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实务:北京国税: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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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国税: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各区(县)财政局、国家税务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国税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纳税人申请享受《通知》规定的软件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以下资料: (一)《软件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审批确认表》(一份,附件2); (二)省级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复印件,一份); (三)由软件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一份)。 报送资料为复印件的,应携带资料原件供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时,应按照《通知》第六条的规定,将选定的无法划分软件产品进项税额的分摊方式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二、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应对纳税人报送的资料进行案头审核,审核程序按照税务所初审、货物和劳务税管理部门复审、主管货物和劳务税工作的局领导审批的流程进行。审核时,应核对纳税人所提交的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以及申请事项是否符合规定。审批通过后,应向纳税人下达《税务事项通知书》(附件3),告知纳税人经审核批准其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 三、经批准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其全部货物及应税劳务的应纳税款应及时足额入库,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税,并报送《增值税即征即退申请表》(一式三份,附件4,以下简称《申请表》)。 四、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应按月对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办理即征即退手续,对纳税人报送的《申请表》依照本通知第二条规定的审核程序进行审核。审核后,按现行退税程序办理退库手序,退税情况于办理退库手续次月10日前抄送同级财政部门。 五、各区县国家税务局要做好政策执行的衔接工作。对纳税人自2011年1月1日起销售的符合《通知》规定的软件产品,及时按规定办理增值税退税。 六、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将进一步加强我市范围内软件检测机构管理,并另行公布认可的北京市行政区域内软件检测机构名单。在此之前,各区县国家税务局按照《软件检测机构名单》(附件5)执行政策。 七、各区县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应做好对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宣传、辅导工作。对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应认真研究并及时报告市财政局、市国税局。 八、本通知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1999〕183号)第一条、《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2000〕187号)第一条、《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电子出版物属于软件征税范围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流〔2000〕278号)、《北京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嵌入式软件增值税政策问题的通知》(京财税〔2007〕31号)、《北京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嵌入式软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京财税〔2008〕1974号)、《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嵌入式软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发〔2008〕209号)同时废止。 附件: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 2.软件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审批确认表 3.税务事项通知书 4.增值税即征即退申请表 5.软件检测机构名单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一年十一月三日 附件2: 软件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审批确认表 740)this.width=740” border=undefined alt=““ src=“/jtym/Files/2013121710239594.jpg”> 740)this.width=740” border=undefined alt=““ src=“/nsr/jtym/Files/2013121710249534.jpg”> 注:1.因纳税人申请的软件产品数量较多无法在本表中全部填列的,可以在附件中列明并加盖纳税人公章;2.本表一式一份,主管局长进行审批后由税务所留存。 附件3: 北京市 区(县)国家税务局 税务事项通知书 字轨〔年份〕**号 纳税人名称: 事由: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 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内容: 经核准,同意你单位符合《通知》规定的软件产品 (注:因软件产品数量较多无法在本栏中全部填列的,可以在附件中列明并加盖区县国家税务局章),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自 年 月 日起执行。 如对本通知不服,可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局章) 年 月 日 附件4: 增值税即征即退申请表 税款所属时间: 年 月 金额单位:元至角分740)this.width=740” border=undefined alt=““ src=“/nsr/jtym/Files/2013121710454448.jpg”> 740)this.width=740” border=undefined alt=““ src=“/nsr/jtym/Files/2013121710555145.jpg”> 注:1.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应按月向主管国税机关报送本表; 2. 本表一式三份,税务所、货物和劳务税管理部门、收入规划核算部门各留存一份。 附件5: 软件检测机构名单 1 中国软件评测中心 工业和信息化部 2 信息产业部信息安全测评中心(信息产业部计算机安全技术检测中心) 3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信息处理产品标准符合性检测中心) 4 信息产业部通信软件测评中心 5 信息产业部图文通信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6 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与集成电路促进中心(赛普评测中心) 7 中国赛宝实验室 8 国家信息中心软件评测中心(国家信息中心国家计委学术委员会软件评测研究中心)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9 公安部防伪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公安部 10 公安部信息安全产品检测中心 11 公安部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12 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13 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 14 公安部刑事技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第三电子研究所 16 天津市质量监督检验站第70站(计算机病毒防治产品检验中心) 17 北京软件产品质量检测检验中心(国家应用软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18 北京市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北京市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北京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 国家保密局涉密信息系统安全保密测评中心 国家保密局 20 中国人民解放军信息安全测评认证中心 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密委员会 21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运载火箭软件检测站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 22 航天软件评测中心 中国航天二院七〇六所 23 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国家中文信息处理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4 中国科学院软件研究所基础软件测评实验室 中国科学院 25 银行卡检测中心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 26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北京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7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广播电视计量检测中心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28 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铁道部 29 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中国信息安全产品测评认证中心)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展开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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