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减免:分摊费用不可任性【会计实务经验之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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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经验之谈,如果觉得有帮助请您打赏支持,谢谢!所得减免:分摊费用不可任性【会计实务经验之谈】所得减免类项目要求企业从事不同税收待遇项目时,应单独核算,并合理分摊期间费用。本文梳理相关税收文件,并作出提示。文件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12号)第三条规定,享受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企业,应单独计算技术转让所得,并合理分摊企业的期间费用;没有单独计算的,不得享受技术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优惠。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及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实施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30号)规定,企业应单
2、独核算其享受优惠的CDM项目的所得,并合理分摊有关期间费用,没有单独核算的,不得享受上述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0号)第六条规定,企业同时从事不在目录范围的生产经营项目取得的所得,应与享受优惠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经营所得分开核算,并合理分摊企业的期间共同费用;没有单独核算的,不得享受上述企业所得税优惠。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0号)第六条规定,节能服务公司同时从事适用不同税收政策待遇项目的,其享受税收优惠项目应当单独计算收入、扣除,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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