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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神羽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年产羽毛球30万打项目立项环境评估报告表.doc

  • 上传人:胜****
  • 文档编号:2200688
  • 上传时间:2024-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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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育用品 有限公司 年产 羽毛球 30 项目 立项 环境 评估 报告
    资源描述:
    绍兴神羽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年产羽毛球30万打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第一章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由来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全民健身运动的开展,我国城镇居民体育消费呈现上升趋势,体育消费观念也发生了重大转变。体育消费正成为居民消费新时尚。北京奥运会后我国体育产业呈现出一派生机勃勃的繁荣景象,给我国体育用品行业迎来了百年难遇的良好的发展机遇。羽毛球作为羽毛球运动不可缺少的部分,其需求量将逐年增长,羽毛球的发展前景、市场前景越来越广阔。 根据目前羽毛球的市场前景,绍兴神羽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决定投资50万元,拟于绍兴市人民东路1426号,租用绍兴市牛王贸易有限公司现有空置厂房,购置选毛机、植毛机、试球机等羽毛球生产流水线设备,实施年产羽毛球30万打项目。 1.2 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具体见表1。 表1 项目概况一览表 项目名称 年产羽毛球30万打项目 建设地点 绍兴市人民东路1426号3号楼二楼西侧(绍兴市牛王贸易有限公司内) 建设性质 新建 项目主要经济指标 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40万元(设备15万元;安装5万元;预备费2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0万元。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年产值700万元。 项目规模 项目租用绍兴市牛王贸易有限公司现有空置厂房,购置选毛机、植毛机、试球机等羽毛球生产流水线设备,实施年产羽毛球30万打项目。 项目劳动定员和工作制度 项目总体定员25人,实行一班制,全年工作日300天,企业厂区设有1个小型食堂,不提供住宿。 公用 工程 给水 企业用水由绍兴生态产业园自来水管网统一提供,水源为小舜江水。 排水 项目采取雨污分流,雨水经厂区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附近河道;项目生活污水中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食堂含油污水经隔油处理后和其他污水一并进入市政污水管网,送至绍兴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供电 项目用电由绍兴生态产业园供电管网统一供应。 环保 工程 废水 建造1m3化粪池1只、1m3隔油池1只、2m3污水收集池1只。 废气 5台植毛机集中配置1套收尘装置,对插球过程中产生的粉尘进行收集。 生产车间设置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对有机废气进行收集处理。 职工食堂设置1套油烟净化装置,确保去除率达到60%以上。 噪声 车间采取隔声措施、生产设备采取降噪措施、风机出口加装消声器等。 固废 设置一般固废及危险固废堆场各1间,一般固废及危险固废按标准要求暂存堆放。 1.3 保护目标 根据评价范围内的敏感情况和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确定评价的主要保护目标为: (1)地表水:项目拟建地附近水环境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III类标准。 (2)环境空气:项目拟建地附近环境空气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 (3)声环境:项目各厂界声环境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声环境功能区的标准,保护目标声环境达到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表2 项目附近主要保护目标情况一览表 序号 保护目标 方向 与项目厂界距离(m) 规模 保护级别 1 漫池村 东 920 1187人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 2 独树村 西北 700 2100人 3 河道 南 230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 4 西 150 - 第二章 环境质量现状 2.1 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项目所在地周围环境空气中SO2、NO2小时浓度和PM10日均浓度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 2.2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项目所在地地表水环境已不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II类标准。分析其原因为:内河网水系水体部分河道因水草、生活垃圾淤积,平时流速缓慢,自净能力较差;附近工业企业污水泄漏排放入河道等因素。 2.3 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项目所在厂区各厂界昼夜间声环境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昼≤65dB,夜≤55dB)。 11 第三章 工程分析 项目实施后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见表3。 表3 项目实施后企业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 内容 类型 排放源 (编号) 污染物名称 产生量 排放量* 水污染物 生活废水 污水量 t/d 1.6 1.6 t/a 480 480 CODcr(t/a) 0.14 0.05 氨氮(t/a) 0.01 0.002 大气 污染物 胶水配制、注胶、滚胶、晾干 乙醇 有组织 mg/m3 / 1.25 t/a 0.68 0.07 无组织 t/a 0.07 0.07 醋酸 丁酯 有组织 mg/m3 / 0.5 t/a 0.27 0.03 无组织 t/a 0.03 0.03 插球 粉尘(t/a) 0.72 0.014 羽毛球生产 VOCS (t/a) 1.05 0.2 职工食堂 油烟废气(t/a) 0.008 0.003 固体废物 生产车间 废羽毛(t/a) 0.08 0 废乙醇、醋酸丁酯包装桶(t/a) 0.2 0 其他废包装材料(t/a) 1 0 收尘装置收集粉尘(t/a) 0.706 0 饱和活性炭(t/a) 1 0 职工生活 生活垃圾(t/a) 3.75 0 噪声 项目生产车间 车间噪声(dB) 82 注:废水污染物排放为经绍兴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环境量。 第四章 环境影响分析评价 4.1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租用空置厂房实施,不需土建。因此,本环评不对施工期的环境影响作具体分析。 4.2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4.2.1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绍兴市排水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污水入网意见书可知,项目污水经处理达标后可接入独树路城市排污管网,进入绍兴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因此该项目污水进入截污管网是可行的。 根据绍兴污水处理厂的进管水质标准,进管污水水质必须满足CODcr≤500mg/L的标准。根据工程分析,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产生的生活污水水质较为简单,生活废水CODcr约为300mg/L,符合绍兴污水处理厂要求的进管水质标准。因此,项目生产的生活污水中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等设施处理后即可进管。 因此,项目生活污水收集后纳入绍兴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不排入附近水体,故不会对附近河道的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4.2.2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用水由给水管网提供,不采用地下水,不会引起地下水位变化;生活污水全部进入污水管网,送绍兴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同时项目生产区、仓库均位于室内,并设置一定厚度的硬化地面,防止物料和废水下渗。因此,本项目对周边地下水环境影响很小。 4.2.3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经预测,本项目在所有气象条件下,正常工况下乙醇排放最大落地浓度为0.000412mg/m3,占标率为0.01%,醋酸丁酯排放最大落地浓度为0.000177mg/m3,占标率为0.18%;非正常工况下点源乙醇排放最大落地浓度为0.004123mg/m3,占标率为0.08%,醋酸丁酯排放最大落地浓度为0.001527mg/m3,占标率为1.53%;面源乙醇排放最大落地浓度为0.006235mg/m3,占标率为0.12%,面源醋酸丁酯排放最大落地浓度为0.002674mg/m3,占标率为2.67%,均未超过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限值,项目实施后废气在正常及废正常排放情况下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因此,项目废气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经SCREEN3模型估算,项目排放的无组织乙醇和醋酸丁酯废气最大浓度贡献值未超出环境质量标准。因此,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经计算,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100米,根据现场踏勘,项目位于工业区内,周边均为工业企业,本项目最近保护目标西北独树村距离生产车间约780米,保护目标不在卫生防护距离内,因此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能保证。同时,在该防护距离内严格控制新民居点、学校等环境敏感点的建设。 根据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卫生防护距离的建议,现提出以下意见: ①卫生防护距离建议由卫生部门控制执行。 ②要求规划部门严禁在卫生防护距离内新建居民区、学校、医院等敏感项目的审批。 项目插球机均配套有吸尘装置,钻孔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收集后通过布袋收集装置收集。剩余少量的粉尘经自然沉降后均生产车间范围内,故项目粉尘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4.2.4声环境影响分析 预测结果表明,本工程投产后,厂界各预测点昼间噪声贡献值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标准(昼间≤65dB;昼间≤55dB),项目为常日班制生产,夜间不生产,因此,项目对夜间声环境无影响。项目位于工业区内,周边均为工业企业,声环境不敏感。总体来说,项目的实施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声环境能够维持现状。但为减轻项目的建设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确保企业厂界噪声达标,企业应做好各项噪声防治工作。 4.2.5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产生的废羽毛、收尘装置收集粉尘、其他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由物资公司回收综合利用;废乙醇、醋酸丁酯包装桶经收集后集中由生产厂家回收;饱和活性炭委托绍兴华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集中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投放到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企业在项目建成后切实落实环评提出的固废处置措施,做到及时清运、妥善处置,固废不会对周围环境卫生造成不利影响。 综上,项目实施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周围环境敏感点环境质量基本维持原状。 4.3对周围企业的影响分析 根据调查,项目西北侧60米处为中国石化生态园加油站,本项目进行羽毛球生产,硝化棉胶水使用量较少,有机废气排放量极小,且本项目在加油站安全距离以外。因此,项目建设对西侧中国石化生态园加油站影响极小。 另据调查,项目所在楼共3层,项目位于所在楼的2楼,1楼为绍兴市祥泰丰食品有限公司,项目所在地2楼北侧为玩具厂,3楼为仓库。根据调查,绍兴市祥泰丰食品有限公司主要进行速冻食品的生产加工,本身洁净度要求较高,且速冻食品均存放至冷库中,生产基本在密闭状态下进行。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全部进入污水管网,送绍兴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有机废气排放量极小,经收集治理后高空排放。因此,项目对1楼绍兴市祥泰丰食品有限公司的影响极小。 第五章 项目污染防治措施 5.1 项目污染防治措施 表4 项目实施后企业污染防治措施汇总表 内容 类型 排放源 (编号) 污染物 名称 防治措施 预期治理效果 水污染物 职工生活 CODcr 氨氮 生活污水中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食堂含油污水经隔油池处理,与其它废水一起经计量后排入截污管网,最终进入绍兴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后进入截污管网。 大气污染物 胶水配制、注胶、滚胶、晾干 乙醇、醋酸丁酯 注胶、滚胶工序上方设置收集装置,并对胶水配制工序和晾干工序单独设间,并采用全封闭,胶水配制、注胶、滚胶和晾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引风收集,风量为8000m3/h,收集率达90%以上,有机废气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有机废气去除率达90%。 废气达标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插球 粉尘 插球机安装集气装置及布袋收尘装置,插球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袋式收尘装置收集,粉尘收集效率可达98%以上。 食堂 食堂油烟 经油烟净化装置净化处理后抽至屋顶高空排放,油烟去除率达60%以上。 固体废物 厂区 废羽毛 物资公司回收综合利用。 妥善处置后,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其他废包装材料 收尘装置收集粉尘 废乙醇、醋酸丁酯包装桶 由生产厂家集中回收。 饱和活性炭 委托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置。 生活垃圾 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噪声 车间 噪声 合理布置厂区,生产设备布置在车间中间; 正常生产时应关闭门窗; 风机管道采用软性连接,风机口加装消声器; 对主要生产设备的传动装置做好润滑,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使设备处在最佳工作状态,避免因不正常运行所导致的噪声增大。 本项目对厂界的噪声影响值达到GB12348-2008中 3类区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5.2 总量控制 环评建议以废水量2t/d(480t/a),CODcr排放量0.14t/a,氨氮排放量0.01t/a作为项目水污染物排入污水管网总量控制建议值。 环评建议以废水量2t/d(480t/a),CODcr排放量0.05t/a,氨氮排放量0.002t/a作为项目水污染物经绍兴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环境的总量控制建议值。 根据浙环发[2012]10号的相关要求,建设项目不排放生产废水,只排放生活污水的,其新增生活污水排放量不需区域替代削减。项目新增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不需进行区域替代削减。 项目实施后,环评建议VOCs总量控制建议值为0.2t/a,企业应向当地环保主管部门进行备案登记,在区域排污总量内调剂解决。 第六章 结论及建议 6.1 环评综合结论 本项目位于绍兴市人民东路1426号,租用绍兴市牛王贸易有限公司现有空置厂房实施。项目建设符合绍兴市土地利用规划、绍兴市城市总体规划和绍兴市生态功能区规划要求;项目为羽毛球生产,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较少,符合清洁生产要求;项目产生的各类污染物经治理后均能达标排放;符合污染物总量控制原则;项目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建成后可维持区域环境质量现状,项目建设符合环保审批原则。因此企业只要具体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并严格执行“三同时”,从环境的角度出发,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6.2 建议 (1)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审核及开展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2)加强环保管理和职工的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环保意识。 (3)企业应确保污染防治设施的稳定运行,同时如生产工艺发生发生改变,则应重新进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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