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资产损失申报注意事项【会计实务经验之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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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经验之谈,如果觉得有帮助请您打赏支持,谢谢!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资产损失申报注意事项【会计实务经验之谈】201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已经开始了,申报截至日期为2014年5月31日,今年与往来政策变化不大。一、申报时限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应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后方能在税前扣除。未经申报的损失,不得在税前扣除。二、资料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将企业资产损失按其申报内容和要求的不同,分为清单申报和专项申报两种申报形式,具体报送资料要求如下:(一)清单申报1. 企业资产损失清
2、单申报扣除情况表有关会计核算资料和纳税资料留存企业备查,不需要向税务机关报送。(二)专项申报1. 企业资产损失专项申报扣除情况表2. 提交资料清单3.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规定的其他证据材料,具体各种损失类型需报送的资料请参见资产损失应提交资料明细表纳税人所附资料为复印件的,应使用A4纸复印,且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相符的相关字样,并加盖纳税人公章。受理人员如认为必要需纳税人提供原件的,应验证后当场退还。小编寄语:不要指望一张证书就能使你走向人生巅峰。考试只是检测知识掌握的一个手段,不是目的。千万不要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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