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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税法律中涉及的税收规定.doc

  • 上传人:精***
  • 文档编号:2305631
  • 上传时间:2024-05-27
  • 格式:DOC
  • 页数: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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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中华人民共和国 税法 涉及 税收 规定
    资源描述:
    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经验之谈,如果觉得有帮助请您打赏支持,谢谢!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税法律中涉及的税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税法律中涉及的税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免征投资阶段各种税收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对赔偿金不予征税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对基金财产税收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对合伙企业所得征税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法对涉税事项适用法律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的涉税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对税收优惠的授权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免征投资阶段各种税收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 (2001年8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2001年8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5号公布 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三十三条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单位和个人防沙治沙。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防沙治沙的面积和难易程度,给予从事防沙治沙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资金补助、财政贴息以及税费减免等政策优惠。 单位和个人投资进行防沙治沙的,在投资阶段免征各种税收;取得一定收益后,可以免征或者减征有关税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对赔偿金不予征税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1994年5月1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0年4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决定》修正) 第四十一条 赔偿请求人要求国家赔偿的,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不得向赔偿请求人收取任何费用。 对赔偿请求人取得的赔偿金不予征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对基金财产税收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2003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第八条 基金财产投资的相关税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基金管理人或者其他扣缴义务人按照国家有关税收征收的规定代扣代缴。[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对合伙企业所得征税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1997年2月23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2006年8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修订) 第六条 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法对涉税事项适用法律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法 (2016年2月26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第二十八条 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开发活动涉税事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2]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的涉税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2016年3月16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第七十九条 慈善组织及其取得的收入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第八十条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赠财产用于慈善活动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企业慈善捐赠支出超过法律规定的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当年扣除的部分,允许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境外捐赠用于慈善活动的物资,依法减征或者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第八十一条 受益人接受慈善捐赠,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第八十二条 慈善组织、捐赠人、受益人依法享受税收优惠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对税收优惠的授权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 (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第三十八条 国家实施必要的税收优惠政策,促进电影产业发展,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税主管部门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 [1]【中国财税浪子】基金只是一种信托财产,不是一种经济组织,故对基金本身不能作为纳税实体征收相关税收,但作为一种投资方式,基金连接投资环节内的多个主体,在此过程中也涉及多方面的税收,因此十分有必要在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对此加以规定。目前基金投资环节主要涉及六个方面的税收: 一是投资者购买基金份额的税收。投资者购买基金份额,是一种投资行为,依据法律这种行为应缴纳营业税,但目前国家对公募基金购买基金行为应缴纳的营业税予以免征,假设对于私募基金也予以免征,表明国家对这种投资行为是一种支持。即使以后对这种行为恢复征税,也应由投资者在购买基金份额时缴纳,而且是在基金成立前缴纳,它与基金本身无关。 二是基金投资所得收益的税收。对于这种收益是要依法征收所得税的,但对于这种所得的征税最终应由投资者承担,而投资者享有这种收益要在基金分配以后,故对这部分税收也是在基金将收益分配给投资者以后,由投资者自行缴纳,这种纳税也是在基金之外进行的。 三是基金管理人收益的税收。基金管理人从事基金管理,要从基金取得管理费或投资收益分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报酬更多地来源于提成),这种管理费与收益提成是管理人的经营所得,应由基金管理机构自行缴纳,与基金本身无关。 四是基金托管人收费的税收。基金托管人从事基金托管既要对其资金进行保管,又要对管理人的投资活动进行必要的监督,故对这种业务应当收取费用,这种费用对托管人来说也是一种经营所得,应当依法纳税,但这种所得的纳税也应由托管人自行缴纳,同样与基金本身的纳税无关。 五是基金从事一级或者二级市场证券交易的税收。基金从事证券投资或在一级市场买入股权,在二级市场卖出时应当依法缴纳印花税,这种税收的纳税主体应当是基金本身,但由于基金只属于财产,无行为能力,故对这种税收应由基金管理人从基金财产中提取资金代为缴纳。 六是基金投资于未上市股权或其他标的所获取增值,如果对这种增值不等上市而予转让获得收益即属于资本利得。这种资本利得也需要依法纳税,其操作同样是由基金管理人从基金财产中提出相应数额代为缴纳。 从以上方面可以看出,基金的投资经营涉及多方面税收问题,对于这些税收不是不缴,而是分别由相关主体自行缴纳或者由基金管理人代为缴纳。 证券投资基金法对基金涉及的税收内容作出规定是十分必要的,其理由有三个方面:第一,在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对基金的税收问题作出规定能使所有人都了解,基金本身是不需要纳税的,但这并不意味对这种投资行为不征税,而是对这类税收要分别由相关主体自行缴纳或者由基金管理人代为缴纳。第二,作出这样的规定是要告诉大家,从事基金投资要由各种不同的主体依据相关法律自行或代为履行纳税义务。这等于提醒相关主体在利用基金这一方式投资时,不要忘了履行自己的法定义务。第三,这种规定与税法并不矛盾,因为它并不改变相关税法的内容,只不过是将税法的相关内容在此作出必要的宣释并与其进行必要的衔接。 [2]【中国财税浪子】依据该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和相关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资源调查活动,适用本法。本法所称深海海底区域,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其他国家管辖范围以外的海床、洋底及其底土。很显然,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活动的发生范围既不在我国领土主权范围,也不在其他国家领土主权范围,但其仍应依据我国税法相关规定纳税。 小编寄语:不要指望一张证书就能使你走向人生巅峰。考试只是检测知识掌握的一个手段,不是目的。千万不要再考试通过之后,放松学习。财务人员需要学习的有很多,人际沟通,实务经验,excel等等等等,都要学,都要积累。要正确看待考证,证考出来,可以在工作上助你一臂之力,但是绝对不是说有了证,就有了一切。有证书知识比别人多了一个选择。会计学的学习,必须力求总结和应用相关技巧,使之更加便于理解和掌握。学习时应充分利用知识的关联性,通过分析实质,找出核心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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