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处理原则【会计实务经验之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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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经验之谈,如果觉得有帮助请您打赏支持,谢谢!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处理原则【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基本原则是购买法。 (一)确定购买方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 (二)确定购买日 购买日,是指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一般可认为实现了控制权的转移,形成购买日。有关的条件包括: 1.企业合并合同或协议已获股东大会等内部权力机构通过。 2.按照规定,合并事项需要经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的,已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 3.参与合并各方已办理了必要的财产产权交接手续。 4.购买方已支付了购买价款的大部分(一般应超过50%),并且有能力、有计划支付剩余款项。 5.购买方实际上已经控制了被购买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享有相应的收益并承担相应的风险。 (三)确定企业合并成本 企业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为进行企业合并支付的现金或非现金资产、发行或承担的债务、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等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四)企业合并成本在取得的可辨认资产和负债之间的分配 1.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除无形资产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不仅限于被购买方原已确认的资产),其所带来的未来经济利益预期很可能流入企业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应当单独予以确认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无形资产的确认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购买方在对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资产进行初始确认时,应对被购买方拥有的但在其财务报表中未确认的无形资产进行充分辨认和合理判断,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应确认为无形资产。 (1)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 (2)能够从被购买方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单独或与相关合同、资产和负债一起,用于出售、转移、授予许可、租赁或交换。 3.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除或有负债以外的其他各项负债,履行有关的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的,应当单独予以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4.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的或有负债,在购买日其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应当单独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小编寄语:不要指望一张证书就能使你走向人生巅峰。考试只是检测知识掌握的一个手段,不是目的。千万不要再考试通过之后,放松学习。财务人员需要学习的有很多,人际沟通,实务经验,excel等等等等,都要学,都要积累。要正确看待考证,证考出来,可以在工作上助你一臂之力,但是绝对不是说有了证,就有了一切。有证书知识比别人多了一个选择。会计学的学习,必须力求总结和应用相关技巧,使之更加便于理解和掌握。学习时应充分利用知识的关联性,通过分析实质,找出核心要点。 (五)企业合并成本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差额的处理 1.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商誉。 2.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1)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 (2)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六)企业合并成本或合并中取得的有关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暂时确定的情况 企业合并发生当期的期末,因合并中取得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或企业合并成本只能暂时确定的,购买方应当以所确定的暂时价值为基础对企业合并进行确认和计量。 购买日后12个月内对原确认的暂时价值进行调整的,视同在购买日进行的确认和计量,即进行追溯调整。 (七)购买日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 企业合并形成母子公司关系的,母公司应当编制购买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企业合并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应当以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母公司的合并成本与取得的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借方差额,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确认为商誉;贷方差额应计入合并当期损益。因购买日不需要编制合并利润表,该差额体现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上,应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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