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长安区国政家具厂生套沙发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环评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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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年生产500套沙发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长安区国政家具厂年产500套沙发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 建设单位:长安区国政家具厂评价单位:宁夏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二一六年十二月 年产500套沙发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目 录前 言11 总论21.1 编制依据21.2 环境影响识别和评估因子筛选51.3 评估标准71.4 评估范围91.5 区域环境概况131.6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172项目政策相符性分析182.1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182.2环境管理政策相符性分析183建设项目工程概况213.1 工程概况213.2 工程分析253.3 污染源监测及达标分析323.4 污染物排放总
2、量354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估374.1自然环境现状调查374.2区域污染源374.3其他环境现状调查375.环境质量现状评价385.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385.2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和卫生防护距离435.3声环境质量现状评估456 固体废物环境现状评估466.1固体废物产生量466.2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467 生态环境现状评估488 环境风险评估498.1 风险识别与源项分析498.2源项分析508.3环境风险预防措施538.4应急预案568.5风险评价小结629 污染防治措施及其有效性评估639.1污染防治措施现状调查639.2污染防治措施有效性评估639.3污染防治措施评估结论6810 环
3、境经济指标分析7010.1社会效益分析7010.2经济效益分析7010.3环境经济指标分析7011 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7211.1环境管理及监测制度现状调查7211.2环境管理制度及环境监测制度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7311.3企业环境信息公开7312 环境现状评估结论及建议7512.1与现行环境管理要求符合性分析7512.2污染物排放及治理措施7612.3项目后续运营的监测方案7712.4建议77附件附图:附图: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周边关系图附图3:厂区平面布置示意图附图4:卫生防护距离包络线图附件:附件1:营业执照附件2:租赁协议附件3:监测报告附件4:危废协议附件5:委托书附件6
4、:建设单位承诺书附件7:审批登记表II宁夏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前 言 长安区国政家具厂位于石家庄长安区小屯村富北三巷9号,投资金额40万元,法人代表为邢国政,成立于2014年8月,于2014年11月投产。主要从事沙发的加工、销售,公司年产500套沙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项目环评类别为报告书。长安区国政家具厂一直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经环保部门批准,已建成并投入生产。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5、于切实做好环保违规项目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环保违规建设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及备案审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长安区国政家具厂已列入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单,应进行现状环境影响评价,为此2016年10月,长安区国政家具厂委托宁夏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工作。随即,我单位即派技术人员深入现场进行实地踏勘,并对项目工艺及主要环境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调研考察和收集资料,结合项目污染源监测报告和现状监测数据作了工程分析、环境要素现状评估、污染防治措施有效性评估等一系列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工作方案的通
6、知(冀环办发2016126号)的有关规定,以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具体意见,编制完成了该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长安区国政家具厂的建设选址满足选址及各类功能区划要求,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要求,根据污染物及现状监测数据,项目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合理可行,在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污染物排放浓度均符合相应标准的要求,能够长期稳定达标排放,项目可满足环境质量标准要求及环境功能区划要求。36宁夏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1 总论1.1 编制依据1.1.1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9月1日);
7、(3)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年1月1日);(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2月28日);(5)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5年4月24日);(7)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5年6月1日);(8)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2013.2.16);(9) 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务院国发200539号,2005年12月3日;(10)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国发20107号,2010年2月6日;(11) 关于加强环境保
8、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国发201135号,2011年11月17日;(12) 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务院国发201337号,2013年9月10日;(13) 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务院国发201517号,2015年4月2日;(14) 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务院国发201631号,2016年5月28日;(15) 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能源局,环发201337号,2013年9月17日;(16) 关于核定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有关问题的通知,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环办
9、200325号,2003年3月25日;(17) 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2014年12月31日;(18) 关于发布(GB18599- 2001)等3项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36号,2013年6月8日;(19)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境保护部办公厅环办2013103号,2013年11月14日;(20) 关于发布实施和的通知,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2年5月23日;(21) 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环境保护部第31号令,2014年12月15日。1.1.2 省市环境
10、保护法规规章文件(1)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16年3月1日;(2) 河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河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0号,1996年12月17日;(3) 河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河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13号,1997年10月25日;(4) 河北省环境保护条例河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9号,2005年5月1日;(5) 河北省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2008第2号令,2008年3月1日;(6) 河北省新增限制和淘汰类产业目录,河北省人民政府冀政20157号,2015年3月6
11、日;(7)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区域禁(限)批建设项目的实施意见(试行),河北省人民政府冀政200989号,2009年4月24日;(8) 关于印发的通知,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2013年9月6日;(9) 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原河北省环保局冀环管2002148号,2002年5月6日;(10) 河北省环境敏感区支持、限制及禁止建设项目名录,原河北省环境保护局、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冀环管2005238号,2005年9月7日;(11) 关于加强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管理的通知,原河北省环境保护局冀环200823号,2008年3月11日;(12) 关于深入开展
12、排污权交易工作的通知,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冀环办发2013165号,2013年6月27日;(13)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保管理的通知,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冀环评2013232号,2013年7月17日;(14) 关于进一步改革和优化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定工作的通知,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冀环总2014283号,2014年9月25日;(15) 河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河北省人民政府,2016年2月19日;(16) 关于印发河北省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11月12日;(17)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理
13、整治工作的通知,冀环办发201676号,2016年4月1日;(18) 关于做好环保违规建设项目的现状环境影响评估及备案审查工作的通知,冀环办发2013126号,2016年5月9日(19) 石家庄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2013-2017)(2013年6月)1.1.3环境影响评价规范(1)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T2.1-2011);(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T2.3-93);(4)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5)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
14、09)。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11); (7)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 (8)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2000-2010); 1.1.4 其它技术文件(1)长安区国政家具厂提供的项目资料;(2)污染源及现状监测报告;(3)建设项目环评委托书。1.2 环境影响识别和评估因子筛选1.2.1环境影响识别(1)环境影响要素识别的目的环境影响要素识别和评价因子筛选的目的是将项目对区域环境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因素识别出来。通过对工程的生产工艺、生产规模、主要生产环节、主要原辅材料消耗量及排污状况的分析,结合监测结果、企业运行情况及评价区
15、基本的环境要素,全面地分析、判别本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的性质、程度。(2)环境影响要素识别的方法根据工程采用的工艺和排污特征以及建设地点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状况,采用矩阵法对受本工程影响的环境要素与污染因子进行识别。(3)环境影响要素识别的结果本项目在正常生产项目和服役期满后将会对周围的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和生态环境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只是在不同的阶段,其影响的程度和性质不同。根据工程特征、厂址地理位置及区域环境承载能力,采用环境影响因子识别矩阵法进行因子的识别。识别结果详见表1-1。由表1-1可知,正常生产期对环境的不利影响是长期存在的,主要表现在对环境空气、声环境、固体废物等三个方面的长期
16、不利影响,而对当地的工业发展和劳动就业均会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有利于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服役期满后主要表现在对生态环境、社会环境、生活环境要素影响将消失,固体废物对土壤环境产生的影响可能存在短期不利影响。表1-1 环境影响要素识别表时段影响活动类型自然环境生态环境社会环境生活环境环境空气水环境土壤环境声环境自然植被农作物土地利用经济发展交通运输基础设施景观美学生活舒适度文物保护正常生产期废气-2L-1L-1L-1L-废水-1L-固废-1L-噪声-1L-1L-储运-+1L-1L-1L-1L-服役期满废气-废水-固废-1S-噪声-、分别表示有利和不利影响S、L分别表示短期和长期影响1、2、3分别表
17、示影响程度轻微、中等、较大。1.2.2评价因子筛选根据环境影响因素识别结果,确定本项目现状评估因子,见表1-2。表1-2 项目现状评估因子一览表环境要素评价类别评价因子大气环境现状评价PM10、PM2.5、SO2、NO2、CO、O3污染源评价TSP、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影响评价TSP、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声环境现状评价Leq污染源评价Lp影响评价Leq固废污染防治污染源评价边角料、粉尘、废漆渣、废油漆桶、废活性炭、生活垃圾影响评价1.3 评估标准1.3.1环境质量标准(1)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二甲苯执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
18、中表1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限值;甲苯参照执行前苏联居住区标准(CH245-71)中居民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大允许浓度;非甲烷总烃执行河北省地方标准环境空气质量 非甲烷总烃限值(DB13/1577-2012)二级标准。 (2)地下水: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类标准。 (3)声环境:厂界东、南、西、北侧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1类标准。1.3.2污染物排放标准 (1)废气排放标准:颗粒物等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及相关规定;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执行工业企
19、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表2排放标准。(2)废水排放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3)噪声排放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区标准。(4)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17-2007)、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有关要求;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有关要求;生活垃圾处置执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本次评估执行的环境质
20、量标准值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分别见表1-31-4。表1-3 环境质量标准一览表项目污染物名称取值时间浓度限值浓度单位标准来源环境空气PM1024小时平均150g/m3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SO224小时平均1501小时平均500NO224小时平均801小时平均200PM2.524小时平均75O31小时平均200CO24小时平均4mg/m31小时平均10地下水环境pH6.58.5无量纲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类标准高锰酸盐指数3.0mg/L溶解性总固体1000总硬度450氨氮0.2硫酸盐250硝酸盐20亚硝酸盐0.02声环境昼间55dB(A)声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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