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财税人员——新年起步,有必要列一份“要事清单”_邹胜.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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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 纳税辅导新春伊始,往往是企业财税人员的“忙季”。加之刚过完春节长假,一些财税人员返岗后,面对手头诸多的涉税工作,难免有些“手忙脚乱”。那么,该如何把握涉税事项的重点、提升工作质效,为新一年的涉税工作开好头、起好步呢?笔者的建议是:列好“要事清单”,按照税收政策规定的时间节点把握轻重缓急,统筹整个财税团队的人力资源、信息资源和技术资源,稳妥推进节后的各项涉税工作。掌握政策变化情况岁末年初是税收政策调整变化的“密集期”,财税人员返岗后,应结合所在企业的实际情况,动态掌握税收政策的变化情况,为后续准确进行税务处理打下坚实基础。目前,有些阶段性税收政策已到期。比如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服
2、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1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快递收派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2 年第 18 号)等,执行截止日期为 2022 年 12月31日,目前尚无延续执行的新政策。也就是说,航空和铁路运输企业分支机构暂停预缴增值税、提供企业财税人员新年起步,有必要列一份要事清单邹胜 纳税辅导41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免征增值税、提供相关快递收派服务免征增值税等政策,2023年是否继续执行,需要企业财税人员密切关注后续有无新政策。在关注的同时,财税人员现阶段应切实按照实际应税行为做好相应的申报及缴税工作。此
3、外,由于年初属于企业制定并实施年度财务计划的关键期,企业财税人员有必要测算并评估相关政策不再执行后带来的现金流影响,合理制定或调整财务计划,以保障现金流更加稳定。需要注意的是,一些税收政策已经明确被延续。比如,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有关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 年第 2 号),将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等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2号)中规定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单独计税优惠政策,延续执行至 2023 年 12 月 31日。对此,相关上市公司财税人员一方面应注意总结以往适用该政策过程中的有益经
4、验,注意梳理以往实务中容易出现的税务风险点并尽早进行排查;另一方面应该结合实际情况,对新一年的股权激励方案进一步优化调整,用足用好相关税收优惠。还需要注意的是,有些税收政策在进行延续的同时做了局部调整。比如,原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原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加计抵减应纳税额政策于 2022 年 12 月 31日到期,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及时发布 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 年第 1 号,以下简称“1 号公告”),在延续优惠至 2023 年 12月31日的同时,对一些具体标准作出重要调整。根据 1 号公告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5、免征增值税的月销售额标准,从原来的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 45 万元,下同),调整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原适用3%征收率免征增值税的,调整为减按 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方面,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加计抵减比例从10%调整为 5%,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加计抵减比例从15%调整为10%。对此,相关财税人员一定要准确掌握政策的具体变化,妥善做好适用优惠政策的衔接,切勿带着惯性思维按从前的标准适用政策,导致发生税务风险。2023 年部分会计制度的变化,也是企业财税人员需要注意的事项。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自 2023 年 1 月 1 日
6、起,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须执行有“中国版 IFRS17”之称的 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从实践看,会计制度的更新调整,会对相关企业的报表编制、信息披露、会计处理等产生影响,相关企业的财税人员应及时加强学习,掌握会计新规并严格执行。做好关键涉税事项在充分掌握税收政策及会计42 纳税辅导制度调整变化情况的同时,企业财税人员有必要根据“新年伊始”这个特殊的时间节点,着重把握关键涉税事项,从而让涉税工作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目前已经开始的 2022 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就是关键涉税事项之一。笔者在实务工作中发现,部分企业在进行
7、年度汇算时,存在一些共性风险点,需要财税人员注意。实践中部分企业错误地认为,没有盈利就无须进行年度汇算。实际上,根据税收政策规定,除实行核定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外,只要从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经营)的纳税人,无论是否在减税、免税期间,无论盈利或亏损,均应按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在具体时间上,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 5 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也就是说,2022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纳税人应当在2023年 5 月 31 日前完成申报和税款缴纳。企业未按规定留存相关资料的情况,在实践中较为普遍。比如,某企业在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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