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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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第1章 综合应急预案 1、 总 则 1.1、编制目的 为加强对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置能力,提高应急救援反应速度,确保迅速处理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实现应急救援“快速、有效”将事故对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的损失降至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同时,为了规模煤矿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明确职责,建立建全应急救援机制,及时、科学、有效地指挥,协调应急救援工作,进一步增强我公司应对矿山安全生产事故风险和事故灾难应急管理能力。特制定本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综合预案。 1.2、编制依据 1.2.1、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 1、《中华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AQ/T9002-2006)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 4、《煤矿安全规程》 5、《煤矿安全监察条例》 6、《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号) 7、《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8、《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44号) 9、《特种设备监察条例》(国务院第373号) 10、《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 11、《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6721) 12、《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第8号令) 13、《矿山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14、《国家电网公司城区电力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 15、《国家处置大面积电网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1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17、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长办公室安委办字[2005]43号 18、国家安全生产监察管理局办公厅安监总厅字[2005]43号 19、关于做好中央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应急[2006]155号) 20、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监应急[2006]211号 21、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7]52号 22、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监应急总字[2007]88号 23、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24、国务院国发[2005]11号 1.2.2、山西省地方政府文件 1、《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2007年12月20日山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2、《山西省环境保护条例》 3、《山西省矿山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 4、《山西省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山西省防震减灾条》 6、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晋政办发[2003]35号 7、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晋安字[2005]7号 8、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晋安办字[2006]25号 9、山西省人民政府晋政发[2007]27号 10、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矿山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通知(晋安监办字[2007]81号) 11、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特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晋安监办字[2005]176号 12、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晋安监应急字[2007]108号 13、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安监管危化字[2004]43号 14、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晋安字[2005]9号 15、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同政办发[2006]196号 16、大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同安办字[2007]26号 17、大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同安监应急字[2007]76号 18、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大同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决定同下政发[2007]103号 19、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同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通知同政发[2007]53号 20、大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同安监应急字[2005]109号 21、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大同分公司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应于本公司井上、下安全生产各环节和基本建设及各类灾害事故的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包括: 1、符合Ⅰ、Ⅱ、Ⅲ、Ⅳ级响应条件的事故(响应分级标准见附录) 2、超出本公司处置能力或管辖范围的事故。 3、认为需要由本公司处置的事故。 1.4、应急预案体系 1、综合应急预案 2、专项应急预案 3、现场处置方案 其中,专项预案主要有: 1、煤矿瓦斯煤尘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2、煤矿火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3、煤矿顶板事故应急预案 4、煤矿水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5、煤矿提升运输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6、煤矿电气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7、地面火药库爆炸及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8、地面原煤生产系统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9、地面矸石山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包括: 1、煤矿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2、煤矿火灾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3、煤矿顶板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4、煤矿水灾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5、煤矿提升运输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6、煤矿电气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7、地面火药库爆炸及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8、地面原煤生产系统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9、地面矸石山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1.5、应急工作原则 1、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应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遵循预防为主的前提下,贯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区域为主,联动处置。整合内部应急资源和外部应急资源,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将日常管理与应急救援工作相结合。 2、按照煤矿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生产矿井作为应急救援第一响应者的作用,将日常生产、训练与应急工作相结合。充分利用现有专业救援队伍力量。引导、鼓励一队多能,一人多长,增强和发挥辅助应急救援力量的作用。 3、依靠科技,提高素质。加强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积极采用先进的监视、监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避免发生、衍生事故发生。加强对员工,相关部门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和员工技能培训,提高自救和应对事故灾难的综合素质。 4、归口管理,信息及时。及时坦诚向公众,媒体和各利益相关方,提供事故灾难信息,统一归口发布信息,依靠社会各方资源共同应急。 5、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加强应急管理,使应急救援工作程序化、制度化、法制化。 2、矿井危险性分析 2.1、公司概况 根据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文件晋煤重组办发[2009]9号“关于大同市市直和左云县、大同县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方案的批复”, 由左云县水窑乡大路坡村一号井煤矿、左云县水窑乡大路坡村三号井煤矿、左云县水窑乡兴隆沟村羊尾巴煤矿进行整合,重组整合主体企业为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有限公司,重组后煤矿企业预核准名称为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大路坡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井田位于大同市左云县水窑乡境内,东距大同市约40km,北距左云县城约35km,交通极为方便。 2009年12月由山西省国士资源厅为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大路坡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颁发了新的采矿许可证,证号为C1400002009121220046767,批准开采侏罗系2、7、8、11、12、14号煤层,生产规模0.45Mt/a,矿区面积4.4245km2。现有职工271人。 全井田共利用3个井筒,采用一个水平进行开拓,设计开采11-3、12、14号煤层,主水平设在14号煤层。 现开采11—3号煤层。采煤工艺为综采一次采全高采煤法。 生产技术状况: 1、开拓布置方法 矿井采用斜井开拓,主井斜长447.7米,倾角23.5°,主要担负原煤提升及运送设备、下料、提矸、人员升降等辅助提升和进风任务。井筒内设有行人台阶及扶手,兼做矿井的安全出口;回风井斜长340米,坡度30°,井筒内设有行人台阶及扶手,兼做矿井的安全出口。 2、采煤方法 采煤工艺为综采一次采全高采煤法,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 3、通风系统 该矿共利用3个井筒开拓,即主斜井、回风斜井、后期回风斜井。矿井通风系统为中央并列式,通风方式为机械抽出式,主斜井为主要进风井,回风斜井为总回风井。开采三盘区时,矿井通风系统为中央分列式,通风方式为机械抽出式,主斜井为主要进风井,后期回风斜井为总回风井。副井安设FBCDZ-6-№17B型对旋轴流式风机两台,电机功率110kW×2;一台运转,一台备用。矿井总风量55m3/s,有效风量率达85%以上,利用主扇反转实现反风。 4、供电系统 矿井采用双回路供电。电源均引自同煤集团左坡沟配电站6KV不同母线段,电压等级6KV,距离3km,架空线型号为LGJ-240。现矿井主扇、主提升及主水泵均实现了双回路供电。 5、提升运输系统 主斜井装备有提升机及胶带输送机,担负原煤提升及运送设备、下料、提矸、人员升降等辅助提升。主要运输采用胶带输送机运输。辅助运输采用调度绞车牵引矿车的运输方式。 6、瓦斯、煤层及煤的自燃 (1)、瓦斯 根据大同市煤炭工业局文件同煤机字[2008]193号文《关于大同市地方国有煤矿年产30万吨/年以下94座矿井2008年度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结果的批复》,原左云县水窑乡大路坡村三号井煤矿瓦斯相对涌出量0.98m3/t,绝对涌出量0.37m3/min;CO2相对涌出量1.14m3/t,绝对涌出量0.43m3//min。矿井瓦斯等级鉴定为低瓦斯矿井。 依据大同市煤炭工业局同煤机字[2008]193号文《关于大同市地方煤矿年产30万吨/年以下94座矿井2008年度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结果的批复》,原左云县水窑乡大路坡村一号井煤矿瓦斯相对涌出量1.81m3/t,绝对涌出量0.52m3//min;CO2相对涌出量5.69m3/t,绝对涌出量1.64m3//min。矿井瓦斯等级鉴定为低瓦斯矿井。 依据大同市煤炭工业局同煤机字[2008]193号文《关于大同市地方煤矿年产30万吨/年以下94座矿井2008年度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结果的批复》,原左云县水窑乡兴隆沟村羊尾巴煤矿2007年度瓦斯相对涌出量1.99m3/t,绝对涌出量0.74m3//min;CO2相对涌出量2.01m3/t,绝对涌出量0.75m3//min。矿井瓦斯等级鉴定为低瓦斯矿井。 (2)、煤尘、自燃倾向性 根据国家煤及煤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于2007年9月3日出具的原左云县水窑乡大路坡村三号井煤矿11号煤层检验报告,其结果:煤尘云最大爆炸压力0.82MP,最大压力上升速率43.15MP/s,煤尘云爆炸下限浓度20g/m3,煤尘云最低着火温度540℃,煤尘层最低着火温度230℃,火焰长度33mm,抑制煤尘爆炸最低岩粉用量80%。鉴定为具有煤尘爆炸危险性。 根据国家煤及煤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于2007年9月3日出具的原左云县水窑乡大路坡村三号井煤矿11号煤层检验报告,煤的吸氧量1.12cm3/g,自燃倾向性等级为Ⅰ级,自燃倾向性为容易自燃。 7、水文地质条件 井田矿井充水主要因素为上部采空区积水和侏罗系砂岩裂隙水,其次为断层导水,岩溶水对煤层开采影响小。侏罗系砂岩裂隙水单位涌水量q=0.001-0.34。渗透系数为0.035-0.85;7、8、11-2、11-3号煤层采空区积水彻底查清困难,对采掘工程存在威胁,对矿井安全影响小;防治水的工作较为简单。根据《煤矿防治水规定》中煤矿矿井水文地质类型表的划分,本井田水文地质类型为中等。 现矿井正常涌水量为54.56m3/d,矿井最大排水能力为231.88m3/d,能够满足生产的需要。 8、安全设施、装置、设备装备情况: 本矿采用一套KJ66N型煤矿综合监测监控系统,地面选用监控主机两台,互为备用,监控主机及打印终端设在调度室内,选用KCT3型数据通讯接口装置一台,通过MHY32通讯电缆与井下各监近期分站连接,对井下安全状况进行实时监控及连续监测记录,地面设2台监视终端,通过分频器与监测系统连接,可在不同位置监测到井下安全状况。 井下设立四个分站,型号为KJF23X型监控分站,各作业场所均按要求配齐了各类传感器,实施24小时监控,掘进工作面局扇全部实现了风电、瓦斯电双闭锁;目前系统可靠,运转正常。矿井还建有辅助救护队。 2.2、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根据我公司矿井特点,矿井重大危险源和危险源有以下几种: 1、矿井瓦斯煤尘爆炸事故重大危险源; 2、矿井顶板事故重大危险源; 3、矿井提升运输事故; 4、矿井火灾事故重大危险源; 5、矿井水灾事故重大危险源; 6、矿井电气事故重大危险源; 7、矿井炸药库爆炸事故; 8、地面原煤生产事故; 9、地面矸石山事故。 以上危险源可能造成人员和财产重大损失,破坏和影响采掘工作面、采区以至整个矿井的生产系统、设备和设施等,后果局限于公司内部。 2.2.1、风险分析 1、瓦斯、煤尘灾害危险性分析 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瓦斯又叫甲烷(CH4),是矿井最主要的危害因素,它是在煤的生成和煤的变质过程中,在地壳压力和高温作用下伴生的气体。当达到一定浓度时,能使人因缺氧而窒息,并能发生燃烧和爆炸。瓦斯在煤体或围岩中是以游离状态和吸附状态存在的。随着煤体和围岩在采动过程中的变化不断地释放到回采工作面当中。当浓度达到一定范围时,容易引起燃烧和爆炸。瓦斯的爆炸界限为5%-16%,引火温度为650℃-750℃,氧气浓度达到12%以上。 煤尘也是矿井中的重大危害因素。它游离在矿井空气中,是在采矿过程中由于爆破、落煤、割煤、装载、转载、卸载、运输中产生的。煤尘本身具有爆炸性,最低爆炸浓度为30g/m3-40g/m3,最高爆炸浓度2000g/m3,引爆温度为700℃-800℃,氧气浓度达到18%以上。 我公司属低瓦斯矿井。煤尘具有爆炸危险性,从建矿至今,虽从未发生过一起瓦斯、煤尘爆炸事故,但也具有发生瓦斯爆炸及引发煤尘爆炸的可能性。所以瓦斯煤尘爆炸是我公司矿井的重大危险源之一。 2、矿井火灾事故 矿井火灾是威胁安全生产的一个原因。矿井火灾又分内因火灾和外因火灾。外因火灾是由外部热源点燃物质所引发的火灾。内因火灾是由于煤炭本身与氧气接触发生氧化发热。热量聚集而自行引燃的过程。矿井火灾能使井下风流逆转,破坏通风系统及巷道,产生大量CO有害有毒气体,造成人员伤亡及诱发瓦斯爆炸事故。煤层存在自燃发火倾向。有可能引发火灾。火灾事故是公司矿井重大危险源之一。 3、提升运输事故 提升、运输事故主要是在提升运输过程中,由于防护措施不完善或防护措施有缺陷,操作人员违章操作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我公司井下运输设备多、路线长,运输环节多,有可能出现因检修不到位、人员违章作业造成运输事故的发生。提升运输事故是我公司的事故危险源之一。 4、矿井水灾事故 矿井水灾,矿井水灾是煤矿重大的灾害。矿井一旦发生水灾,不仅可能淹没一条巷道,一个工作面,甚至淹没整个矿井。公司矿井主要水患为采空区积水,对下部煤层开采构成危害,必须高度重视。矿井水灾是重大危险源。 5、冒顶事故灾害 矿井灾害事故中,冒顶事故占的比重最大,而且频繁发生,严重威胁井下人员的生命安全。造成冒顶事故的主要原因是: (1)、地质构造复杂; (2)、顶板压力变化; (3)、回采工序的影响; (4)、工作面部位不同; (5)、顶板管理方式; (6)、人的因素。 我公司冒顶事故皆是人的因素造成的,从未发生大面积冒顶灾害事故,但也不排除发生冒顶事故的可能。冒顶事故是矿井重大危险源之一。 6、矿井电气事故。 矿井电气事故包括停电、触电、漏电事故及电气设备事故,可以造成人员伤亡并引起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的发生。我公司井下电气设备较多,相应的事故隐患点也较多,存在电气事故发生的可能性。电气事故是公司重大危险源之一。 7、矿井炸药库爆炸事故 矿井炸药库一般位于矿井井底车场附近,一般情况下,炸药库发生爆炸不会造成太多人员伤亡,但对矿井巷道及设施会造成巨大损失,无法进行正常生产。地面炸药库位于山沟之内,周围无重要建筑物及人员,即使发生事故也不会造成大量人员财产损失。但也不排除人为因素造成爆炸事故的发生。炸药库爆炸事故也是我公司危险源之一。 8、地面原煤生产系统事故 地面原煤生产系统事故是指原煤在地面运输、筛分、洗选到仓储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主要有: (1)、机械伤害;(2)、超重伤害;(3)、触电伤害;(4)、地面火灾;(5)、淹溺;(6)、高空坠落事故;(7)、坍塌;(8)、瓦斯爆炸;(9)、煤尘爆炸;(10)、其它危害。如压力容器爆炸、放射性辐射、车辆事故、噪音、振动、高温、腐蚀、雷击、地震等。上述情况在我公司地面原煤生产系统中均有发生事故的可能性。 9、地面矸石山事故: 地面矸石山存在的危险和危害因素:矸石垮落、煤炭自燃、瓦斯爆炸、有毒有害气体中毒等。我公司主井西侧矸石山存放已达十年之久,虽未发生事故,但如遇暴雨,有造成矸石垮落、泥石流事故的发生,存在事故隐患,是危险源之一。 2.2.2、应急能力评价 我公司属于中小企业,抢险与医疗救助力量相对薄弱,公司仅有一支兼职救护队,隶属于通风区,仅能对一般较小事故进行救援;但我公司与左云县矿山救护大队有救护协议,与同煤二医院签定医疗救护协议,一旦发生较大事故,能够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保证事故抢险救灾能够及时、迅速开展。 公司按规定储备了部分应急救援物资,但针对事故的类型应进一步进行专门的储备。公司对全体员工每年都进行安全培训和应急能力培训,但应急演练和实际操作能力应进一步加强,不断提高干部员工应急救援技能水平。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应急组织机构如附表1所示。 依据煤矿重大事故危害程度的级别分级设置应救援组织机构。主要由指挥管理系统,救援队伍系统,技术支持系统和相关保障系统组成。全面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指挥工作。 3.2 指挥机构及职责 3.2.1、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及职责 在公司统一领导下,设立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具体组成如下: 总 指 挥: 曹德文(总经理) 常务副总指挥: 党玉明(总工程师) 副 总 指 挥: 温 焕(安全副总经理) 马建军(机电副总经理) 贾勃海(生产副总经理) 成 员: 尹斌廷(调度主任) 郭文龙(安监科长) 王治清(技术科长) 韵阳清(一通三防科长) 王 武(机电科长) 职 责: 负责抢险救援的全面工作,完善应急救援方案,发布抢险救援命令。根据抢险需要要合理配置人、财、物资源,组织抢险救援工作。核实遇难、遇险人员,汇报和通报事故有关情况,向上级救援机构发出救援请求,做好稳定社会秩序,伤亡人员的善后和安抚工作。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抽查处理工作。 3.2.2、公司应急救援指挥办公室及职责 办公室设在矿调度室(接警电话为0352—3934033或0352—3312013),负责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具体事务工作。 主 任:尹斌廷 成 员:米宪、乔彦禹、乔志雄、裴学文、郑冬生 公司应急救援指挥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公司应急救援指挥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管理,根据事故灾难情况和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 2、与现场抢险指挥部保持联系,传达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命令: 3、调动公司应急救援力量,调配公司应急救援资源。 4、提供技术支持,组织公司应急救援技术组参加救援工作,协调公司医疗救护工作。 5、调用公司应急救援基础资料与信息。 6、公司事故扩大或专业领域救援力量、资源不足时,协调相关救援力量及设备增援。 7、完成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3.2.3、各有关人员在处置事故中的任务与职责 1、总指挥 是处置事故的指挥者,在总工程师和各副总经理的协助下,制定营救人员和处置事故的作战计划。统一组织实施抢险救援工作。执行经救援指挥部研究批准的应急救援方案,负责具体的应急救援处理措施的审定。联系救援相关事宜,争取社会支援,下达抢险救援命令。向上级机关及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批准新闻发布,宣布应急恢复、应急结束。 2、常务副总指挥、总工程师 是总指挥处理事故的第一助手,协助总指挥工作,检查落实救援工作落实情况。在总指挥领导下组织制定营救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总指挥不在矿时,代行总指挥职责。 3、副总指挥 根据抢险救援方案、人员营救和事故处理的作战计划,负责组织处理事故所需人员,及调集救援所需的物资装备、材料,控制入井人员,协助实施抢险救援方案。 4、调度室主任 做好应急救援指挥部现场办公室的各项应急工作。及时准确地上报事故情况,传达总指挥部命令,快速报告事故信息。了解并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和地点,灾难情况和救援情况,准确、快速地完成接警和正确下达接警后的初次反响调度命令,核实和统计灾区人数,组织灾区人员撤离,进行自救互救及避灾,召集有关人员在调度室待命和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完成总指挥部赋予的其它任务。 5、公司救护队队长 对救护队的行动具体负责,负责制定救护队行动方案和处置措施。具体指挥救护和辅助救援队执行救援行动。根据人员营救和事故处理作战计划规定的任务,完成对灾区遇难人员的援救和事故处理。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完成指挥部下达的其它救援工作。 6、一通三防科长 提供通风系统图及瓦斯、其他有毒有害气体涌出情况、通风情况。按照指挥部命令负责调整矿井通风系统。密切注意主要通风机的工作状况,组织完成必要的应急通风工程和执行有关的通风应急措施。查清灾情,提出现场避灾建议。 7、技术科科长 负责提供事故现场有关图纸资料,并根据指挥部命令完成灾区相关测量工作,参与事故灾害初步评估、信息分析,提出应急处置措施的初步意见,参与救援方案的制定。协助指挥部进行抢救、撤人和灾害处理。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8、安监科科长 协调并参与事故的应急救援。参与应急救援方案、措施制定,修定与实施、监督现场救援的安全措施的执行。协助事故调查组开展工作。 9、保卫科科长 组织人员维护事故矿井的秩序和治安,积极与当地公安部门沟通信息,协助公安部门对事故直接责任人实施监护和控制,协助追捕逃逸人员等。 10、供应科科长 积极准备救援装备和器材,并运送到指定地点。 11、机电科科长 根据指挥部命令,组织实施通风机、供配电应急安装工程及机电设施设备的安装工程。并保证井上下的通讯联系畅通,主要电气设备运转正常,及时抢修和安装抢险救灾机电设备、设施。 12、工会和劳资部门负责人 负责事故善后处理工作,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和补偿等善后处理事宜。 13、事故区队、班(组)负责人 区队长、班(组)长是本单位(队、组)应急管理的负责人,对本单位所有作业和作业人员的应急管理承担责任,负责本单位应急组织工作和应急责任制制定,承担应急管理教育和宣传培训任务。 发生灾难,现场跟班的区队或班(组)长是自救互救负责人,是避灾的现场指挥者。并且承担向调度室汇报灾情的义务。要注意观察灾情的变化、查清灾区人员情况、组织灾区人员避灾和撤离。向指挥部汇报灾情和事故前的相关现场作业情况。 15、关键岗位和个人 发生灾害事故时,相关的岗位和个人,应承担第一时间向矿调度室汇报的义务,判断事故的准确地点、原因、影响范围,提出抢救和处置的建议。 根据自身的岗位特点,依靠工作岗位经验,第一时间发现和判断事故预兆,及时报告预警信息,必要时要带领人员撤出可能发生事故的区域。 发挥自己的岗位技能,协助现场指挥者进行自救,互救和避灾,完成灾害区域内人员的安全撤离。 3.2.4、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及职责 事故现场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由有关部门负责人和相关单位人员组成,主要负责指挥井下现场抢救工作,及时处理各种安全生产事故。 1、现场抢险救灾组: 组 长:温 焕 电话:13934263796 副组长:郭文龙 电话:18635276322 成 员:古 林、任守权、张好宝、尹进胜、赵平和、刘海、 刘朋军、吴万录、冯喜文 职 责: 按照救援方案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紧急调用抢险物资、设备、人员,根据事故情况,有危及周边工作地点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负责记录、保存救援过程资料,总结应急救援经验和教训,具体负责实施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制定的抢险救灾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2、技术专家组: 组 长:张 荣 电话:13403422277 副组长:王治清 电话:13513528010 成 员:于守富、尹世杰 职 责: 参与研究制定抢险救援技术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解决事故抢救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收集整理救援过程中的技术资料,为指挥部提出建议意见及相关依据,参与分析事故原因和责任。完成指挥部赋予的其它工作任务。 3、物资供应保障组: 组 长:苏卫东 电话:13994321158 副组长:尹胜庭 电话:15135212929 成 员:杜国有、赵玉杰、韩文冠、陈建文、张龙 职 责: 负责组织抢险救援所需各种物资装备、器材和资金的调集和筹备。完成指挥部赋予的其它工作任务。 4、警戒保卫组: 组 长:贾勃海 电话:13835215833 副组长:王 启 电话:13700528875 成 员:庞尔勇、温守旺、乔法、赵海忠、乔军军、郑利军 职 责: 维护矿区和居民生活区的治安,做好事故发生后的人员疏散、封闭相关场所,维护交通秩序,杜绝无关人员进入事故救援现场,确保事故救援的顺利进行。完成指挥部赋予的其它工作任务。 5、与左云县人民医院签订了医疗救护合同 负责对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护,组织医疗救治,提供所需药品,医疗器械。负责灾区消毒防疾,确保灾区饮食卫生。完成指挥部赋予的其它工作任务。 6、后勤保障组: 组 长:蒋 青 电 话:13803429997 副组长:石应章 电 话:13994340306 成 员:曹美琴、丁祥仁、韩文冠、尹世峰 职 责: 负责抢险救援车辆的调度,保障有关抢险救援人员的日常生活需要。完成指挥部赋予的其它工作任务。 7、善后处理组: 组 长:杨 河 电话:13613523333 副组长:石应章 电话:13994340306 成 员:王 启、蒋 青、符建国、郭君 职 责: 负责核实遇难者身份,了解掌握家庭情况并通知遇难者亲属。安排遇难者亲属善后处理期间的生活和遇难者丧葬事宜,负责洽谈抚恤条件。完成指挥部赋予的其它工作任务。 8、宣传组 组 长:刘成虎 电 话:13327423311 副组长:燕 俊 电 话:18735238896 成 员:张好宝、刘朋军、丁祥仁、张楠 职 责: 做好宣传报导工作,协助现场保卫组维持矿区秩序。编发事故简报,负责新闻媒体的组织与接待工作,发布事故抢险进展情况。完成指挥部赋予的其它工作任务。 9、通风组 组 长:韵阳清 电 话:18735291530 副组长:古 林 电 话:13935269481 成 员:乔 斌、杜 财、赵文海、谢 岗、张有权、尹满庭、 刘玉平、智海平 职 责: 负责日常的通风系统管理,确保通风系统合理、稳定、可靠。组织完成必要的通风工程,组织瓦斯排放并执行与通风有关的安全措施。迅速修复损坏的通风设施,确保救援现场安全。完善必要的局部反风设施,确保重点地段能进行局部反风。 10、通讯、机电组 组 长:马建军 电话:15235204686 副组长:王 武 电话:13935235995 成 员:乔成、王林海、殷建忠、冯福官、燕建龙、乔海军 职 责: 保障事故发生时通讯畅通,架设临时通讯线路,提供灾区所需机电设备,并保证正常运转。 4、预防与预警 4.1、预防措施 4.1.1、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的预防措施 坚持贯彻执行“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瓦斯防治的指导思想和方法。在日常生产过程中,落实好各项规章制度,杜绝生产中存在的瓦斯隐患。 1、落实矿井瓦斯管理制度和煤尘管理制度 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瓦斯管理制度和煤尘管理制度,并在日常工作中落实到实处。 2、建立健全瓦斯和通风监测监控系统 按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风技术标准》及《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建立完整、可靠的瓦斯、通风系统,合理使用、优化配置,做好运行记录及日常监管工作。 3、加强通风管理 为防止井下瓦斯积聚,必须加强矿井通风、确保风量、风速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为此,必须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采用机械通风,主要通风机必须做到一套运转,一套备用。(同能力) (2)、实行分区通风。不仅可以保证采掘工作面都有新鲜风流,而且在发生瓦斯爆炸时可以减少灾难范围,减少灾难损失。 (3)、加强掘进巷道通风,要实行全风压通风和局部通风机通风,加强对局部通风机的管理,禁止出现循环风。 (4)、及时构建通风设施并保证质量,保持完好,减少跑风、漏风,保证工作面风量。 (5)、保证风流畅通。加强通风是目前处理瓦斯的主要手段,风流不畅就会发生瓦斯事故。不得在通风巷内堆积杂物,并保证足够的通风断面,同时做好洒水防尘工作,避免引起煤尘爆炸。 4、加强爆破中的瓦斯管理、煤尘管理 爆破过程中,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 钻眼时必须采用湿式打眼,爆破必须充填水炮泥,有效地防止煤尘的产生。 5、积聚瓦斯的处理措施 瓦斯在井下一些局部地点容易聚积,导致瓦斯浓度超限,必须按照瓦斯等级排放管理制度和局部积聚瓦斯处理方法,及时进行处理。 (1)、采煤工作面与采空区中积聚瓦斯的处理 1)、对于采煤工作面上隅角积聚的瓦斯可以采用: ① 、抽采措施,即沿顶板走向倾向孔抽采。 ②、采用科学的采面通风方法,从根本上消除积聚隐患。 ③、采用导风帘等措施来解决小范围的积聚,使风流通过采煤工作面上隅角三角区,将瓦斯带走,将上隅角处积存的瓦斯排除。 (2)、炮眼内积存存瓦斯的处理:打好炮眼后,要及时装药,装药前应用炮棍在炮眼内来回捅动,以便排除炮眼内集聚的瓦斯。 (3)、采空区内积聚瓦斯的排除方法。 1)、将采空区上部小阶段回风巷闭墙打开,以增加漏风来排除采空区内瓦斯。 2)、在工作面回风巷内加设调节风窗,强迫采空区瓦斯不向工作面涌出。 3)、进行邻近层或采空区瓦斯抽放。 4)、对综采放顶工作面应在“U”型通风基础上,沿顶板加掘一条专用回风巷,进行“一进两回”式通风。 (4)、井下巷道中积聚瓦斯的处理 1)、巷内冒顶空间内积存的瓦斯,可用以下几种处理方式: ①、风袖通风法,即在风筒上按一段分支小风筒直通巷道冒顶处,排除积存的瓦斯。 ②、挡风板引风法,即在巷道支架顶梁上钉挡板,把风流引到冒顶处。 ③、充填隔离法,即在支架顶梁上钉木板,然后用黄土、沙子或隋性气体充填,排除积聚的瓦斯。 2)、巷道顶板处积聚的瓦斯,可以采用提高巷内风速、利用导风板、引射器等引风吹散。 3)、处理停风的独头掘进巷内的瓦斯,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排放措施。控制送入独头巷道中的风量排放,严禁“一风吹”。排放时,应有瓦斯检查人员在独头巷道回风流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检查瓦斯。 4)、刮板输送机底槽处积聚瓦斯的处理 ①、设专人清理输送机底下遗留的煤炭,保证底槽畅通,使瓦斯不易积聚。 ②、保持输送机经常运转,即使不出煤也让输送机断续运转,以防止瓦斯积聚。 ③、吊起输送机处理积聚瓦斯。 ④、压风排瓦斯,有压风管路的地方可将风管引至底槽排除瓦斯。 6、预防瓦斯、煤尘、点火源的措施 (1)、严格井口检查制度,禁止携带烟草和点火工具下井,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 (2)、严禁井下违章操作,如违章爆破,带电检修等。 (3)、严禁使用不合格产品,确保各种矿用产品符合煤矿安全防爆标准。 (4)、做好机电设备管理,选用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彻底消灭井下电气发火和静电火源。 (5)、不准带电检修和搬迁电器设备,瓦斯容易积聚的地点应重点防范,保证不出现引燃瓦斯的点火源。 (6)、严格管理和限制煤炭生产中可能出现的火源、热源,防止摩擦撞击点火。 (7)、防止爆破火源,爆破时采用煤矿许用炸药和防爆型发爆器,并采用防爆型电气设备。爆破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炮眼必须充填足够的炮泥和水泡泥。严禁明火放炮和放糊炮,正确处理瞎炮。 (8)、防止明火和其它火源。井下禁止吸烟,应使用防爆的照明灯,禁止井下随意坼卸矿灯。 (9)、经常检查火区的情况,严格管理火区,建立火区管理卡。火区启封前,一定要经过鉴定,确定火区火熄灭时方可启封。 7、矿井瓦斯通风监测监控系统 为保证瓦斯通风监测监控系统的有效运转,必须从安全监控系统的安装、使用、管理和维护方面加以控制,落实好相关的规定和注意事项。 (1)、设置专人负责日常瓦斯监控工作及时更换各种传感器做好记录。对安全设备的具体要求是: 1)、必须符合有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并取得“MA”标志准用证。 2)、用于爆炸环境的煤矿安全监控设备,优先采用本质安全型煤矿安全监控设备。 3)、煤矿安全监控设备之间必须使用专用阻燃电缆设备,严禁与调度电话电缆和动力电缆共用,确保其本质安全防爆性能。 4)、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必须具备瓦斯断电和瓦斯风电闭锁装置的全部功能。 5)、矿用监控系统、瓦斯风电闭锁装置,瓦斯断电仪必须装备备用电池,以保证对瓦斯浓度的连续监控,当电网停电后,必须保证正常工作2小时。 6)、系统必须具有防雷电保护装置,以防止雷电通过瓦斯监控系统引起瓦斯爆炸。 7)、系统必须具有断电状态监测报警、显示、存储和打印报表功能,以防止人为取消断电功能,保证安全生产。 8、甲烷传感器设置规定 (1)、必须在采煤工作面(回风巷中距工作面煤壁线10米内)设置甲烷传感器,在工作面上隅角设置便携式甲烷报警器。在煤巷、半煤岩巷的掘进工作面,必须在工作面(距工作面煤壁5米)设置甲烷传感器。在回风流中的机电设备峒室的进风侧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专用排瓦斯巷内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 (2)、安装使用及维护安全监控系统的规定和注意事项。 1)、安装断电控制系统时,必须根据断电范围要求,提供断电条件,并接通井下电源及控制线。严禁安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 2)、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月至少一次。安全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及时处理,在故障期间必须有安全措施。 3)、每天必须检查安全监控设备及电缆是否正常,并将检查记录和结果报监测值班员,当读数误差大于允许误差时,以读数较大者为依据,采取安全措施,并在8小时内将仪器调校完毕。 4)、安全监控系统中心站必须实时监控全部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变化及被控设备的通、断电状态。安全监控系统的监测日报表必须报矿长和总工审阅。 5)、监控设备布置图按实际线路图必须标明传感器、声光报警器、断电器、分站、电源、中心站等设备的位置,按线、断电范围、传输电缆等,并根据实际布置适时修改。 9、通风设备及设施的事故预防 矿井的主要通风设施包括风门、风墙、风桥、风硐和调节风窗,主要通风设备包括主要通风机,局部通风机和风筒等。 通风设备的规定: 《煤矿安全规程》对通风设备的有关规定如下: (1)、矿井必须采用机械通风,主要通风机安装使用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主要通风机必须安装在地面,装有通风机的井口必须封闭严密。 2)、必须保证主要通风机连续运转。 3)、必须安装2套同等能力的主要通风机,一套在用、一套备用,备用通风机必须能在10分钟内启动。</p>-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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