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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药业有限公司中药及维药技术研究及成果转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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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业 有限公司 中药 技术研究 成果 转化 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 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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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中药及维药技术研究及成果转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概 述 1、建设项目的特点 库尔勒龙之源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以生产中药制剂为主,集科研、生产、销售为一体的民营企业,前身是库尔勒中药厂,自1969年成立以来,规模不断扩大,所生产的产品覆盖全国各省市地区,获得了代理商和患者的良好赞誉。公司2003年进行了改制,组建成立了库尔勒龙之源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根据市场需求需扩大产能,计划在库尔勒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南苑路与白鹭河路交汇处附近的规划用地上,新建中药、维药生产线,并配套研发、质检、食堂、宿舍、公用工程等相关设施。主要生产秋梨润肺膏、青兰浸膏片、板蓝根颗粒、小儿咳喘灵口服液等25种中成药、维药。项目对中药材在前处理后采取水煎提取法和乙醇提取法(以下简称醇提)提取中药材中的有效物质,根据市场需要制成相应剂型。另外,项目新建了包装瓶吹制车间,计划年产50万只包装瓶,用于对产品进行包装。项目的主要特点如下: ⑴ 本项目中药生产主要包括前处理、提取、制剂、包装等工序,前处理车间主要将中药原材料进行挑拣、清洗等处理,使其变为可进一步加工的净材。提取车间中,根据具体的药品生产工艺分为水煎法提取、醇提和水煎法+醇提三种工艺。制剂车间主要为将提取后的产物制作成各种剂型,最后包装入库。 ⑵ 目前厂址综合制剂厂房,前处理、提取车间厂房,锅炉房已经建成,厂房建设项目已经取得该厂房竣工验收批复,批复文号为:巴环评价验[2017]8号,批复文件见附件。项目厂区行政楼、质检中心、科研楼、食堂、宿舍、污水处理站等需要新建。 ⑶ 项目厂区位于库尔勒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厂址所在位置已实现“七通一平”,项目生产动力采用2台2t/h燃气蒸汽锅炉为厂区生产、生活供暖。项目用电采用园区电网供电。 ⑷ 项目主要的污染源包括洗药废水、设备冲洗废水等,进入厂内污水处理站进行预处理,厂内污水处理站采用厌氧(水解酸化)+好氧生化处理的方式,处理后的废水可达标排放。 ⑸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包括筛分、总混过程产生的药材粉尘颗粒,厂内GMP厂房均为封闭,无组织粉尘仅限于厂内固定区域,定期清扫即可,车间通风口采用布袋除尘器对粉尘进行收集;醇提过程、乙醇循环工艺会产生挥发性有机气体(以非甲烷总烃计);包装瓶采用聚乙烯颗粒经过融化,吹制制成时也会产生非甲烷总烃气体,采用活性炭吸附的方式进行处理后达标排放;本次评价要求厂内堆放药渣采用封闭专用药渣堆放间进行堆放,日产日清。 ⑹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提取过药物后的药材废渣,将外售农户做牲畜饲料或农肥使用。生活垃圾等一般固体废物由园区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少量乙醇回收精馏残液、质检中心废液、有机物吸收用废活性炭、过期药品等属于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处置或在当地药监部门的指导下进行销毁。 2、评价工作过程概况 环境影响评价一般分为三个阶段,即调查分析和工作方案制定阶段,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阶段。 2.1 前期准备、调研和工作方案阶段 评价公司接受环评委托后,进行了现场踏勘和资料收集,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巴州环保局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结合库尔勒相关规划、项目的实际情况和当地环境特征,按国家、新疆、巴州环境保护政策以及环评技术导则、规范的要求,开展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通过初步的工程分析以及环境现状调查,识别本项目的环境影响因素,筛选主要的环境影响评价因子,明确评价重点和环境保护目标,确定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工作等级和评价标准,最后制订工作方案。 2.2 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 在准备阶段的基础上,做进一步的工程分析,进行充分的环境现状调查、监测并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评价,之后根据污染源强和环境现状资料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 3.3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阶段 汇总、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根据项目的环境影响、法律法规和标准等的要求,提出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影响的环境管理措施和工程措施。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确定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给出评价结论和提出进一步减缓环境影响的建议,并最终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见图1.1-1。 3、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3.1 法律法规相符性 本项目主体为中药、维药生产,从市场收购中药材,采用药典炮制方法炮制,按照部颁标准和药典的生产工艺从中药材中提取有效成份,制成不同的剂型。制药过程采用的各种原辅材料配比均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其原料来源于专门的药材种植区,辅料来自有资质的生产企业,企业有着多年的生产实践经验,产品及生产工艺均成熟可靠,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 3.2 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为中药制造,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鼓励类,十三、中药,4、濒危稀缺药用动植物人工繁育技术及代用品开发和生产,先进农业技术在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养殖中的应用,中药有效成分的提取、纯化、质量控制新技术开发和应用,中药现代剂型的工艺技术、生产过程控制技术和装备的开发与应用,中药饮片创新技术开发和应用,中成药二次开发和生产。5、民族药物开发和生产。根据《医药工业发展规划指南》(工信部联规[2016]350号),中药行业应把握产品技术进步方向,瞄准市场重大需求,大力发展生物药、优质中药、高性能医疗器械、新型辅料包材和制药设备,加快各领域新技术的开发和应用,促进产品、技术、质量升级。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要求。为进一步繁荣发展中医药文化,提升中医药文化的凝聚力、影响力和竞争力,发挥中医药文化对事业发展的引领作用,推动中医药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并颁布的《中医药发展“十三五”规划》以及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药民族药资源保护与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规划布局提出新疆中医民族医药工作应从实际出发,统筹规划,整体布局,凸显优势。坚持以保护谋发展,以发展促保护,强化科技支撑,推动药材和成药生产流通的规范化和信息化,医药产业的现代化和规模化,实现中药民族药药材和成药供应充足、优质安全、价格平稳。充分发挥中药民族药在保障各族群众身体健康和新疆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自治区中医民族医药事业和医药产业科学、健康、可持续发展,实现“健康中国·健康新疆”的目标。综上所述,本项目主体为中药、维药生产,符合中医药行业相关规划,属于国家和自治区支持和鼓励项目。 3.3 项目选址的规划符合性 根据《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2006-2025),本项目选址属于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工业园区中的高新技术园,项目所在地规划区产业定位为:以生物医药、食品饮料、精密仪器和以石油化工能源开发配套技术为主的高新技术产业。其中生物制药产业主要生产中成药剂、保健品、植物油、色素类等产品。另外,植物油、色素类可进一步作为食品和胶黏剂的原料。农副产品加工业以果蔬种植业产品为原料,生产的产品主要包括:食品、果汁饮料、酿酒、保健品等,并通过塑料厂生产的包装纸包装生成终端产品。其中,农副产品加工的半成品可作为生物制药企业的生产原料。 项目选址附近有包括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冠农果茸股份有限公司金鹿药业、新疆天康饲料公司库尔勒分公司、惠森生物科技公司等与制药相关的上下游企业,形成了南疆唯一的集产学研相结合的高新技术产业基地。本项目亦属于制药行业,采用我国传统中药材进行炮制、提取,生产剂型包括煎膏剂、合剂、糖浆剂、颗粒剂、片剂、散剂、丸剂等多种产品。项目选址与地区产业结构,区域环境较为相容。 项目用地属于二类工业用地,入区已获得了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备案许可。经实地调查,项目周边不存在对企业生产起决定性制约因素的污染源,由此,项目选址符合园区规划定位。 4、主要关注的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 ⑴ 分析项目选址的环境可行性; ⑵ 确定项目前处理车间粉尘、提取车间和乙醇循环工艺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源强,并分析其对周边大气环境造成的环境影响; ⑶ 项目废气处理措施可行性及废水处理工艺长期稳定运行和达标排放的可靠性。 5、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结论 5.1 产业政策、规划、选址合理性 本项目主体工程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中的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根据《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06-2025),选址位于综合工业园区中的高新技术园,符合区域的产业发展定位。 5.2 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锅炉采用的天然气属于清洁能源。前处理车间、综合制剂车间中的粉碎、筛粉、总混过程中会产生中药粉尘,项目生产车间为封闭车间,进风口采用三级过滤装置过滤循环使用,部分排风是经过空调系统净化三级过滤后排出车间,部分产尘操作间设有专门的滤袋除尘设施。醇提工艺、乙醇回收工艺会有挥发性乙醇(以非甲烷总烃计)产生,在包装瓶吹制塑化过程,会有非甲烷总烃产生,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车间排气口排空。 本项目实施清污分流,废水主要为洗药废水、质检废水和各车间设备冲洗等废水,集中收集后经污水站处理后可满足《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6-2008)中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废水达标后排入园区管网,最终进入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行进一步处理,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厂内生活废水采用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管网,不与生产废水混合。 项目主要固体废物为药渣,根据产业规范要求回用于牲畜饲料或用作农肥,乙醇回收精馏渣、废活性炭等少量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5.3 环境影响评价 根据现状监测,区域环境空气各项监测因子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2012)二级标准要求,PM10超标与当地干燥天气,地表扬尘过大有关;地下水监测各项因子中,硫酸盐、氯化物、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有超标现象,超标原因可能与地下水受蒸腾作用浓缩作用强烈有关,加上过度开采,局部补给源严重不足,水位持续下降,导致地下水受到污染有关,考虑本项目工艺中产生的废水以有机废水为主,容易降解,不产生及排放持久性污染物,也不取用地下水,因此项目在加强管理,做好设备维护和厂区地面防渗工作的前提下,运营期对地下水的影响较小;厂界各噪声监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区域土地为园区空地,人类活动频繁,主要以人工植被为主,无大型野生动物,本次评价认为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可满足本项目建设的要求。 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结果表明:新建中药厂产生的粉尘、挥发性乙醇(以非甲烷总烃计)、包装瓶吹制非甲烷总烃经过处理后不会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产生明显影响。废水采用厌氧(水解酸化)+好氧生化处理后,可达到《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6-2008)要求,生产废水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管网,不会对区域地表水体造成影响。在做好源头控制措施、完善厂内防渗、地下水污染监控措施和应急处置的前提下,可避免项目实施后对区域地下水水质产生影响。项目设备对厂界的噪声可满足排放要求。由此,本次评价认为,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项目在认真落实环评报告和设计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切实执行“三同时”的前提下是可行的。 图1.1-1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图 ~125~ 库尔勒龙之源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中药及维药技术研究及成果转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 总 则 1.1 编制依据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依据汇总见表1.1-1。 表1.1-1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依据汇总一览表 序号 依据名称 文号或标准号 实施编制时间 (年 月 日) 法律法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014年 主席令第9号 2015.1.1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016年 主席令第48号 2016.9.1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015年 主席令第31号 2016.1.1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2008年 主席令第87号 2008.6.1 5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1996年 主席令第77号 1997.3.1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015年 主席令第23号 2016.11.7 7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2010年 主席令第39号 2011.3.1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004年 主席令第28号 2004.8.28 9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14年 主席令第70号 2014.12.1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2012年 主席令第54号 2012.7.1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2008年 主席令第4号 2009.1.1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2016年 主席令第77号 2016.7.2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2017年 主席令第59号 2017.7.1 行政规范与国务院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1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253号 1998.11.29 2 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 国发[2005]39号 2005.12.3 3 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国发[2015]17号 2015.4.2 4 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国发[2013]37 2013.9.10 5 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 国发[2011]35号 2011.11.17 6 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国发[2016]31号 2016.5.28 7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国办发[2015]32号 2015.4.24 8 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的通知 国发[2016]15号 2016.2.22 部门规章与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环保部令 第2号 2015.6.1 2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 环保总局令第13号 2002.2.1 3 关于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 环发[2012]77号 2012.7.3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 环发[2010]113号附件 2010.9.28 5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 环发[2001]19号 2001.2.21 6 关于加强生态保护工作的意见 环发[1997] 785号 1997.11.28 7 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节水工作的意见 工信部[2010]218号 2010.5.15 8 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 环发[2012]98号 2012.8.8 9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版) 环保部令 第39号 2016.8.1 10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环发[2001]199号 2001.12.17 11 关于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 环办[2014]30号 2014.3.25 12 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 环环评[2016]150号 2016.10.27 13 危险废物转移联系单管理办法 环保总局令第5号 1999.10.1 14 医药工业发展规划指南 工信部联规[2016]350号 2016.11.7 15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环保总局令第37号 2007.10.1 16 环保部关于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地域差别代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 环环评[2016]190号 2016.12.27 产业及技术政策 1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 国家发改委[2013]第21号 2013.2.16 2 制药工业污染物防治技术政策 2012年 第18号 2012.3.7 3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药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国中医药规财发[2016]25号 2016.8.10 地方法规及政府规范文件 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43号  2017.7.1 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环境功能区划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局 2003.10 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功能区划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局 2005.8 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2.12.27 5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二届人大会第四次会议 2016.1.16 6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 新政发[2013]64号 2013.6.9 7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新政发[2014]35号 2014.4.17 8 新疆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 新政发[2016]21号 2016.1.29 9 关于印发库尔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总体方案(2014-2017)的通知 巴政办发电[2015]58号 2015.8.13 10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3—2017) 巴政发(2015)24号 2015.9 11 关于转发库尔勒市2017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库政办发[2017]32号 2017.2.24 1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药民族药资源保护与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 新政办发[2016]155号 2016.10.19 导则及行业技术规范 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 HJ2.1-2016 2016.1.1 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 HJ2.2-2008 2009.4.1 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 HJ/T2.3-93 1994.4.1 4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 HJ610-2016 2016.1.7 5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 HJ2.4-2009 2010.4.1 6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 HJ19-2011 2011.9.1 7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制药建设项目 HJ611-2011 2011.6.1 8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HJ/T169-2004 2004.12.11 9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B18218-2009 2009.11.7 10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卫生部令第79号 2011.3.1 11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50019-2015 2016.2.1 12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GB50073-2013 2013.9.1 与项目有关的规划文件 1 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06-2025) 2 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06-2025)环境影响报告书 3 库尔勒市城市总体规划文本(2012-2030) 附录附件 1 投资项目备案证 2 库尔勒龙之源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白鹭路生产基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016.11 3 库尔勒龙之源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中药及维药技术研究及成果转化项目环评委托书 1.2 评价时段 本次评价针对地下水环境、声环境、环境空气、固体废物等环境因素进行评价分析,评价时段在建设期和运营期。 1.3 环境功能区划 ⑴ 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 项目厂址位于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目前分为:石化工业园、综合工业园、预留工业园、综合加工服务区、西尼尔工业园,本项目属于综合工业园,项目用地为二类工业用地,根据《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2006-2025)中划定该区为环境空气二类功能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6-2012)二级标准。 ⑵ 水环境功能区划 区域地下水功能以生活饮用水及工农业用水为主,项目所在工业园区地下水质量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中的Ⅲ类标准。 ⑶ 声环境功能区 根据《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2006-2025),规划开发区声功能划分见表1.3-1,本项目位于库尔勒经济开发区的综合工业园,根据规划的区域范围,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执行3类标准。 表1.3-1 开发区声功能区划 序号 功能区 包含区域 备注 1 2类 城北居住区、城北服务区、西尼尔居住区和西尼尔服务区 / 2 3类 石化工业园、综合工业园、预留工业园、综合加工服务区、西尼尔工业园(除新218国道两侧) / 3 4类 规划铁路、新218国道、幸福路、石化路、南环东路、南二环中路、飞机场路、南四环中路、光明路、泰昌路、希望中路、希望北路、南二环东路、南三环东路、东环路、春辉路和望飞路两侧红线外一定距离 相邻区域为2类标准适用区域,距离为30m±5 m; 相邻区域为3类标准适用区域,距离为20 m±5m ⑷ 生态环境功能区 根据《新疆生态功能区划》,项目区属塔里木盆地暖温荒漠及绿洲农业生态区(Ⅳ),塔里木盆地西部、北部荒漠及绿洲农业生态亚区(Ⅳ1),库尔勒-轮台城镇和石油基地建设生态功能区(54)。主要生态功能为城市人居环境、工农业产品生产、油气资源。 1.4评价因子及评价标准 1.4.1 本项目对外环境的因子识别 本项目为新建制药厂,通过现场调查识别出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矩阵见表1.4-1。 表1.4-1 主要环境问题识别表 环境要素 类别 工程 行为 废气排放 废水排放 固废处理 噪声 施工期 运营期 施工期 运营期 施工期 运营期 施工期 运营期 空气质量 -○ -○ -○ / / / / / / 地表水质 -○ / / -○ -○ / / / / 地下水质 / / / / -○ / / / / 植被 -○ / / / / / / / / 土壤 -○ / / / / / / / / 水土流失 -○ / / / -○ / / / / 声环境 -○ / / / / / -○ / / 环境风险 -○ / -◎ / / / -○ / / 注:●重大影响;◎中度影响;○轻微影响;/影响很少或无影响;+正面影响;-负面影响。 1.4.2 外环境对本项目的影响 本项目位于库尔勒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白鹭河路与南苑路交汇口东北角。根据对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的结果可知,评价区域内NO2、SO2污染指数均小于1,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PM10超标主要与当地干燥气候,地表扬尘过大所致;监测结果显示厂区及周边地下水中硫酸盐、氯化物、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浓度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Ⅲ类标准要求,本项目不取用地下水,因此项目选址符合相关要求。各监测点的噪声值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 本次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因子筛选见表1.4-2。 表1.4-2 项目评价因子筛选一览表 序号 环境要素 专题设置 评价因子 1 环境空气 现状评价 PM10、SO2、NO2 影响评价 PM10、SO2、NO2、非甲烷总烃 2 地下水环境 现状评价 pH、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挥发性酚类、氰化物、砷、汞、铬(六价)、铅、氟化物、镉、铁、锰、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高锰酸盐指数、硫酸盐、氯化物 影响评价 CODcr、NH3-N、BOD5 3 声环境 现状评价 Leq(A) 影响评价 Leq(A) 4 生态环境 现状评价 水土流失 影响评价 绿化率 1.4.3 环境质量标准 本次评价采用的环境质量标准详见表1.4-3。 表1.4-3 环境质量标准 环境 要素 标准名称及级(类)别 项 目 标准值 单 位 数 值 环境 空气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 S02 μg/m3 1小时平均 500 24小时平均 150 NO2 μg/m3 1小时平均 200 24小时平均 80 PM10 μg/m3 24小时平均 150 地下水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 中Ⅲ类标准 pH值 无量纲 6.5~8.5 氨氮 mg/L ≤0.2 硝酸盐 ≤20 亚硝酸盐 ≤0.02 挥发酚 ≤0.002 氰化物 ≤0.05 砷 ≤0.05 汞 ≤0.001 六价铬 ≤0.05 铅 ≤0.05 氟化物 ≤1.0 镉 ≤0.01 铁 ≤0.3 锰 ≤0.1 总硬度 ≤450 溶解性总固体 ≤1000 高锰酸盐指数 ≤3.0 硫酸盐 ≤250 氯化物 ≤250 声环境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功能区类别 dB(A) 昼间 夜间 3类 65 55 1.4.4 污染物排放标准 根据本项目废气排放特征,本次评价采用的污染物排放标准详见表1.4-4。 表1.4-4 污染物排放标准 类 别 标准名称及级(类)别 污染因子 标准值 单位 数值 本项目2台2t/h燃气锅炉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燃气锅炉特别排放限值 SO2 mg/m3 50 排气筒高度15m NOx 150 颗粒物 20 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颗粒物新建项目污染源二级标准和厂界无组织周界限值。 颗粒物 mg/m³ 120 15m高排气筒 kg/h 3.5 无组织颗粒物 mg/m³ 1.0 厂界 最高 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建项目非甲烷总烃厂界标准 无组织非甲烷总烃 mg/m³ 4.0 周界 最高 厂内乙醇执行《前苏联居民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大容许浓度》(CH2445-71) 乙醇(以非甲烷总烃计) mg/m³ 5 厂内 最高 包装瓶吹制车间废气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非甲烷总烃 mg/m³ 60 车间排气口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型规模 油烟 mg/m³ 2.0 最低去除率75% 废 水 本项目执行《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6-2008)中表2新建企业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及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标准限值 pH值 无量纲 6~9 色度 稀释倍数 50 悬浮物 mg/L 50 BOD5 20 CODCr 100 动植物油 5 NH3-N 8 TN 20 TP 0.5 总有机碳 25 总氰化物 0.5 急性毒性(HgCl2毒性当量) 0.07 总汞 0.05 总砷 0.5 噪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厂界噪声 dB(A) 昼间 65 夜间 55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施工场界 昼间 70 夜间 55 固废 固体废物堆放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1.5 评价工作等级和评价重点 1.5.1 评价工作等级 ⑴ 环境空气 根据本项目所用原、辅料及生产工艺的分析,项目唯一连续排放气态污染物为锅炉烟尘、SO2、NOx,其余废气的产生与具体生产工艺有关,包括提取车间非甲烷总烃、非甲烷总烃均属于无组织不连续排放,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采用估算模式计算锅炉的最大影响程度和最远影响范围。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源强统计见表1.5-1,表1.5-2。 表1.5-1 主要污染源源强一览表 污染物 排气量 Nm3/h 排放参数 排放量(kg/h) H (m) φ (m) T (℃) 项目位置 平均 风速 环境气温 SO2 3009 15 0.3 100 农村地区 3.0m/s 20℃ 0.0286 烟尘 0.0051 NO2 0.180 粉尘 3000 12 0.3 20 农村地区 3.0m/s 20℃ 0.00087 非甲烷总烃 3000 12 0.3 30 农村地区 3.0m/s 20℃ 0.0238 表1.5-2 估算模式计算结果 距源中心下风向距离(m) SO2 NO2 烟尘 粉尘 非甲烷总烃 浓度 (mg/m³) 占标率 (%) 浓度 (mg/m³) 占标率 (%) 浓度 (mg/m³) 占标率 (%) 浓度 (mg/m³) 占标率 (%) 浓度 (mg/m³) 占标率 (%) 100 0.00081 1.62 0.00510 3.4 0.00015 0.79 0.00004 0.03 0.00114 1.91 200 0.00099 1.98 0.00623 4.16 0.00019 1 0.00004 0.04 0.00130 2.18 300 0.00105 2.11 0.00662 4.42 0.00021 1.05 0.0004 0.04 0.00129 2.16 400 0.00099 2 0.00628 4.19 0.00019 0.96 0.0004 0.04 0.00135 2.26 500 0.00088 1.77 0.00556 3.71 0.00017 0.88 0.0005 0.05 0.00153 2.56 600 0.00089 1.78 0.00561 3.74 0.00017 0.88 0.0005 0.05 0.00154 2.57 700 0.00086 1.72 0.00541 3.61 0.00016 0.84 0.0005 0.04 0.00146 2.44 按评价工作分级判据进行分级,具体分级见表1.5-3。 表1.5-3 评价工作级别表 评价工作等级 评价工作分级判据 一级 PMAX≥80%,且D10%≥5km 二级 其他 三级 PMAX<10%或D10%<污染源距厂界最近距离 依据工程分析结果,选择SO2、NO2为主要污染物,采用估算模式分别对各污染物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i进行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Pi—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 Ci—采用估算模式计算出的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落地浓度,mg/m3; Coi—大气环境质量标准mg/m3。 采用SCREEN3模式进行估算,经计算,本项目各废气污染物中对环境空气影响的影响占标率(Pmax)最大为氮氧化物,NO2最大占标率4.42%、最大浓度出现在污染源下风向324m处,Pmax<10%,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确定本工程环境空气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 ⑵ 地表水 本项目主要废水排水规模约为4.696m³/d,经厂内污水站处理后尾水可达标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不排入周边地表水体,而雨水、锅炉软化废水等清下水通过清污分流的排水管道排入园区管网,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管网。本项目无化学合成过程,无抗生素类药品,因此水质为简单类别,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T2.3-93)中评价等级的划分方法,本报告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低于三级。 ⑶ 地下水环境 本项目生活、生产、办公用水均采用市政自来水,水源来自于博斯腾湖。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附录A,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行业分类表,本项目建设属于92、中成药制造、中药饮片加工,属于Ⅲ类项目。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见表1.5-4。 表1.5-4 评价工作等级分级表 敏感程度 项目类别 Ⅰ类项目 Ⅱ类项目 Ⅲ类项目 敏感 一 一 二 较敏感 一 二 三 不敏感 二 三 三 根据导则中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以及评价工作等级划分原则,结合工程污染特征及周边水文地质特点,本项目选址位于规划的工业园区,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属于不敏感,判定污水处理厂地下水评价等级为三级。 ⑷ 环境噪声 项目所在区域适用《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规定的3类标准,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声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判据的规定,建设项目所处的声环境功能区为GB3096规定的3类、4类地区,或者建设项目建设前后评价范围内敏感目标噪声级增高量达3dB(A)以下(不含3dB(A)),或受噪声影响人口数量变化不大时,按三级评价。等级判定见表1.5-5。 表1.5-5 环境噪声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判定依据表 判别依据 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项目建设前后评价范围内敏感目标噪声级增高量 受噪声影响 范围内的人口数量 三级评价标准判据 3、4类地区 小于3dB(A)(不含5dB(A)) 变化不大 本工程 3类区 小于3dB(A) 变化不大 评价等级 三级评价 ⑸ 环境风险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的有关规定,根据项目所涉及的危险物质、功能单元和重大危险源以及建设项目周边的环境敏感程度等因素确定项目环境风险评价等级。等级划分依据见表1.5-6。 表1.5-6 评价工作级别判定依据 分类情况 剧毒物质 一般毒性物质 可燃、易燃物质 爆炸物质 重大危险源 一 二 一 一 非重大危险源 二 二 二 二 环境敏感地区 一 一 一 一 本项目主要危险物质为醇提过程使用的乙醇,属于可燃、易燃物质,厂内最大存储量为60t,因此不属于重大危险源,判定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风险评价范围以项目乙醇存储间为中心,半径3km的区域内,评价范围见图1.5-1。 ⑹ 生态环境 本项目总占地66亩。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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