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港高栏港区南迳湾作业区宝塔公用液体化工品码头工程申请立项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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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港高栏港区南迳湾作业区 宝塔公用液体化工品码头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委托单位:珠海宝塔石化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中山大学 2012 年 10 月 目 录 第1章 建设项目概况 1 1.1 项目背景 1 1.2 工程概况 2 1.2.1工程基本情况 2 1.2.2 工程用海情况 4 1.2.3 依托工程 5 1.2.4 总平面布置 5 1.2.5 装卸工艺 7 1.2.6 涉海工程建设方案 9 1.2.7 项目污染物产生、排放情况 11 1.2.8 码头营运期污染源汇总 16 1.3 工程建设与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的符合性 17 1.4 清洁生产 17 第2章 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18 2.1 环境功能区划 18 2.1.1 海洋功能区划 18 2.1.2 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 18 2.1.3 大气环境功能区划 20 2.1.4 声环境功能区划 20 2.1.5 地下水功能区划 20 2.2 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 23 2.2.1 海水水质现状 23 2.2.2 海洋沉积物质量现状 23 2.2.3 海洋生态概况 23 2.2.4 海洋生物现状 25 2.2.5 环境空气现状 26 2.2.6 环境噪声现状 26 2.2.7 地下水环境现状 26 2.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26 2.3.1 水环境评价范围 26 2.3.2 大气环境评价范围 27 2.3.3 海洋生态影响评价范围 28 2.3.4 声环境评价范围 28 2.3.5 风险评价 28 2.3.6 地下水评价范围 28 第3章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30 3.1 环境保护目标 30 3.2 污染防治措施 31 3.2.1 水污染防治措施 31 3.2.2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32 3.2.3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33 3.2.4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33 3.2.5 海洋生态影响的减缓措施 34 3.3 环境影响预测 35 3.3.1 对海水水质的影响 35 3.3.2 对海洋沉积物的影响 36 3.3.3 对海洋生态的影响 37 3.3.4 大气环境影响预测分析 37 3.3.5 声环境影响预测分析 38 3.3.6 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39 3.3.7 地下水影响预测分析 39 3.3.8 工程对非污染环境的影响 40 3.4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41 3.5 环境风险评价 41 3.5.1 项目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41 3.5.2 重大危险源辨识 41 3.5.3 最大可信事故的确定 42 3.5.4 环境风险影响预测与评价 42 3.5.5 风险防范措施 43 3.6 环境监测计划及环境管理制度 46 3.6.1 大气环境监测计划 46 3.6.2 水环境监测计划 46 3.6.3 环境噪声监测计划 46 3.6.4 固体废弃物监测计划 46 3.7 项目“三同时”的环保验收 47 第4章 公众参与 48 4.1 公众参与阶段和方式 48 4.2 调查方式与调查范围 49 4.2.1 报告书编制阶段公众参与 49 4.2.2 报告书完成后补充公众参与 50 4.3 调查结果统计与分析 50 4.3.1 报告书编制阶段问卷调查的统计 50 4.3.2 补充问卷调查 53 4.4 小结 56 第5章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58 第6章 联系方式 59 6.1 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59 6.2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59 IV 珠海港高栏港区南迳湾作业区宝塔公用液体化工品码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第1章 建设项目概况 1.1 项目背景 高栏港经济区是珠海市五大功能区之一,位于广东省珠海市西区、崖门和虎跳门出海口处,由高栏岛、南水岛、三角山岛、大杧岛、荷包诸岛及其环抱水域和黄茅海东部沿岸陆域、海域组成,是上世纪九十年代新开发建设的深水港区,也是珠三角西部发展轴和拓展带的交汇点,承托珠海西部城市化和产业化的重任。《珠海市西部沿海城市带总体战略及发展规划》提出把西部沿海城市带打造成以重化产业为龙头的珠三角绿色重化产业基地,同时也打造成“港-城-区”一体、独立完整的现代化综合性都市,是珠海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 目前高栏港经济区已有30余家中下游石化企业及精细化工企业落户,初步形成集群效应强、生产规模大、产业链条长的化工产业集聚组团式发展格局。随着经济区招商引资工作的持续推进和园区的规模化发展,其中,包括珠海宝塔石化一期80万吨/年重油催化裂化项目和160万吨/年甲醇制烯烃联合化工项目、塞拉尼斯60万吨醋酸生产项目等均进一步提出了对珠海港液体化工品的水路运输需求。同时,珠海港作为珠三角地区的油气化工品转运基地,其码头后方仓储项目也在不断扩容。 为了充分利用高栏港深水良港的枢纽港地理优势,保障珠海港石化产业持续发展,进一步提升珠海港作为珠三角地区油气化工品转运基地的地位,满足日益增长的南迳湾作业区油气化工品水路运输社会需求,缓解南迳湾作业区油品化工品水路运输转运泊位不足的结构性问题,促进珠海宝塔化工有限公司实现企业自身良性健康发展。珠海宝塔石化有限公司拟在高栏岛西南,高栏港区南迳湾作业区内建设珠海港高栏港区南迳湾作业区宝塔公用液体化工品码头工程,并在码头后方建设配套仓储工程,配套仓储工程已于2010年立项,且建设单位已于2011年1月委托国家环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并获得了环保部门的批复(见附件2),目前配套仓储工程正在施工建设,预计2013年6月建成。本项目为珠海港高栏港区南迳湾作业区宝塔公用液体化工品码头工程,该项目南侧紧邻中化格力港务有限公司石化公用码头,东与高栏油品化工库区岸线相接,西与荷包岛隔海相望,地理坐标为113°13′46"E,21°53′58"N。 项目建设单位委托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了《珠海港高栏港区南迳湾作业区宝塔公用液体化工品码头工程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根据可研报告,项目拟建拟建3个液体化工泊位,包括1个5万吨级泊位(结构预留8万吨级,泊位长320m)和2个5千吨级泊位(泊位总长330m),设计年吞吐量300万吨。项目水工建筑物包括工作平台、靠船墩、系缆墩、管线桥、引桥、辅助平台等。 本项目建设过程中需要对港池和回旋水域进行疏浚,产生的悬浮泥沙对周围海域水环境和海洋生态环境产生一定影响;同时,项目营运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废气等也会对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一切可能对环境产生影响的新建、扩建或改建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受珠海宝塔石化有限公司委托(见附件1),中山大学承担珠海港高栏港区南迳湾作业区宝塔公用液体化工品码头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建设单位委托国家海洋局南海工程勘察中心负责组织海洋水文和环境现状调查与监测工作。 评价单位接受委托后,在进行现场踏勘和调研、收集有关资料和数值模拟以及公众参与调查基础上,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以及相关技术导则、规范的要求,编制了《珠海港高栏港区南迳湾作业区宝塔公用液体化工品码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为环境管理部门审批提供科学依据。 1.2 工程概况 1.2.1工程基本情况 1.2.1.1 项目名称 珠海港高栏港区南迳湾作业区宝塔公用液体化工品码头工程。 1.2.1.2 建设性质 新建 1.2.1.3 建设地点 本工程位于高栏岛西南,高栏港区南迳湾作业区内,南侧紧邻中化格力港务有限公司石化公用码头,东与高栏油品化工库区岸线相接,西与荷包岛隔海相望,地理坐标为113°13′46"E,21°53′58"N。工程地理位置见图1.2-1。 19 图1.2-1 项目地理位置 1.2.1.4 建设内容与规模 本项目拟建3个液体化工泊位,包括1个5万吨级泊位(结构预留8万吨级,泊位长320m)和2个5千吨级泊位(泊位总长330m),设计年吞吐量300万吨,本项目主体工程内容和建设规模见表1.2-1。 1.2.1.5 建设工期与总投资 项目工期安排为12个月,总投资为:41683.7万元。 1.2.1.6 劳动定员与工作制度 本项目建成后,港区定员50人,每年工作320天。 1.2.1.7 货种性质 项目为液体化工品码头,本工程主要的装卸货种为甲醇、燃料油、一乙二醇、丁/异辛醇、醋酸以及苯类化学品(主要为甲苯、二甲苯和乙苯)等。 表1.2-1 码头工程主要建设项目一览表 序号 项 目 单位 规模 备注 1 5万吨级化工品泊位 m 320 码头前沿底标高-14.5m,兼靠1万~5万吨级船舶,结构预留为8万吨级,结构设计底标高-16.0m; 含工作平台1座(46m×24m,顶高程7.5m)、靠船墩2座(16m×12m,顶高程6.0m)、系缆墩6座(20m×8m、10m×8m,顶高程6.0m) 2 5千吨级化工品泊位 m 330 码头前沿底标高-8.4m; 码头平台宽25m,顶高程6.5m 3 管线桥 m 513 宽12m,预留北侧泊位管线敷设要求 4 引桥 座 1 宽4~12m 5 人行桥 m 125.25 宽3m,顶高程7.5m 6 辅助平台 座 1 16m×22m,顶高程6.5m 7 工作间 座 2 均为5m×6m 8 控制楼 座 1 12m×18m,4层,位于辅助平台,含变配电室、消防泵房、泡沫间、消防控制室、通信用房、环保器材间及环保厕所等 9 水域疏浚量 万m3 290 包括港池及停泊水域疏浚量,以及施工期回淤量 10 港区定员 人 50 1.2.2 工程用海情况 项目用海单元包括码头(透水构筑物)和港池两部分,其中构筑物长761m,用海面积(透水构筑物)1.9618公顷,港池用海面积4.6328公顷,项目总用海面积为6.5946公顷,见表1.2-2。 表1.2-2 本工程用情况 序号 用海 用海面积(公顷) 1 码头(透水构筑物) 1.9618 2 港池 4.6328 合计 6.5946 1.2.3 依托工程 本项目为公用液体化工品码头工程,项目后方拟建有配套的珠海宝塔石化有限公司烯烃项目配套仓储工程。本项目建成后主要依托珠海宝塔石化有限公司烯烃项目配套仓储工程相关的环保设施和办公设施。 项目运营期到港船舶内的液体化工品主要通过管道输入后方配套仓储工程内存储,本项目码头建设后主要依托项目后方拟建有配套的珠海宝塔石化有限公司烯烃项目配套仓储工程的相关设施,主要包括仓储工程、办公区以及环保工程等。项目主要依托工程情况见表1.2-3。 表1.2-3 项目依托工程 序号 依托工程 规模 1 仓储储罐 总库容60.1万m3 2 办公设施 建筑面积3900.80m2(4层) 3 污水处理站 10m3/h 1.2.4 总平面布置 码头采用栈桥式布置于中化格力港务有限公司高栏港石化公用码头北侧。码头前沿线与中化格力港务有限公司高栏港石化公用码头及南迳湾防波堤平行,方位角均为70°~250°,且与中化格力北侧码头前沿线的距离为371m。 本工程共布置三个泊位,按泊位大小依次从外往里布置1个5万吨级化工品泊位、2个5千吨级化工品泊位。 图1.2-2 项目平面布置图 1.2.5 装卸工艺 1.2.5.1 装卸工艺方案的确定 本项目推荐装卸工艺如下: 装船:(库区储罐→装船泵→陆域管线)→引桥、码头管线→质量流量计→液压装卸臂→船舱。 卸船:(船舱→卸船泵)→装卸臂→引桥、码头管线→(陆域管线→库区储罐) 1.2.5.2 主要装卸设备规格及数量 根据物料的种类和特性,确定装卸设备的数量,详见表1.2-4。 表1.2-4 装卸机械设备及管线配备表 序号 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1 直缝焊接钢管 φ610×10.0 米 1650 L245 2 无缝钢管 φ325×8.0 米 80 20# 3 无缝钢管 φ273×8.0 米 2400 20# 4 无缝钢管 φ273×8.0 米 340 316L 5 无缝钢管 φ219×6.5 米 340 20# 6 无缝钢管 φ168×6.0 米 320 20# 7 无缝钢管 φ114×5.0 米 800 20# 8 无缝钢管 φ89×4.5 米 800 20# 9 无缝钢管 φ76×4.5 米 780 20#+镀锌 10 无缝钢管 φ60×4.0 米 40 20# 11 无缝钢管 φ48×4.0 米 80 20#+镀锌 12 无缝钢管 φ48×4.0 米 830 20# 13 电动球阀 Q947F-16C,DN600 只 6 碳钢 14 电动球阀 Q947F-16C,DN250 只 5 碳钢 15 电动球阀 Q947F-16C,DN250 只 1 316L 16 电动球阀 Q947F-16C,DN200 只 1 碳钢 17 电动球阀 Q947F-16C,DN150 只 8 碳钢 18 电动球阀 Q947F-16C,DN150 只 2 316L 19 球阀 Q541F-16C,DN300 只 4 碳钢 20 球阀 Q541F-16C,DN250 只 5 碳钢 21 球阀 Q541F-16C,DN250 只 2 316L 22 球阀 Q41F-16C,DN200 只 1 碳钢 23 球阀 Q41F-16C,DN150 只 16 碳钢 24 球阀 Q41F-16C,DN150 只 4 316L 25 截止阀 J41H-16C,DN50 只 6 碳钢 26 截止阀 J41H-16C,DN40 只 20 碳钢 27 截止阀 J41H-16C,DN40 只 4 316L 28 装卸臂 DN400 台 2 碳钢 29 装卸臂 DN150 台 2 316L 30 装卸臂 DN150 台 8 碳钢 31 液压系统 套 3 32 登船梯 50000吨级泊位用 台 1 33 环氧富锌底漆 m2 6650 34 环氧云铁防锈漆 m2 6650 35 聚氨酯面漆 m2 4500 36 玻璃棉 m3 330 37 铝皮 0.7mm厚 m2 3400 1.2.6 涉海工程建设方案 1.2.6.1 水工结构 本工程的水工建筑物主要包括工作平台、靠船墩、系缆墩、管线桥、引桥、辅助平台。 (1)桩结构方案 本工程码头水工结构采用PHC桩结构。PHC桩结构采用的是C80混凝土和先张法的施工工艺,其单节桩长度可达50m,在桩长不超过50m时无需拼接。 (2)水工结构工程量 本项目主要水工建筑物的尺度和高程情况见表1.2-5。 表1.2-5 建筑物主要尺度一览表 项目名称 数量 长度(m) 宽度(m) 顶标高(m) 备注 5万吨级化工品泊位 工作平台 1 46 24 7.5 码头前沿底标高-14.5m,结构设计底标高-16.0m 靠船墩 2 16 12 6.0 系缆墩1 3 20 8 6.0 系缆墩2 3 10 8 6.0 5千吨级化工品泊位 1 330 25 6.5 采用连片式大平台布置,码头前沿底标高-14.5m 管线桥 1 513 12 7.5~6.5 引桥 1 111 4~12 6.5~5.5 接岸点高程5.5m 辅助平台 1 22 16 6.5 1.2.6.2 疏浚工程 (1)疏浚范围及泥量 项目需要疏浚面积约37.55万m2,总疏浚量约290 万m3。具体疏浚工程量见表1.2-6,项目疏浚范围见图1.2-2。 表1.2-6 疏浚工程量表 土层 疏浚等级 疏浚量(万m3) 疏浚面积(万m2) 淤泥 2 250 —— 粉细砂 8 40 —— 合计 290 37.55 (2)疏浚方法和疏浚土处置 由于本工程疏浚水域与中化格力码头水域相接,为尽量减少对中化格力码头的影响,本工程水域疏浚拟采用2艘13m3抓斗式挖泥船,配2艘1000m3的自航开体泥驳。此外,考虑到本工程实施与周边项目的开发时序,项目建设单位拟将本工程疏浚土运至珠海大平湾八期填土区用于填海。 1.2.7 项目污染物产生、排放情况 1.2.7.1 废气 本项目运营后产生的废气主要来源于到港船舶产生的燃油废气以及液体化工品装卸过程中产生的少量无组织有机废气。 报告书对甲苯、乙苯、二甲苯、乙二醇和醋酸的损失量进行估算,并对总排放TVOC进行估算,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如下表1.2-7。 表1.2-7 装船时排出大气污染物产生量 序 号 化学品名称 产生速率(kg/h) 年工作时间(h) 大气污染物年排放量(t/a) 1 甲苯 0.46 125 0.058 3 乙苯 0.48 125 0.060 4 二甲苯 0.21 253 0.053 5 一乙二醇 0.38 784 0.298 6 醋酸 0.49 1243 0.609 8 TVOC 0.49 --- 1.078 1.2.7.2 废水 码头营运期产生的污水主要包括码头职工及到港船舶生活污水、船舶机舱油污水、码头冲洗废水和码头前沿初期雨水等。项目码头区不设置机修车间,项目运营期码头无生产机械冲洗水、以及设备维修等废水产生,项目运营期废水产生情况如下: (1)船舶舱底含油污水 来往运输原料的船舶都将产生舱底含油废水,船舶含油废水主要是机舱主副机、锅炉、泵、管系等渗漏到机舱而形成的废水。 根据国际海事组织73/78防止船舶污染海洋公约附则I的要求,万吨级大型船舶均配有船用油水分离器,船舶运行中的机舱油废水一般可通过自身配备的油水分离器处理达标后于航行中排放,只有在油水分离器失效或船舶故障时才有可能在港区交有资质单位收集。本项目建成后船舶航行过程中产生的船舶底舱水由船舶自身配备的油水分离器处理达标后排放,对于油水分离器失效或没有配备油水分离器的船舶,其产生的船舶舱底含油污水由有资质单位的污水接收船接受后统一处理,项目建设单位不接收到港船舶含油污水。对于到港船舶产生的船舶底舱含油污水应执行《沿海海域船舶排污设备铅封管理规定》,产生的船舶舱底含油污水由有资质单位的污水接收船接受后统一处理。 根据《港口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JTS149-1-2007),2.5~5万吨级船舶舱底油污水产生量推荐值为7~8.33t/d·艘;1.5~2.5万吨级船舶舱底油污水产生量推荐值为4.2~7t/d·艘;3000~7000吨级船舶舱底油污水产生量推荐值为0.81~1.96t/d·艘;1000~3000吨级船舶舱底油污水产生量推荐值为0.27~0.81t/d·艘。根据设计方案,本项目建成后到港船舶情况见表3.3-1。设项目运营期每艘船平均在港停留3d,据此推算,项目建成后到港船舶机舱油污水发生量约2370m3/a,即约7.4 m3/d,机舱油污水中石油类浓度约为5000mg/L,则石油类发生量为11.8 t/a,产生的船舶舱底含油污水由有资质单位的污水接收船接受后统一处理。 表1.2-8 项目运营期到港船舶数量预测 船舶额定载重量(t) 1000~3000 3000~5000 1~3 万 3~5 万 船舶实际载重量(t) 2000 4000 20000 40000 年日历天数T(d) 365 365 365 365 各种船舶的运量占总量的百分数(%) 15 25 20 40 实际单船型泊位年通过能力(万吨) 45 75 60 120 多种船型综合年通过能力(万吨) 120 180 该型船舶年来港次数(艘) 225 188 30 30 各船型船舶年来港次数总和(艘) 473 平均每天增量(艘) 1.3 (2)船舶生活污水 与船舶底舱含油污水一样,船舶航行过程中产生的船舶生活污水由船舶自带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船舶生活污水由船舶自带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排放。对于到港船舶产生的船舶生活污水应执行《沿海海域船舶排污设备铅封管理规定》,项目建成后,到港船舶以30人/艘计,每艘船平均在港停留3d计,船舶生活污水发生量按每人每天约80L,年到港船舶473艘次,码头年工作时间320天,则船舶在港生活污水发生量为3406m3/a,即约为10.64 m3/d。到港船舶产生的船舶生活污水由有资质单位的污水接收船接受后统一处理。项目建设单位和码头运营方不接收到港船舶生活污水。 (3)船舶洗舱水 本项目运营期装卸的货种没有X类化学品,除了M100燃料油,其它化学品均属于Y类或Z类,且其粘度均小于50 mPa.s,不属于高黏度物质,其中M100燃料油不属于《经1978年议定书修订的<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和《国际散装运输危险化学品船舶构造和设备规则》 (《IBC 规则》)2004年修正案中要求的液体化学品分类范畴,且经与珠海海事局证实,运载M100燃料油的船舶不需要进行强制性洗舱。 由于本码头洗舱作业由船方负责,船方一般只会针对要强制清洗的货物才进行清洗,本项目建成后到港船舶基本不需要进行强制洗舱作业,无强制洗舱废水产生。根据项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项目建设单位只对强制清洗船舶产生的洗舱废水采取处理措施,由于本项目无无强制洗舱废水产生,项目建设单位暂不设洗舱废水处理设施,对于个别船舶因其它需要自行进行洗舱作业产生的洗舱废水由船舶方自行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理,本项目建设单位不接受船舶洗舱废水。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成后到港船舶基本不需要进行强制洗舱作业,本项目建设单位不接受船舶洗舱废水,对于个别船舶因其它需要自行进行洗舱作业产生的洗舱废水由船舶方自行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理,本项目建设单位不接受船舶洗舱废水。 (4)船舶压舱废水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本项目建成后码头液体化工品年吞吐量约为300万吨/年,其中进口240万吨/年,主要从华东、华南、中东、东南亚等地区调入,主要用于宝塔石化一期、二期和三期工程以及高栏经济区内其它油气、化工品企业生产的需要;项目出口量约为60万吨/年,主要去向为珠三角地区。船方考虑运输成本,都会重载进出港,且本项目从码头运出的货品主要销往珠三角,运货出港船只不出远海,只在内海航行,没有压舱水在本项目港区排放,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外排,应依托珠海港,由珠海港统一接卸压舱水。故本项目没有考虑压舱水在港区排放的影响。 (5)码头初期雨水 码头前沿初期雨水设计流量: 式中,Q:雨水设计流量(L/s) q:设计暴雨强度(L/s·hm2); Ψ:径流系数,取为0.9; F:汇水面积(hm2),取1.96hm2。 一般按照下雨10 min或者15 min的时间来计算初期雨水量,本报告取下雨初期10min的时间来计算初期雨水。根据调查,本项目区域历年一小时最大降雨量90.7mm,则前10min降雨强度取15mm,则根据计算项目码头前沿初期雨水(取前10min)一次最大产生量为265m3。 其污染物主要为石油类、CODCr、SS等,根据有关化工品码头项目类比资料,其浓度分别为10mg/L、200mg/L、80mg/L,初期雨水处理前污染物浓度和产生量详见下表3.3-2。当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到10 分钟后,利用三通阀门进行切换,使雨水进入市政雨水管网,取项目年降雨100次。 表1.2-9 码头初期雨水污染物浓度及产生量 污染物 石油类 CODCr SS 浓度(mg/L) 10 200 80 产生量(kg/次) 2.65 53 21.2 产生量(t/a) 0.265 5.3 2.12 (6)码头地面冲洗废水 码头地面的冲洗水按照2.5m3/d估算,冲洗废水产生量为2m3/d,年污水发生量为640m3/a,其污染物主要为石油类,浓度按600mg/L估算,则含油污染物发生量约为0.38t/a。 (7)陆域生活污水 营运中码头陆上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用水量取150L/d,产污系数取0.9,年工作日按320天计,本码头建成后港区定员50人,用水量为7.5t/d,污水发生量6.75t/d,污水中COD含量按400mg/L计,BOD5取200mg/L,氨氮取25mg/L,总磷取8mg/L,油脂取100 mg/L,项目运营期港区员工产生的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依托后方库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标后排放。 表1.2-10 运营期生活污水及污染物产生总量预测结果 污染物 CODCr BOD5 氨氮 总磷 油脂 浓度(mg/l) 400 200 25 8 100 产生总量(t/a) 0.86 0.43 0.05 0.02 0.22 1.2.7.3 噪声 营运期噪声主要来自码头区内各种设备,如给水泵、船舶运行等,距设备5米处声压级见下表1.2-11。 表1.2-11 噪声源强 序号 噪声源 排放规律 位置 声级dB(A) 1 水泵 连续 码头 70-75 2 装卸泵 间歇 码头 70-75 3 船舶运行 间歇 码头 90-105 1.2.7.4 固体废物 (1)生活垃圾 港口陆域生活垃圾一般为职工生活垃圾,项目建成后陆域员工为50人,生活垃圾产生量按1.0kg/人·日计,则项目运营期陆域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16t/a。 (2)船舶垃圾 船舶垃圾主要为船舶生活垃圾,本项目建成后每年到港船舶量约473艘,船舶在港停留时间为3天,船舶产生生活垃圾按1.5kg/人·日计。另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保守估算,到港船舶以30人/艘计,则工程营运期船舶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63.86t/a。 (3)危险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码头作业区产生废含油手套及抹布(HW49,代码900-041-49)属于危险废物。类比同类项目,项目运营期码头产生废油、码头作业区废含油手套及抹布约0.5t/a。 (4)维护性疏浚泥 根据码头工程初步设计资料,本工程建成后港区每3年维护性疏浚一次,每次疏浚量约为40万m3。抛泥时要求建设单位与水利或海洋管理部门联系,将拟建工程的淤泥质疏浚物送到海洋管理部门指定抛泥点处置。 (5)污水处理设施污泥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码头地面冲洗废水和码头初期雨水经过后方库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这些污水在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其产生的污泥纳入后方化工库区污水处理站污泥统一处理,本报告在后面章节不再评价。 表1.2-12 固体废物的种类及来源 垃圾类别 固体废物种类 来源 产生量 属性 船舶垃圾 生活垃圾 船员生活处所 63.86t/a 生活垃圾 陆域垃圾 含油手套及抹布 码头作业区 0.5t/a 危险废物 (编号HW49) 生活垃圾 办公室等 16t/a 生活垃圾 港池维护疏浚污泥 港池及航道 40万m3/3年 1.2.8 码头营运期污染源汇总 码头营运期污染源排放情况详见下表1.2-13。 表1.2-13 营运期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环境要素 污染源 主要污染物 产生量 排放量 拟采取措施 水环境 船舶含油污水 石油类等 11.8 t/a 0 t/a 交有资质单位的污水接收船接受统一处理 船舶生活污水 氨氮、COD等 - 0 t/a 交有资质单位的污水接收船接受统一处理 初期雨水 石油类 0.265 t/a 0.212 t/a 收集后经潜污泵送至厂区后方库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达标后排海 CODCr 5.3 t/a 2.9 t/a SS 2.1 t/a 0.265 t/a 码头冲洗废水 石油类等 0.38t/a 0.005 t/a 生活污水 CODCr 0.86 t/a 0.24 t/a 氨氮 0.05 t/a 0.0324 t/a 环境空气 装卸工艺废气 TVOC 1.078t/a 1.078t/a 工艺专业选用性能、材料 良好的输液设备、管道、 阀门; 声环境 各作业点 等效声级 - 90~110dB(A) 选用低噪声设备、加消声器 固体废物 陆域生活垃圾 - 16 t/a 0 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船舶生活垃圾 - 63.86 t/a 0 经检验检疫后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维护疏浚泥 - 40万m3/3年 - 送到海洋管理部门指定抛泥点处置 危险废物 废含油手套及抹布 废含油手套及抹布类别 HW49 0.5t/a - 收集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1.3 工程建设与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的符合性 根据《广东省海洋功能区划》(2008年),工程所处海域位于“高栏港区”, 项目用海符合所在海域海洋功能区划的用途管制要求和用海方式的控制要求,不会对该海域基本功能造成不可逆的改变,而且,该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发挥高栏港区海域的整体功能,因此,项目用海符合所在海域海洋功能区划。 本工程位于珠海港高栏港区属于液体化工品码头工程,项目的建设符合《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 根据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2007年编制的《珠海港总体规划(修订)》,珠海港规划重点突出高栏港区在综合运输服务中的枢纽性作用,本工程位于南迳湾防波堤以北,符合南迳湾作业区的总体规划。 根据《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区域建设用海总体规划(2006~2016)》用海规划范围边界坐标,经校核,本工程码头全部位于区域用海规划中港池6范围内。运输货品为液体化工的产品和原料,符合南迳湾区域建设用海规划。 本工程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尽量减小施工产生的海洋水环境和生态环影响,工程的建设符合《广东省海洋环境保护规划(2006~2015年)》的要求。 工程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第一类 鼓励类”的产业政策的要求。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珠海港总体规划(修订)》、《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区域建设用海总体规划(2006~2016)》、《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等的要求;项目用海符合《广东省海洋功能区划》(2008年)的要求;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 1.4 清洁生产 (1)本码头采用先进装卸工艺,液体化工产品的装卸流程基本上与国际接轨,具有较高的清洁生产水平。 (2)项目选用先进、性能良好的设备,具有较高的清洁生产特征。 (3)通过污染控制,降低了污染物的排放量,有利于环境保护。 总之,本码头按照清洁生产的要求进行了设计,在能耗、物耗指标和污染物排放量控制等方面都达到了一定的清洁水平,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 第2章 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2.1 环境功能区划 2.1.1 海洋功能区划 《广东省海洋功能区划》已于2008年2月14日获国务院批准,该功能区划中的珠海市海洋功能区划部分,将本工程所在的海域规划为港口区,以港口建设、临港工业为主导功能,见图1.4-1。另外,根据《关于修改广东省海洋功能区划的通知》粤府函【2012】96号,本项目在的海域规划为港口区,以港口建设、临港工业为主导功能。 根据《珠海市海洋功能区划》,本工程所在海域属于港口区,本项目符合《广东省海洋功能区划》和《珠海市海洋功能区划》。 本工程所在港口区以外海域的海洋功能区有:港口航运区、渔业资源利用和养护区、海洋保护区、工程用海区、海洋利用区等。 2.1.2 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 广东珠海高栏港经济开发区地处珠江出海口西侧的崖门、虎跳门、鸡啼门和磨刀门之间。根据《广东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和《珠海市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高栏岛西部沿荷包岛北部、大杧岛东部海域,平均宽度约5km,平均长度32 km,面积约182 km2区域主要功能为港口和工业用水功能,海水水质目标为三类;评价范围内高栏岛东部飞沙湾,平均宽度1 km,平均长度1.8 km的海域区域划分为高栏飞沙滩旅游功能区, 水质保护目标为二类海水。 另外,对于评价范围内《广东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和《珠海市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中未定近岸海域水环境功能的区域,参考其海洋功能主要为保留区,水质保护目标参考二类海水。 图 2.1-1 珠海市近岸海域功能区划图 珠海港高栏港区南迳湾作业区宝塔液体化工品码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2.1.3 大气环境功能区划 根据关于印发《珠海市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划分》和《珠海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的通知(珠环[2011]357号),高栏港经济区的石化基地、装备制造区、仓储物流区和金州加工区划分为三类功能区,高栏港经济区除三类区外的其他区域划分为二类功能区(见图2.1-2)。项目评价范围内高栏港区南迳湾作业区位于大气环境三类功能区;项目大气评价范围内高栏港经济区的石化基地、装备制造区、仓储物流区以外的高栏村为大气环境二类功能区,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目前将三类区并入二类区。因此,本项目三类区大气质量标准目前仍按二类区进行管理,故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2.1.4 声环境功能区划 根据关于印发《珠海市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划分》和《珠海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的通知(珠环[2011]357号),本项目所在区域划分为3类功能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3类标准,见图2.1-3。 2.1.5 地下水功能区划 根据《广东省地下水功能区划》(广东省水利厅,2009年8月),本项目位于高栏岛,项目所在区域目前暂未划定地下水功能区。地下水水质执行《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14848-93)中的Ⅲ类标准。 21 中山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 项目位置 图2.1-2 珠海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项目位置 珠海港高栏港区南迳湾作业区宝塔公用液体化工品码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项目位置 图2.1-3 项目所在区域噪声功能区划图 2.2 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 2.2.1 海水水质现状 2011年11月25~26日枯水期调查中,所有站位海水中的CODMn、DO、pH、铜、铅、锌、镉、汞和砷的含量均符合第三类海水水质标准要求。 2010年6月16-23日丰水期调查结果显示,三类海水水质控制区内,pH、DO、CODMn、Cu、Pb、Zn、Cd、As、Hg、活性磷酸盐、石油类各测站测值均符合评价标准限值要求,无机氮、非离子氨测值出现超标;二类海水水质控制区内,pH、DO、CODMn、非离子氨、活性磷酸盐、Cu、Pb、Zn、Cd、As、Hg 各测站测值均符合评价标准限值要求,无机氮、石油类部分测站测值超评价标准限值要求。总体而言,无机氮、非离子氨、石油类样品超标率分别为100%、14.-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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