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到底征收个人所得税吗(老会计人的经验).doc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到底征收个人所得税吗(老会计人的经验).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到底征收个人所得税吗(老会计人的经验).doc(4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1、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经验之谈,如果觉得有帮助请您打赏支持,谢谢!“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到底征收个人所得税吗(老会计人的经验)理解误区“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均不征收个税说实话,此前一直认为这个问题没有争议:资本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应属于企业所有者权益科目间转换,股东占有企业的权益并没有发生变化,其资产没有增加,也就没所得,依法不应当征收个税。之所以会有这个一个思维定式,还源于以下规定: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7198号)规定:股份制企业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的转增股本数额,不作为个人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2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原城市信用社在转制为城市合作银行过程中个人股增值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的批复(国税函1998289号)规定:国税发1997198号中所表述的“资本公积金”是指股份制企业股票溢价发行收入所形成的资本公积金。将此转增股本由个人取得的数额,不作为应税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而与此不相符合的其他资本公积金分配个人所得部分,应当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因此,通常认为:资本公积金从性质上不属于利息、股息、红利,而更接近于股本,属于股东投入的一部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属于股东投入的内部再分类,不宜视为一种所得,更谈不上征收个税问题。拨乱反正“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个税优惠政策出台始末2013年9月29日,
3、财政部、国税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企业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73号)规定:企业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时,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适用20%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对示范区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时,个人股东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确有困难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可分期缴纳,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随后,2015年6月9日,财政部、国税总局又发布关于推广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税收试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62号),宣布自2015年1月1日起,将73号文的实施范围扩展至合芜蚌自主
4、创新综合试验区和绵阳科技城。再之后,2015年10月23日,财政部、国税总局又发布关于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5116号),宣布将73号文的实施范围推广至全国。最后,2015年11月16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股权奖励和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0号)明确规定:上市公司或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企业转增股本(不含以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按现行有关股息红利差别化政策执行。而对于其他企业,如果属于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可分5期缴纳个人所得税;如
5、果属于非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应及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即一次性缴纳)。重新思考“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个税征收区别对待不是说“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吗?怎么分期缴纳反而成为一项“优惠政策”了呢?至此,关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个税征免问题,足以引起我们充分的关注和思考。资本公积是投资者的出资中超出其在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即通常所说的股本溢价),以及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我们从公积金的分类角度重新审视个税征免问题:首先可以明确的是:相关规范性文件对于企业使用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是十分明确的,在实践操作中并无争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盈余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征收个人所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资本 股本 到底 征收 个人所得税 会计 经验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天****】。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天****】,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