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E架构境外间接上市税法问题研究.doc
《VIE架构境外间接上市税法问题研究.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VIE架构境外间接上市税法问题研究.doc(13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1、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经验之谈,如果觉得有帮助请您打赏支持,谢谢!VIE架构境外间接上市税法问题研究一企业的行为因法律法规的指引而变幻多端,VIE(Variable Interest Entities,可变利益实体)架构的搭建和拆除可为典例。VIE架构是改革开放中期制度供给不足和证券市场不完善的产物。从21世纪初至今,以互联网行业为代表的中国TMT行业民营企业在迅速发展壮大的同时,一直被融资难的问题所困扰:不论是从国内银行系统取得贷款,还是通过国内直接上市的方式在国内市场募集资金,都存在着相当大的政策障碍。因此,中国互联网等行业企业纷纷转战境外资本市场上市,希望以此筹集资金并谋求扩张。但是上述企业
2、大部分处于我国限制和禁止外商投资的行业范围,同时境外红筹上市面临着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商务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令2006年第10号)等规范的严格监管,这些企业的境外上市面临着重重困难。最终,在监管者和被监管者的博弈和妥协之下,VIE架构应运而生。VIE架构是中国民营企业为了绕开监管,在红筹模式的基础上,借助会计上为监管而设计的VIE规则,通过一套复杂的法律合同搭建起的一个平台。这个平台将外国投资者与中国企业联系在一起,由此我国企业可以实现境外上市并募集海外资金,外国投资者可以间接参与投资中国外
3、商投资限制和禁止行业。具体来讲,VIE架构是对美国会计术语和中国企业境外上市实践中协议控制的杂糅,特指中国企业实现境外间接上市的一种模式。在这种模式下,境外注册的上市主体与境内的运营实体相分离,境外上市主体通过协议的方式控制境内运营实体,以达到把境内运营实体的会计报表并入境外上市主体的目的,从而实现境外上市主体利用境内运营实体的业绩在美上市融资。此时,境内运营实体就是境外上市主体的VIE,这种上市的方式或安排就是VIE架构。理论上,VIE结构可以确保经济利益流向外国投资者。同时,企业的经营控制权仍然留在中国企业手中,从而在表面上遵守了中国法律。这种复杂的架构在为企业创造融资便利的同时,也潜藏着
4、巨大的制度风险,包括国家政策风险、外汇管制风险、控制风险以及税务风险等。其中,前三个风险的爆发主要可能由监管和合同导致;就税务风险来说,VIE架构企业既面临着一般企业均会遇到的税务风险,也面临着其特有的税务风险,这些风险主要来源于其特殊的组织结构等带来的特殊税法问题。大众创新、万众创业虽然是晚近才开始流行的口号,但趋利避害的市场经济主体其实早就以其灵活多样、生动善变的行为在默默践行。作为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司和金融制度创新,VIE架构所采取的协议控制方式巧妙地绕开了我国禁止和限制外商投资产业的壁垒,以另辟蹊径的手法在相关政策的边缘和监管措施的空隙中为自身发展开拓了一条蜿蜒前行的道路,同时也伴随
5、着孰是孰非的质疑和争议。然而,斗转星移、时代变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放宽投资准入、统一内外资法律法规,保持外资政策稳定、透明、可预期、改革涉外投资审批体制、探索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促进国际国内要素有序自由流动、资源高效配置改革布局;十八届四中全会要求适应对外开放不断深化,完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促进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一带一路国际战略的提出,则隐含了我国已逐渐由资本输入国向资本输出国的身份转变。在这一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宏大背景下,大量与VIE架构相关的体制改革和试点措施正在陆续推出。2015年1月,商务部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外
6、国投资法(草案征求意见稿),虽然将外国投资者通过签署一系列协议获得中国境内企业控制权的行为(协议控制)视为外国投资行为,但是另一方面也深化了外商管理体制改革、规范和促进了外商投资,对外资直接股权投资是利好的消息,并为VIE架构提供了一条出路。2015年3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第六次修订是历次修订中开放幅度最大的一次,很大程度上放宽外资准入,大幅减少限制类条目、放宽外资股比限制,我国对外资的管理从外商逐案审批管理模式进入有限许可加全面报告外资准入管理时代。上述制度的变革,已然先期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了探索。自贸区配套的试点改革体现了我国逐渐放开外商投资行业限制的趋势,并在催生和促进税制的变革
7、以及金融体制的完善。试验区形成的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可以带动全国范围内的改革。以上海自贸区在电信领域的开放措施为例,对于互联网行业VIE架构企业来说,VIE结构的生命力来源于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大部分业务外资持股比例及资格的限制。2014年1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简称工信部)与上海市人民政府联合发布的关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进一步对外开放增值电信业务的意见,决定在试验区内进一步对外开放增值电信业务。外资可以设立独资企业经营信息服务业务中的应用商店业务、存储转发类业务、呼叫中心业务、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为上网用户提供的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等增值电信业务。除为上网用户提供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以外,其
8、他业务均可以面向整个中国内地。同时,电子商务(电子商务指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下文相同)类互联网企业外资可以控股,但股权比例不超过55%。2015年1月,工信部发布关于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放开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外资股权比例限制的通告,放开了自贸区内电子商务的外资股权比例限制,外资股权比例可至100%。2015年3月修订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取消了对电子商务的外商投资股权比例限制。2015年6月,工信部发布关于放开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外资股比限制的通告(工信部通2015196号)在中国上海自贸区开展试点的基础上,在全国范围内放开电子
9、商务的外资股比限制。这些紧锣密鼓的改革使外资互联网企业可以以全资公司的身份,在国内开展业务。这使搭建VIE架构的互联网企业可以在不拆除VIE架构的前提下,调整WFOE(Wholly Foreign Owned Enterprise,外商独资企业)的股权结构,进而以WFOE为主体在境外上市,或者选择拆除VIE架构,回归境内A股上市。增值电信业务领域外资准入政策改革,一方面使外商投资电商企业可以由协议控制模式(VIE架构)过渡至直接股权投资模式,为互联网企业A股上市提供了便利的通道;另一方面也使得VIE架构在互联网行业的作用越来越弱,直至最终退出历史舞台,体现了我国监管机关对VIE架构的态度正在转
10、变为一种疏导的方式。小编寄语:不要指望一张证书就能使你走向人生巅峰。考试只是检测知识掌握的一个手段,不是目的。千万不要再考试通过之后,放松学习。财务人员需要学习的有很多,人际沟通,实务经验,excel等等等等,都要学,都要积累。要正确看待考证,证考出来,可以在工作上助你一臂之力,但是绝对不是说有了证,就有了一切。有证书知识比别人多了一个选择。会计学的学习,必须力求总结和应用相关技巧,使之更加便于理解和掌握。学习时应充分利用知识的关联性,通过分析实质,找出核心要点。相比VIE架构在公司和金融监管中引发的热议而言,VIE架构的涉税问题似乎一直尚未浮出水面;其具体税收方案也隐身于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律师
11、事务所秘而不宣的内部报告中。即便偶有实务人士在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发声,大多也都限于点到为止的自娱自乐。或许,这正是VIE架构、乃至所有实践中税收筹划方案的共同所在低调,其要义就在于做到对税务机关而言不可见。然而,经由本书的研究,我们发现,VIE架构涉及的税法问题与其在公司法和金融法层面的问题即便还未及喧宾夺主的地步,但也不容小觑。常见的涉及独立交易原则、受控外国公司税制、资本弱化税制等特殊反避税条款调整对象的税收行为,在VIE架构中固然已属常态,即便涉及一般反避税条款调整对象的利用税收优惠、利用税收协定、利用公司组织形式和利用避税港避税等税收行为,在VIE架构中也并非少见;这些税收行为或者各自
12、独立、或者交叉相错,蔚为大观。其税收行为合法与否、节税还是避税、会否被调整,其实税收方案的设计者和实施者也拿捏不准,屡屡以提示税务风险的方式表达其担忧。至于对税务机关来说,由于VIE架构跨越境内外、跨越境内不同地区以及跨越国地税两个征收系统的叠床架屋的设计,使得每个主管税务机关只能窥一斑而未能见全貌,难免顾此失彼;而且税务机关在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的压力之下,往往戴着有色眼镜以否定式的先入为主观念予以对待,使VIE架构之路变数频发、甚至危机四伏。从这个意义上说,本书的主要目的就在于试图揭开笼罩在VIE架构上的面纱,不仅见树木,还可见森林,不仅提出立足境内主体,从VIE架构企业整体着眼,由个别的分散
13、监管到形成合力的全局监管的税收监管建议,而且系统梳理VIE架构的主要税务风险,为VIE架构企业应对税务风险提供参考。二本书除导言和结语外,共分为七章,计约25万余字。从内容结构上大体可以分为三大部分,各部分所含章节的主要内容概括如下。第一大部分是第一章,简要介绍了VIE架构的一些背景知识,在此基础上,引出VIE架构的税法问题并对其进行归纳和分类,为后面章节的论述搭建基本的框架。第一节首先从美国FASB(Financial Accounting Standard Board,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第46号解释函和中国企业海外上市实践两个方面出发,梳理了VIE架构的产生过程,对其涵义加以说明。并
14、通过VIE架构的搭建过程、组织结构、控制方式以及VIE协议的组成和功能的介绍,简要说明了VIE架构的具体模式。第二节从总体上分析了VIE架构面临的税法问题。同时通过对所选样本企业年报披露的涉税问题的整合,将其分为五个阶段的税法问题。第二大部分包括第二、三、四章。第二章按VIE架构运营的经济流程分阶段对其涉税问题进行分析。第一节为境外筹集资金回流阶段的税法问题,主要是资金回流过程中通过真实交易结汇面临的额外流转税负担以及虚构交易结汇行为的税法定性问题。其中针对虚构交易结汇行为的税法定性问题,本书首先分别从学理解释和文义解释角度出发,对税法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进行了分析。从税法理论上看,VIE架
15、构下为结汇而进行的虚假交易并不具备征税客体的实质。但是,从实然层面的税法规定出发,相关交易主体的流转税纳税义务已发生。这反映出在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确定上税法理论和实践的冲突,这种冲突有待于税收立法和征管手段的完善。其次,本书区分虚假交易完成并申报纳税和之后的销售退回申请退税两个阶段对虚假交易结汇行为中涉及的偷逃税的刑事责任认定问题进行了分析。本书认为,在第一阶段,境内运营实体的有关行为不满足逃税罪构成要件,因此不构成逃税罪。第二阶段的行为涉嫌构成逃税罪的可能性较大。但是,如果将第二阶段与第一阶段联系起来看,相关主体在第二阶段的逃税罪认定会变得非常复杂,是否构成逃税罪还有待商榷。对于发票违法行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VIE 架构 境外 间接 上市 税法 问题 研究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精****】。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精****】,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