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人员必须了解的发票使用规定之二【会计实务经验之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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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经验之谈,如果觉得有帮助请您打赏支持,谢谢!财务人员必须了解的发票使用规定之二【会计实务经验之谈】7、外贸企业丢失专用发票如何办理出口退税【问题】外贸企业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办理出口退税?【解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贸企业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出口退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62号)规定,对于企业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分以下两种情况处理:一是发票联与抵扣联全部丢失时,根据国税函2010162号文件规定,对于外贸企业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和抵扣联的,在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相符后,可凭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
2、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向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申报出口退税。二是有发票联但抵扣联丢失时,根据国税函2010162号文件规定,对于外贸企业只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的,在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相符后,可凭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向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申报出口退税。另外,在办理此项业务时还有两点需要注意:一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规定,自2010年1月1日以后,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扣税凭证抵扣期限,由90天调整为180天。那么,外贸企业丢失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或发票联),如还未认证的应在规定期限的18
3、0天内及时进行认证,并按上述两类情况的要求办理出口退税的有关事宜。二是对于各地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为了加强出口退税的管理与审核,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比对无误的情况下,才能按现行出口退税有关规定办理外贸企业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出口货物。8、由旅行社开具的发票是否可以税前列支【问题】企业员工出国考察,由旅行社代为安排相关住宿等,由旅行社开具相关发票,可以凭该发票税前列支吗?【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
4、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纳税人发生出国考察支出,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能够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合法凭证,否则,不得在税前扣除。证明材料应包括:考察人员姓名、地点、时间、任务、支付凭证等。9、航空运单能否视同发票在税前扣除【问题】我公司经常有出差人员购电子航空客票,以电子客票行程单报销。这种航空运单可否视同发票在税前扣除?【解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印发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54号)规定,航空电子客票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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