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灵石国泰宝华煤业有限公司60万ta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环境评估报告书简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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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山西灵石国泰宝华煤业有限公司 60万t/a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委托单位:山西灵石国泰宝华煤业有限公司(盖章) 评价单位:山西清泽阳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零一二年八月 一、建设项目概况 1、建设项目的地点及相关背景 山西灵石国泰宝华煤业有限公司井田位于山西省灵石县王禹乡柏苍村一带,距县城30km,行政区划隶属灵石县王禹乡管辖。根据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晋煤重组办发【2009】64号文件《关于晋中市灵石县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方案(部分)的批复》,以灵石县永吉能源有限公司为主体企业,兼并重组山西灵石宝华煤业有限公司、山西灵石嵘泉原煤业有限公司、山西大胜煤业有限公司、山西灵石联丰煤业有限公司,兼并重组后暂定名称为山西灵石国泰宝华煤业有限公司。2009年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以(晋)名称变核内【2009】第001835号核准名称为“山西灵石国泰宝华煤业有限公司”。山西省国土资源厅2011年12月5日为该矿颁发的采矿许可证证号为C1400002009121220051025号,批准开采2-11号煤层,井田面积19.3757km2,生产规模为60万t/a。 2010年9月30日,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以晋煤重组办发【2010】66号文同意将灵石县永吉能源有限公司的主体企业资格变更为灵石国泰能源有限公司。 兼并重组后全井田设计开采煤层为9#、10#煤层,采用斜井开拓方式,利用原大胜煤业公司的主斜井、回风斜井作为兼并重组整合后矿井的主斜井、副斜井,利用原山西灵石宝华煤业有限公司的主斜井作为整合后矿井的进风行人井,改造利用原山西灵石宝华煤业有限公司的副立井作为整合后矿井的前期回风立井,后期新建回风立井。 本次兼并重组工程利用原大胜煤业有限公司现有工业场地作为整合矿井的主副斜井工业场地,利用原灵石宝华煤业有限公司主井工业场地作为兼并重组整合后矿井的辅助工业场地、副立井工业场地作为矿井前期回风立井工业场地。 2、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2.1重组前各矿基本情况 (1)山西灵石宝华煤业有限公司 依据晋煤整合办核[2006]44号文,山西灵石宝华煤业有限公司是由原后沟联营煤矿和柏苍煤矿于2006年整合而成。 2007年山西省国土资源厅为宝华煤业颁发的证号为1400000721777的《采矿许可证》,批采2、6、10号煤层,生产规模30万t/a,井田面积4.071km2。 2006年整合后该矿井一直处于30万吨/年资源整合工程基础建设期,且目前已基本建成但未投产,主要建设工程有主斜井、副立井、回风立井及地面生产、生活构筑物等。本次兼并重组工程利用其主井工业场地作为辅助工业场地,利用其副立井场地为回风立井场地。本次评价已建成但未投产的30万吨/年生产系统作为现有工程进行评价。 (2)山西大胜煤业有限公司 依据晋煤整合办核[2006]44号文,山西大胜煤业有限公司是由原灵石县王禹乡圪塔煤矿和新增区于2006年整合而成,批准开采2号煤层,核定生产能力为15万吨/年,井田范围为4.022km2。该矿开采2号煤层,且停产已久。 据评价人员现场踏勘和了解,目前副立井已经关闭。 (3)山西灵石嵘泉原煤业有限公司 依据晋煤整合办核[2006]44号文,山西灵石嵘泉原煤业有限公司由原灵石县王禹乡黄原上村煤矿和王禹乡秋泉煤矿于2006年整合而成。 2007年山西省国土资源厅为嵘泉原煤业颁发的证号为1400000721710的《采矿许可证》,批采2、6、10号煤层,生产规模15万t/a,井田面积4.113km2。该矿实际开采10号煤层。要求该矿于2010年7月关闭,目前现主、副斜井井筒均已关闭,工业场地生产生活设施也已全部废弃。 (4)山西灵石联丰煤业有限公司 依据晋煤整合办核[2006]44号文,山西灵石联丰煤业有限公司由原灵石县王禹乡回祖煤矿和王禹乡王禹村煤矿及已关闭的庄则洼联营煤矿和慈云寺煤矿于2006年整合而成,批准开采2号煤层,核定生产能力为15万吨/年,井田范围为5.5515km2。该矿开采2号煤层,目前该矿井筒已全部关闭,生产生活设施已全部废弃。 2.2整合工程概况 兼并重组后的名称、生产规模、产品方案、投资总额、采掘方法及运输方式等基本情况见表1。 兼并重组主要工程内容及前后衔接关系见表3-9。 表1 兼并重组项目基本情况列表 序号 项 目 基本情况 1 建设项目名称 山西灵石国泰宝华煤业有限公司60万t/a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 2 建设性质 改扩建(兼并重组) 3 生产规模 60万t/a 序号 项 目 基本情况 4 井田面积 19.3757km2 5 工业场地占地面积 工业场地占地面积5.90ha,全部为利用原有场地 6 批采煤层 2-11#煤层 7 开采煤层 9#、10#煤 8 开拓方式 斜井开拓 9 采煤方法 长壁综采采煤法,全部跨落法管理法 10 运输方式 井下主运输胶带大巷装备输送机选用DTⅡ(B=800mm)型带式输送机;大巷辅助运输采用无极绳牵引,辅以调度绞车牵引1t矿车运输方式 11 提升方式 主斜井带式输送机(B=800mm、v=2m/s)担负原煤提升任务,副斜井装备单钩串车,担负全矿矸石、设备、材料等辅助提升任务 12 投资总额 23797.5万元 13 建设工期 15个月 14 服务年限 9.1a 15 工作制度 年工作日330天,每日四班作业,三班生产,一班检修 表2 兼并重组前后衔接关系见表 工程 类别 现有工 内容 现有工程概况 兼并重组工程概况 衔接关系 建设进度 原宝华煤矿 原大胜煤矿 主体 工程 井筒 主斜井 井筒倾角22°,斜长350m,净宽3.2m,净高3.2m,净断面积9.14m2,半圆拱荒料石砌碹支护 井筒倾角20°,斜长306m,净宽4.0m,净高3.3m,净断面积12.22m2,三心拱荒料石砌碹支护 井筒倾角20°,斜长306m,净宽4.0m,净高3.3m,净断面积12.22m2,三心拱荒料石砌碹支护 利用原大胜煤矿主斜井 正在建设 副斜(立)井 垂深103m,直径4.0m,净断面积12.56m2,混凝土浇筑支护,壁厚300mm 垂深103m,直径3.2m,净断面积8.04m2,混凝土浇筑支护 井筒倾角22°,斜长262m,净宽3.0m,净高3.0m,净断面积8.03m2,半圆拱荒料石砌碹支护 利用原大胜煤矿回风斜井 正在建设 进人斜井 -- -- 井筒倾角22°,斜长350m,,净宽3.2m,净高3.2m,净断面积9.14m2,半圆拱荒料石砌碹支护 利用原宝华煤矿主斜井 正在建设 回风斜(立)井 垂深103m,直径3.5m,净断面积9.62m2,混凝土浇筑支护 井筒倾角22°,斜长262m,净宽3.0m,净高3.0m,净断面积8.03m2,半圆拱荒料石砌碹支护 垂深103m,直径4.0m,净断面积12.56m2,混凝土浇筑支护,壁厚300mm 改造利用原宝华煤矿副立井 正在建设 提升 系统 主斜井 绞车牵引矿车提升 绞车牵引矿车运输 装备DTⅡ型(B=800mm)带式输送机 新建 正在建设 副斜(立)井 罐笼提升 罐笼提升 装备一台单滚筒JK-2/20A型绞车牵引单钩串车运输 新建 正在建设 进人斜井 -- -- 采用RJY45—28/1400煤矿固定式架空乘人装置 新建 正在建设 井下设施 主斜井在10号煤层设井底平车场、井底煤仓、井底水仓 主斜井在2号煤层设井底平车场、井底煤仓、井底水仓 主斜井井底布置井底煤仓(净直径6.0m,垂高30m,有效容量500t);副斜井见10号煤层后布置井底车场,井底布置有主变电所、主水泵房、主副水仓等硐室。 新建 正在建设 输送转运 运煤皮带未封闭,煤流落差处未设喷雾除尘 原煤经矿车提升后,直接进入露天煤场 全部皮带走廊密闭,煤流落差处设喷雾除尘 新建 未建 筛分系统 安装有筛分设备,未封闭,未建设集尘罩和袋式除尘器 -- 新建筛分车间,配套建设集尘罩和袋式除尘器 新建 未建 辅助 工程 通风系统 两台FBCZ4—N012型号风机 2台FBCDZ4-6-№16B型轴流式风机 2台FBCDZ54—8—№20型矿用防爆轴流风机 新建 未建 排水系统 3台80DF30×6型水泵 3台80DF30型水泵 3台MD85-45×3型主水泵 新建 未建 矸石系统 未设矸石场,矸石外售或场内堆放 未设矸石场,矸石外售或场内堆放 新选矸石场;矸石不能利用时运往拟选矸石场(主副井工业场地东北侧2.1km荒沟内)填埋,并对场地现有的矸石进行清运 新建 未建 压缩空气系统 -- -- 空气压缩机房,内设两台LG—28/7型电动固定式螺杆空气压缩机 新建 未建 坑木加工 露天坑木加工 露天坑木加工 坑木加工房 新建 未建 公用工程 给水系统 厂内自备深井,井深500m,取自奥灰水含水层,出水量40m3/h。 外购水和矿井用水 自备一眼深水井,井径600mm,井深500m,取自奥灰水含水层,出水量40m3/h。 利用宝华矿井现有深水井 已建成 供电系统 双回10kV电源,一回引自自南关110kV变电站10kV母线段,一回段纯35kV变电站10kV母线段。 2回10kV电源供电,一回引自南关110kV变电站10kV母线段,一回引自段纯35kV变电站10kV母线段 2回35kV电源分别引自南关110kV变电站35kV母线段和段纯35kV变电站35kV母线段 新建 未建 供热系统 工业场地设锅炉房,配置有2台CLSG0.7-80/65-AII热水锅炉。锅炉烟气直接排放。 副井场地设锅炉房,配置有1台CLSG0.35-80/65-AII热水锅炉和1台0.15t/h茶炉。锅炉烟气直接排放。 井筒保温配两台热风炉,型号分别为LRF45和LRF60,未安装脱硫除尘设施。 工业场地设锅炉房,配置有2台CLSG0.7-80/65-AII和一台CLSG0.35-80/65-AII, 井筒保温配两台热风炉,型号分别为LRF45和LRF60。 主副井工业场地锅炉房:据现场踏勘,目前工业场地集中锅炉房已建成,已经安装1台CWSL-2.8-90/70-AII型燃煤热水锅炉和1台DZL4-1.25-AII蒸汽锅,评价认为该锅炉配置可行,两台燃煤锅炉采暖季同时运行,150d,16h/d;非采暖季不运行。行人斜井场地锅炉房:据评价人员现场踏勘,场地已建成新锅炉房1座,配置有DZL4-1.25-AII,CWSL-2.8-90/70-AII各一台,评价要求利用现有1台DZL4-1.25-AII蒸汽锅炉,限期拆除(2012年10月)CWSL-2.8-90/70-AII锅炉。DZL4-1.25-AII蒸汽锅炉采暖季运行150d,16h/d;非采暖季运行215d,8h/d。 均为新建 正在建设 环保工程 大气 锅炉 均未安装脱硫除尘设施,锅炉烟气直接排放。 未安装脱硫除尘设施,锅炉烟气直接排放。 主副井工业场地设双碱法脱硫除尘器,除尘效率96%,脱硫效率60%;行人斜井场地利用已安装FCT型复合式一体化除尘脱硫装置,除尘效率96%,脱硫效率50%。 均为新建 正在建设 原煤输送转运 运煤皮带未封闭,煤流落差处未设喷雾除尘 原煤经矿车提升后,直接进入露天煤场 全部皮带走廊密闭,煤流落差处设喷雾除尘 新建 未建 筛分间 筛分车间未封闭,未建设集尘罩和袋式除尘器 未设筛分车间 新建筛分车间,配套建设集尘罩和袋式除尘器 新建 未建 原煤储存 原煤出井筛分后,块、末原煤混合后进入原煤场储存,未设封闭式挡风抑尘网 原煤经矿车提升后,直接进入露天煤场 新建2座Ф18.0m, H=30m原煤筒仓,筒仓可存原煤11200t,即可满足本矿原煤6d的储量。 新建 未建 矸石运输道路 矸石部分外售,部分在场地堆放,无专门处置的矸石场 矸石部分外售,部分在场地堆放,无专门处置的矸石场 改造利用现有乡村道路,地面全部硬化,道路一侧绿化,一侧修建截水沟,采取道路洒水、清扫保洁措施 新建 未建 废水 矿井水 经井下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井下洒水,不外排 经井下沉淀池沉淀处理后,部分回用于井下洒水,部分外排 新建矿井水处理站(处理能力为45 m3/h)处理后部分回用于井下洒水,剩余部分全部回用于黄泥灌浆用水,不外排。 新建 未建 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未设集中收集处理系统,全部直接外排 生活污水未设集中收集处理系统,全部直接外排 主副井工业场地:生活污水采用“二级生化处理”的方式对生活废水进行处理,新建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为5m3/h,处理后部分回用于绿化、道路降尘洒水,剩余部分达标外排。 行人斜井场地:生活污水采用“二级生化处理”的方式对生活废水进行处理,新建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为10m3/h,处理后部分回用于绿化、道路降尘洒水,剩余部分达标外排。 新建 未建 锅炉 排水 回用不外排 回用不外排 全部回用厂区抑尘洒水,不外排 新建 未建 固体 废物 矸石 矸石部分外售,部分在场地堆放,无专门处置的矸石场 矸石部分外售,部分在场地堆放,无专门处置的矸石场 矸石不能利用时运往拟选矸石场(主副井工业场地东北侧2.1km荒沟内)填埋,并对场地现有的矸石进行清运 新建 未建 炉渣 锅炉炉渣部分垫场地,部分在场地堆放 锅炉炉渣部分垫场地,部分在场地堆放 锅炉炉渣送排矸场处置,同时清运现有场地炉渣 新建 未建 生活 垃圾 随地处置 随地处置 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新建 未建 生态 场地 绿化 几乎无绿化 几乎无绿化 绿化系数为20% 新建 未建 办公室及生活设施 联合建筑、食堂和单身宿舍等 联合建筑、食堂和单身宿舍等 联合建筑、锅炉房、食堂、单身宿舍、门卫、停车库等 部分利用现有,部分新建 未建 储运工程 原煤储存 原煤出井筛分后,块、末原煤混合后进入原煤场储存,未设抑尘防护 原煤经矿车提升后,直接进入露天煤场(1800m2)储存;粉尘污染严重 新建2座Ф18.0m, H=30m原煤筒仓,筒仓可存原煤11200t,即可满足本矿原煤6d的储量。 新建 未建 运输道路 未采取道路洒水、清扫保洁措施 未采取道路洒水、清扫保洁措施 改建场外道路,采取道路洒水、清扫保洁措施 利用现有进行改造 未建 3、建设项目选址可行性 (1) 矿址周围环境状况及建设条件分析 山西灵石国泰宝华煤业有限公司井田位于山西省灵石县王禹乡柏苍村一带,距县城30km,行政区划隶属灵石县王禹乡管辖。其地理坐标为: 北纬36°42′31″─36°47′01″,东经111°32′43″─111°35′37″。井田东部有南同蒲铁路、大运二级公路、大运高速公路通过,距南同蒲铁路灵石煤炭集运站29km、距大运二级公路15km,距大运高速公路仁义出入口约22km。矿井与上述铁路、公路有灵(石)-王(禹)乡镇公路相连,柏油路面,由南同蒲铁路灵石站与全国铁路网相接,由大运高速仁义出入口与全国高速公路网相接,交通较便利。 国泰宝华煤业北部与山西灵石亨元顺煤业有限公司相邻,东南部与山西灵石红杏元富煤业有限公司相接壤。 (2) 环境功能划分 根据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分类,本建设项目目前所处区域属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规定的二类区(广大农村地区),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 本项目涉及地表水体为回祖河,为汾河一条支流。水质目标为V类,本次评价应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标准。 根据《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地下水的分类要求:“以人体健康基准值为依据,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及工业用水”,本区域地下水应执行Ⅲ类标准。 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规定,区域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交通道路执行4类标准。 (3) 城市建设规划 灵石县是全省煤炭资源开发的重点地区之一,煤炭开采历史悠久。矿井工业场地不在城市规划区的范围内。本公司矿井工业场地不在城市规划区的范围内。本工程的建设符合当地城市发展规划要求。 (4) 区域环境承载力分析 一、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山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于2011年8月6日~8月12日对评价区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进行了监测。 ①TSP:浓度范围在0.127-0.373mg/Nm3之间,有10个监测值超过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0.30mg/Nm3),总超标率35.71%,最大浓度占标率为124.33%。由此可见,评价区已受到TSP的污染。 ②PM10:浓度范围在0.075-0.227mg/Nm3之间,有19个监测值超过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0.15mg/Nm3),总超标率67.86%,最大浓度占标率为151.33%。由此可见,评价区已受到PM10污染较严重。 ③ SO2:浓度范围在0.003-0.035mg/Nm3之间,无监测值超过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0.15mg/Nm3),最大浓度占标率为23.33%,其他均未超过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0.15mg/Nm3)。由此可见,本区未受到SO2的污染,空气质量较好。 ④ NO2:浓度范围在0.008-0.029mg/Nm3之间,均未超过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0.12mg/Nm3),由此可见,本区未受到NO2的污染,空气质量较好。 本项目所有污染物的产生浓度均小于D10%,说明项目污染物的产生浓度很小。污染物的排放浓度能满足相关标准的规定,总量控制符合晋中市及山西省环境保护厅的管理要求。 因此,本项目建设在严格执行环评要求后,可实现“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项目建设会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有所改善。 二、 区域水环境承载力分析 本工程污水通过排污口排入回祖河(季节性河流,水体功能区划为V类),经过对竹河(季节性河流),最终在霍州市汇入汾河。本次评价引用霍州力拓煤业有限公司0.9Mt/a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在本项目汾河上设3个地表水现状监测断面作为本次地表水现状监测点,山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于2011年8月13日-2011年8月15日对地表水进行了为期三天的监测。 由监测结果可知,监测的三个断面中,BOD5、CODcr和氨氮三项指标全部超标,其余指标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V类水质标准的要求。说明区域已经受到污染,水环境容量有限,出现超标的原因是由于沿河居民生活排水和工业企业不合理排污造成的。 由预测结果可知,正常生产情况下,由于汾河流量较大,预测值与现状值变化较小,基本维持现状。说明煤矿排水经处理后各项污染物可做到“达标排放”,排入汾河后,不会对汾河水质造成影响。 三、声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噪声预测结果可以看出,本工程运营后,主副井工业场地昼、夜间噪声预测值在51.06~53.75dB、42.68~49.67dB之间,行人斜井场地昼、夜间噪声预测值在51.75~53.9dB、40.18~41.48dB之间,风井场地昼、夜间噪声预测值在53.27~54.5dB、45.18~47.36dB之间,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柏苍村预测值为昼间52.84dB,夜间39.86dB;庄则上2村预测值为昼间53.4dB,夜间38.9dB;原西沟庄村预测值为昼间53.0dB,夜间39.82dB;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限值要求(昼间55 B(A),夜间45 B(A))。 综上所述,本工程的建设从污染物排放情况来看,在严格采取环评制定的各项污染物治理措施的基础上,不会给当地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处于可接受范围。 (5) 区域环境敏感性因素分析 评价区域中主要的环境敏感因素是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水环境、生态环境及村庄居民等。 ①本项目所有污染物的产生浓度均小于D10%,说明项目污染物的产生浓度很小,表明工程建设对评价区的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② 从地表水影响分析结果可看出,工程投产后所排废水全部达标,对地表水影响较小。 ③从本次工程的总体布局情况来看,施工期水土流失、运营期矸石堆存与地表变形是相对敏感的生态问题。根据生态环境评价结果,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受挖填土方、修筑道路等工程行为的影响,部分植被地段和植物多样性将受到破坏,但总的植被分布格局不会被打破。项目建成后,随着运营期的不断延长,项目周边的生境会受人为活动的影响将会增加,导致原有生态环境结构发生一定调整,项目场地使陆生动物的栖息地环境丧失,地表变形、污染物排放等影响均会对动、植物造成有害影响,但在积极实施生态恢复与防治的情况下,其将被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 ④就居民建筑而言,工程设计对这些敏感因素及井田边界预留煤柱,评价在工业场区污染防治、矸石扬尘污染防治等方面作出了绿化防护等一系列的规定,可达到居民区环境保护的要求,且从各环境要素预测结果来看,项目运行不会对井田周围村庄产生明显影响。 (5) 总量控制 从区域环境质量要求方面考虑,项目建设在一定程度上必然增加对区域环境的压力。由于项目采取了较完善的污染防治措施和清洁生产工艺,淘汰了现有矿井的落后生产设施,对周围环境甚至将会有所改善。工程排放的主要污染物——烟(粉)尘、SO2、COD均未超过晋中市环保局下达并由山西省环境保护厅核定批复的总量控制指标。 (6)从土地利用分析 本项目工业场地利用原宝华煤矿和大胜煤矿工业场地进行建设,矸石场占地为主副井工业场地东北约2.1km的荒沟内,占地为私挖滥采小煤窑的废弃场地,不占农田及耕地。 (7) 从对“郭庄泉域”的保护角度分析 由郭庄泉域的水文地质情况、重点保护范围及对本井田的井田范围、水文地质条件的分析可以看出,本井田范围位于郭庄泉域一般保护区,井田边界距郭庄泉域重点保护区的最近距离为19km以外。本井田开采不在郭庄泉域重点保护范围内,也不属于郭庄泉域岩溶水补给区,与其它补给区相对独立,本井田的开采不会对郭庄泉域的补给造成影响,但由于矿井水下泄可能带来水质的影响。根据《山西省泉域水资源保护条例》,泉域重点保护区内不可以进行采矿,对泉域一般保护区没有进行限制。 (8)从公众参与意见分析 本次调查中有93.33%的公众支持该项目的建设和发展并认为本项目选址合适,认为该项目的建设将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增加就业机会,对当地经济发展无疑有很大的促进作用,并希望该项目应尽早建设,无人反对。 (9)工业场地选择与平面布置合理性 根据初步设计说明书,本次兼并重组工程利用原大胜煤矿主副井工业场地作为本次重组工程的主、副井工业场地,利用原宝华煤矿主井工业场地作为本次重组工程的进风行人井工业场地,利用原宝华煤矿副井场地为本次重组工程的回风场地。 (1)主、副斜井工业场地(利用原大胜煤矿主副井工业场地) ①生产区 根据生产需要,生产区内自上而下,从高到低,利用地势落差主要布置有主井井口房(已有)、筛分车间、胶带输送机栈桥及两个原煤筒仓。并在该区东部布置有磅房。煤流自主斜井胶带机运至筛分车间,筛分后再由胶带机运至原煤仓通过汽车外运。在生产区北侧场地布置生活污水处理站。 ②辅助生产区 根据初步设计说明书,围绕副斜井依次布置副井井口房,空气加热室、副斜井绞车房。在副斜井南侧布置有综采设备库及矿井机修车间、器材库、器材棚、油脂库、消防材料库、坑木加工房;矿井水处理站、井下消防水池、空压机房布置在副斜井井筒北侧附近,方便管线入井;锅炉房、10kv变电室布置副斜井西侧。高位水池、清水池、消防泵房布置在工业场地南侧的山坡上。在综采设备库及矿井机修车间、器材库、器材棚、油脂库、消防材料库、坑木加工房周围设置加固场地,以利材料和设备堆放储存。 本次设计工业场地的绿化系数为20%。 (2)行人斜井场地(利用原宝华煤矿主井工业场地) ①行政福利区 利用原宝华煤矿工业场地作为本次重组工程的行人斜井场地,在原宝华工业场地东北部布置锅炉房(已有)、食堂(已有)、单身宿舍(已有)、门卫(已有)、停车库(已有)等建构筑物。在该区人员活动密集部位布置混凝土硬化场地、小品、花卉、草坪、树木等设施,以建成环境优美的场前区。高山水池位于该区的南侧的山坡上。 ②辅助生产区 利用原宝华煤矿主斜井为本次重组工程进风行人斜井,沿着进风行人斜井向东北依次布置矿灯房(已有),联合建筑(已有)、变电所(已有)。在进风行人斜井西侧布置有门卫、生活污水处理站、厕所及健身休闲场地。 (3)风井场地(利用原宝华煤矿副井工业场地) 利用原宝华煤矿副立井为本次重组工程回风立井,沿着进回风立井周围布置风井平台,配电室、风机值班室。 本次兼并重组工程工业场地的绿化系数为20%。 (10)矸石场选址的可行性 根据初设提供资料,矿井重组投产后矸石产量合计约60000t/a,送往拟选矸石场。 根据现场踏勘和了解,重组前大胜和宝华煤矿矸石均大部分已销售,部分仍在工业场地内堆放,未设矸石沟,本次重组工程拟选矸石沟位于主副井工业场地东北约2.1km的荒沟内,距离最近的原西沟庄村500m以上。该场地总体呈东北——西南走向,东北高西南低,长约300m,宽约200m,深约15m,计算可堆存矸石64万吨(按全部不综合利用,可服务全矿10.7年矸石处置)。该沟为黄土沟谷地貌,为第四系上更新统黄土覆盖,土壤类型属山地褐土。矸石沟植被覆盖一般,植被以草地为主,上部分布有灌木林,主要植被类型有:荆条酸枣灌丛、白羊草草丛、沙棘,植被覆盖10%左右,汇水面积0.112km2。 因此,矸石场可储存约10.7年的矸石量(按全部不综合利用算)。排矸场配备一台推土机,随时将排弃的矸石摊平压实,覆盖黄土。目前,山西国泰宝华煤业有限公司已经与当地村委签订了矸石堆放场占地协议书(见附件)。 综上所述,该固体废物处置场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的选址规定,评价认为该拟选矸石场选址可行。 评价要求矸石分层阶梯式堆放,并建设截水沟和挡水坝。矸石运至矸石场依据山体地形分段逐层堆放。堆矸方式采用从矸石场最里端开始堆,并采取从下往上,逐层堆放压实的方法。矸石由汽车运至排矸场后,由推土机推平压实,当矸石厚度达3米后,覆以0.5米厚的黄土,用5-10%的石灰乳灌浆,抑制自燃,再用推土机压实,减少矸石之间的空隙,排放第二层矸石。当填平后,在表面覆1m厚黄土,密闭压实,绿化造林。该场地服务期满后矿方应另选一个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中规定的选址要求的矸石场,并依据相关规定办理手续。 二、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1、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现状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 山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于2011年8月6日~8月12日对评价区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进行了监测。 ①TSP:浓度范围在0.127-0.373mg/Nm3之间,有10个监测值超过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0.30mg/Nm3),总超标率35.71%,最大浓度占标率为124.33%。由此可见,评价区已受到TSP的污染。 ②PM10:浓度范围在0.075-0.227mg/Nm3之间,有19个监测值超过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0.15mg/Nm3),总超标率67.86%,最大浓度占标率为151.33%。由此可见,评价区已受到PM10污染较严重。 ③ SO2:浓度范围在0.003-0.035mg/Nm3之间,无监测值超过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0.15mg/Nm3),最大浓度占标率为23.33%,其他均未超过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0.15mg/Nm3)。由此可见,本区未受到SO2的污染,空气质量较好。 ④ NO2:浓度范围在0.008-0.029mg/Nm3之间,均未超过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0.12mg/Nm3),由此可见,本区未受到NO2的污染,空气质量较好。 (2) 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本工程污水通过排污口排入回祖河(季节性河流,水体功能区划为V类),经过对竹河(季节性河流),最终在霍州市汇入汾河。本次评价引用霍州力拓煤业有限公司0.9Mt/a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在本项目汾河上设3个地表水现状监测断面作为本次地表水现状监测点,山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于2011年8月13日-2011年8月15日对地表水进行了为期三天的监测。 由监测结果可知,监测的三个断面中,BOD5、CODcr和氨氮三项指标全部超标,其余指标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V类水质标准的要求。说明区域已经受到污染,水环境容量有限,出现超标的原因是由于沿河居民生活排水和工业企业不合理排污造成的。 (3)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 山西环境监测中心站于2011年8月4日-2011年8月6日对区域地下水井进行了为期三天的监测。 根据监测方案,评价在评价范围内布设了原西沟水井(1#)、工业场地水井(2#)、黄原上水井(3#)、回祖村水井(4#)四个地下水监测点。 根据评价结果显示,在所监测的各水井中,除回祖村水井各项指标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93)中Ⅲ类水标准外。其余原西沟水井总硬度、硫酸盐、细菌总数、大肠菌群出现超标,进风井场地水井总硬度、硫酸盐出现超标,黄原上水井总硬度、亚硝酸盐氮、锰、大肠菌群出现超标。可见当地地下水水质较差,总硬度、硫酸盐、亚硝酸盐氮、锰出现超标与当地地质条件有关,细菌总数、大肠菌群出现超标是由于人类生活(水井较浅)引起的。 (4)声环境现状评价 山西环境监测中心站于2011年8月7日对区域声环境进行了为期一天的监测。 监测时矿井未生产,从监测结果看出,主副井业场地1#~4#点昼间噪声监测值在50.7~52.3dB(A)之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在39.9~41.9dB(A);行人斜井场地5#~8#点昼间噪声监测值在51.7~53.9dB(A)之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在39.8~41.4dB(A);风井场地9#~12#点昼间噪声监测值在53.0~54.3dB(A)之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在44.4~46.2dB(A)。根据《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本项目主副井工业场地、行人斜井场地和风井场地厂界昼间值、夜间噪声值均未超标。 柏苍村、庄则上2村和原西沟庄村昼间噪声监测值分别为52.8dB(A)、53.4dB(A)和53.0dB(A),夜间噪声监测值分别为39.1dB(A)、38.8dB(A)和39.8dB(A),昼间、夜间均未超过环境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限值要求(昼间55 B(A),夜间45 B(A)),声环境质量较好。 (5)生态环境现状 *根据现场调查,现有工程已造成采空区及古空区,但由于原小煤矿采煤方法落后,回收率较低,大大缓解了地面下沉、裂缝出现的概率。井田范围内现无裂缝等地质灾害发生。 *据现场踏勘,各矿未建设专门的矸石场,煤矸石部分外售,部分在场地堆放。 *区域土地资源丰富,但生产力低,肥力差;土地利用率低。因此,种草植树、保护和建设植被、防风固沙、控制水土流失与土地沙化是该区域国土整治的中心环节和长期艰巨的任务。 *井田评价区属于农业生态系统,由于受到人口不断增长的压力和不利自然条件的共同作用及其相互作用产生链锁反应,将使这一自然生态系统受到影响;反过来又对人们的生存和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由于评价区内煤矿的开发,对现生态系统将产生较大的冲击,将增加矿区生态系统(主要物种:人与绿色植物)、路际生态系统(主要物种:人与绿色植物)。 *对于嵘泉原煤业、联丰煤业工业场地,由于废弃已久,原建筑物现已经全部拆除,建筑垃圾在工业场地堆放;而宝华煤业、大胜煤业工业场地目前已经开始60万吨/年生产系统的建设工作,工业场地现状主要表现为60万吨/年的施工工地,建筑垃圾用于平整工业场地。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1) 环境空气评价范围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要求,结合本次工程大气污染排放特征、该地区主导风向、场址周围关心点分布以及该地区及矿区的地形地貌,初步确定本次评价空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以工业场地锅炉房烟囱为中心,东西5.0km,南北5.0km,共25km2的范围内进行。 (2) 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本工程建成后有部分废水达标外排,本工程污水通过排污口排入回祖河(季节性河流),经过对竹河(季节性河流),最终在霍州市汇入汾河。地表水影响评价主要分析对地表水可能造成的影响及应采取的措施。 (3)地下水评价范围 根据采煤对各含水层的破坏形式,可将第四系砂砾层孔隙潜水含水层作为一个方面(工业场地、矸石场主要影响的目的含水层),二叠系下统山西组砂岩裂隙含水层、下石盒子组砂岩裂隙含水层组及风化裂隙含水层(采煤主要影响的目的含水层)、石炭系灰岩岩溶裂隙含水层作为一个方面,奥陶统峰峰组石灰岩岩溶裂隙含水层作为一个方面分开考虑。综合考虑上述三种范围后,地下水评价范围约为28km2。 (4) 环境声学评价范围 主要评价各类噪声设备对工业厂界的影响,工业场地厂界外1m范围内。 (5) 固体废物 以矸石排放场范围为主。 行人斜井场地 矸石场 重组后井田范围 运矸道路 运煤道路 主副井工业场地 回祖河 生态评价范围 大气评价范围 庄则上1 取土场 秋泉 秋泉庄 黄原上 黄原上 石泉 秦家垣 原西沟庄 原西沟 枣疙瘩 东疙瘩 西疙瘩 柏苍 庄则上2 北掌 李花沟 庄则窊 东沟 后沟 木掌 康家庄 回祖村 王禹乡 陈家垣村 槐树窊 回风立井场地 地下水评价范围 水源地 供水管线 供水管线 评价范围图 三、工程主要环境影响因素及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3.1环境空气污染综合治理 本工程的废气污染源主要有锅炉、原煤输送转运和固废堆场等。 (1) 锅炉烟气 主副井工业场地锅炉房:据现场踏勘,目前工业场地集中锅炉房已建成,已经安装1台CWSL-2.8-90/70-AII型燃煤热水锅炉和1台DZL4-1.25-AII型燃煤蒸汽锅炉,但未配套建设脱硫除尘设施,评价认为该锅炉配置可行,两台燃煤锅炉采暖季同时运行,150d,16h/d;非采暖季不运行。 行人斜井场地锅炉房:据现场踏勘,目前行人斜井场地锅炉房已建成,内设有DZL4-1.25-AII,CWSL-2.8-90/70-AII各一台,且两台锅炉均已安装FCT型复合式一体化除尘脱硫装置。评价要求利用现有1台DZL4-1.25-AII蒸汽锅炉,限期拆除(2012年10月)CWSL-2.8-90/70-AII锅炉及其脱硫除尘器。DZL4-1.25-AII蒸汽锅炉采暖季运行150d,16h/d;非采暖季运行215d,8h/d。 风井场地采暖使用电暖气。 由于本矿开采9#(全硫2.04%)、10#(全硫2.54%)原煤硫分均大于1.5%,不得直接用于锅炉燃烧,故外购山西灵石华瀛冯家坛煤业有限公司硫份较低的2#煤供锅炉使用,其2#煤煤质如下:灰分23.91%,硫分0.41%,发热量26.41Mj/k-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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