等基础设施配套工程。 计划投资: 施工为一个标段:计划投资788.93774万元; 监理为一个标段:计划投资24.3591万元。 计划工期:159天。 建筑垃圾数量及种类: 7500立方。 2.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标段划分) 施工招标范围:施工蓝图内工程内容。 监理招标范围:施工蓝图内工程施工及全部施工阶段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施工内容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此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含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含有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含有对应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含有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有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有效安全生产考评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标项目经理。 此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含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含有对应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含有市政专业注册监理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标项目总监。 3.2此次招标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6月8日至6月15日进行网上报名,有意参与投标者,进入东营市建设信息网()或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投标单位网上报名成功后必需打印投标报名凭证。 5.招标文件获取 报名成功者,投标人同时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要求下载招标文件,视为放弃投标。 6.投标文件递交 6.1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公布公告媒介 此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东营建设信息网、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东营市政府采购网、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东营区国有资产运行中心网站等媒介上公布。 8.联络方法 招标人:东营市东营区住房和城镇建设局 地 址:东营市东营区新区2号楼 邮 编:257000 联络人:刘主任 电 话:、 电子邮件: 政府采购机构:东营市东营区国有资产运行中心 地 址:东营区新区宁阳路55号3楼 邮 编:257000 联络人:张女士 电 话: 电子邮件: 监督机构:东营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公证机构:邀请东营市黄河公证处公证 监督电话: 技术支持: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名称:东营市东营区住房和城镇建设局 地址:东营市东营区2号办公楼 联络人:刘主任 电话:、 1.1.3 政府采购机构 名称:东营区国有资产运行中心 地址:东营区新区宁阳路55号3楼 联络人:张女士 电话: 邮箱: 1.1.4 项目名称 城镇路网改造提升工程-云门山路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工程施工 1.1.5 建设地点 云门山路(北一路至城阳路) 1.2.1 资金起源 财政资金 1.2.2 出资百分比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施工蓝图内工程内容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159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7月26日 计划完工日期:12月31日 1.3.3 质量要求 合格 1.3.4 安全要求 合格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含有有效营业执照(已办理完成三证合一企业,可提供已办理完成营业执照副本)、须含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经理资格:拟派项目经理须含有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有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有效安全生产考评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标项目经理或有中标工程因不可抗力不能推行职责等原因经建设单位同意更换但被更换后不足6个月。 1.4.2 是否接收联合体投标 R不接收 □接收,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资质根据联合体协议约定分工认定。 1.10.1 踏勘现场 R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 年 月 日 踏勘地点: 逾期不参与视为投标企业充足熟悉施工现场,招标人不再负担任何责任。 1.11.1 投标预备会 (答疑会) □不召开 R召开,召开时间:6月28日15时00分 召开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1.11.2 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 答疑问题提交截止时间:6月23日11时 书面答疑问题提交地点:将疑问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送至政府采购机构303室。 电子版提交邮箱:(邮件专题注明:XXX企业-XXX项目答疑问题 )。 1.11.3 招标人书面澄清时间 招标人书面澄清在答疑会现场领取。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其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报名凭证按时参与投标预备会。 未在答疑材料上有效签字按放弃投标权处理。 1.12 专业分包 R不许可 □许可,投标人拟进行分包,其内容及接收分包人资质要求等须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要求并经建设单位认可。 1.13 偏 离 R不许可 □许可,可偏离项目和范围见第八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许可偏离最高项数: 偏差调整方法: 2.1.1 组成招标文件其它材料 施工图纸等 2.2.1 招标文件澄清 投标截止时间前15天 2.2.2 投标截止时间 7月19日9时00分 2.2.3 投标人确定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时间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其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领取澄清文件。 未在澄清文件上有效签字按放弃投标权处理。 2.3 投标人确定收到招标文件修改时间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其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领取修改文件。 未在修改文件上有效签字按放弃投标权处理。 3.1.1 组成投标文件其它材料 / 3.3.1 投标使用期 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3.4.1 投标确保金 投标人须将投标确保金从招标管理机构已立案法人基础账户以电汇方法提交。 投标人须在7月13日17时前将投标确保金由法人基础账户以电汇方法一次性汇入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确保金专户(以下简称投标确保金专户),投标确保金到账后,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投标确保金收款收据。 投标确保金金额:15万元整。 户名: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办公室 开户行:东营银行开发区支行(东营市沂州路68号) 帐号:8121852 投标人交纳确保金收据由招标人开标现场确定。 未按本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确保金投标人或投标企业法人基础账户未在东营市招标办立案(以东营建设信息网公告为准)或投标企业法人基础账户和在东营市招标办立案不一致(以东营建设信息网公告为准),按放弃投标权处理。 3.5.1 多年财务情况年份要求 年,指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5.2 多年完成类似项目标年份要求 年,指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5.3 资格审查资料 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时应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已办理完成三证合一企业,可提供已办理完成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投标建造师注册证书(或项目经理证)和本人安全生产考评合格证书(B证)、拟投标注册建造师或项目经理[投标人提供项目管理班子配置包含项目责任人、项目技术责任人、质检(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造价)员、机械(设备)管理员、资料员]证书及社会养老保险证实、东营市及东营区清欠办出具已结清欠款或无拖欠行为证实、投标确保金收据(黄联)、投标人和列入名目标建筑垃圾运输企业签署运输合作协议、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委托代理人参与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受委托人社保单位出具社会养老保险证实)】。 1.社会养老保险证实指能表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网上打印件;若网上打印件仅表现个人姓名或投标人单位名称,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网上打印件及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花名册。投标人现场报名时须提供上述参保人员社保查询信息,方便政府采购机构工作人员从企业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查询其社会保险缴纳情况。 2.若投标人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未开通社会保险信息查询功效,投标人须提供表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同时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和投标人公章社会保险缴费证实。 3.社会养老保险证实须为6月1日(含)至5月31日(含)以来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养老保险证实资料。 ★投标人将以上全部有效证件原件自行装入袋内单独密封(身份证可不密封),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密封袋上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及袋内资料名称及数量,密封袋上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和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未按要求密封提交取消投标资格。 3.6 是否许可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R不许可 □许可,备选投标方案编制要求见附表 3.7.3 签字和(或)盖章 要求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 3.7.3.2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4 份 3.7.3.3 装订要求 商务标书:1份正本,4份副本; 资信标书:1份正本,4份副本; 技术标书:5份不分正副本。 4.1 封套上写明 招标人地址: 招标人名称: 工程施工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R否 □是,退还安排: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5.2 开标程序 密封情况检验:由投标人代表检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签字确定。 开标次序:根据签到次序开标。 6.1.1 评标委员会组建 评标委员会组成:7人,教授7人(工程造价教授不低于3人); 评标教授确定方法:随机抽取 。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7.4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形式:采取电汇形式缴纳,担保金额不得超出中标金额10%,公告期结束后五日内缴纳履约确保金,不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履约确保金,取消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确保金。 中标人协议履约确保金须在中标公告完成后5日内将协议履约确保金从法人基础账户以电汇方法一次性汇入东营市东营区会计集中核实中心。中标人应正确计算资金在途时间,确定时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本项目协议履约确保金缴纳金额不得超出中标金额10%。 户名:东营市东营区会计集中核实中心 账号: 6660 6010 0100 0065 18 开户行:东营银行西城支行 确保金退还:本项目初步验收完成后,无息退还。 10.需要补充其它内容 10.1 词语定义 10.1.1 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是指在规模(面积、造价、层次、跨度)、结构形式、施工工艺、特殊施工技术等方面和此次招标工程相类似工程。 10.2 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为:7889377.40元; 10.3 “暗标”评审 施工组织设计是否采取“暗标”评审方法 投标人应严格根据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暗标)编制及装订要求”编制和装订施工组织设计 10.4 投标文件电子版 是否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 投标文件电子版内容: 商务标、技术标 投标文件电子版份数: 2份 投标文件电子版形式: 不可擦写光盘 投标文件电子版密封方法:单独放入一个密封袋中,加贴封条,并在封套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在密封袋上标识“投标文件电子版”字样。 10.5 计算机辅助评标 是否实施计算机辅助评标 投标人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5份,同时按本须知10.4“投标文件电子版”编制及报送电子投标文件。计算机辅助评标方法见第四章“评标措施”。 10.6 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 根据本须知第5.1款要求,招标人邀请全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参与开标会。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应该按时参与开标会,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实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实其出席,不然,取消其投标资格。 10.7 中标公告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公布同一媒介给予公告,公告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10.8 知识产权 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私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其它目标。招标人全部或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技术结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取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私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10.9 重新招标其它情形 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要求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使用期内同意延长投标使用期投标人少于三个,招标人应该依法重新招标。 10.10 同义词语 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通用协议条款”、“专用协议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该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了解。 10.11 监督 本项目标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该接收有管辖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本项目监督机构:东营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10.12 解释权 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组成协议文件组成内容,以协议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协议条款约定协议文件优先次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尤其要求外,仅适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要求,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措施、投标文件格式前后次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要求或约定不一致,以编排次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一样版本之间有不一致,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要求仍不能形成结论,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0.13 招标人补充其它内容 10.14 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其它 要求 中标后,中标企业派驻现场项目经理必需是投标时所报项目经理,且现场出具身份证、注册证和本人信息相符,并到公安机关进行查询核实;若发觉虚假信息,不予退还本项目标投标确保金、取消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解除中标协议。 7月13日17时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约谈企业法定代表人,并签署承诺书:本项目为本企业自行投标,不存在借用、挂靠、出租出借资质等行为,不发生工程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详见企业法定代表人承诺书。中标后,施工现场实施投标项目管理班子(包含项目责任人、项目技术责任人、质检(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造价)员、机械(设备)管理员、资料员)天天每人两次刷脸考勤制度,每缺勤一次罚款5000元(从履约确保金中扣除)。 备注:开标前企业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承诺书到东营市东营区2号办公楼231房间进行约谈,未按时约谈并签署承诺书按放弃投标权处理。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依据《中国招标投标法》《中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措施》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本招标项目已含有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招标项目政府采购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起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标资金起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标出资百分比: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标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此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招标项目标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招标项目标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本招标项目标安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含有负担本标段施工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接收联合体投标,除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投标人资质,根据联合体协议约定分工认定 ; (3)由同一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根据资质等级较低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签署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它联合体在同招标项目中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含有独立法人资格隶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现在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标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标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政府采购服务; (6)和本招标项目标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政府采购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和本招标项目标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政府采购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 (8)和本招标项目标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政府采购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 (9)和招标人存在其它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0)其它违反法律法规行为。 1.4.4 投标时项目经理不能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责任人,对已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责任人,但按相关要求已经办理项目经理变更手续,投标人应主动澄清,并提供项目经理变更证实材料原件,不然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有在建项目被更换项目经理六个月内不得参与投标; 1.4.5单位责任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一样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5 投标人组成发生重大改变说明 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改变,应该立即书面通知招标人。投标人不再含有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要求资格条件或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其投标无效。 1.6 费用负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与投标活动发生费用自理。 1.7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后果负担法律责任。 1.8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和招标投标相关语言均使用汉字。必需时专用术语应附有汉字注释。 1.9 计量单位 全部计量均采取中国法定计量单位。 1.10踏勘现场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组织踏勘现场,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10.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费用自理。 1.10.3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发生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10.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工程场地和相关周围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判定和决议负责。 1.10.5招标人不得组织单个或部分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11 投标答疑会 1.1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召开投标答疑会,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答疑会,澄清投标人提出问题。 1.11.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问题送达招标人,方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1.3投标答疑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澄清,以书面形式通知全部参与投标答疑会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1.11.4投标人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参与投标答疑会,视为放弃投标。 1.12 专业分包 1.12.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标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分包内容、分包金额等限制性条件。 1.12.2中标人应该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收分包第三人就分包项目负担连带责任。 1.13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许可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一些要求,偏离应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偏离范围和幅度。 1.14终止招标 招标人终止招标,将立即公布公告或以书面形式通知被邀请或已经获取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已经发放招标文件或已经收取投标确保金,招标人将立即退还所收取投标确保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组成 2.1.1招标文件包含: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资格审查措施; (4)评标、定标措施; (5)协议关键条款; (6)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 (7)图纸; (8)技术标准和要求; (9)投标文件格式; (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其它材料。 2.1.2对招标文件所作澄清、修改,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验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如发觉缺页或附件不全,应立即向招标人提出,方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给予澄清。 2.2.2 招标文件澄清文件将以书面形式发给全部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起源,假如澄清文件发出时间距招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而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应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文件后,应在要求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定已收到该澄清文件。 2.3招标文件修改 2.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能够对已发出招标文件进行必需修改。假如修改招标文件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而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应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在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要求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定已收到该修改。 3.电子投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 3.1.1投标文件包含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电子版投标文件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鉴。纸质投标文件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3.1.2纸质投标文件由商务标、技术标和资信标组成,投标文件应该对招标文件工期、投标使用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 3.1.2.1商务标书格式应根据第九章中“投标文件格式”编制,应最少包含以下资料: (1)开标一览表;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3)其它需提交材料。 3.1.2.2技术标书关键内容: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和施工段划分(明确工期目标、质量目标、质量保修期等内容); (2)施工现场平面部署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部署;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确保方法; (4)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和质量确保方法; (5)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方法; (6)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岗位职责、分工; (7)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8)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实施关键、难点和处理方案; (9)冬雨季施工、已经有设施和管线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施工方法; (10)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以上技术标书内容不得出现在商务标书中)。 3.1.2.3资信标书格式应根据第九章中“投标文件格式”编制,应最少包含以下资料(复印件): (1)信誉承诺函; (2)投标函;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实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实授权委托书; (4)资格审查全部证件、资料; (5)投标人提供项目管理班子配置[包含项目责任人、项目技术责任人、质检(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造价)员、机械(设备)管理员、资料员等]; (6)已结清欠款或无拖欠证实; (7)交易中心出具投标确保金(黄联); (8)和列入名目标建筑垃圾运输企业签署运输合作协议; (9)企业需要提交其它资信材料。 3.1.3电子投标文件组成: (1)技术标书; (2)商务标书; (3)绑定已标价工程量清单(QDZ)格式; (4)其它需要说明投标资料。 3.2 投标报价 3.2.1投标报价应依据《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关键材料价格实施市场询价;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和建设工程相关标准、规范、技术资料;东建字〔〕164号文件要求;人工费实施东建字〔〕123号文件要求;设计图纸。依据本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确定投标施工组织设计,企业定额,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计价定额,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公布工程造价信息和其它相关资料编制。 3.2.2投标人所报综合单价应为完成一个要求清单项目所需人工费、材料和工程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一定范围内风险费用。 3.2.3招标工程量清单和计价表中列明全部需要填写单价和合价项目,投标人均应填写且只许可有一个报价。 3.2.4投标人不得进行投标总价优惠、让利,投标人对投标报价任何优惠、让利均应表现在清单项目标综合单价中,不然投标无效。 3.2.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 “工程量清单”中对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相关要求。 3.2.6本项工程材料由中标人负责采购,必需采购经国家、省认定新型墙体材料和建筑节能技术产品,优先采购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印发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内材料及设备,并按设计要求品种、规格、型号供给到施工现场。提供材料等必需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要求技术标准,并附有出厂合格证和检验、检测汇报。对材料和构配件等,施工企业必需按要求报相关法定部门检验,不合格不得使用。因施工企业把关不严,造成工程损失,须负担赔偿及违约责任。 为了确保工程质量,确保本项工程材料及设备符合质量标准及档次要求,将材料及设备分为不许可调价材料和许可调价材料两个类别。在招标答疑时具体明确不许可调价材料和许可调价材料品种范围。 1、对不许可调价材料,实施东营市工程建设现行材料预算价格。 2、对许可调价材料质量、价格,由招标人、监理单位、施工企业共同协商,由招标人认可。对许可调价材料采购买卖协议,由施工企业(中标人)依据招标人认可生产厂家、质量、价格等内容和供给商签署。以上材料、设备金额及施工和安装费用全部包含在投标人投标报价总额之中。工程结算审计时,假如价格原因发生变动,依据招标文件及相关要求由招标人、监理单位、施工企业及跟踪审计人员共同协商确定,据实调整差价。在材料暂定价格据实调整差价过程中,假如中标人提出在确定投标报价时,材料价格进行了让利,就是违反法律要求进行了低于成本报价,应该根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要求依法追究中标人责任。不管招标人、工程结算审查单位,还是任何相关职能部门全部不得违反本招标文件要求对上述情况进行认可或调整。 通常包工包料承包方法许可调价材料质量、价格,全部必需经招标人、监理单位、施工企业共同协商,由招标人认可。假如招标人不和中标人协商,单方直接确定了材料及设备质量、价格,是违反招标文件约定程序行为,应该负担对应责任。 3.3 投标使用期 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投标使用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使用期,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全部投标人延长投标使用期。投标人同意延长,应对应延长其投标确保金使用期,但不得要求或被许可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确保金。 3.4 投标确保金 3.4.1投标确保金缴纳 依据相关文件要求要求本项目需缴纳投标确保金,投标人须将投标确保金从招标管理机构已立案法人基础账户以电汇方法提交。投标人须在7月13日17时前将投标确保金由法人基础账户以电汇方法一次性汇入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确保金专户(以下简称投标确保金专户),投标确保金到账后,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投标确保金收款收据。 投标确保金金额:15万元整。 户名: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办公室 开户行:东营银行开发区支行(东营市沂州路68号) 帐号:8121 6200 1421 001852 投标人交纳确保金收据(黄联)由招标人开标现场确定。 未按本招标文件要求交纳确保金投标人,按放弃投标权处理。 投标人在缴纳投标确保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注明用途、投标项目名称、联络人及电话,方便查对查实。投标人应正确计算资金在途时间,确定时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联合体投标应该由联合体牵头人法人基础账户以电汇方法一次性汇入投标确保金专户。 3.4.2投标确保金返还 3.4.2.1返还方法:根据提交时路径、银行账号、收款收据以电汇方法返还。 3.4.2.1.1未中标投标人投标确保金返还: 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后已经提交投标确保金而未参与投标,由招标人核准后,凭《投标确保金缴款收据》、《投标确保金退款申请表》和投标人出具收款收据办理返还手续。招标文件另有约定除外。 中标结果公告期结束5个工作以后,未中标投标人持《投标确保金缴款收据》、《投标确保金退款申请表》和投标人出具收款收据办理返还手续。 3.4.2.1.2中标人投标确保金返还: 中标人和招标人依法签署协议并立案后,于5个工作日内凭立案协议、《投标确保金缴款收据》、《投标确保金退款申请表》和中标人出具收款收据办理返还手续。 中标人将投标确保金转为履约确保金,经中标人同意后招标人可持《投标确保金转为履约确保金申请表》、《投标确保金缴款收据》、招标人出具收款收据,办理转为履约确保金手续。 3.展开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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