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939—化学工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docx
《DB32939—化学工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DB32939—化学工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docx(16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1、DB329392006化学工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9392006化学工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编辑整理:尊敬的读者朋友们:这里是精品文档编辑中心,本文档内容是由我和我的同事精心编辑整理后发布的,发布之前我们对文中内容进行仔细校对,但是难免会有疏漏的地方,但是任然希望(DB329392006化学工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内容能够给您的工作和学习带来便利。同时也真诚的希望收到您的建议和反馈,这将是我们进步的源泉,前进的动力。本文可编辑可修改,如果觉得对您有帮助请收藏以便随时查阅,最后祝您生活愉快 业绩进步,以下为DB329392006化学工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全部内容。16化学工业主
2、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9392006 化学工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Provincial discharge standard of main water pollutantsfor chemical industry200605-26发布200607-26实施江苏省环境保护厅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前 言本标准为全文强制。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江苏生态省建设纲要,加强江苏省水污染防治,严格控制化学工业企业的主要水污染物排放,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按照污水排放去向及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苏政复2
3、00329号)要求,规定了25种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本标准主要参考了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134582001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01995磷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1995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本标准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江苏省环境保护厅提出.本标准由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南京大学环境学院、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负责起草。本标准由江苏省环境保护厅负责解释。化学工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1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化学工业现有单位水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排放管理
4、。本标准规定了江苏省化学工业企业重点控制的25种水污染物排放的最高浓度限值,本标准中未作规定的内容和要求,仍执行国家相应标准。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 30971997 海水水质标准GB 3838200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T 69201986 水质 pH值的测定 玻璃电极法GB/T 74661987 水质 总铬的测定GB/T 746719
5、87 水质 六价铬的测定二苯碳酸二肼分光光度法GB/T 74751987 水质 铜、锌、铅、镉的测定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74781987 水质 铵的测定蒸馏和滴定法GB/T 74811987 水质 铵的测定水杨酸分光光度法GB/T 7485-1987 水质 总砷的测定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GB/T 74861987 水质 氰化物的测定第一部分:总氰化物的测定GB/T 74881987 水质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稀释与接种法GB/T 74901987 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蒸馏后4氨替比林分光光度法GB 8978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T 11859-1989
6、水质苯并(a)芘的测定 乙酰化滤纸层析荧光光度法GB/T 118931989 水质总磷的测定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GB/T 119011989 水质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GB/T 119031989 水质色度的测定GB/T 119071989 水质银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119141989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GB/T 119121989 水质镍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 134582001 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T 142041993 水质烷基汞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GB 155801995 磷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55811995 烧碱、聚氯乙
7、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T 164881996 水质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的测定 红外光度法GB/T 164891996 水质硫化物的测定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 GB 188712001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HJ/T 582000 水质 铍的测定铬菁R分光光度法HJ/T 912002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苏政复200329号 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化学工业 chemical industry 指以石化基础原材料为加工对象的延伸化工、煤化工、盐化工、生物化工及精细化工等行业。 3。2 集中式工业污水处理厂 centralize
8、d industrial sewage treatment plant指以处理工业废水为主的集中式工业污水处理设施。4 要求4。1 标准分级4.1.1 排入GB3838-2002中类水域(划定的饮用水源保护区和游泳区除外)和排入GB30971997中二类海域的污水,执行本标准一级标准.4。1.2 排入GB3838-2002中、类水域和排入GB30971997中三类海域的污水,执行本标准二级标准.4.1。3 排入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执行GB89781996的三级标准。4。1。4 排入未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必须根据排水系统出水受纳水域的功能要求,分别执行。和
9、。.的规定.4.1。5 GB3838中、类水域和类水域中划定的保护区,GB3097中一类海域,禁止新建排污口,现有排污口应按苏政复200329号文要求,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以保证受纳水体水质符合规定用途的水质标准。4。2 标准值4。2.1 污染物按其性质及控制方式分为二类.4.2.1。1 第一类污染物,不分污水排放方式,也不分受纳水体的功能类别,一律在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采样,其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应达到表1要求.表1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序号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总汞0。05 mg/L2烷基汞不得检出3总镉0。1 mg/L4六价铬0.5 mg/L5总砷0.5 mg/L6总铅1。0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DB32939 化学工业 主要 水污染 排放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快乐****生活】。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快乐****生活】,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