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婴妇产医院有限公司立项环境评估报告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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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婴妇产医院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简本) 建设单位:北京海婴妇产医院有限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 1 1 项目概况 1.1 项目由来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国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生活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北京作为首都和全国的首善之区,公立医院虽然拥有丰厚的专家资源和技术实力,但是受诸多因素的限制和影响,各大医院人满为患,不能满足人们特别是白领阶层日益增长的、追求良好就医环境和个性化服务高端的医疗服务需求,陈超、陈硕投资设置“北京海婴妇产医院有限公司”。 陈超、陈硕投资3000万元人民币在位于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南路36号1层0107、0108,2层设置北京海婴妇产医院有限公司,经北京市卫生局同意(京卫医字[2013]第145号),该医院设置诊疗科目为预防保健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妇科专业;产科专业;计划生育专业;生殖健康与不孕症专业)、妇女保健科(围产期保健专业)、儿科、急诊医学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病理科、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中医科。医院拟设置床位数50张,牙椅2台,预计最大日门诊接诊量为150人·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253号令)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要求,建设单位于2013年10月委托中辉国环(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负责开展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辉国环(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承担工作任务后,经现场踏勘、收集资料、环境监测和社会调查后,编制完成了《北京海婴妇产医院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1.2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北京海婴妇产医院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北京海婴妇产医院有限公司; 总投资:3000万元人民币; 类别和级别:类别为妇产医院,级别为二级; 经营性质:营利性医疗机构; 项目建设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南路36号1层0107、0108,2层; 床位、牙椅数:病床50张,牙椅2台; 该医院设置诊疗科目为预防保健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妇科专业;产科专业;计划生育专业;生殖健康与不孕症专业)、妇女保健科(围产期保健专业)、儿科、急诊医学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病理科、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中医科。 项目所在建筑海淀南路36号为18层建筑,其中地上15层,地下3层,建筑分为南北两部分,北半部为北京海润艾丽华酒店,南半部为美华·海润大厦。本项目位于地上一层南半部的部分和二层全部。北半部一层为北京海润艾丽华酒店餐厅,三层及以上为北京海润艾丽华酒店客房;南半部一层其余部分、三层及以上部分为美华·海润大厦其他企业办公用房;地下一层为车库。 项目四至情况如下:项目东侧距离艾瑟顿商业广场约30m,距离万泉庄62号院6号楼约为25m,距离万泉庄62号院5号楼约为30m;项目南侧距离万泉庄62号院3号楼约为30m,距离万泉庄62号院2号楼约为20m;项目西侧距离万泉河路(路宽55m)约25m;北侧距离海淀南路(路宽25m)约30m,距离地铁十号线约为55m,距离海淀妇幼保健院约为70m。 1.3 建设规模及内容 北京海婴妇产医院有限公司位于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南路36号1层0107、0108,2层,占地面积4159.95m2,建筑面积4902.49m2。该房屋产权归赵旭个人所有,2013年2月1日赵旭授权北京派顿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全权代表其办理此房屋的租赁事宜,2013年2月1日陈超向北京派顿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租用。房屋用途为商业用房,该住所不在拆迁范围内,不属于违法建设。 北京海婴妇产医院为二级妇产医院,拟设置预防保健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妇科专业;产科专业;计划生育专业;生殖健康与不孕症专业)、妇女保健科(围产期保健专业)、儿科、急诊医学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病理科、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中医科。 本项目包括一层0107、0108和2层,各层功能区分布见表1。 表1 项目功能区分布情况表 层数 功能分区 1F 大厅、急诊值班室、急救室、内科诊室、外科诊室、儿科、药房挂号收费、中医诊室、牙科诊室、B超、X光室、处置室、治疗室、公共卫生间、计划生育诊室、计划生育手术室、苏醒室、药物观察室、妇科诊室、产科诊室和中心等待室 2F 产房、剖腹产房、隔离产房、产科VIP病房、产科病房、护士站、处置室、配餐/配奶区、血库、检验科、ICU、胎心监护、病理科、恢复训练室、多功能厅、公共卫生间、等待区、医疗废物暂存间 1.4 总投资及实施进度 1.4.1 投资估算 拟建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52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73%,主要用于污水处理、隔声降噪、医疗废物处置。 1.4.2 项目实施进度 本项目预计2014年2月投产运营。 1.5 污染源统计 本项目污染源统计如下表2。 表2 污染源及污染因子统计表 评价要素 评 价 因 子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扬尘、施工固废、施工废水、噪声 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 水 BOD5、COD、SS、粪大肠菌群数、总余氯、氨氮 噪声 设备噪声 固废 医疗废物、生活垃圾 1.6 项目符合性分析 1.6.1 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为二级妇产医院,属基本医疗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21号)中的规定,本项目建设属于鼓励类项目“三十六、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服务业”中“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建设”的范围,同时根据《北京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京发改[2007]2039号)项目属于鼓励类中“二十五其他服务”中的“基本医疗、计划生育、预防保健服务设施建设和运营”。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北京市现行产业政策。 1.6.2 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 根据项目前期的调查,海淀区至2010年底共有914间医疗卫生机构,较往年减少13间,而床位更减少了517张,以致民众就医资源减少,妇产科床位更不足800张。面对区域内人口数量,妇产科医疗市场供给能力明显不足,能够提供高端和个性化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更是少之又少,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使海淀区居民切实享受到便捷、及时的卫生服务同时满足广大孕妇的就诊需要。本项目的建设不仅符合北京市“十二五“期间卫生事业发展规划要求,对本地区妇产科医疗资源也是有力的补充。 综上所述,项目在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南路36号1层0107、0108,2层的选址合理。 2 环境质量现状 2.1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2.1.1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根据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公布的海淀北京植物园监测子站2013年10月28日至11月3日的空气质量数据可知,近期项目所在区域的大气环境质量较差,空气中除了SO2能够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中的24小时平均浓度值要求,NO2、PM10和PM2.5均有一定程度的超标,超标主要原因是由当天区域性雾霾天气的影响。 2.1.2 地表水环境 距离项目最近的地表水体为项目西侧1.3km的京密引水渠昆玉段(团城湖南闸~罗道庄),京密引水渠属于北运河系,根据《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307-2005)附录A中的北京市五大水系各河流,及根据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北京市地面水环境质量功能区划》进行部分调整,京密引水渠规划水质为Ⅲ类,水体功能为集城市景观用水,执行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通过收集北京市2012年3月-2012年8月份京密引水渠水环境质量状况可知,京密引水渠水环境质量现状为Ⅱ类,水质较好,能够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要求。 2.1.3 地下水环境 根据北京市水文地质大队2013年3月对项目周围已有的水源井(7眼)的监测结果分析可知,7个监测井的监测项目中,只有总硬度1项指标未能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中的Ⅲ类标准,该地区地下水水质较好。根据《北京市平原区地下水环境监测与初步整治方案项目》成果,项目所在地为城近郊地区,地下水污染主要是人类活动对地下水影响造成的。 2.1.4 声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临万泉河路一侧(3#监测点)昼间和夜间噪声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4a类标准;临海淀南路、地铁十号线一侧(4#监测点)昼间和夜间噪声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4b类标准;项目其他区域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2.2 评价范围 2.2.1 大气环境评价范围 本项目运营期无废气排放,因此本次环评不对项目对空气环境产生的影响进行分析评价。 2.2.2 地表水评价范围 本项目地表水环境评价范围为仅对项目污水排水口水质进行达标排放分析。 2.2.3 地下水环境评价范围 本项目为Ⅰ类建设项目,地下水评价等级为一级,因此确定本项目地下水评价范围为50km2。 2.2.4 声环境评价范围 本项目声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为本项目所在区域及厂界外200m内的区域。 2.3 环境保护目标 从建设项目所处的地理位置及周边环境,经实地调查,项目周围无珍贵动物、古迹、珍稀动植物、人文景观等环境保护目标,故不属于特殊保护区、社会关注区、生态脆弱区和特殊地貌景观区。 项目东侧距离万泉庄62号院6号楼约为25m,距离万泉庄62号院5号楼约为30m;项目南侧距离万泉庄62号院3号楼约为30m,距离万泉庄62号院2号楼约为20m;项目50m范围内无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项目所在地位于北京市第三水厂防护区范围,因此,保护项目所在地区地下水环境质量和周边居民楼为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具体环境保护目标情况见表3。 表3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环境保护目标 距离 方位 人口 保护级别 万泉庄62号院2号楼 20m 南侧 约200人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地表水环境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噪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1类标准。 万泉庄62号院3号楼 30m 南侧 约200人 万泉庄62号院5号楼 30m 东侧 约300人 万泉庄62号院6号楼 25m 东侧 约300人 位于北京市第三水厂水源防护区内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中的III类标准 本项目位于北京市第三水厂水源防护区,且区界有交通要道通过,故本次评价的重点是项目建设对地下水水质的影响。项目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北京市政府文件[1986]《北京市城市自来水厂地下水源保护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 根据北京市地下水水源防护敏感区划定,第三水厂防护区范围从二里沟西口起沿三里河路、西直门外大街、高梁桥路、学院南路、魏公村路、西三环北路、苏州街、巴沟村北路、京密引水渠、昆明湖路、北邬村路、西郊机场西侧围墙、101铁路、南旱河路、永定河引水渠、西三环北路、车公庄西路一圈范围内。拟建项目位于第三水厂水源防护区内,位于巴沟村北路南侧、苏州街西侧。 3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及控制措施 3.1 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及控制措施 3.1.1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仅为内部装修,在项目施工过程中,造成扬尘污染的主要是装车、运输车辆行驶、建筑材料的现场搬运及堆放等过程。运输车辆及物料在现场停留时间或储存时间较短,其污染物产生的量很小,不会对周围及沿途环境产生影响。项目施工过程使用车辆运送建筑材料,且为间歇使用,项目车辆产生汽车尾气为微量,不会对周边的大气环境造成影响,且随着施工期结束影响将消失。 3.1.2 大气污染控制措施 建设项目施工期运输车辆及物料在现场停留时间或储存时间较短,其污染物产生的量很小,不会对周围及沿途环境产生影响。本项目的施工主要在室内进行,产生的扬尘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从保护大气环境的角度出发,建议: (1)项目装修所需原料和装修材料等不得在项目外围堆放,做到完全室内施工。 (2)雨天不得外运散装料。装修时产生的垃圾严禁向楼外任意抛撒,要搭设临时用垃圾密封通道。 (3)现场做到活完、料尽、场地清,防止污染物及粉尘产生。 3.2 施工期水环境影响分析及控制措施 3.2.1 水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现场不设食堂、寝室,工人就餐由外购盒饭解决,施工期污水主要是工人日常工作产生的生活污水。施工期污水产生量为144t,产生量较少,且施工人员如厕均使用楼内卫生间,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消解后排入市政管网,最终汇清河污水处理厂,因此,施工期排放的废水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3.2.2 水污染影响控制措施 施工期污水量较少,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消解后排入市政管网,最终汇入清河污水处理厂,因此施工期排放的废水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3.3 施工期噪声环境影响分析及控制措施 3.3.1 噪声影响分析 本项目施工过程主要影响为施工期间的各种施工机械所致,声源有固定式和移动式。施工机械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是短期的,只要采取减噪、隔声措施,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可减轻影响,但由于本项目距离项目环境保护目标较近,因此,建设单位施工过程必须采取严格的降噪措施,加强施工管理,文明施工,禁止夜间施工,避免对环境保护目标内居民日常生活造成影响,最大程度的取得周边居民的谅解。 3.3.2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过程均在室内进行,项目施工过程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的有关规定,并采取以下措施,以降低施工过程的噪声污染,将施工过程对项目周边产生的噪声影响降到最低。 (1)加强施工工地日常管理,文明施工。 (2)严禁在12:00~14:00和22:00~6:00期间施工。建设单位制定施工计划时尽量将高噪声施工阶段安排在项目环境敏感目标居民中午休息之外的时间进行。 (3)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和技术施工作业。 (4)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尽可能使噪声较大的设备远离项目环境保护目标方向。固定的噪声设备如电锯等应尽量加盖隔声罩。 (5)在施工机械设备与基础或连接部位之间采用弹簧减振、橡胶减振、管道减振、阻尼减振技术,可减少动量,降低噪声。 (6)施工单位应设专人对施工机械定期进行保养和维护,保养和维护要有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要定期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培训,每个工人都要严格按照规范使用各类机械,避免因故障产生突发噪声。 (7)运载建筑材料、建筑垃圾的车辆要选择合适的时间、路线进行运输,运输路线避开本项目环境保护目标。 以上措施均在建筑施工单位的工程实际中广泛采用,应用实践表明,以上措施切实可行,采用后能较好地减轻建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4 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及控制措施 3.4.1 固体废物污染源 施工固体废物主要来自于施工过程中产生的装修垃圾,还包括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本项目施工垃圾产量约为5~6t,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1.8t。装修垃圾主要来自内部装修阶段产生的废木料、废金属等装饰废料,可回收的废料由施工单位回收利用,其它装饰废料由专业公司清运消纳,按相关环境保护要求及时清运,建筑垃圾要使用加盖篷布的车辆运输。 对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全部由施工单位清运处理,建设单位设置垃圾箱,收集后送至附近垃圾暂存点。 3.4.2 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措施 建筑施工应加强对建筑垃圾的管理,装运要适量、封闭,确保沿途不洒漏,运到有关部门指定的填埋场地堆放,严禁野蛮装运和乱倒乱卸,对可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应回收利用。 4 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及控制措施 4.1 污染源统计 运营期间,各种污染物的排放情况见下表4。 表4 运营期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一览表 项目 污染物 排放浓度及排放量 废水 废水 (11242m3/a) COD 255mg/L、1.2658t/a BOD5 40mg/L、0.1986t/a SS 50mg/L、0.2482t/a 总余氯 7mg/L、0.0347t/a 氨氮 44mg/L、0.2184t/a 粪大肠菌群 <2 MPN/L、<9.928×106 MPN/a 固 体 废 物 日常生活 生活垃圾 47.45t/a 医疗活动 医疗废物 21.16t/a 总计 / 68.61t/a 37 4.2 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与控制措施 项目冬季供暖由市政供暖统一提供,夏季制冷由项目所在建筑海淀南路36号的中央空调提供,医院内卫生热水由市政提供,饮用热水采用饮水机;医院不设食堂和厨房,所有配餐全部外购;医院内不设煎药室,项目中药试剂无需煎煮,项目污水处理采用一级强化处理工艺,污水处理设施均位于项目西侧地下设备间内,该设施为密闭系统,无废气产生。 因此,本项目运营期无废气排放,本次环评不对项目对空气环境产生的影响进行分析评价。 4.3 运营期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与控制措施 4.3.1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污水主要来源于卫生间、诊室、检验室、病房、产房等处,主要污染因子为:BOD5、COD、SS、NH3-N、粪大肠菌群数。 项目排放的污水排入化粪池进行消解,消解后的上清液排入项目自建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处理后的污水经市政管网最终汇入清河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设施设置在项目西侧地下,设计处理规模35t/d。 污水处理采用一级强化处理工艺,处理过程为“预处理+沉淀池+消毒”,消毒采用次氯酸钠作为消毒剂。项目污水处理设施、化粪池、管网等做好防漏、防渗、防腐处理,医院定期检查维护污水处理设备、设施,保证稳定的运行工况和污水处理效率。项目废水排水量为13.6m3/d,4964m3/a,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分别为COD 255mg/L、BOD5 40 mg/L、SS 50 mg/L、总余氯 7mg/L、氨氮 44 mg/L、粪大肠菌群<2 MPN/L,各污染物的排放量为:COD 1.2658t/a、BOD5 0.1986 t/a、SS 0.2482t/a、总余氯0.0347t/a、氨氮0.2184t/a、粪大肠菌群<9.928×106MPN/a。处理后的医疗废水中粪大肠菌群、总余氯污染因子排放浓度能够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的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氨氮排放浓度能够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中的限值,其他污染因子的排放浓度能够达到北京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307-2005)中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限值的要求。 4.3.2 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污水主要包括卫生间和各诊疗室排放的污水,项目排放的污水排入化粪池进行消解,消解后的上清液排入项目自建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处理后的污水经市政管网最终汇入清河污水处理厂。项目自建污水处理设施采用一级强化污水处理工艺,工艺过程为“预处理+沉淀+消毒”,项目污水设计处理水量为35t/d,消毒采用次氯酸钠作为消毒剂,同时在污水处理设施末端设置在线余氯测试仪。 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做好排污管道、化粪池、污水处理设施、垃圾堆放点等处的防腐防渗漏措施;除冲洗间、清洗消毒间、卫生间等必须设置地漏的场所外,其他用水点尽可能少设或不设地漏;各排水点应有良好的水封,地漏要定期进行消毒;医院化验时产生的酸碱废水需先进行中和预处理后才能进入到污水处理系统;医疗垃圾暂存间地面做有地面硬化、防腐防渗漏措施,且医疗垃圾在暂存间内存储时间不超过1天;设置事故池,以应对因管道破裂、泵设备损坏或失效、人为操作失误等事故发生造成污水直接排放或者余氯不达标排放,确保发生事故时受污染消防水全部收集至事故池,待事故结束后妥善处理。 4.4 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与防治措施 4.4.1 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正常工况下,本项目污水收集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不直接外排,所以不会对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 项目不取用地下水,同时项目对可能污染地下水的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管网、化粪池、事故池、医疗废物暂存间等都采取了防漏、防渗措施并加强日常管理。该项目对地下水下游方向含水层(包括水源三厂取水井)的水质影响较小。 4.4.2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通过对地下水影响预测分析,提出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如下:建设项目主要的污染源为污水管网、污水处理处理设施以及固体废弃物渗漏液。项目采取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如下: (1)对于污水管网、污水处理设施以及事故池进行防渗处理,采用50cm厚粘土层加2mm的HDPE土工膜进行人工防渗,防渗层的渗透系数小于1.0×10-10cm/s,同时日常加强检查、维护和管理,防止管道破裂或损坏造成的渗漏。环保措施可行。 (2)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全部袋装置放于楼内的垃圾收集箱内,垃圾收集箱选择质量好的厂家生产的产品,保证垃圾收集箱的密闭性,产生的生活垃及时清运,不随意堆放,避免渗漏液对水体的污染。 (3)医疗废物暂存间,按照国家医疗废物各项管理规定,使用符合要求及标准的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并设置相应警示标识,地面采取防渗处理,并及时清运。 通过第五章预测结果可以看出,项目在采取以上环保措施后,该项目对地下水下游方向含水层(包括水源三厂取水井) 的水质影响较小。环保措施可行。 4.5 声环境影响分析与防治措施 4.5.1 声环境影响分析 (1)项目噪声影响分析 本项目营运期间,医院噪声源主要为医院设备(污水处理设施、水泵以及通风风机等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 经预测,项目厂界四周监测点处昼间噪声贡献值为34.2~40.2dB(A),夜间为32.7~38.8dB(A),则临万泉河路一侧(3#预测点)、临海淀南路和地铁十号线一侧(4#预测点)的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要求,在其他区域的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标准要求。 项目临马家堡路一侧50m区域范围内,噪声背景值和贡献值叠加后的预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4a类标准要求,其他区域的噪声预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1类标准要求。 项目南侧的万泉庄62号院2号楼环境敏感点处噪声预测值昼间为52.75dB(A),夜间噪声值为43.33dB(A),项目环境敏感目标处噪声背景值与贡献值叠加后预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要求。 通过预测可知,项目对噪声源采取隔声、减振及距离衰减等防治措施后,项目运营过程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以及环境敏感目标影响较小。 (2)外交通噪声对项目的影响分析 通过安装隔声量不低于30dB(A)隔声窗后项目室内声环境能满足《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中低限值的相关要求,有效地缓解了周边交通道路噪声和项目南侧中央空调室外机组运行噪声对项目病房、诊疗室、手术室室内声环境影响,为病人提供安静的就诊环境。 4.5.2 声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本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如下: ①设备运行噪声防治应从声源上进行控制,选购低噪声的设备; ②合理布置产噪设备; ③污水处理设施、水泵设置在单独设备间内,设基础减振、隔声箱; ④通风风机,设基础减振、隔声箱,排气口设置消声器; ⑤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和检修,保证其良好的工作性能。 ⑥项目南侧、西侧和北侧病房、诊疗室和手术室必须安装隔声量不小于30dB(A)的隔声窗,同时,在医院门口设立禁止鸣笛标志以减少鸣笛噪声对本项目的影响。 项目产生噪声的设备经距离衰减和墙体阻隔后可做到达标排放,产生噪声设备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病房、诊疗室采取安装隔声门窗后,外界交通和社会生活噪声对本项目的影响也能降至最低。 4.6 固体废物影响分析与控制措施 4.6.1 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日常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项目不设传染科室,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医疗过程产生的化学性废物、感染性废物、医疗锐器、废药品等医疗废物。 本项目生活垃圾产生量为47.45t/a,项目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密闭运输,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北京福诺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清运处理。生活垃圾的处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12.29修改)等国家及北京市的有关规定。 本项目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医疗废物产生量为21.16t/a,项目将医疗废物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内,定期由北京环境卫生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二清分公司统一清运、处理运。医疗废物处理和处置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以及《北京市医疗废物贮存污染防治指导意见》中的相关规定。 医疗废物暂存间设在二层西南角,需采取严格的防渗、防漏措施,暂存间内设置紫外消毒设施。医院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4.6.2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控制措施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日常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项目不设传染科室,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医疗过程产生的化学性废物、感染性废物、医疗锐器、废药品等医疗废物。 本项目生活垃圾由北京福诺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清运处理;医疗废物属危险废物,医疗废物要求放在专门的收集容器内,并存放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内,然后移交由北京环境卫生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二清分公司负责清运处理。 5 环境风险分析 5.1 风险源项分析 项目运营过程中的安全事故或其他的一些突发性事故会导致环境风险物质泄漏到环境中,引起环境质量的下降甚至恶性循环化以及其他的环境毒性效应。该项目风险源有: (1)污水处理设施事故状态下的排污; (2)医疗废物在收集、贮存过程中的存在的风险; (3)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储存和使用过程中的风险。 5.2 项目医疗废水事故排放风险分析 5.2.1 项目医疗废水处理过程中的事故因素 医疗废水处理过程中的事故因素包括两方面:一是操作不当或处理设施失灵,废水不能达标而直接排放;二是虽然废水水质处理达标,但未能较好的控制水量,使过多的余氯或大肠杆菌排放水体,影响受纳水体的水环境质量。项目因污染物防治设施非正常使用,如:管道破裂、泵设备损坏或失效、人为操作失误等,导致废水污染物未经处理直接排放至环境而引起的污染风险事故是比较常见的。该项目废水污染物成分特殊,其影响程度要远大于达标排放。 5.2.2 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 针对医疗废水事故排放所产生的风险,建议项目在污水处理设施末端设置在线余氯检测仪,同时设置事故池,以应对因管道破裂、泵设备损坏或失效、人为操作失误等事故发生造成污水直接排放或者余氯不达标排放,确保发生事故时受污染消防水全部收集至事故池,待事故结束后妥善处理。 对污水处理池、排水管网、新建化粪池等采取防渗措施,设置三层防渗,加强污水处理设施日常的运行管理,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岗位培训,确保污水稳定达标排放。 同时备有应急的消毒剂,避免在污水处理设备出现事故的时候所排放的污水无处理便排放,可以采用人工添加消毒剂的方式加以弥补。杜绝事故性排放,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环保管理机制和各项环保规章制度,落实岗位环保责任制,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防止事故排放导致环境问题。 5.3 医疗废物在收集、贮存过程中的风险分析 5.3.1 医疗废物未经处理产生的危害影响 医疗废物残留及衍生的大量病菌是十分有害有毒的物质,如果不经分类收集等有效处理的话,很容易引起各种疾病的传播和蔓延。例如,如果项目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混合一起的话,则可能会将还有血肉、病毒细菌的医疗废物经非法收集回收加工后成为人们需要的日常生活用品,如:纱布、绷带、带血棉球制成棉被、医疗废弃石膏做成豆腐等。将极大地危害人们身心健康,成为疫病流行的源头,后果是不可想象的。 5.3.2 医疗废物的防范措施 鉴于医疗废物的极大危害性,该项目在收集、贮存医疗废物的过程中存在着一定的风险。为保证项目产生的医疗废物得到有效处置,使其风险减少到最小程度,而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应具体采取如下的措施进行防范。 (1)应对项目产生的医疗废物进行科学的分类收集 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是不能混合收集;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当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2)医疗废物的贮存 该项目建立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1天,应得到及时、有效地处理。 医疗卫生机构建立的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当达到以下要求: ①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人员活动区和生活垃圾存放场所,方便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及运送工具、车辆的出入; ②有严密的封闭措施,设专(兼)职人员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③有防鼠、防蚊蝇、防蟑螂的安全措施;防止渗漏和雨水冲刷;易于清洁和消毒;避免阳光直射; ④设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 ⑤暂时贮存病理性废物,应当具备低温贮存或者防腐条件。 5.4 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储存和使用过程中的风险分析 为降低化学物质管理、贮存、使用、处理不当引发事故的几率,该项目日常所用各类化学品的管理、贮存和使用应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范: ①密闭操作,注意通风,操作尽可能机械化、自动化;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远离易燃、可燃物;防止蒸气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避免与碱类、胺类、碱金属接触;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②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库温不超过30℃,相对湿度不超过85%;保持容器密封;应与碱类、胺类、碱金属、易(可)燃物分开存放,切忌混储;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③如果发生泄漏,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尽可能切断泄漏源;小量泄漏用砂土、蛭石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泡沫覆盖,降低蒸气灾害;用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6 环境管理及监控计划 6.1 环境监测 环境监测目的是通过对污染源监测和周围环境的监测,及时准确掌握污染状况,了解污染程度和范围,分析其变化趋势和规律,为加强环境管理,实施清洁生产提供可靠的技术依据。 本项目不设专职的环境监测机构和人员,项目的环境监测工作委托具有资质的监测机构进行。根据项目污染源及污染物排放情况,提出如下监测要求:定期对产生的废气、医疗废水、设备噪声进行定期监测,具体监测计划见表5。 表5 监测计划一览表 监测时段 污染源 监测点位 监测项目 监测频次 运营期 医疗废水 污水处理设施排水口 COD、BOD5、粪大肠菌群、SS、总余氯、氨氮 1次/季度 噪声 厂界 dB(A) 1次/年 6.2 环境管理 (1)遵守国家、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其它相关规定,结合该项目的工艺特征,制定切实有效的环保管理制度,并落实到各部门、各岗位,使环保工作有章可循。 (2)建立健全项目运行期的污染源档案,环保设施运行情况档案,按月统计污染物排放情况并编制好有关数据报表并存档。 (3)对环保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的监控和维护工作,并作好记录存档。 (4)做好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宣传以及相关技术培训等工作,提高全体员工的环境保护意识,加强环境法制观念。 (5)加强管理,建立废水非正常排放的应急制度和响应措施,将非正常排放的影响降至最低。 (6)加强危险废物的贮运,使用的安全管理,做好防护的日常管理工作及应急处理,疏散措施的组织等。 (7)接受并配合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医院废水、噪声等污染源排放情况及固废处置情况进行监督监测,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反馈给上级主管部门及相关生产操作系统,制订环境保护规划和目标,协调各部门的关系,调查处理内外污染事故与纠纷。 7 公众参与 7.1 公众参与的目的和作用 公众参与是项目建设单位及评价单位同建设项目所在地公众之间的一种双向交流,通过对项目周围地区的公众调查,使项目能被公众充分知晓,了解公众对项目建设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和要求。由于公众参与有利于项目最大限度地发挥环境、经济效益,帮助公众详细了解项目内容。因此,通过解决公众关注的焦点问题,可使项目规划、设计进一步完善、合理,从而使建设项目能够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当地环境的影响,取得当地民众的更多理解和支持。同时,在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实施公众参与,可提高评价的有效性,提高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促进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完善,提高环境质量,确保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 7.2 公众参与的方式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和《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有关问题的通知》(京环发[2007]号的规定,“由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过程中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2006)的规定,本次公众参与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建设单位在环评单位网站上网络公示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第二阶段建设单位在现场周边张贴环评公示公告;第三个阶段环评单位网络公示建设项目的环评结论及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简本。 在环评申报阶段,中辉国环(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严格按照《暂行办法》规定,将项目环境信息公开过程作为公众参与篇章的一部分写入本报告书。通过本次公众参与,使该项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最大限度的符合多数公众利益。 本次公众参与主要采取网络公示、现场公示相结合的方式。 7.3 公众调查内容及结果 7.3.1 第一次网上公示 2013年9月24日至2013年10月11日建设单位在网站上进行了《北京海婴妇产医院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第一阶段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网址: 北京海婴妇产医院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以及《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有关问题的通知》(京环发[2007]34号)的规定,现对“北京海婴妇产医院有限公司”的概况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情况进行公告,以便于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北京海婴妇产医院有限公司位于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南路36号1层0107、0108,2层,项目总投资为3000万元,占地面积4159.95平方米,建筑面积4902.49平方米。医院于2013年8月取得北京市卫生局颁发的医疗-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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