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需找准所得税申报表填报三大口径(老会计人的经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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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经验之谈,如果觉得有帮助请您打赏支持,谢谢!企业需找准所得税申报表填报三大口径(老会计人的经验)2015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开始实施。新纳税申报表以企业会计准则核算体系为基础,将纳税申报表从过去的12张表变为现在的41张表,由过去的3层结构变为现在的4层结构,体系更加完整,逻辑结构更加严密,对纳税人会计核算和税法执行口径掌握要求更高。随着纳税申报表填报实践的不断深入,2015年3月16日,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关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部分填报口径的通知(税总所便函201521号),对纳税申报表中的具体项目的填报口径进行了明
2、确。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明细表填报应注意特例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明细表(A105081)是为单独统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75号)规定的六大行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缩短折旧年限;以及其他企业研发仪器、设备,单项固定资产价值低于5000元的一次性扣除等,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情况而增加的第四层级的申报表。由于该表的设计思路是通过用合计栏下的“本期折旧(扣除)额”中的“加速折旧额”减去“正常折旧额”的差额,来反映本期加速折旧或一次性扣除政策导致应纳税所得税额减少的金额。经上述公式测算后,反映该类资产加速折旧或一次性扣除政策所导致的应纳税所得税额
3、减少的金额。因此,本表的填报需要注意两方面内容:一是该表中的数据除第17列和第19列以外,其他列次有关固定资产原值、折旧额,均按税收规定填写。固定资产原值应按资产的计税基础填报而不是账面价值,折旧额也是以计税基础、税法规定的折旧年限和折旧方法计算得出的。二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得税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1号)规定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不在本表中填报,而是直接在资产折旧、摊销情况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80)中填报。同时,为统计加速折旧、扣除政策的优惠数据,固定资产填报按以下情况分别填报:第一,会计处理采取正常折旧方法,税法规定采取缩短年限方法的,按税法规定折旧
4、完毕后,该项固定资产不再填写本表;第二,会计处理采取正常折旧方法,税法规定采取年数总和法、双倍余额递减法方法的,从按税法规定折旧金额小于按会计处理折旧金额的年度起,该项固定资产不再填写本表;一般而言,加速折旧计算的最后两期折旧额会小于直线折旧法下计算的折旧额,因此,当会计折旧大于加速折旧计算的折旧额时,其对应纳税所得额的影响为负数,将无法汇总以准确体现加速折旧政策对企业应纳所得税额的影响。第三,第17列、第19列“正常折旧额”的填报,会计上未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按照会计账册反映的折旧额填报。会计上采取缩短年限法的,按照不短于税法上该类固定资产最低折旧年限和直线法计算的折旧额填报;会计上采取年数
5、总和法、双倍余额递减法的,按照直线法换算的折旧额填报。当会计折旧额大于税法加速折旧额时,该类固定资产不再填报本表。合计栏项下“正常折旧额”。第四,企业在税收上享受加速折旧政策时,其会计上仍可按其原折旧方式进行会计处理,不必按加速折旧进行处理,申报年度报表时按税收口径调整填报即可。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填报要注意四点A105090是为了归集和统计企业发生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情况的申报表。纳税人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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