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国税解答:电信业营改增26个热点问题(老会计人的经验).doc
《浙江国税解答:电信业营改增26个热点问题(老会计人的经验).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浙江国税解答:电信业营改增26个热点问题(老会计人的经验).doc(6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经验之谈,如果觉得有帮助请您打赏支持,谢谢! 浙江国税解答:电信业营改增26个热点问题(老会计人的经验) 一、电信业服务纳入营改增试点的具体范围是什么? 电信业,是指利用有线、无线的电磁系统或者光电系统等各种通信网络资源,提供语音通话服务,传送、发射、接收或者应用图像、短信等电子数据和信息的业务活动。包括基础电信服务和增值电信服务。 基础电信服务,是指利用固网、移动网、卫星、互联网,提供语音通话服务的业务活动,以及出租或者出售带宽、波长等网络元素的业务活动。 增值电信服务,是指利用固网、移动网、卫星、互联网、有线电视网络,提供短信和彩信服务、电子数据和信息的传输及应用服务、互联网接入服务等业务活动。卫星电视信号落地转接服务,按照增值电信服务计算缴纳增值税。 二、电信业服务的适用税率? 提供基础电信服务,税率为11%; 提供增值电信服务,税率为6%。 三、电信运营商套餐收入分摊如何确定? 从有利于电信业发展,调动企业提供增值电信服务的积极性出发,把握实事求是的原则,对电信企业的各种套餐类型进行适当归并分类,确定公允价值和分摊规则,报省局备案后在全省统一执行。 四、预存话费优惠购机和购机赠话费如何处理?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4〕43号)第四条规定,纳税人提供电信业服务时,附带赠送用户识别卡、电信终端等货物或者电信业服务的,应将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进行分别核算,按各自适用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电信企业提供电信业服务附赠电信终端(购机赠话费中的电信终端),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暂以电信终端的成本价作为货物价格,剩余部分按照公允价值拆分为基础电信价格和增值电信价格,按各自适用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入网当期,电信企业按用户实际支付的优惠购机款向用户开具增值税发票(电信企业按终端成本全额缴纳销项税金),用户预存款部分开具收据。消费后,按实际消费额向用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开具发票的优惠购机款不得重复开具发票。 五、业务销售附带赠送电信服务业务如何处理?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4〕43号)第四条规定,纳税人提供电信业服务时,附带赠送用户识别卡、电信终端等货物或者电信业服务的,应将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进行分别核算,按各自适用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因此,企业提供电信业服务附赠自有电信业务,暂对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按照公允价值进行拆分,按各自适用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六、新入网用户附带送SIM(UIM)卡如何处理? 考虑到发改委规定,首次提供SIM(UIM)卡不得收费,因此首次赠送SIM(UIM)卡不视同销售。后续按照终端赠送处理。 七、提供电信业服务时赠送的实物,以积分兑换形式赠送的实物如何处理? 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的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视同销售货物。因此,企业以积分兑换形式赠送的实物,暂视同销售货物,暂以实物的成本价计算缴纳增值税。 八、公司营销捆绑赠送电子券如何处理? 电子券:指公司营销推广而给予用户手机支付账户赠送的一种电子礼金,用户可在电子券有效期内和商户指定的商品或服务范围内使用。如:超市卡、加油卡等,在赠送电子券环节难以确定客户最终兑换的应税货物的税率。 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的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视同销售货物。因此,企业以电子券形式赠送的货物,暂视同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如无法确定客户最终兑换应税货物的税率的,按从高货物适用税率征税。 九、以积分兑换形式赠送的除电信服务以外的应税服务如何处理? 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交通运输业、邮政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但以公益活动为目的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视同提供应税服务。因此,企业以积分兑换形式赠送的除电信服务以外的应税服务,暂视同提供应税服务,暂以服务的成本价计算缴纳增值税,相应取得的进项税额按规定进行抵扣。 十、历史积分余额兑换货物如何处理? 对6月1日前的积分余额,如果电信企业计费系统能就历史积分部分与新增积分部分区分开来,就历史积分部分兑换货物、电信服务不征增值税;无法区分的,就历史积分兑换电信服务按规定不征增值税,兑换货物和其他应税服务的,应征增值税。 十一、电信服务出口的政策规定? 1.境内单位和个人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单位提供电信业服务,免征增值税。 2.对于试点纳税人向境外单位提供电信业服务享受跨境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应提交服务接受方机构所在地在境外以及收入来源于境外的证明材料,并按公告规定的流程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备案申请(省局即将下发)。 3.批准汇总纳税人的企业,发生的免税收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电信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26号公告)第九条的有关规定,应由省级分公司汇总纳税申报。 十二、历史滚存预收款余额预征增值税如何处理? 6月1日后,按照总局2014年第26号公告的有关规定,分支机构收到的预收款应预交增值税。对5月31日前历史滚存预收款余额预征增值税问题,根据预收款余额情况,坚持纳税人不重复纳税、全省政策统一的原则。鉴于电信业总机构销售收入的确认是以权责为原则,分支机构在首次按销售款及预存款预缴增值税时,允许其剔除历史滚存预收款余额缴纳增值税,该部分预收款可在实际提供电信服务后缴纳增值税。同时,要求各电信企业将历史滚存预收款余额报主管国税机关备案。 十三、哪些电信服务可选择适用简易征收方式? 在2015年12月31日以前,境内单位中的一般纳税人通过卫星提供的语音通话服务、电子数据和信息的传输服务,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十四、营改增试行初期发票如何开具? 为确保电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顺利开展,鉴于电信业行业特殊性,国地税普通发票保留1个月并行使用期。2014年6月30日前试点纳税人申报营业税的收入继续开具地税机关监制发票。2014年7月1日起,试点纳税人全部使用国税机关监制发票。申报营业税收入的,可以到地税部门代开发票。 申报营业税的收入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小编寄语:不要指望一张证书就能使你走向人生巅峰。考试只是检测知识掌握的一个手段,不是目的。千万不要再考试通过之后,放松学习。财务人员需要学习的有很多,人际沟通,实务经验,excel等等等等,都要学,都要积累。要正确看待考证,证考出来,可以在工作上助你一臂之力,但是绝对不是说有了证,就有了一切。有证书知识比别人多了一个选择。会计学的学习,必须力求总结和应用相关技巧,使之更加便于理解和掌握。学习时应充分利用知识的关联性,通过分析实质,找出核心要点。 十五、收到预收款时如何开具凭证? 如果购买方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暂在收到预收款时开具收据,实际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时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如果购买方为除上述纳税人以外的企业或者个人,暂按照预收金额开具普通发票或定额发票,实际业务发生时不再开具发票。 十六、汇总纳税范围如何确定? 根据2014年第26号公告第三条规定,总机构发生除电信服务及其他应税服务以外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按照增值税条例及相关规定就地申报纳税。但是,考虑到电信企业业务模式和税务部门的征管难度,从方便纳税人和税收征管的角度出发,在电信企业地市分支机构能将各项业务分别核算的情况下,同意上述电信企业的所有增值税业务均纳入汇总纳税范围。 十七、分支机构按(销售额+预收款)×预征率计提预缴税额,总机构按销售额+调整项目计提销项税,其中是否不含预收款? 根据2014年第26号公告第四条规定,总机构汇总的销售额,为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提供电信服务及其他应税服务的销售额。所以,其销售额不含预收款。 十八、关于分支机构营业厅是否需要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对市地级电信企业分支机构和各辖区、县(市)级电信企业分支机构认定一般纳税人。 各电信企业分支机构营业网点(营业厅)不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在工商部门全面推行“一照多址”改革后,引导电信企业分支机构营业网点(营业厅)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具体见省局征科处布置,请各地货物和劳务税部门配合征管部门做好此项工作。 中国电信集团浙江省电信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各市县级分支机构仅房屋出租业务,未纳入电信业营改增范围,暂不移交、不认定为增值税纳税人。 十九、省公司年应税收入低于500万元,是否可以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根据《电信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2014年第26号)第十二条规定,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一律由主管税务机关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省公司年应税收入低于500万元,符合条件(有固定经营场所、财务核算健全)也可以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二十、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税控设备发行、发票领购、开具、抄报税等业务如何操作处理? 1.上述各电信运营商,税控专用设备由省、市级分公司分别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初始化发行、领购增值税发票和抄报税。各县级分公司均不涉及以上业务。 2.增值税发票开具:中国电信浙江公司、中国移动浙江有限公司和中国联通浙江分公司,中国铁通浙江分公司其省、市、县分公司均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以下简称增值税发票),县级分公司以市级分公司的名头开具。 对县级分公司以市级分公司的名头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为避免电信企业数量庞大的用户到银行变更托收信息带来的不便,允许发票上销货单位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和电话等信息以市级分公司名义填列,开户行和账号等信息以县级分公司名义填列。 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由市级分公司向主管税务局提出申请,主管税务局审核后出具红字发票开具证明单,市级分公司以市级分公司的名头开具红字增值税发票。 对发票销售单位信息和实际收款信息不同的,为维护客户合法利益,考虑到电信业实行增值税汇总纳税,该发票允许受票单位进行进项抵扣。 3.专用发票认证:中国电信浙江分公司和中国移动浙江有限公司,由省、市、县分公司分别认证。中国联通浙江分公司和中国铁通浙江分公司,由省、市级分公司认证。县级分公司不涉及该认证业务。 二十一、已缴纳营业税不重复缴纳增值税 电信企业客户积分准备计提、装移机收入分摊等已经缴纳营业税的项目,不再重复缴纳增值税。 二十二、家庭宽带终端、电信企业收取的其他押金等收入如何处理? 按照财税〔2013〕106号第三十三条规定,应并计销售收入计征增值税。对历史押金余额问题,如未向地税局缴纳营业税的,应按规定征收增值税。 二十三、历史滚存预收款余额、积分余额、押金余额如何报备? 电信企业总机构应于6月30前统一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报备。同时各分支机构应将各余额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备。 二十四、文化事业建设费如何缴纳? 电信企业发生需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业务的,统一由总机构计算缴纳,分支机构不实行预缴。 二十五、特服号差额征税如何实行纳税申报? 为了便于增值税纳税申报管理,对各分支机构特服号差额征税扣除部分,由总机构汇总后统一扣除,分支机构申报的销售额中不再扣除特服号差额部分。 二十六、防伪税控设备及维护费如何抵减应纳税额? 各分支机构的防伪税控设备及维护费统一由总机构申报抵减应纳税额。 小编寄语:不要指望一张证书就能使你走向人生巅峰。考试只是检测知识掌握的一个手段,不是目的。千万不要再考试通过之后,放松学习。财务人员需要学习的有很多,人际沟通,实务经验,excel等等等等,都要学,都要积累。要正确看待考证,证考出来,可以在工作上助你一臂之力,但是绝对不是说有了证,就有了一切。有证书知识比别人多了一个选择。会计学的学习,必须力求总结和应用相关技巧,使之更加便于理解和掌握。学习时应充分利用知识的关联性,通过分析实质,找出核心要点。-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浙江 国税 解答 电信业 营改增 26 热点问题 会计 经验
咨信网温馨提示: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快乐****生活】。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快乐****生活】,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快乐****生活】。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快乐****生活】,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关于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