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应计入哪个会计科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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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罚款应计入哪个会计科目【问题】我公司受到超额用电罚款,不知应计入营业外支出还是计入成本?【解答】超额用电的罚款本质是合同违约金。有些地方、企业与供电企业约定,电费分时段计价,同时单位时间内总用电量超过一定使用限额后要加收费用。贵公司的超额用电罚款也是由于生产经营需要,与分时段计费和超限额加价的性质比较类似,所以,计入成本为宜。同时,在税务方面,按照以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以及各项税收的滞纳金、罚金和罚款不得扣除。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此予以明确,所称违法经营的罚款、被没收财物的损失,是指纳税人生产、经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
2、章,被有关部门处以的罚款以及被没收财物的损失。所称的各项税收的滞纳金、罚金和罚款,是指纳税人违反税收法规,被处以的滞纳金、罚金,以及除前款所称违法经营罚款之外的各项罚款。国家税务总局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规定:“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交付的罚款、罚金、滞纳金,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并进一步规定:“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可以扣除”。2008年1月1日以后,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的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等不得税前扣除。实施条例及截至目前所见的规范性文件并未进一步予以细化。不过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通知一文的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附表填报说明中明确,“扣除类项目中11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实际发生的罚金、罚款和被罚没财物损失的金额,不包括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按此精神,贵公司超额用电罚款不属于所得税法规定不允许扣除的罚款。但需要补充说明,除明确属于违法经营罚款以外的各项罚款,如卫生检查不合格罚款、违反计划生育罚款、绿化不合格罚款、排污超标罚款、交通违章罚款等等也具有行政性罚款性质,也不允许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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