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涉及金融企业部分与原申报表对比简析(老会计人的经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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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经验之谈,如果觉得有帮助请您打赏支持,谢谢! 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涉及金融企业部分与原申报表对比简析(老会计人的经验) 修订后的申报表共41张,除基础信息表和主表外,39张明细表中与金融企业行业特点密切相关的主要有《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20)、《金融企业支出明细表》(A102020)、《金融、保险等机构取得的涉农利息、保费收入优惠明细表》(107013)、《特殊行业准备金纳税调整明细表》(105120)。其中《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20)、《金融企业支出明细表》(A101020)与原申报表名称相同,但填表事项发生一定的变化;《特殊行业准备金纳税调整明细表》(105120)是结合金融企业行业特点将准备金调整项目进一步细化所增加的一张表;《金融、保险等机构取得的涉农利息、保费收入优惠明细表》(107013)则是将原申报表中的《税收优惠明细表》中的涉及金融保险等机构的减计收入单列一张表反映。上述4张表与原申报表相比主要变化有以下方面。 一、《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20)和《金融企业支出明细表》(A102020) 这两张表与原申报表相比变化主要是填报项目与内容进一步按照会计口径设置。 1.填报依据和适用范围表述有所变化。填报人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金融企业纳税人,与原申报表中适用于执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的金融行业的居民纳税人填报相比更准确,一方面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已被《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一批)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62号)废止,各个金融企业均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另一方面在新申报表封面填报说明中已指出新申报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 2.填报内容有所变化。要求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填报“营业收入”、“营业外收入”、“营业支出”和“营业外支出”,不再填报“视同销售收入”和“视同销售成本”。视同销售收入和成本是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所规定的内容;《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20)和《金融企业支出明细表》(A101020)所填列的内容与新申报表主表中营业收支和营业外收支所对应,视同销售收入和成本在《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10)中填列。 3.具体项目有所调整。《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20)营业收入将原申报表分银行业务收入、保险业务收入、证券业务收入、其他金融业务收入四个项目,调整为银行业务收入、证券业务收入、已赚保费、其他金融业务收入、汇兑收益、其他业务收入六个项目。原申报表四个项目下要填报金融企业从事金融主营业务活动和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新申报表要求银行业务收入、证券业务收入、已赚保费和其他金融业务收入填报企业所从事金融主营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将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取得的其他业务收入单列其他业务收入项目反映,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分开填报,信息更明晰。 其中银行业务收入由银行业利息收入、银行业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三项调整为利息收入、手续费及佣金收入两项,所需填报的各项收入的构成没有变化。 证券业务收入组成由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利息净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三项调整为证券业务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其他证券业务收入两项。其他证券业务收入指的是与证券有关的业务收入,不是其他业务收入。不再反映利息净收入,利息收入作为其他证券业务收入的内容,与《企业会计准则——收入》对于利息收支的核算通过利息收入和利息支出科目核算保持一致。原申报表证券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所填报的纳税人取得投资收益、汇兑收益内容分别在《投资收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30)中填报、《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20)单列的汇兑收益项目反映。 已赚保费填报纳税人从事保险业务确认的本年实际保费收入,金额为保险业务收入减去分出保费和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后的余额,具体内容与原申报表基本相同,新申报表在保险业务收入下新增了分保费收入项目。已赚保费减去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与《企业会计准则—原保险合同》关于保险人在确认非寿险保费收入的当期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作为当期保费收入调整的规定一致。 其他金融业务收入填报纳税人提供除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以外的金融商品服务取得的收入,主要是信托投资公司、租赁公司、担保公司、财务公司、典当公司等金融企业填报主营业务活动的收入。 新增汇兑收益项目,金融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汇兑损益科目核算的收益或损失均在本项目填报。 营业外收入分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债务重组利得、政府补助利得、盘盈利得、捐赠利得、其他七项。与原申报表中营业处收入分固定资产盘盈、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非货币性资产交易收益、出售无形资产收益、罚款净收入和其他六项相比更全面,也跟《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营业外收入核算企业取得的各项利得相一致。如《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固定资产盘盈应作为前期差错进行处理,不作为营业外收入,新申报表则取消了固定资产盘盈作为营业外收入填报的项目。 《金融企业支出明细表》(A102020)项目内容根据收入和成本相配比的原则与《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20)相对应进行了调整,表中不再反映视同销售成本和发生的业务管理费。视同销售成本和业务及管理费分别在《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10)、《期间费用明细表》(A104000)填报;各个金融企业发生的其他业务成本单列项目反映;营业外支出项目内容跟《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营业外支出核算的项目保持一致,细分为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债务重组损失、捐赠支出、非常损失和其他。 二、《特殊行业准备金纳税调整明细表》(105120) 对特殊行业的准备纳税调整,原申报表只在《资产减值准备项目调整明细表》(附表十)中列举了金融企业的贷款损失准备,而且按填报口径填列后对贷款损失准备的调整与税收政策规定的应调整金额不完全一致。2010年国家税务总局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10〕148号)中对准备金税前扣除的填报进一步作出规定:各金融企业根据相关税收政策计算的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各类准备金,填报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三“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40行“20、其他”第4列“调减金额”;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十“资产减值准备项目调整明细表”填报口径不变。 在上述填报方式下,税务部门对特殊行业企业可以税前扣除的准备金信息获取有限,无法了解企业申报税前扣除准备金的种类、企业账面情况和税前扣除的具体金额。新申报表对此作出了调整,《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的资产调整类项目下的资产减值准备金调整不再包括税前扣除的特殊行业准备金;新增《特殊行业准备金纳税调整明细表》(105120)反映《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特殊事项调整项目特殊行业准备金调整的具体内容。 《特殊行业准备金纳税调整明细表》(105120)共分保险公司、证券行业、期货行业、金融企业、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和其他六大项目,列明了当前税收政策所规定的允许税前扣除的准备金具体种类,并按类别填报各准备金的会计处理、允许税前扣除金额及纳税调整金额。 三、《金融、保险等机构取得的涉农利息、保费收入优惠明细表》(107013) 本表是新增表格,主要填报本年发生的金融、保险等机构取得的涉农利息、保费收入优惠情况。金融、保险等机构取得的涉农利息、保费收入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金融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4号),财税﹝2010﹞4号政策执行期限至2013年12月31日,若无延期则停止执行。表中项目内容分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保险公司为种植业、养殖业提供保险业务取得的保费收入;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三项,三项收入10%部分合计金额填入《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0)其他专项优惠项目下的金融、保险等机构取得的涉农利息、保费收入栏,与其他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合计金额填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纳税调整后所得项目下的减去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栏。 原所得税申报表是将金融、保险等机构取得的涉农利息、保费收入优惠金额填入《税收优惠明细表》(附表五)的减计收入的其他栏,并且计入《纳税调整明细表》(附表三)的减计收入的调减金额栏,作为纳税调整减少额计入所得税申报表主表。新申报表在应纳税所得额计算上单列项目反映减计收入抵扣的应纳税所得额,提供更加高效、明晰的信息。 小编寄语:不要指望一张证书就能使你走向人生巅峰。考试只是检测知识掌握的一个手段,不是目的。千万不要再考试通过之后,放松学习。财务人员需要学习的有很多,人际沟通,实务经验,excel等等等等,都要学,都要积累。要正确看待考证,证考出来,可以在工作上助你一臂之力,但是绝对不是说有了证,就有了一切。有证书知识比别人多了一个选择。会计学的学习,必须力求总结和应用相关技巧,使之更加便于理解和掌握。学习时应充分利用知识的关联性,通过分析实质,找出核心要点。-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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